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海云天的故事-个人文章】
说一论二
□ 海云天的故事
2006-02-28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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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
佛曰:众生平等。还有一句话,佛没有说。那就是众死平等。客观的说,生命只在生和死两点上是平等,想不平等都不行。至于在生和死之间,是不平等的,想平等也不行。
一个人无法达到自己想要的平等,就算时空交错的过程达到了不同的平等,但实际上每一个时空点上的不平等在时空的总体上不可比较、也无法找回。小到一叶、一水,大到一家、一国,莫不然。
生命可以分割,矛盾可以转化,物质不可以消灭。这就是轮回。平等和不平等,在轮回里皆相对应。生命在轮回里体现着平等精神。
透彻的说:只有生命摆脱了表现形式,表现形式摆脱了轮回、轮回摆脱了差别,才有真正平等。
平等就是一,一就是平等。
求一,就是求平等;求平等就是求一。
一是什么?一就是死,而死就是O。
一和O都代表着不生不死、不死不生的静止状态。
所以,一=O,O≠1,即一≠1。
一个人打死了另一个人,可以记为“﹣1”,也可以记为“+1”。
“+1” 和“﹣1”,是不同世界的不同记法。
顺便交待:中国的“一”和阿拉伯数字的“1”不能简单对应,建议另外创设。
《说二》
中国的迷信里说,黑白无常拿人性命。
有谁知道黑无常拿的是什么?白无常拿的又是什么?
人命为一,无常有二。
巧的是,辨证唯物主义就有“一分为二”的哲理。
“二”就是两个“一”组成,一个短些、另一个长些。
阎王派黑白无常拿人性命的时候,搞的恐怕也是“一分为二”:
一个拿短些的“一”,另一个拿长些的“一”。
短些的“一”和长些的“一”哪个是代表恶、哪个代表善,暂且不说。
先只假设短些的“一”和长些的“一”代表对立的两个方面。
如果生命是轮回的,那么短些的“一”和长些的“一”都应该到各自的世界里去继续演绎。
这样的话,岂不是恶和善就从此分道扬镳了?
如果是这样,那就成了恶在恶中、善在善中,恶和善永远走不到一起来了。
既然恶和善永远走不到一起来,这人世间的恶和善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看来只有一种可能说得通,那就是黑白无常拿人性命的时候,拿恶的也拿了点善、拿善的也拿了点恶。
按此法推来,“除恶务尽”、“善恶到头终有报”等等,在阎王那边也不过是句空话了。
既然阎王也是善恶不分的拿命来送命去,那“二”就不代表什么“二”了,还是“一”回事。
所以,我说二还等于在说一。
恶不可尽,人性本恶是也。
所以我还觉得:“二”固然不表示真能做到善恶分明,倒是阿拉伯数字的“1”低头下跪就成了“2”。 “2”比 “二”要直观明了得多。
(笔者声明:以上皆胡说八道,训练思维可以、穿凿实际乱套。)
作者签名: 我不是风,你也不是传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