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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时代(下)

半路一把刀
2005-07-18 00:45   收藏:1 回复:10 点击:1510

    七 创造
  那一年的夏天终于到来了。
  枝头的树叶在夏日的阳光下渐渐地密集、浓绿。一入夜,便随着晚风哗啦啦地响着,传出一种新鲜而流畅的声音,像是风的歌唱。
  在这段时间里,除了张建疆的心情指数呈上升趋势外,其余的人最好的状况也不过是持平。
  曹宏卫与何虎倒是常和丁禾搅和在一起互相交流,据说三个人都在分头创造作品。
  但我每次见到丁禾时,却看见他基本上都是在半醉半醒的状态,没什么激情的样子,明显是颓废派的风格。
  “酒能让我暂时快乐。”丁禾说:“但,酒醒了呢?”丁禾问我。
  那天晚上他和我坐在窗外的那棵老榆树下,他说起话来一直若有所思。然后他忽然望着我,说他已经悟透了人生的真谛。
  关于丁禾所洞彻的人生真谛,他在那天晚上是这样告诉我的,即:人是一种植物,或者还不如植物。
  “人活着的唯一目的就是为活着。”丁禾说:“人是为了传宗接代而活着的,比如你活着,是为了所谓的把这个世界建设的更好,那么建设好了又留给谁呢?当然是你的后代,你的后代接着建设,又留给谁呢?你后代的后代,因此——”丁禾总结道:“从这一点上讲,人和植物没有什么区别,反而因为有思维、有感情,而更受煎熬。”
  丁禾说完这番话后,继续若有所思,似乎看破红尘。
  但是我后来对丁禾的理论进行了修正,我认为建设的过程就是一个创造快乐的过程,而即使是破坏,也是一种创造。“植物不会创造,也就创造不出快乐。”我对丁禾说。
  丁禾笑笑,说:“你不是植物,怎么知道它不快乐?”
  
  我们虽然不能证明植物是否快乐,但却都能证明张建疆是快乐的。证明来自于很多方面,包括他要请大家去吃烤肉。
  烤肉摊子在乌鲁木齐的路边到处都是,不时传来此起彼伏的吆喝声,随着浓浓地烟雾飘荡到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张建疆说马路边有一家摊子味道不错,坐下去要了几十串的烤羊心、羊肝、羊肠子之类,兴致勃勃地请大家自便。
  马胜望着烤肉槽打趣说张建疆有了爱情的滋润就是不一样,心情好,胃口就好。
  丁禾说:“看来爱情真的是美好的。”
  张建疆不理会众人的说笑,说去买几瓶啤酒。马胜嚷嚷着一定要买冰镇的。张建疆说:“尿喝不喝,热乎乎的。”
  烤在炉子上的羊杂在烟火的包围下发出滋滋地响声,油脂在食物上激烈地冒着细小的泡沫,不时滴到炉火中,窜起一股火苗。
  众人一人拿着一瓶啤酒,叮叮咣咣地碰了一圈,让冰凉的啤酒从肠胃中渗到每一个毛孔里,仿如一切的烦闷与燥热在这个过程中全被消解。
  但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我一直处在烦乱的状态下,直接原因是我屁股下面的凳子不稳,这说明,屁股往往也会影响人的情绪。我决定换一个凳子,但很不巧的是,我看中的那个凳子据说有人。
  人在心情不好的情况下有时会异常的执著。我坚持要那个凳子:“凳子是你们家的吗?”我说。
  对方有四男二女,其中一个脖子上挂满饰物的家伙站起来,走到我面前,一把按住那个凳子,露出小臂上的刺青。那是一个粗陋的老鹰,笔法笨拙的像只张着翅膀的山羊。
  “毛病。”他说。
  这样,战争的导火索便点燃了。总之,这场战争的责任不在我,起码从表象来看,在于那只凳子。
  马胜见我被人围攻,抓着手中的啤酒瓶就冲了过来,拯救自己的同志。
  
