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舔碗

凭栏听雨
2005-08-09 23:51   收藏:0 回复:1 点击:2599

    陈忠实的篇小说《舔碗》,刻画了一个勤俭的财主黄掌柜,他对长工介绍他发家的原因就是舔碗舔出来的:“庄稼人过日月就是俩字,一个是勤,一个是俭。勤开财源,俭聚少成多,积小成大。一般人做到勤容易,俭字上就分开了彼此。钱挣得再多花掉了等于没挣,粮食打得再多糟蹋光了跟没打粮一样。”小说还详细描写了黄掌柜舔碗的样子:“黄掌柜放下竹筷子右手撑着小饭桌的边沿,左手四指勾着碗底儿大拇指掐着碗沿儿,仰起脸伸出舌头,先沿着黄釉粗瓷大老碗的碗沿舔了一圈,左手粗壮如算盘珠儿的指关节却灵便自如地转动着碗,吧唧一声脆响,舌头在碗的内壁舔过去,那一坨儿碗壁上残留的小米粒儿葱花屑儿全部扫荡净尽,比水洗过比抹布擦过还要干净。吧唧吧唧的脆响连住响着,大老碗在左手间均匀地转过一周,碗内壁所有的滞留物才显出黄掌柜有一只出众出色的舌头,在碗底儿只旋转了一下便一览无余,鼻尖和脸颊并不挨碗沿儿,一般人的舌头不可能有那么长也没有那么灵巧。黄掌柜放下碗在口袋里摸烟袋时,那只奇妙的舌头伸出来从下唇到左嘴角再到上唇和右嘴角齐齐儿扫荡了一圈,嘴唇嘴角干干净净湿润润地柔和起来。”
  在我小时候的印象里,我爷爷辈的那些勤俭了一辈子的农民大都有舔碗的习惯,虽然不像黄掌柜舔得那么“专业”,但也做到了碗内不留一个米粒。后来,大概是父亲嫌爷爷舔碗的样子不“雅”,爷爷才改成了饭后用馍把碗内擦一遍,再吃下;或者把菜汤倒在碗里涮一遍,再喝下。当我和妹妹把饭吃不干净时,爷爷就说:“掉饭汁,饿死小妮。”教育我们养成爱惜每一粒粮食的习惯。
  爷爷虽然去世多年,但是他的话我时刻记着,无论是在自己家吃饭或是赴宴,我都把自己的饭菜吃干净。可是我眼见太多太多的人吃饭好像是在比着浪费,点了好多菜吃不掉,饭吃不完,一甩手就走了。有朋友看我认认真真吃饭,反而笑话我。城市里出现的饭后打包的做法在我们并不富裕的县城到底没实行开来。看着粮食平白无故地被糟蹋,我的心里实在难受。即使我们没必要像黄掌柜那样去舔碗,把饭菜吃完或者打包捎走下顿再吃也是完全应该的呀!
  这里可能牵扯到一个“面子”的问题,朋友来了,点好多菜,才显得大度;饭菜吃不完,眼也不眨走人,才显得潇洒,反之便是没面子。要我说呀,浪费粮食才是最大的没面子,无论你身份地位的高低。
  其实,有很多有身份的人,也是素养和境界很高的人。偶在报端看到一则轶事:一次,当代著名作家梁晓声到郑州讲学,主办方宴请时,梁晓声看到一根菜掉到了桌子上,便自然地用筷子夹起来吃了。这个细节让在座的人大为感动。
  
原创[文.百味人生]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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