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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纯属意外

雨漉
2006-02-23 16:59   收藏:1 回复:3 点击:3853

    第一章 我的眼睛是陷阱
  
  我从未写过一篇象样的小说,却经常对写过很多小说的细雨说:你根本就不是写小说的料。
  今天是七夕,即农历的七月初七——中国的情人节,也称乞巧节,或七巧节,据说今夜里牛郎要和织女在鹊桥相一年仅有一次的会,据说织女很会哭,哭起来绝不亚于孟江女,由于织女的泪渗进了天河,所以天河里的水不断外溢,这就是七夕夜里为什么有的地方会下雨的原因。
  打开网络,随处可见“情人节快乐”的短句,但我不快乐,因为我没有情人,烟——那个我深爱过的男人——早已成为过去式;但我也不忧伤,因为我觉得没有自虐的必要,达尔文的进化论说了适者生存。我喜欢看书,尤其是在这个很容易令人动情的情人节,我需要一些合胃口的篇章让自己沉静下来,于是我选择了躺在床上看书。
  
  床头堆放了好几本等着我看的书——有两本弟弟给我的《小说月报》,有一本我为我的孩子买的《天蓝色的彼岸》,有一本我买来与细雨共勉的《哈佛家训》,有一本禅语真谛《智慧沙》,有一本向同学借来的《巡行在梦中的玫瑰》。
  《巡行在梦中的玫瑰》是我最近想一睹为快却一直看不完的一本书,里面收集了九篇七○年代美女作家的中篇小说。我已经马不停蹄地看完了前两篇,第三篇刚看完开头,书就被本部门主任在我离开办公室的时候从我的电脑桌上借走了,直到前几天才还给我。主任和我保持一致的看法:第一篇《爱人》的确写得不错,立意新颖,文字生动有趣,其他的篇章没有新意又情节老套,一般般而已。
  事实上,我还只完整地看完两篇,其他的七篇我尚未看过,我根本就不知道是否有新意。而新意指什么,具体来说,我并不很清楚,查了现代汉语词典也查不到。于是,但凡我没见过的细节与语言,我便认为是新意,有新意的小说我便认为是象样的小说。所以,我至今还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小说,尽管写小说的愿望已经有了很久很久。
  
  记得刚看完第一篇《爱人》,就在论坛里看到了细雨的《邻居》,两篇小说的叙述方式惊人地相似:《爱人》是以“我”的眼睛通过望远镜窥视了对面楼发生的一对原本是兄妹的男女的爱情故事;《邻居》是以“我”的眼睛有意或无意窥视了邻座楼发生的一对神出鬼没的男女的爱情故事。
  如果把两篇小说放一起,简直就是一对小说双胞胎,起先我以为是细雨看过《爱人》之后产生了写作《邻居》的灵感,后来我问细雨,细雨说不是。相比之下,我分不清谁的爱情故事写得更好,不过,我还是喜欢看《爱人》,因为那份游走在文字之间的幽默让我感到莫名的轻松。
  
  翻开《巡行在梦中的玫瑰》,第三篇虽说看完了开头,但开头写的什么我全然忘了,干脆从第四篇看起。
  第四篇的名字是《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光是这个名字就对读者有一种蛊惑力。一个单身女人必然会面对很多男人,正派的,龌龊的,成功的,老实的,有钱的,自私的,坚强的,忧郁的,自信的,等等,而一个“私”字,更让人想入非非,仅仅想到接吻与做爱是不够的。
  我第一次知道“私”的含义来源于私奔两字,那时我还只有7、8岁,随妈妈在一所小镇生活。妈妈的一位男同事找了个漂亮的女朋友,据说这个女朋友是从县城里私奔出来和妈妈的男同事相好的。女朋友的家人曾扬言要打断她的腿,于是女朋友干脆不回那个县城的家了,与妈妈的男同事在小镇上过起了未婚同居的简朴生活。
  未婚同居在那个时代是一个时髦的话题,大人们每每到了茶余饭后便端个凳子围坐在院子里说东家道西家,他们说这个女朋友放着县城不住,真傻。我不同意大人们的说法,我喜欢这个女朋友,因为她长得很好看,是我在小镇里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而且她对所有人都是一脸的笑,就象夏日里清晨的阳光一般灿烂,我尤其喜欢她自然微卷的短发,与我想象中的童话公主一样美。
  再后来接触“私”是八十年代,不知道是不是社会开放起来的原因,“私生子”层出不穷,最令我想不通的就是八十年代末湖大一个女生竟然把偷吃禁果的私生子产在了宿舍楼的卫生间,弄得整个湖大校园乃至整个省内的大学校园都沸沸扬扬,真心疼那个无辜而最后死掉了的私生子。
  近些年来,我对“私“的理解已近乎麻木,私生活与隐私似乎也成了同义词——属于个人的外人不可侵犯的一种生存方式。不管怎么理解,我觉得“私”更适合隐藏在暗处。
  
  “我的眼睛是陷阱,我轻薄的嘴唇含着一万次的——说你爱我。”
  顺着这句扇情的开头,抱着窥“私”的心态,我开始往下阅读《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第二章 纯粹
  
  我在十八岁那年就为教我英语的大学老师堕过胎。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读到这里,我想起我的十八岁。那年,我正读高三,隔壁班一个男生拿了全年级数理化三项第一名,令人无法置信,更令人无法置信的是他居然公开地与他班上一位女同学早恋,引无数男生、女生竟折腰。
  除他们这一对之外,其他班似乎没出现什么异常情况,也许在鲜为人知的背后有异常情况吧,比如我们班就有一个从小会弹吉他的男生喜欢我,但是他不敢说,他只敢以哥哥的身份接近我。有一次他邀请我们几个同学去他家吃饭,我一不小心被鱼刺卡住,他马上端来一小碗陈醋让我喝下,同学们便借机取笑我第一次来他家就吃醋,奇怪的是我的脸没红,他的却红了,于是同学们更加放肆地又闹又笑,这下子我的脸才开始红起来。尽管他经常在学校的文艺活动中站在台上亮相而吸引不少女同学的目光,但我不喜欢他,从头到尾我都只把他当哥哥。
  我喜欢的是隔壁班一个男同学——他的个子高高的,脸孔俊俊的。那时我也不敢明说,只悄悄地告诉过一个玩得最好的女同学和一个生活际遇与我相仿的男生,我对他俩的要求很简单,就是守口如瓶,不然“死“给他俩看。由于高三开始了晚自习,我便有了更多的机会趁着晚自习前怂恿他在走廊里唱当时流行的费翔的歌,他的歌声没有费翔的好听,但他的声音非常响亮,特别是他唱到“你的大眼睛,明亮又闪烁,仿佛天上星,是最亮的一颗”这句时,我觉得他比费翔迷人十倍,而这句歌词好象就是专门为我而作的······
  
