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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红知己淡黄妻》

环佩叮当
2007-01-21 20:02   收藏:3 回复:7 点击:4285

    写在《粉红知己淡黄妻》出版时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写诗的不再自称诗人,写文章的也不自称作家了。写,实在太简单了,博客里好文章遍地开花就是证明。
  
   明知如此,还要来凑热闹的,一定是傻子。不但写了,还签给出版社的简直是傻得无可救药。左看右看镜子里的人也不像搭错线,怎么尽做傻事。这一签倒好,先改书名吧,于是粉红的女儿改成了粉红知己,算是顺利过了第一关。
  
   第二关:内容简介要改,悬念懂吗,要制造悬念。
  
   第三关:个人简历要改,不够时尚,不够朝气。
  
   第四,第五……每次都是小汪一个短信就得忙乎半天日子。最夸张的一次是做插图,被迫学会了PHOTOSHOP不说,那段时间几乎见人就问有没有私藏好图片,快贡献出来。弄得好些朋友见了我还没说话就先申明――我没图片。更不用说找人写书评了。忙到最后似乎书不是写来看的,是写来出版的。
  
   越想越觉得自己像个种菜的农民,不是种好菜就了事,时代不同了,你种的菜你得想办法卖出去才行。
  
   这图的是个啥啊。我喊冤,没想到有人喊得比我更响。你那就算冤了,你顶多是个生母的角色,生个孩子丢给我这养母,你在一边凉快我忙着伺候,我容易吗我?
  
   比我声音大的自然是小汪。想想她确实比我可怜,再好的文章短时间内谁也受不了看它个七八上十遍,她得看;这是叮当的第一本书,她赌上了,万一输了总编是不许她哭的;叮当心情不好交待的事情不干在网上乱逛时,她还在勤奋加班;最可怜的是新婚第四天即被社长大人找回去上班,晚上十点心理不平衡发短讯要叮当请吃饭。叮当倒是答应了,路远了点,路费换银子够她自己去吃大餐了。
  
   养母尚且如此,我怎能不理。刚心软,这人又来了:你找人写的评呢,写好没快拿来。既然想通了要好好善待这个孩子,只得闭嘴发鸡毛信去也。
  
   还好过程中还是有趣事的,不然真难撑过来。小汪要在书腰上加一条广告语,内有美女两个字。叮当自是汗颜不已,不同意。小汪笑开了,看看,早就说你是山顶洞人了,你不知道美女这两个字现在的行情也就是个妇女。
  
   如今书终于是出了,想着将会落到爱它的人手里,回头看看,又觉得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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