  对于这场战争的经过,我一直努力的想把它真实的再现出来,因而前后共尝试了多种写法,力求简洁、清晰、流畅。但可惜,都不能令我满意,总不能全面的表达出过程的全貌。现在我决定将我试过的每一种写法,也就是版本,都陈列出来,好互相参照着看。
  第一个版本我是这样写的:
  天空,在傍晚的天空,无雨、无风。
  马胜像一把快刀,刹那间劈向对手。
  但,丁禾却坐在烤肉炉前,专心望着滋滋作响的羊杂,一动没动。
  岂止没动,他似乎连呼吸都已停止,眼神也已凝固。
  但是任何人都知道他会动。
  因为一个高手绝不会错过每一次出手的机会。
  他在等待,或者说,他觉得还不值得出手。
  只不过,没有人知道他何时出手。
  有时侯,等待,反而是最大的杀机。
  忽然,丁禾眉稍一挑,眼中透出一种难以捉摸的光芒,身形一动,人到拳到,在电光火石之中,便已揪住了一个对手连出三拳,拳拳击中要害。速度之快,只在两次眨眼之间……。
  毫无疑问,这个版本一是太像古龙的风格,二是只突出了丁禾,我想我如果这样写下去,准会写出一套八册的二流武侠小说来,并且大可起名曰:《铁血丁禾传》。所以,我就换了一种写法,也就是后来的版本之二:
  马胜手提玻璃啤酒瓶大喝道:“狗贼,认得我马胜么?!”双目圆睁,直取对方。
  张建疆急曰:“众人且住,万不可因一时之气逞匹夫之勇,坏我等雅兴,反为不美。”急趋于阵前阻挡之。
  是时马胜已举瓶击敌一人于地下,却不防斜次复来一敌,与马胜战在一起。马胜益怒,骂不绝口,吼声如雷。
  丁禾却在一旁兀自冷笑不语,置一羊心于炭火之上,起身逼近对方为首者,曰:“休走!”只一合,将其鼻血击出,而羊心尚未熟也……
  正是:板凳引来龙虎斗,
  酒瓶砸出满脸花。
  这个版本想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人都很熟悉,是继承了我国明末时期的笔法,固然符合了简洁的要求,同时又发扬了祖国优秀文化,但却过于简约,线条太粗,而且不是很客观、公正。最后我决定尝试另一种写法,也就是版本之三:
  6月3日,在本市南梁坡附近发生一起群殴事件,共有3人受伤。群殴发生后,有关人员均已撤离现场。群殴事件未造成重大损失。据悉,警方自始至终未参与此事的处理。
  据现场目击者称,在6月3日傍晚,两帮无业青年因喝酒发生口角,继而拳脚相加。甲方无业青年约为五人,乙方为四男二女。群殴之前,双方人员先是互相高声问候了对方的母亲及母亲的某些部位,然后打成一团。甲方为首者为一健壮短发男子,手持酒瓶,颇为凶悍,连击乙方两人,击打十分精确。甲方另一长发男子在殴打乙方青年过程中身手敏捷,手法简洁流畅,富有爆破力,颇具实用性和观赏性。
  整个群殴过程十分短促,胜负立见,以甲方青年获胜而告终……
  相比之下,第三个版本基本上达到了既简明又翔实,既客观全面又突出了我方人员的要求。但它还是没有讲清楚这场殴斗最后获胜的真正原因。
  真正的原因是阿狗的偷袭。
  阿狗是提着半块砖头参战的。那时候的马路不像现在这个整洁,砖头随处可见。拾之即用,用之即弃,十分的方便。阿狗提着那半块砖,不声不响地绕到同马胜扭打的那家伙后面,也就是小臂有只会飞的山羊那家伙后面,冲着他的脑袋手起砖落,得手了。这样,对方立时减员百分之二十五,大败而逃。
  
  说实话,在燥热的夏季和心情指数低迷这主客观两方面因素的作用下,我们很需要在别人的身体上活动一下筋骨,这令我们感到很放松。丁禾在这种放松状态下很快有了作品,他一气呵成的不仅写出了一首新曲子,同时还填上了词。
  “我用激情砸门,激情反弹。
  没有游戏规则,全凭经验。
  麻木是种冷静,耐心等待。
  理想塞满大脑,无法向前。
  我们喝酒,思想的光辉灿烂。
  我们醉了,这样就有了感觉。