  不管岁月过去多少年,往事回想起来依然清晰,那时的爱与被爱,准确地说应该是喜欢与被喜欢,都是那么纯粹的单纯。
  光阴总是一晃而逝,我不得不从清晰的记忆里回到现实。我继续读着《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即便是不洗澡,我也喜欢穿一件半透明的睡衣坐在镜子前面,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什么也不去做,什么也不去想,就是盯着镜子里面的那个人发呆。有一个走进过我生活里的男人曾经尖锐地指出我的这种行为叫自恋狂。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天那,曾经也有人以为我自恋,不过不是男人,而是一个我认识了很多年的女网友,她就是和我永远都纠缠不清的广州人细雨,她当时用国语加粤话告诉我:“茜茜,我发现你有点即恋。”我对即恋感到莫名其妙,后来通过一阵手势比划才明白她说的即恋是自恋,惹我哈哈大笑一顿。
  细雨之所以说我自恋,是因为我们在N年前相约去凤凰、张家界自助游时,我总是在出门前反复地照镜子。有很多小细节的问题,比如有黑眼圈吗?脸部皮肤干燥吗?头发梳顺了吗?帽子戴歪了吗?服装色彩搭配好看吗?······这些都是需要照镜子才能知道的。但是对天发誓,我不是自恋狂,绝对不是,我从不会花去几小时的时间照镜子,也不会对着镜子莫名地发呆。
  说起我与细雨,话就长了,我和她的关系不仅仅是网友的关系,发生在我与细雨之间的一切也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除去自杀风波给我留下的灰色记忆之外,我觉得每次与细雨在一起都是那么地开心、快乐!最难忘的是那年圣诞节,我有假,细雨在香港有房,于是我们一起玩了三天四夜——去海洋公园玩刺激的高空项目大喊大叫;去旺角购眼花缭乱的香水化妆品衣服鞋子弄得晕头转向;去星光大道触摸明星的手印再听唱诗班唱赞美诗;去兰贵坊与文化中心广场感受香港人过平安夜的洋气氛;去太平山顶俯瞰维多利亚港湾璀璨的夜景。
  圣诞节过后几天南岳衡山下雪了,我又用一条廉价的信息把细雨从广州唤到了衡山,我们一起穿着厚厚的冬衣和草鞋爬雪山摸雪松糟蹋完整的冰块,我们一起或站着或躺着在雪地里摆迥异的pose拍照,我们一起在山上对着手心呵气跺着快冻僵的脚排队等缆车······
  
  这一年我与细雨一起过了国庆节、圣诞节、元旦节。如果缘分来了,女人与女人很容易建立一份纯粹的感情的,就象学生时代建立的友谊一样。
  
  第三章 奇迹
  
  我是一个喜欢奇迹的女人。比如在北京的街头拾到一只宝贝猫,最好还能捡回一个梦寐以求的男人。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我也是一个喜欢奇迹的女人,是不是女人都有这种幻想而不分年龄大小?
  
  认识烟也许算是一个奇迹吧。
  某天,我以公司名义激活“短信零次户”,几分钟之后便接到了烟的电话,他以被“信骚扰”为由说要投诉我。我本来就对本职工作以外的激活“短信零次户”感到厌烦,于是我说好啊,他见我这么爽快地接受投诉,就换了话题与我聊起天来。烟说一口地道的北方普通话,语速不快不慢,我敢肯定经常喜欢听广播的人不被他的声音迷惑才怪。末了,他说请我吃中饭,我想:不吃白不吃,大白天的他能把我怎么着?何况他的声音还那样的诱人,好奇的我就叫上一个女同学去了。
  见了面得知烟本姓贺,真名我没问,因我的手机号码尾数是9999,在我不肯告诉他我姓什名谁的情况下,他急中生智地叫我九妹,九与酒谐音,我就叫他烟,烟酒不分家嘛。后来我一直叫他烟,尽管他不吸烟。烟在我脑子里留下的第一印象非常好,他的言谈举止之间总透露出一股北方人的豪爽,事后我才知道烟原来是在新疆长大的,16岁那年跟随父母来到这个城市定居。
  从这以后我与烟不断地通电话,有一次他要我在电话里读我变成铅字的《我的手》给他听,我起先用方言读,读着读着觉得怪别扭的,就换用普通话,读着读着又觉得普通话不及烟标准,也怪别扭的,就又换回方言。烟很有耐性,中途一直没有打断我,在我读完后,他针对我的文字提了许多写作上的建议,这令我产生了许多对烟的好感。
  
  再次遇见烟是一个星期之后,我与几个老同学去“台北风”小聚,烟和一个看上去有点神经质的女人坐在靠窗的卡座喝茶,我们从他们身边经过时,烟看见我了,主动站起来向我打招呼,顺便把他称作朋友的女人介绍给我,由于烟的坦然,我对那女人礼貌地点点头后就离开了。
  等到我和同学聊得没有话题时,我才记起这里面还有烟和烟的女性朋友,我用眼角的余光朝他们落座的方向扫去,他们已经不在了,我不知道烟带她何时不辞而别的,也许烟看我聊兴正浓不便打扰吧,也许烟有什么难以启齿的“羞涩”吧。
  在“台北风”偶然再见后,虽然我不知道我与烟还会不会再见面,但我却在心里留下了小小的一角,那是属于烟的,永远都属于烟。
  有人曾说好奇心会害死人,对我而言,喜欢奇迹是害人的,这个人是自己,的确是这样。
  
  我点燃一根细长的“绿叶”女士香烟,顿时,一股清凉的薄荷味从我的口腔流进我的脾胃。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我下意识地看看床边的烟灰缸,曾经我对吸烟的女人总是抱有不好的印象,觉得她们是空虚、堕落的坏女人,就象我在娱乐场所看到叼着香烟的坐台小姐一样地空虚、堕落。自从我换到新的部门工作,看到和气待人的女主任和另一位女同事都抽烟时,我才对吸烟的女人有了新的定位,慢慢地我也学会了抽烟,但我没有瘾,并且只在私人空间偶尔抽一根。
  
  一个有月亮的晚上,烟把我的烟丢到了咖啡厅的洗手间里,说不许我以后再抽。
  那晚,我和烟手牵手走在满是月光情调的街上,烟的手机在这时候响起,他看了一眼号码就挂掉了,烟不说,我不知道是谁。由于烟不接电话,对方就不断地打进来,直到烟关了机。我感觉到另一个人的存在了,我能肯定是个女人,我不说,我想要烟亲口说出来。烟好象看穿了我的心事,把我带进一家叫雅特的咖啡厅。
  我要了一杯“爱尔兰咖啡”,因为我喜欢痞子蔡的同名小说,小说的开头我记得很清楚:
  “请问要点茶或咖啡?”
  “咖啡。”
  “请问您要哪种咖啡?”
  “爱尔兰咖啡。”
  “需要加眼泪吗?”
  “啊?什么?”
  这六句对白在小说中反复出现,好象是男女主人公每一次感情升华的起点。我问烟是否看过痞子蔡的《爱尔兰咖啡》,烟说没有,一直站在我们不远处“旁听”的服务小姐便补充了一句:“爱尔兰咖啡是要加眼泪的。”我没想到服务小姐会清楚这个细节,还会把这个细节告诉烟,难道爱尔兰咖啡一定要加眼泪才够地道?
  
