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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天灾人祸”

鸣笛
2005-12-04 20:51   收藏:0 回复:7 点击:4116

    看到近期接二连三的灾祸,与林子里的朋友讨论,无不痛心疾首。
  
  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反映出人生无常、世事难料的一面。虽然目前人类还没有达到无所不能的地步,但文明社会建立起来的“以人为本”理念,又逐步使人依靠科技进步以及先进的管理进入和谐社会,可以力图让灾难尽可能少一些。
  
  说起“天灾人祸”谁人都懂。人类对地震、火山、海啸、飓风、洪水、非典、禽流感等突如其来的灾变,只能通过监测、研究来预防或减少它们所造成的损失,但还不能控制它们的发生。而像矿难、海难、空难、水污染和恐怖袭击、人贩这类人为悲剧呢?那就是我们应该“有为”但事实上“无为”的结果。
  
  用心观察,天灾人祸往往来势凶猛。我们常常用“迅雷不及掩耳”来比喻灾难的猝不及防,它于顷刻之间就使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不见。难怪人世间谈之色变。
  
  秋冬以来发生的桩桩灾难令人触目惊心!且不说禽流感的肆虐,先是吉林石化发生爆炸,十天左右就传来哈市发生断水恐慌,接着就是江西瑞昌发生5.7级地震,而后又是黑龙江七台河发生煤矿爆炸事故。更可气的是还听说湖南多家福利院在倒卖儿童。这我们就闹不懂了,福利院不是“人道主义”的代名词吗?老天爷不长眼情有可原,咋这没心没肺的事情也有人能够干得出来?啼饥号寒,嗷嗷待哺,这铁石心肠是咋个炼就的呀?这天底下究竟还有没有一块象样的净土?我感叹,这天灾人祸的面也太宽了。
  
  我们常说:人是万物的灵长。那么人治的社会,理所应当以人为本。但长期以来我们始终并没有建立起人的主体性地位。不仅为了某种目的可以牺牲和抛弃某一部分人,而且社会进步也不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宗旨,反倒是GDP成为衡量发展的尺度。人、资源和环境是社会发展的三大基石,人却占着主动地位。事实上人又分成为几等,于是就有了“草芥人命”和“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现象。回头看我们的发展过程,不仅资源环境破坏了,灾祸接锺而至,还牺牲了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健康。这个代价值得么?
  
  没有人否认生命是宝贵的,因为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但未必都同意“人的生命绝无贵贱之分”的说法,君不见只知自己的命贵,不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的大有人在。然而,生命又是脆弱的,汹涌的灾祸不分职业、性别、老幼、文化程度一律不容思考地就把他们尽收于怀。在这些天灾人祸面前,生命却显得那么渺小和微不足道。
  
  天灾人祸需要研究并加以认真面对。天灾不可避免,但可以将灾难尽可能减少到最低限度;人祸却应该完全杜绝!
  
  一次次的灾祸发生了,令人刺痛的不是灾祸本身,真正让人震撼的是灾祸以后的冷漠。历数最近发生的起起悲惨事件,它能唤起那些为官一方人的觉醒吗?无论是不该发生的还是避之不及但通过努力完全可以减小损失的灾难,如果没有人为此承担责任,那么生者的痛似无休止!
  
  文明社会的标志是什么?监测预警于灾祸之前,做到防患于未然,而不仅仅是灾祸以后的救治。因为当代科学技术已经能够初步把握灾祸孕育、发生和防御的规律。虽然对于突发性的事件,人类目前尚只能采取预防和避让的方法,实行预防为主,防治和避让相结合的方针。
  
  必须强调政府在对待灾祸问题上应该持有的主动、超前的负责精神。对于凡是有可能发生的灾祸应由政府建立起一整套预警体系,设立应急预案。一旦灾祸降临,便能够从容应对,否则还是重蹈覆辙。惨痛教训告诉我们:再也不能干“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傻事了。
  
  这就是古人说的“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
  

作者签名:
鸣笛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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