  我们吐了,这样就有了发泄。
  我们的认识有限,
  所以我们才健全。
  我们每天成长一点,
  我们按部就班……”
  通过丁禾创作这首作品的过程证明了两点:一、创作的形式是多样的,因人而异。丁禾就是在街头进行身体放松后有了创作欲。我想如果某一天让他手刃两个人之后再创作,肯定他的创作欲望会更强烈,创作水准也更高。二、创作过程是一个昂扬的过程,或者说是勃起的过程,而且在创作时勃起的程度是与在此之前受压抑的程度成正比的。惟如此,勃起的程度才会更高,才更会有排泄的欲望,一泄如注!从这一点上讲,创作的过程就是性交的过程。
  丁禾在终于写出了自“雪泽社”成立以来的第一首作品后,决定将它命名为《自然而然》。然后他给我谈创作体会,说:“靠!还行。”
  在他给我简明扼要的谈完创作体会之后,我和他便去找曹宏卫何虎,打算进行交流。
  
  曹宏卫住在一个夜市边上的商品楼内。即使在六楼他的卧室中,依然能听到无休止的嘈杂声,像海浪一样生生不息,仿如整幢楼都浮在那些蒸腾的热气中。
  曹宏卫的卧室里乱七八糟堆满了书和CD。从《道德经》到《梦的解析》,从《柏杨版资治通鉴》到《广告学》、《光荣与梦想》、公共关系教材、英语过级手册等,五花八门。丁禾曾告诉过我,曹宏卫是一个很爱看书的人,经常吃不饱肚子,却攒了不少的书。在曹宏卫的卧式里,我证明了这一点,兴趣如此驳杂,自然就会顾不上肚子。
  “凡是存在的就都是合理的。”曹宏卫向我们解释:“因此只要存在的我都看。”他稀里哗啦地从一堆打卡CD中拿出一张Sting的专辑播放起来,略微遮盖住窗外的喧嚣。
  丁禾说:“所以人在痛苦中煎熬也是合理的。”
  曹宏卫点了点光头,说:“艺术本身是痛苦的孩子,痛苦产生伟大的思想。”他坚决的语调使他看起来像是一个伟人:“就像司马迁,正因为没有了‘家具’,所以才痛苦,才有伟大的思想。”他踌躇满志的顿了顿:“因此,伟大的摇滚乐都是痛苦的。”
  “家具”是我们对男性生殖器的隐晦说法。
  何虎那天也和我们一同来到曹宏卫的住宅,他一进门便翻看那些到处散落的音乐杂志,听到曹宏卫的观点后,何虎扔下杂志,发表不同看法说:“我认为摇滚乐应该是快乐的。”
  曹宏卫沉吟了片刻,说:“一切快乐都是建立在痛苦之上的,你所看到的快乐,其本质是痛苦的,是在痛苦上创造出来的。”
  何虎问:“那你现在是快乐还是痛苦?”
  曹宏卫笑笑,摸着自己的光头,说:“我现在麻木着,就好像被什么东西包围着一样,而且没有镜子,看不到自己。”停了停,曹宏卫接着说:“这里的环境不好,我在北京有个做摇滚的朋友,给我打电话,说可以到那儿发展。”说完这些,曹宏卫在椅子上舒展了一下身子,叉开双腿,神态超然。
  但是在那天晚上我们准备离去的时候,曹宏卫的超然却转瞬间无影无踪。
  他将我悄悄拉到一边,犹疑了半天,低声说:“有没有……有没有Money?借我一些,这两天……”
  “多少?”我问。
  “五十吧。”他拘谨地笑笑,来回摸着自己的光头。无可辩驳的说明离开了物质基础的超然是如何的脆弱与不能长久。
  我递给他钱。
  他接过后飞快地塞入口袋:“过两天就给你还。”他麻利地说。
  走在街上,夜市正迎来它的高潮,辉煌一片的灯光在各类小吃的腾腾烟雾中使这个城市愈发变得模糊起来。
  
  八 摇滚Party
  当我们要参加摇滚Party时,我们手里已经有了两首作品。
  摇滚Party的消息是曹宏卫得到并传达给我们的,我们决定参加。
  在这个城市里,以前也有一种聚会被称做摇滚Party。它的程序是这样的:从旮旮旯旯里搜罗一堆像我们这样的混蛋,然后凑在一起抖露一下各自参差不齐的作品,以提醒人们地下摇滚的存在。