  “其实,我是个结了婚的男人,有老婆,有孩子。”在雅特咖啡幽静的大厅,我很懒散地聆听着满厅飞扬的班得瑞的《寂静山林》,烟突然用很严肃的口吻对我说出这样一个令我惊诧的事实。
  我不信,我直视着烟的眼睛,反复问他:“烟,你说的是真的吗?是真的吗?是真的吗?……”
  烟不说话,只是回望着我。
  我的眼里突然就涌出了泪,我用双手撑住额头,把眼睛埋入掌心,我害怕烟看见我哭,更害怕烟看见我的眼泪掉进咖啡变成一杯名副其实的爱尔兰咖啡。烟怎么会是一个有妇之夫呢?我怎么一点感觉都没有?我从包里摸出我的烟。
  我还没来得及拿出一根烟,烟连包装盒一把抢过去,说:“从今以后,我不许你再抽烟。”
  我失态地冲他大喊:“我抽不抽烟你管不着,因为你不是我什么人。”
  在众目睽睽之下,烟疾步走向洗手间。
  烟出来时,他的手心空了。我的心,也空了。
  
  到今天为止,除了烟,再也没有第二个男人不许我抽烟,所以我偶尔地还是会在私人空间抽根烟,但我对香烟的感性认知始终都局限在麻木两字上,也许是我没抽过真正的女士烟吧。
  
  第四章 暧昧与裸睡
  
  陈松是我一个关系看上去有些暧昧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发生的执着的追求者,我们相识已经三年,一直处于这种既冷不到哪里去也热不起来的阶段。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看到暧昧两字我又想起了烟,与烟在咖啡厅一别之后,有半年的时间我们没有再联系,我以为我们不会再见面了。
  
  烟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在新疆的乌鲁木齐——烟成长的地方,我看中了二道桥巴扎里的一款艾德莱斯绸头巾,维吾尔小贩哇啦哇啦地向我报着我不能接受的价格。
  烟在电话里说:“九妹,我想你了!”
  站在二道桥的巴扎里,我深感意外,烟的声音听起来还是那样地诱人,让我无法掩饰内心里的悸动,我告诉烟:“我也是!”
  “九妹,我真的想你了!”
  “我知道!”
  我扔下欲与我讨价还价的维吾尔小贩,扔下烟早已熟悉的维吾尔绣花小帽、哈萨克刺绣、和田地毯、英吉沙小刀、巴基斯坦铜制工艺品、俄罗斯军工制品,和烟象背台词一样地说着想念,也许迫切地想表达一种想念时,语言总是变得平白乏力吧。
  
  三天之后,烟在国内到站厅的出站口等我。与半年前相比,烟起码瘦了十斤,烟解释说最近刚调到宣传部,工作很忙,正好不费吹灰之力就把肥减掉了。烟说得很轻松,我想也许烟说的都是事实吧,就象事实上烟并不需要我的关心,因为烟有妻子,可我却觉得分外的心疼。
  到我家楼下时,烟说要上去坐坐,我不依。一是我出门时把家里弄得乱糟糟的,让烟知道我是一个“窝囊”的女人会大损我的淑女形象,二是我与烟就象两块互相吸引的磁铁,进了门难保不出什么乱子,所以我坚决不许烟上楼。
  烟急了,冲动地拉过我的手,顷刻又平静下来,把我的手放开,烟似乎欲言又止。
  “怎么了?有事吗?”
  “没什么,九妹,你一定要记得我啊!”
  我笑了,烟反反复复的举动让我觉得好笑,我告诉他:“我会的,我们永远是好朋友!嗯?”
  “那,晚安!九妹。”
  “烟,晚安!”
  
  烟走了,瘦削的肩在夜色里左右晃动。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我是多么地想把烟留下来。
  我和烟又开始有了联系,我们在电话和短信里频繁地说想念、喜欢、亲亲、抱抱之类的暧昧的字眼,烟甚至说婚姻如果可以重来他一定找我做老婆,但烟只字不提见面,我也是。也许一切都应了那句深刻的话吧:相见不如怀念。
  我端起杯,咽下一口茶,很苦,希望事事苦尽甘来。
  
  我主张裸睡,因为我从一本杂志上看到有健康学家认为裸睡有助于身体健康。裸睡的女人是最本色的女人。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我记得细雨提过这个话题,她在张家界的宾馆里说:“茜茜,裸睡有助于身体健康,你不知道吗?”
  “我不知道,那不裸睡有什么害处呢?”
  细雨说:“具体的我也说不上来,反正我从书上看到过这样的说法。”
  从张家界回来,我上网搜索“裸睡”,结果搜出一大堆裸睡的好处:国内外的养生家和生理学家经过研究认为,裸睡有种无拘无束的自由快感,有利于血液循环,增强皮腺和汗腺的分泌,有利于皮肤的排泄和再生,有利于神经的调节,有利于增强适应和免疫能力,也有利于消除疲劳,放松肢体。裸睡不但使人轻松、舒适,就连妇科病,如常见的妇女腰痛和生理性月经痛也可得到缓解。
  既然裸睡的好处这么多,到了夏天,我便开始半裸睡,就是只穿件棉质的吊带裙。
  
  小说里说裸睡的女人是最本色的女人,虽然我只是半裸睡,但我知道在烟的眼里我是一个最本色的女人。
  
  第一次见烟,下很大的雨,我没有刻意装扮自己——上衣是一件很普通的粉色V领T恤,灰白色的长裤是真维斯打五折时买的,脚上蹬着一双早就过时了的厚底松糕鞋,同事已不止一次地建议我不要再穿这双鞋了,可我总是舍不得扔掉它,因为它有七成新,因为下雨时穿它不易将光着的脚丫丫弄脏。
  认识烟之前,我很少浓装见人,所以见烟我也是素面朝天。我的头发长至背部,没有染色没有烫卷,因为我一直都喜欢原始的黑色的直发。我的脸上没有描眉没有画眼影没有涂睫毛液没有扑粉没有擦口红没有画唇线,也许面色看起来会有点黄,但我想,我又不是去相亲,管它呢。
  见到烟,他用15秒钟的时间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我以为我哪里出了什么状况,赶紧透过烟的臂膀从玻璃橱窗里连头带脚地把自己细细打量,好象没发现什么不妥之处。烟说,下这么大的雨,你一身都没有被打湿,看来你很会照顾自己啊。
  一年之后的某个黄昏,我懒懒地偎在烟的怀里撒娇,烟说,你知道你留给我的第一印象是什么吗?
  我捻着鼻子,说,我不知道。
  烟说,你那天很老土,但是很朴实,在我的眼里,我认为你是一个最本色的女人,所以我欣赏你。
  烟还说,当我说到“世事洞明皆学问”时你随意接了一句“人情练达即文章”,我就知道你认真读过《红楼梦》,我喜欢爱阅读的有书卷味的女人,所以,我更加欣赏你。
  
