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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手

雨漉
2006-02-23 16:14   收藏:0 回复:2 点击:2994

    摊开我的双手,由于经过了岁月的雕刻,已不再是人们想象中的纤纤玉指。
  
  1
  
  我的十指比较细,用修长来形容只有一点点过分,到珠宝店一般难得找到可以直接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所以,被我遗弃在抽屉里好几年了的两只黄金戒指曾经都只能戴在中指上。
  
  一只是镶嵌了一颗心型玉石的18K黄金戒指,那是结婚前我给自己买的,为了所谓的体面,我骗父母说是婆家送的,以示我被看重。另一只是婚后儿子的姑父从新加坡带回来的22K黄金戒指,儿子的姑姑以稍低于国产的价格向亲戚们卖出了N只这样的戒指,现在都想不起当时购买的动机是盛情难却还是有别于国内戒指的款式。
  
  有了2只黄金戒指的我从此再也没有刻意去珠宝店寻找可以直接戴在无名指上的戒指,于是,戒指的质地从黄金流行到白金,戒指的款式从玉戒演变到钻戒。
  
  2
  
  我的指甲总是短短的,稍微长长一点它就自动断了,有时候我想,如果我的指甲可以留得长长的再涂上闪亮的指甲油而后画上素雅的小图案,然后淑女似的在街上幽雅地闲逛,那该多美妙啊!我不知道我的指甲为什么甘于拥有短暂的生命,直到有一天做美容时碰到一个说话柔声细语的女孩子。
  
  那天,我与以往一样很平常地走进漂亮宝贝。给我做脸的美容师手法轻柔,我感觉非常舒服,她一边做一边找共同话题与我聊天。我们还算投缘吧,你一句我一句没完没了的,后来就把主题切换到了我的指甲上。她说看得出来我的指甲属于易断的那种,我觉得奇怪,问她怎么看出来的,她说,她奶奶曾告诉她:凡是心地善良的人,指甲一定很软很容易断。
  
  我心里惊叹不已,我怎么从来都不知道还有这门子逻辑?
  
  一直到现在,我还记得这个女孩,只是我忘了她的面孔她的名字,她奶奶还告诉了她什么我再也无法得知。人生有时就是这样,稍不留神就错过了原本可以不错过的人或事。
  
  3
  
  我的手背上有座落无序的细毛孔,一到夏天,汗毛就稀稀拉拉地长出来了,约2-3毫米的样子,一直延伸到十指。由于这个缘故,我的手背一伸出来,从来都不会显得细皮嫩肉,所以,在小时候我特别羡慕别的女孩子的手,简直是羡慕得不得了。
  
  后来,很偶然地在杂志上看到了变性一文,我知道了通过手术可以转变性别,那时心里就藏下了一个小小的秘密,就是幻想某一天自己能变成男孩子,那样,我就不会为了手背上稀疏的汗毛而自卑且懊恼了,那样,就不会再有人敢欺负没有哥哥保护的我了。
  
  现在,手背上的皮肤和同龄人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了,于是也渐渐地不再在意毛孔或汗毛之类的影响美观的细节了,心想,就算是细皮嫩肉又怎样呢?除了传说中的仙女,谁可以保证皮肤不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老化呢?
  
  4
  
  遵循男左女右的迷信法则细观手纹,生命线从头至尾清晰可鉴,没有分岔也没有平行线,据说这样的生命线暗示着强大的生命力,对此我深信不疑,因为祖辈们都活到了七十多岁及以上,寿命最长的是奶奶,过世那年93岁。
  
  完美的生命线也有美中不足之处,就是有一道直径约为6-7毫米的疤痕横卧其上。一看到这隐约可见的疤痕,我就不由得想起小时候摔交的那一幕,现在我忘了摔交的季节和时辰,但我清晰地记得我摔倒在学校与家之间铺满了碎石的马路上,碎石划破了我右手上象征生命的线下的毛细血管,当时流了很多很多血,少不经事的我被同伴们七嘴八舌的说法吓坏了,好象天马上就要塌下来······
  
  说来真有趣,儿子小的时候老缠着我讲故事,有一天我胡编捏造告诉他这道疤痕是妈妈小时候帮一个老奶奶提东西时摔倒地上留下的,害得儿子用充满敬佩的眼神表扬我“助人为乐”的行为:“妈妈,你小时候很勇敢哦!”
  
  如今儿子长大了,再也不会说这样的话逗我开心了,许多往事只能象这道隐约可见的疤痕一样慢慢地在内心里回味了。
  
  
  
  5
  
  根据手相学说,指纹分两种:螺纹状的“斗”和开口状的“箕”。我的十指都是箕,据说这样的手是漏财的手,细细想来,不信迷信的我不得不有些信服。
  
  我读初一时,妈妈在京广线旁的一个小邮局工作。暑假里很多同龄的小孩子都找到了零工,美其名曰勤工俭学,不甘寂寞的我谋到了一份卖冰棍的活。我的客源主要来自火车站的旅客,每天停车的客车有四趟,每趟停留3到5分钟,这几分钟便成了小贩们的黄金时段,有从小店冲出来卖茶水的,五分钱一杯;有一路小跑过来卖零食的,价格不一;有和我抢生意卖冰棍的,三分钱一支的白糖或五分钱一支的绿豆。
  
  有一天,开往广州的车快要启动时,从窗口探出一个男人的头,张着满嘴的黑牙对我说要十支五分的绿豆冰棍,我高兴得忘了先收钱后给物的买卖规律,赶紧向他递冰棍,这时火车呜呜地启动了,我追着火车边跑边递,等我分作两三次递完他要的数量时,我已来不及收钱了,火车越开越快,那个窗口不断向前,向前,男人的脸渐渐缩小。我的五毛钱,我可以买漂亮文具的五毛钱,我可以有许多用途的五毛钱,因为这个不把钱扔下来的坏男人,化成了那天中午的眼泪,一次又一次从我眼眶流出,而后,被太阳晒干。
  
  十指都是箕的手是漏财的手,好象有一点点道理哦。
  
  83年春天,小偷在新华书店偷了我一元钱,令我少播了许多知识的种子。86年五一,小偷在南岳忠烈祠偷走了我的新衣服,使我缅怀先烈时比任何人都要悲痛。参加工作的第一年,小偷骑走了我的自行车,让我恨自己节衣缩食而省钱购车的行为······2000年6月时价五千五的摩托罗拉8088在公交车上离我而去,2004年8月7日我只用了半年的红色三星208与病魔相约在附一医院向我告别。
  
  十指都是箕的手是漏财的手,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哦。
  
   初稿:2005-04-15
   复稿:2005-06-01
  
原创[文.百味人生]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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