  当然,一般来说那些地下摇滚英雄们的形象和行为,往往比他们的作品本身更能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尤其在表演作品时,大家在台上都一律做发情野狗状,张牙舞爪、摸爬滚打,大体上都属于同一门派,煞是好看。
  我们虽然对这个城市和这个城市的人不抱多大希望,但我们还是决定去试一试。或者说,去试一试我们的两首作品。
  两首作品中一首自然是丁禾的《自然而然》,另一首是何虎写的,叫《走》。何虎显然对曹宏卫所作的摇滚乐是痛苦的论断耿耿于怀,他说他的这首作品有思想,并且快乐。
  然后大家的工作是要给乐队起个名字。那时候,“音墨雪泽社”呈现着一派蒸蒸日上的良好势头,烟酒的臭味和跃跃欲试的气氛一起充斥在每个角落。
  而张建疆则不知什么时候自封为社长,在“雪泽社”里长长短短贴满了他的书法作品,真草隶篆,不一而足,这就更显得我们这帮家伙充实而上进。
  但张建疆并未就此止步,他还设计并亲手凿刻了一块“雪泽社”的牌匾。那是一块东拼西凑的大约八十公分宽、近两米长的木板。底子已被涂了一层黑漆,油光泛亮。“音墨雪泽社”几个字被勾描在上面。这使得我们这个屋子像一个书画装裱店或更像一个精武门时代的武馆。
  而马胜则对张建疆的书法作品表示出一定的轻视。准确的说,是对整个书法艺术表示出一定的轻视,按照马胜的观点,书法是一门死去的艺术,远远不能表达出他激烈而丰富的情绪。
  “书法最终是会被淘汰的。”马胜那天端着酒杯说:“只有音乐不会被淘汰。”
  我说过,在那天晚上我们是要给打算上场的乐队起一个名字,但马胜先跑了题,对整个书法艺术进行了批判。他的批判致使大伙一同跟着他跑了题,同时也使他遭到了大伙的批判。
  当时对马胜进行批判的现场气氛很热烈,可以用一句七嘴八舌来形容。梳理一下,各人批判内容如下:
  张建疆:认为马胜的观点过于偏激和幼稚。
  曹宏卫:对书法和音乐是相通的这一观点进行了阐明,进而证明书法在表达情绪方面并不逊于音乐。
  丁禾:通知所有在场人员,马胜喝的有点多。
  还有两个人没有用语言发表意见,一个是何虎,笑而不语。当然,这肯定包含着不值一辩的意思。另一个是阿狗,在床上侧起屁股放了个响屁,这个回答意义不明。
  最后马胜让我表明我的倾向,我说:“大家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于是马胜的眼神中顿时渗出一片失望来。
  接下来的情况峰回路转。
  马胜在短暂失望后,很快一脸的愤怒。他一面连声咒骂,一面从桌上抓过个烟盒几下撕开,然后抬起头,高声问道:“谁有笔?我知道我现在喝多了,说不清楚,我要把你们现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记下来,到明天再反驳!”
  马胜的这一举动让我们觉得很有创意。
  对于有创意的东西,我们是一贯欣赏的,因此我们认为应该全力以赴的支持马胜。然而问题在于,我们当时都没有可供马胜记录用的工具。
  于是马胜愤愤的扔掉烟盒,重又抓起了酒杯,不屈不挠的说:“音乐是一个海,无边无际。”
  张建疆说:“书法也是一个海。”
  阿狗说:“酒是一个海。”
  丁禾及时打断了众人对海的发挥,将话题引向正轨,说,好了,给乐队起名。
  显而易见,起名不是我们这帮人的强项,因此我们用尽了吃奶以来的所有智慧,名字也没有敲定。在否定了二十一个,一说是二十四个名字之后,阿狗首先表示出了绝望,他说,我都要崩溃了。
  灵感往往就是这样来的,灵感在人快要绝望的时候会忽然敲打门窗,叫人措手不及。丁禾一拍大腿,说:“好,崩溃,就叫崩溃边缘。”
  当丁禾说出这样一个名字来后,大家都表示出了不同程度的满意。大家认为这个名字具有一定的震撼力,在某种程度上表达出了我们的想法,好像大家都有些想使什么崩溃的欲望。“我们就是要让有些东西渐渐崩溃。”丁禾说。
  