  第五章 三更半夜
  
  周末午夜十二点,北京城里有人在喝酒,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卖艺,有人在蹦迪,有人在哭泣,有人在犯罪,有人在生病,有人在看电视,有人在吵架,有人在出生,有人在死亡,有人在睡觉,有人在做爱,有人在孤枕难眠。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为了烟,一位姓资的女人曾在三更半夜用一个电话将我惊醒。
  姓资的女人是朱朱的朋友,朱朱是烟的死党。那晚,我一按下接听键,就传来资急促的声音:“不得了,贺哥(资对烟的称呼)可能出事了。”
  我来不及揉擦迷蒙的睡眼,一声“怎么啦?”追问过去。
  资说,昨夜里贺哥和朱朱通电话,他们俩边聊边喝白酒,后来贺哥那边就没声音了,当时朱朱以为贺哥累了睡着了就没在意,可是朱朱翻来滚去的老是睡不着,就打贺哥的电话,谁知道打不通,打家里电话也打不通,这下朱朱急了,真怕贺哥出什么事,你知道他住哪吗?
  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烟最近走红运,既升了职又换了房,可是烟不开心不快乐,我从电话和信息里感觉到了,但我不说。
  前几天资还告诉我:“听人说,贺哥在新华小区的新房装修得象皇宫,改天我和朱朱撮撮他盛情邀请我们去玩。”
  
  我急得象热窝上的蚂蚁,明明知道烟的电话都打不通,我却象个疯子似的不停地打烟的电话。烟的手机关机,烟家里的电话无人接听。我想,如果没出什么意外,烟不可能不接电话。
  我通过114查到了市委值班室的电话,我向值班人简要而又语无伦次地说明了我的来电用意,我想要烟的家庭住址和宣传部其他人的电话号码,值班人说:“对不起,这些不能随便透露的,请留下您的联系电话,明早上班我告诉贺部长打您的电话吧!”
  我急了,说:“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呐,怎么可以等到明早?那麻烦你帮我打电话问问贺部长家的住址,总可以吧?”
  “不好意思,这三更半夜的,我不方便打电话,再说,贺部长不会有事的,你放心吧!谢谢你对他的关心!”
  值班人哪里知道我对烟何止是关心?唉!是该怨这个值班人太坚持原则呢?还是该怨这个值班人死板、冷漠呢?
  
  “烟,你和朱朱说什么了?”
  “烟,你怎么那么傻,让自己不开心不快乐?”
  “烟,我失眠了,为你!”
  “烟,你不可以这样对我,你知道吗?”
  “烟,你不可以睡觉前关机,我不许!”
  “烟,你不可以装作睡着了不接家里电话!”
  “烟,很多人在关心你,求求你开机吧!”
  “烟,你要睡到几点才醒?”
  “烟,你快醒来回我信息吧,我等不及了!”
  “烟,你好酷!”
  “烟,你是个狠心的家伙!”
  “烟,我对你失望了!”
  ······
  
  我以为我疯了,直到窗外明晃晃的阳光把我的眼睛照亮,直到枕头边的手机铃声把我的耳朵叫醒:“我看到你的短信了,别担心,我没事!九妹,亲亲!”
  是烟的声音,这个人是烟,烟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喊我九妹,对我说亲亲。
  这一夜,烟没死,我却“死”了一次,被吓的。
  
  我故作轻松地说了几句问候语,陶卓转入正题说:你忘了我吧,我对你而言是一个劫数。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认识烟那么久,关于他的婚姻,除了那次爱尔兰咖啡事件,我们再也没有切入正题说起过,烟与妻子的感情如何,我一无所知。
  从上海出差回来,我在轰隆隆的火车上收到烟的信息:“九妹,我查了到站时间是一点四十五分,想去接你,但接了就不能回家了。”
  “为什么不能回家?你不回家,那你住哪里?太晚了,还是不麻烦你来接了。”
  “住你家。”
  “不好,烟,我怕出事。”
  “那我就不接你了,你自己打的回家吧,路上注意安全,有事随时打我电话。”
  “其实我还是很想有人接的,如果你能保证不出事,就来接我吧。”
  “我已安排好,一点四十五分,在月台等你。”
  
  我不知道烟说的已安排好是什么意思,难道是在我家附近找到了住处?或者干脆不回家,直接带我住进火车站附近的宾馆?一阵倦意袭来,我来不及细细思索已安排好到底是什么意思就进入了浅睡状态,直到烟和我靠在同一张床的床头时我才明白,原来他说的已安排好是已经向妻子请好了这夜的假。
  第一次和烟挨很近,近到只要5秒钟就可以达到灵与肉的结合。烟显得特别冲动,不止一次地抓住我的手,我不害羞,但我不喜欢这种不能见光的行为:“烟,放开我的手,好吗?”
  “我不是对每个我认识的女人都这样。”
  “我知道。”
  “在你面前我不想做好男人,那样太累。”
  “我知道。”
  我迅速在脑子里分析烟此时的心理:烟是有妻子的,不存在生理需要一说;烟有权有钱又长得帅,随便找个比我年轻比我漂亮的女人很容易,不存在玩刺激或体验激情一说。
  我相信,烟对我应该是有真感情的,但我还是无法接受彼此身体的零距离。
  我对烟说:“你去沙发上睡吧,要不,我去睡沙发?”
  “你为什么要把两块互相吸引的磁铁分开?”
  “如果一个男人没有一点可能成为我未来的丈夫,我不会与他有肌肤之亲,这是我做女人的原则。”
  烟搂住我肩膀的手慢慢松开了,烟明亮的声音渐渐暗淡下去:“我能肯定自己不会离婚,也不想用谎言来欺骗你,所以,你的原则对我而言,就是巨大的障碍。”
  
  这一夜,我依然感觉不出烟与妻子的感情如何,我不知道我与烟,算不算彼此生命里的一个劫数?
  