  “崩溃边缘”排练的场所是一个位于厂区边缘的旧车库。地方是马胜找的。车库周围一到晚上便见不到什么人,孤零零地立在几丛小树的后面,像夜色中的一个大黑匣子。在车库里面只有一个昏暗的灯泡悬挂在高高的屋顶之上,光线显得离我们非常遥远。而那点可怜的光线也不足以把整个房屋照亮,使这个车库愈发显出空荡和冷清。
  但现在,我们虽然只占据了这个车库的一角,但也足以使这个车库不再空荡和冷清。何虎搬来了他的鼓,一敲起来,鼓声震耳。屋内的灰尘似乎也被震荡的飞舞起来,加上吉它和贝斯的尖啸,将这间房屋塞得满满当当。
  我现在来介绍一下“崩溃边缘”的成员:主音吉它手:丁禾。鼓手:何虎。在一支摇滚乐队里,主音吉它和鼓的重要作用,是体现在控制整个乐队的节奏和表达这两个方面上的。其余成员也没什么悬念,贝斯手马胜和副吉它手曹宏卫,惟一有悬念的是经过比较与讨论,主唱的工作由马胜兼任。然后便是张建疆、阿狗和我三个看客,充当着反馈意见的作用。
  但在三个看客中,最少出现的是张建疆,想必正在练骑术,准备有朝一日到草原上去骑马。而阿狗虽然没必要去练骑术,却也经常见不到他的踪影。
  现在我来说一下我对那两首作品的看法。《自然而然》的歌词已交待过,不提。而《走》的歌词是这样的:
  “临走的时候
  你像个孩子似的忧愁,
  是还在犹豫还是心被伤透。
  你一直不曾忘记,
  你我的拥有,
  是害怕失去还是害怕回首。
  要走的终究要走,
  既然转身就别再回头。
  在离去的这个关口,
  你像那一线透明的雨点,
  轻轻击打出风的节奏。”
  在我看来,《走》虽然有着模仿商业化歌曲的嫌疑,但总体上还是不错,主要一是不错在总有种想说些什么的欲望,不算无病呻吟;二是不错在从词到曲都充斥着一种无奈与忧伤。所以我在听完这首歌后说,好像是经历了某种忧郁。
  曹宏卫同意我的看法,并引用了波德莱尔的话:“忧郁是才气的真正灵感”和“没有一种美是不包含不幸的”。然后据此结论:所以,这就是痛苦的美。但何虎却没再和他接着探讨这个问题,何虎坚信作品会说明一切,事实胜于雄辩。
  两首歌在音乐上的风格也是不同的。《走》的旋律性较强,是一首具有POP性质的金属。主音吉它的SoLo在这首歌中锐利而婉转,像是一股充满活力的水银,在一把利刃上流淌。虽然对我而言,更喜欢具有破坏力的东西。
  《自然而然》则是带有朋克特征的重金属,旋律是不被强调的。和《走》相比,。主音吉它的SoLo是在撕扯与冲撞,像一把利刃在火焰中毁灭。
  也就是说,《自然而然》是具有破坏力的东西。
  
  参加摇滚Party的那天,天气晴朗明丽。走在街上,整个城市淹没在一片嘈杂与忙碌之中。那家举办Party的舞厅就在这个城市嘈杂忙碌的一个角落中。舞厅是在一个地下室里,入口处早早就树起了举办摇滚Party的招牌,招牌上用血淋淋的红色大字书写着“Rock and Roll”,仿佛立马就要流淌下来。大字的下方画了一个扣着礼帽的骷髅头,呲牙咧嘴的狞笑着,就像是“Guns and Roses”那样。
  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都知道骷髅头的形象在某种程度上几乎成了摇滚乐的象征。我发觉在现在似乎还是这样。但什么东西用的一滥,就会让人犯腻味,比如骷髅头,除了能表明有毒、有放射性和海上的某种职业外,还能表明凶险和叛逆,可是用的太多,就反而有了媚俗的特征,就成了伪叛逆。因此,我觉得那个Party的招牌很肤浅和恶俗,就算是画一个胡萝卜也比它强。