  第六章 天若有情,天亦老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陶卓,心里就有一种莫名的亲近感。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我做梦都没有想到,烟的妻子会以性格不和为由主动提出离婚,我更没想到曾在我面前肯定自己不会离婚的烟竟然在一个星期之内就办妥了协议离婚手续。我不知道究竟出了什么突发事件导致烟与他的妻子离了婚。关于烟的婚姻,只要烟不主动说,我就不会主动问。
  后来,从资和朱朱的口中得知,烟的妻子因不堪忍受烟的冷漠而提出了离婚。我终于知道,烟真的不爱他的妻子,烟只是在乎他的婚姻。我以为烟从此会开心起来,因为烟有我,但我发现烟只要身在暗处,就会流露出郁郁寡欢的另一面。我不明白,烟为什么那么在乎一份名不副其实的婚姻呢?
  也许烟不是个好丈夫,但烟绝对是个优秀的男人,他睿智、坚强、平和、沉稳。不可否认,我早已爱上了烟,经过那一夜——为他的生与死而胆战心惊的那一夜,我发现我深深地爱上了烟。只要我的思想领域之内有烟的存在,我便兴奋快乐、心满意足,对我而言,想不喜欢烟是一件很难办到的事情了。
  
  我问烟:“烟,你喜欢我哪一点?”
  烟盯着《说好不分手》里的许晴,懒懒地说:“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没有理由的。”
  “切!老套的说法。”
  烟一字一顿地又说:“你的优点太多,数都数不过来,你的缺点也不少,要数也能数出一箩筐,所以我说喜欢你是没有理由的。”
  “讨厌讨厌!总是那么圆滑地对付我,我不管,要重新回······”
  我的“答”字还未出口,烟一把抱住我,用他的唇霸道地堵住我的嘴,我没有反抗,对烟的“暴行”也是听之任之。
  当我忘乎所以的时候,烟说:“九妹,不要爱我太深,也许有一天你会失望的。”
  “我不会,烟,我只想深深地爱着你,就够了。”
  “不行,总有一天你会失望的,你会恨我,所以我今天要慎重地提醒你。”
  “我会吗?”既问烟,又问自己。
  
  烟的眼向着窗外,仿佛自言自语似地说:“天若有情,天亦老。”
  
  当一个人先爱上另一个人,那这个人就输定了。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二○○○年三月末,湖边的柳树早发出了新芽,但山上的杜鹃花还迟迟未开,一个声音听起来既熟悉又陌生的女人用我从未听过的最微弱的音调告诉我她不想活了,这个女人在我愣了数秒钟之后被我确定为是细雨。
  细雨的微弱让我感到切肤般的疼,我连夜往广州赶,烟默默地护陪,星月兼程。
  
  细雨的老公阿华曾有过一次短暂的婚姻,因女方的出轨而分手,不到半岁的儿子跟着阿华的母亲生活。细雨与阿华原本是一个公司里的同事,私下里细雨悄悄地暗恋着新好男人型的工作搭档阿华。在外人看来,阿华与前妻的感情不是很好,因为前妻经常寻到公司来找阿华无理取闹,令阿华很没面子,有一次细雨好心地上前劝和,前妻却说:“关你什么事啊,你是不是看上他了?那我成全你们好了。”尚未恋爱的细雨羞愧不止,恨不得地上有个洞马上钻进去。
  阿华与前妻分手后一直萎靡不振,细雨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便每天寻一些趣事逗阿华开心,还经常邀请阿华加入她的朋友圈一起外出游玩,阿华渐渐地从背叛与离婚的双重打击的阴影里走了出来,但阿华丝毫不为细雨的真情所动。
  后来,阿华因阑尾炎住进了医院,细雨每天都去照顾他。有一天,细雨冒着倾盆大雨去给阿华送鸡汤,在路上被一个摩托车撞倒,车轮从细雨的腿上滚过去。医院的检查结果是粉碎性骨折。
  病愈出院的阿华理所当然地担当了“照顾”细雨的护花使者,一来二去,阿华终于被细雨的柔情打动,不再心如止水,不再相信一生只有一次爱情。在亲朋好友的眼里,两人总算修成正果,只等小宝宝的横空出世了。
  我和烟见到微弱的细雨之前,我对细雨的爱情与婚姻就只了解这么多,因为不管是在QQ里还是在论坛里,我们谈论最多的是文字——没有任何现实意义的可以胡乱编造的文字。
  爱写文字的细雨是个多情又痴情的家伙,虽然我一直沉迷于对烟的感情里,但我却经常告戒细雨:不要对男人用情过深,因为世上没有值得你用情过深的男人;不要以为你现在拥有的男人就是最好的,其他的都是他妈的王八蛋。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跳进车窗时,我和烟离广州的距离只剩下一刻钟的车程了。下了火车,我们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广州珠江医院。
  细雨平躺在病床上,鼻子里插着氧气管,左手的手腕处用纱布缠扎着,右手上输着点滴,此时的细雨面如土灰,目光呆滞,与我记忆中的细雨判若两人。原来,阿华看在孩子的份上要与苦苦哀求的前妻再续前缘,细雨一时想不开,就割腕自杀。
  “幸好发现得早,奄奄一息的细雨总算被救活了,唉!都怪细雨贪玩,结婚六年了都不生孩子,如果细雨早点生了孩子就不会这样了,唉!”避开病房里的细雨,细雨妈妈在楼道间对着我和烟直叹气。
  我想起前些日子烟说的天若有情天亦老,心里便觉得越发地疼得厉害了。
  
  第七章 早安,拜拜
  
  有他在北京的日子,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我相信这种感觉就叫做爱。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二○○一年新年过后,烟在事业上又进了一步,被提拔为市委常委,分管金融工作,同时兼任市委宣传部部长烟几乎每天都有应酬,我与烟渐渐地相见日稀,我只好从脑子里翻出一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来安慰自己对咫尺天涯的无可奈何。
  不久,烟接到通知,被派往上海市学习调研一个月。
  烟走的那晚,我为他收拾衣物,烟突然从我身后抱住我:“九妹,我在外面会想你的!”
  “晕,你怎么象个情窦初开的小男孩?你每天在外面混到很晚才回来,怎不见你想我?”
  “亏你还是做文秘的,怎么用词那么难听啊?什么是混啊?”烟边说边掏我的胳肢窝。
  “哈哈······不许使用······哈哈······绝招,你本来就······哈哈······就是混······”我边笑边躲,说得上气不接下气。
  “那好,我从现在起24小时不离开老婆,做个专一的小白脸。”
  “哇,你刚刚说的话好精彩,我还要听!”
  “老婆,老婆,可以了吧?请老婆大人现在批准我出发吧!”烟重复着叫我老婆,烟心里非常明白还没拿到红本本的我最想听什么。
  
  烟离开我的第三个夜里,我睡不着,心里默默地数羊,数到第六十九只羊的时候,我收到烟的信息:“今天没见到你的信息。在干吗?你睡了吗?”
  “睡不着,在翻看你的短信,嘿嘿!”
  “你一定在撒谎,不然你不会用嘿嘿的。”
  “我没有,我真的没有,不信?你用望远镜看看。”
  “呵呵,又贫嘴,这几天冷空气南下,记得多穿一件衣服啊!早点休息吧!”
  “我不,我睡不着,想你,巨想。”
  “乖,知道在另一座城市有人牵挂着、想着、念着你,还睡不着吗?”
  “你离开了,我不知道是不是意味着我们从此就不再往来?”
  “你都歪想些什么和什么呀!”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有一种预感,就是某一天你突然离开我。”
  “我不过是出来调研学习,难道你希望我成为小白脸24小时都呆在家里?”
  “不是,反正看不到你,我就不开心。”
  “傻瓜,亲亲,快睡吧,我就在你身边呢!”
  “嗯,那我睡了,晚安。”
  “再抱抱,晚安!”
  
  每一条信息都是烟的心声,我听到了关怀、牵挂和爱恋,好想烟此刻就在我的身后,我在烟的怀里,我们对着话。这一夜,因为有了烟的亲亲和抱抱,我睡得很香,直到第二天清晨楼梯间赶早班的人的脚步声把我吵醒。
  对我而言,烟不在家的那段日子,是我一生中最难忘的时光,那种思念的感觉我相信就是真爱。
  
  我对陶卓说我留京的打算,陶卓看我的眼光有些特别。他对我说他的女朋友又主动回到了他身边。他说他们会在近期举行婚礼。我脱口而出:那我怎么办?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烟在外调研学习的一个月,不甘寂寞的我隔三岔五地就找细雨聊天,我们两个都是聊天的高高手。有一次,我们从网络聊到娱乐圈,从服装聊到美食,从一夜情聊到小说,从香车美女聊到香港回归,从数码相机聊到游泳,从西藏聊到五星级酒店,从足球聊到大海,最后才聊到爱情与婚姻。
  “细雨,你最近还好吗?”
  “你以为我不好吗?”
  “我不以为你不好,但是也不以为你好。”
  “这就对了,茜茜,我一直都是不好也不坏。”
  “嗯,阿华和他的前妻还在联系吗?”
  “他们还有联系,都是为了孩子,也许那个女人不是为了孩子。”
  “只要阿华是爱你的,你就不要怕!”
  “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阿华如果真的离开了我,我就打算独身到老,因为我不想再融入茫茫的人流去寻找一个摸不着、看不见的人。”
  “我在论坛里看到你写的帖了,说实话,我非常喜欢看你的文字,因为里面有我的影子,有我想要表达的许多感觉,你的心思总是在你的文字里透明着。有时看你的文字,我都有疼痛的感觉,也许这叫做共鸣吧!”
  “呵,因为我们都是女人呀!”
  “我们都是因爱而美丽的女人,哈哈!因爱而美丽的女人一生幸福!”这句话从我的指尖打出来,祝福细雨,也祝福我自己。
  “感受别人对自己的感觉,很苦涩,会象失恋一样,愈发的疼痛。而我们,早已承受不起这份疼痛。如果有幸福来临,我选择牢牢抓住,然后,放进心底,这样一定保险。现实往往不是这样,幸福总是跟在身后,隔着一段距离,你一回头,它就消失。我说的是我的状况,与你不沾边,你是幸福的,永远都是。”
  “我刚刚还在说因爱而美丽的女人一生幸福呢,我们都是幸福的,永远都是。如果烟到了某一天因为某种原因要离开我,我一定会潇洒地放手,然后和你一样选择独身到老。”
  “呵呵,烟那么爱你,一定不会离开你的!”
  “嘿嘿,但愿吧,其实,阿华的前妻如果真舍不得孩子,你就让阿华把孩子给她带走吧,一是阿华可以经常由你陪着去她那看孩子,二是阿华和你总会有自己的宝宝的,一个男人的精力毕竟有限,也许你们的宝宝一出世就冲淡了阿华对那孩子的思念呢!”
  “是哦,我怎么就想不了这么透彻啊?”
  “笨蛋,这都不明白,还做了人家六年的妻子!”
  “嗨,你有权保持缄默,但你说的每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哈哈,供你个大头鬼!”
  “茜茜,你往身后瞧瞧,是不是有个大头鬼?”
  “你知道我怕黑,故意拿出杀手锏想吓倒我,我才不中计呢,嘿嘿!”
  
  我嘴里那样说,头还是不自觉地转动了135度,天那,窗外的天空显出鱼肚白了。
  我和细雨聊了一个通宵,我们一直置周公的召唤于不顾,我们终于犯困了,于是我们不得不依依不舍地告别:早安,拜拜。
  
  第八章 走了,来了
  
  当他解开我胸前的第二颗纽扣,他突然停住了手。他抱紧我说:如果我伤害了你,下地狱也不会放过。末了,他又亲手替我扣上了他解开的那两颗纽扣。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也许冥冥之中一切早已有了定数,我曾在烟外出调研时预感烟会在某一天突然离开我,这一天果然到来了,只是我没料到会这么早。在我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烟说要离开我,永远离开我。当时我以为烟开玩笑,但烟说是真的,我看着烟严肃的脸孔足足木了五分钟才反应过来烟说的的确是真的。
  我在“台北风”见过一面的那个女人原来是烟的初恋情人,烟叫她小婷。
  十年前,烟背弃小婷的爱情而奉父母之命与妻子结了婚,小婷为此神经失常,患上了癔病。待小婷的病治愈之后,一个追逐了小婷很多年的男同学娶了她。按理说应该是皆大欢喜了,可那男同学转瞬就由事业型男人变成了嗜赌型男人,他们幸福美满的生活只维持了不到两年就在一夜之间被那男同学输掉了。如果那男同学能明白亡羊补牢所蕴涵的哲理也就算了,可他偏偏就不明白,并横着一颗红心执迷不悟,好象在赌缸里生了根发了芽。
  小婷在家人的支持下向法院递交了离婚申请书,但那男同学不同意,法律可由不得他,在一审判决中就准许了他们离婚。离婚后的小婷听说烟也离婚了,欣喜不已,频频向烟表达一切可以从头开始的意图。烟有了我,烟不可能再爱小婷,于是烟婉然拒绝了她。
  谁知小婷的癔病因此再次复发,且时好时坏,烟说:“如果当初不是因为我,小婷不会落下这病的。小婷现在唯一的精神支柱就是我。没有我,她发起病来歇斯底里,没有理智,缺乏思维,简直就是一个活的木乃伊。你和小婷不一样,你健康,开朗,活泼,更重要的是你很坚强。没有我,你可以活得很好,甚至可以找到比我好一百倍好一千倍的男人。”
  烟说完这番话的第二天清早就走了。烟走的时候以为我睡着了,他站在床前看了我很久很久。
  其实,我早就醒了,但我却故意装作睡得很沉。我用意念感觉烟的存在,和他的注视,我不敢睁开眼,我怕一睁开眼我就完了,因为我会跳下床,我会扑进烟的怀里,我会不让烟走,我还会用我的泪水打湿烟的衣襟。
  烟走了,我加入了无精打采一族。
  烟走了,我看着生动的不同的男人的脸,我面无表情。
  烟走了,我心里还不断地想着他。
  烟走了,我听到有人提他的名字,我的眼泪便象断线的珠子往下掉。
  烟走了,我面对一大堆烦琐的工作,我只端着茶杯发呆。
  
  我发现,没有烟,我什么都做不了。
  
  我是一个在单亲家族成长的孩子,我从小到大和妈妈生活在一起,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在哪里,他长得是什么样子?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细雨,我请了长假,想去你那住一段时间,你欢迎吗?”
  “好啊,你来吧,只怕你住不了十天就要喊着打道回府的。”
  “这一次,不会了,我至少要住上半年,我怕你到时候嫌弃我,一脚把我扫地出门。”
  “天那,我是那样的人吗?你哪天来?我去车站接你?”
  
  细雨在车站接到我和我的大包小包时,她发现了我隆起的下腹部,我便将实情一一禀告:“细雨,我怀孕了,是烟的,已经四个月了,我在我的城市没法呆下去。”
  “哦,烟知道吗?”
  “不知道,我没告诉他,我想,孩子的事是我个人的事,与他无关。”
  “可是······不管怎么说,他毕竟是孩子的父亲啊。”
  “我的孩子注定没有父亲,只有母亲。”
  “唉,世事难料啊!”
  “嗯,世事难料。”
  几乎在烟离开我的同时,阿华也离开了细雨,但细雨比我幸运,因为阿华只是与细雨分居,对细雨来说,阿华于她还有一线希望。而我呢,烟于我连0.00001%的希望都没有。
  我发现自己已怀孕是在烟走了一个月之后,我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来进行激烈的思想斗争:这个孩子是留还是流?我知道我这一生除了烟,不会再有第二个男人,就象细雨除了阿华,她便选择独身。我很想要个孩子,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于是,我决定把我的孩子留下来。
  我的孩子长到两个月大的时候,我想,我的孩子是男孩还是女孩呢?
  我的孩子长到三个月大的时候,我想,这世上又多了一个单亲家庭。
  我的孩子长到六个月大的时候,我想,我的孩子会长成什么模样呢?
  我的孩子长到八个月大的时候,我想,如果有一天,我的孩子找我要爸爸,那怎么办?
  
  第九章 生活是一面镜子
  
  通常一个女人把自己全身心地交付给一个男人,她就会心甘情愿地为他去做一切事情,只要能令对方高兴就行。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在我的女性朋友里,细雨便是这样的一个女人。
  细雨与阿华结婚后,两人想着家已经成了,可业还未立起来,于是便商量着先攻个学业出来再让宝宝问世。所以,细雨与阿华结婚6年来一直都因采取了避孕措施而没有怀过孩子。细雨考的是注册会计师,阿华则在职攻读J.M硕士学位,在亲戚朋友们的眼里,谁都不觉得他们有什么不正常。
  通过忘我地学习,细雨已经拿到了注册会计师资格证。经历那次自杀风波,细雨准备要个孩子了,为了给阿华一个意外的惊喜,细雨想:等怀上了宝宝再告诉阿华吧。
  接连几个月过去,细雨月月准时来例假,心里暗暗地感到诧异,细雨便一个人悄悄地去了医院。检查出来的结果是子宫内膜异位症,医生说这将导致她终生不孕。
  子宫内膜异位症对细雨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细雨回忆起那天的情形时说:“我当时呆住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我只觉得我完了,我和阿华完了。我失魂落魄地回到家里,阿华还没回来,屋子里显得空空落落的,电视机一直陪着我默默无语。我环顾四周,阿华亲手摆设的各样饰物赫然在目,往事一幕幕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心里锥心裂骨般的痛。”
  细雨不愿影响阿华的心情,什么都没说,阿华依旧忙他的工作,忙他的学业,忙着去纠缠他的前妻那儿看孩子,丝毫未察觉细雨有了一系列的心理变化。
  细雨想,阿华是那样的爱他的孩子,既然自己不能为他生宝宝,还不如让他和前妻复婚,给那个无辜的孩子一片完整的天空。在细雨的一再要求下,阿华被迫离开了细雨,但阿华选择的是分居,因为阿华说了:“我们分别给自己一年的时间吧,一年之内我们不见面,不电话联系,也不打听对方的情况,如果一年之后我们还深深地牵挂着对方,那我们就再也不分离,永不分离。”
  
  普通又平凡的细雨,多情又痴情的细雨,你知道吗?在我的眼里,你的肩膀是那么的瘦削,但你的心地却是那么的宽广。
  
  自从我在网上认识了许诺,我才知道生活中有很多美好的感觉是需要自己来营造的。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烟刚离开我的那段日子,我简直是度日如年。
  在书店碰到烟喜欢的那类书,就算看不太明白,就算一个字都看不进去,我也要信手去翻一翻;在街头看到小贩挑着烟喜欢的睡莲在兜售,不管新不新鲜,我总要买一束回家,插在透明的玻璃花瓶里。对这些没有知觉的东西,我有一种强烈的莫名的爱恋,这种爱恋的感觉就象埋伏在某个角落的一种气息,不经过我的同意就直接逼近我的大脑、我的思想。
  网上有一句颇含哲理的话:女人的表情是由女人的爱情书写的,而男人的表情却由事业书写。我记得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女人天生就是为了爱而生的,视爱情为精神生活的全部,男人不同,男人的精力大多放在事业上,爱情只是男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想,也许我早应该把烟忘了,就是说,把烟完完全全地放进心底,永远不再提及,也不要想起。毕竟地老天荒,毕竟海枯石烂,只是世间的一些奇迹而已。
  
  我的孩子从小就很懂事,还在我肚子里的时候,每当我悟透一些道理时便不停地踢我,好象是为我高兴,又好象是鼓励我,那一次我低头看着我日渐隆起的肚子,突然觉得面色晦暗、容颜苍老的自己其实离年轻还很近,而这份年轻,是我的孩子告诉我的,我的孩子用了一种独特的方式教我振作,其实我的孩子一直都在教我振作,只是我自己反应迟钝而已。
  临产前的某天,我联系了一个海南的同学,她当时在一家IT行业公司做副总,她答应我一生完孩子就可以去她公司报到上班。所以,我决定把我的孩子给细雨,我要细雨替我保守一个秘密,就是在这个世上,只有阿华和细雨才是我孩子的唯一的亲生父母。
  “我们分别给自己一年的时间吧,一年之内我们不见面,不电话联系,也不打听对方的情况,如果一年之后我们还深深地牵挂着对方,那我们就再也不分离,永不分离。”这是阿华对细雨的承诺,我相信一年之后阿华肯定会回到细雨的身边,我更相信阿华和细雨能把安定、舒适、幸福带给我的孩子,而我的孩子只有成为他们的宝宝才能受到良好的教育,并健康、活泼、快乐地茁壮成长。
  我预计我的孩子将是细雨带给阿华的意外的惊喜,我感到由衷地欣慰。
  我把这个决定告诉细雨,细雨笑了,我也笑了。记得有句这样的名言: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哭,它就哭,你对它笑,它就笑。
  
  第十章 哦,纯属意外
  
  我愣愣地望着对方,不能置信站在我面前的人竟是我的大学英语老师。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在海南工作了两年,我总是无法融入南国的风情中,也许我被注定了是一个孤独的过客,不同于专程赶去欣赏椰风海韵的游人。最终我还是回到了我的起点,也是我认定的终点,我不过是耗用了两年的光阴在生命轨迹里画下了往返的两条线段。
  市中心有一家全市最大、品种最全的鲜花店——爱丽丝鲜花店,我从进入青年时期开始,每年七巧节的前一天如果没有外出,我必定会去爱丽丝鲜花店买红玫瑰。我每次只买一支,因为我允许自己一生只爱一次。
  
  记得去年的这一天,卖花的小女孩热情地说:“多买点吧,九支代表天长地久!”
  我笑笑,不语。
  卖花的小女孩便改用奇怪的眼光打量我,又问:“你买一支红玫瑰送给谁?”
  我依旧笑笑,仍然不语。
  我想,只有我自己知道我要送给谁,反正不是送给牛郎和织女,因为我和他们有语言障碍,况且我从小就不多愁善感;反正也不是送给哪个心仪的男生,我觉得女生应该要接收男生的玫瑰才符合逻辑。
  买花的小女孩一定想不到我买玫瑰是送给自己,因为七月初六是我的生日,又因为没有情人的我总是过着苍白的七巧节,所以,我送自己玫瑰完全是为了填补一项空白——我喜欢在七夕的午夜时分用火红的玫瑰填补我精神领域里的情感空白。
  
  今年的七月初六太阳很火热,我呆在空调房里心情平静,我以清凉的姿态给细雨发信息:“对你,我始终会象春天般的温暖,对未来,我绝对保持夏天般的热情。”
  细雨回我:“你现在的这样子,我很喜欢,你放心吧,宝宝好好的呢,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会算10以内的加减法了。”
  “只要宝宝好,你好我也好!”
  “晕,怎么听着象那个恶心的广告词啊!对了,今天是你生日,有什么活动安排?”
  “暂时没有活动,不过等会我要去买花,火红的玫瑰花,呵呵!”
  
  昨天黄昏,太阳下了山,我慢慢地步行到爱丽丝鲜花店。
  一踏进爱丽丝鲜花店的大厅,我就看见一个手里拿着一束睡莲的男人站在收银台前付款,那紫色的花瓣和绿色的花柄犹如一道青灰色的闪电,瞬间照亮了我的双眼,我看得很清楚,这个男人是烟——我以为今生不会再见的烟,化成灰烬我都认识的烟。
  唉,这个世界说大就大,说小就小。
  我逃也似地奔出爱丽丝鲜花店,我不想再见烟,我不想把早已分开的我们又扯进不可预计的未来。
  
  在江南,我上大学的那座城市。我那时还是一个在校大学生。她比我大三岁,在我所就读的那所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我在大学最后一年里疯狂地迷恋上了她。我和她之间有过一段令我终生难忘的感情。我答应过他,等我大学毕业后就和她结婚。可是后来,为了分配进京,我来到了北京,从此和她失去了联系。
  ——摘自《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
  
  天那,没想到《一个单身女人的私生活》竟然有一个这样的结尾:在大学图书馆当管理员的女人就是“我”的妈妈,让“我”十八岁就堕胎的英语老师就是“我”从来不知道在哪里的爸爸。
  天那,小说的结尾为什么是这样子的?
  
  打开网络,随处可见“情人节快乐”的短句。
  我的手机这时唱起刘若英与黄立行的《分开旅行》,我一看是个陌生的号码,便想都没有想就按下了接听键:“喂!”
  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喂!九妹,是我。”
  “······”除了烟曾经叫我九妹,再也没有第二个人这么称呼我。
  “是我,你还好吗?”烟的声音里夹杂了许多疲惫和沧桑,我感觉到了。
  “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
  “我上个月在广州碰到细雨了,她告诉我的。”
  这个细雨是不是脑子进水了?她把我的号码告诉烟是什么意思嘛?
  “烟,你找我有事吗?”
  “其实,我早就想打这个电话了,又怕打破你的宁静,所以······”
  “哦!”此时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
  “昨天是你的生日,我去了爱丽丝鲜花店,原本是想买一支红玫瑰送你的,可转念一想觉得不妥,就放弃了这个念头。”
  “于是,你买了一束睡莲。”
  烟充满了疑惑:“是啊,你怎么知道?”
  “我用望远镜看到的啊!”我不想在处处都跳动着“情人节快乐”的夜里说出昨天的细节,那多多少少有些破坏人的心情,让烟自己去猜测吧,聪明的烟一定会知道的。
  烟在电话的另一端笑了:“呵呵!你还是那么喜欢贫嘴。”
  我也笑了:“呵呵!”
  “细雨的孩子很可爱。”
  “哦,你看到那孩子了?”烟一提到孩子,我的鼻子就有些酸了,我已经有半年没看到我的孩子了,虽说我经常和孩子通电话,也经常和细雨互发信息,但我还是有一种渴望,渴望了解孩子更多一些,我不知道我的孩子是否又长高了?是否更活泼可爱了?
  “细雨和阿华带着他们的孩子在云顶阁旋转餐厅参加一个朋友的生日酒宴,我碰巧就遇见了他们。”
  “哦!”真是无巧不成书啊。
  “说来真奇怪,那孩子很亲近我,老缠着我讲故事,你知道的,我哪里是讲故事的料?”
  我的眼睛潮湿了,但我极力控制着自己的情绪:“那后来呢?”
  “后来细雨把孩子哄走了,你见过那孩子没有?”
  “见过很多次。”
  “哦!”这回轮到烟惊讶了,“那孩子长的很像你,根本就不像细雨。”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对着烟笑:“呵······”
  我还没笑完,电话没电,自动断了,我的充电器正在离家很远的办公室抽屉里睡大觉呢。
  
  我继续翻开小说集《巡行在梦中的玫瑰》,准备阅读下一篇小说——钟鲲的《真实生活》。
  
  初稿:2005.07.31—08.13
  复稿:2006.02.15
  

作者签名:
我是女人,喜欢文字。我是湖南人,喜欢深圳。

原创[文.爱的传说]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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