  走进舞厅,环形的地下室里一片幽暗,立刻与外面的明朗亮丽形成了强烈的反差。就像蓦然间闯入了另一个世界,使人难以调整与适应。舞厅内密密麻麻地坐满了各色人等,但你几乎看不清他们的存在,只有四处一明一暗的烟头让人感觉到这里的拥挤。各类的金属饰物也在幽暗的灯光下不时闪闪发光,仿佛夜空中点点星光。
  我、丁禾、马胜、何虎、曹宏卫、阿狗在这个舞厅里找了个台子坐下,叼上烟,等待着表演的开始。
  其实任何人都能想象的到在那个地下室里,我们周边那些人的形象。从生理上说,那些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毛发生长过剩的,另一类是毛发奇缺的,就像曹宏卫那样。
  但那些人的神态却都可归为一类,我很难准确的描述出来,用浪漫主义的方式形容是如鼓满了风的船帆。用现实主义的方式形容是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欠了他们的钱。用后现代的方式形容是他们都欠揍。用现在通行的方式形容是酷毙了。用佛教的方式形容是天上地下,惟我独尊。
  当我们抽完两根烟后,一个瘦骨零丁的家伙出现在舞台的中央,应该是此次Party的主持人。他抓着话筒,以不是很标准的普通话说着一些发扬摇滚事业、振兴摇滚文化之类的废话。这是符合咱们国情的惯例,无论干什么都需要听起来有一定的高度,然后胡闹。
  接着,乐队登场了。
  但我至今也不知道那些登场的组合是否都能称之为乐队。因为大部分的家伙们只不过在翻唱着一些美国和中国的摇滚作品而已。从这个程度上讲,这次Party更像是一场摇滚乐的卡拉OK大赛。除去这些卡拉OK选手外,有些乐队只有曲而没有词,还有些乐队所使用的语言令人费解,听起来呜哇呜哇的,很有激情的样子,就是不知道在唱什么。听了半天,反倒是这些乐队的名字,让人印象深刻,似乎他们最好的创作都是表现在他们乐队的名字上,而不是作品本身。
  比如有个乐队叫“好客的波斯猫”,幽默中带着几分神秘;还有个乐队叫做“脱氧核糖核酸的离异”,冗长、拗口、隐晦;也有相反的,如一支乐队叫做“日”,就很是简洁明了。而“日”的主唱唱至高潮时,飞起一脚将插麦克风的支架踢了出去。支架像标枪般射向观众,引起了部分女性观众的惊呼,好像惊起了一群麻雀。然后,“日”主唱的神态解脱而满足。
  我说这些,并不是说那天就没有较好一点的乐队组合。但就我而言,对于这次摇滚Party,无疑是抱着观赏的态度或者说是带着看马戏的阴暗心理来的,所以我能够斜坐在椅子上,一边叼着烟,一边对舞台上下的人进行舒畅的嘲讽。但“崩溃边缘”的乐手们则不同,尤其是何虎,他是抱着学习的态度来的,所以他目不转睛,并评论说,对那些乐队不能一概而论。相比之下,我的评论就简单和缺乏深度的多:“我操。”“哈!”“他妈的。”等等。
  轮到“崩溃边缘”要上场的时候,大家的表情忽然变得严肃,或者说显得几分紧张。最后,丁禾站起身,说了一个字:“球。”上场了。
  就是在今天,我也可以欣慰的说,那天当《走》的旋律响起来时,情况是不错的。在我的记忆中,场子似乎也顿时安静了不少,甚至还出现了零星的掌声。但,问题接踵而来,就是说,“崩溃边缘”开场时的良好势头没有被保持住。这是因为舞厅的音响忽然出了故障,时而尖啸,时而无声,时而出现杂音,这说明,我们很不走运。
  在这猝不及防的打击下,也许是马胜,也许是曹宏卫,首先搞错了节奏,但也许是搞错了别的什么。总之,情况变得混乱。虽然音响故障随后被排除,然而舞台上的混乱情况并未得到扭转,反而加剧。他们四个越想在台上努力将表演拉上正轨,就越乱了方寸,就在混乱中越滑越远。演奏得更加杂乱无章和狼狈,连旋律听起来都开始跑调。
  当《走》终于在一片混乱中结束时,几个扎者马尾的家伙还向“崩溃边缘”喝起了倒彩。
  就像这个世界历史有很多偶然因素一样,如果那天没有那几个扎者马尾的家伙喝倒彩,也许就不会出现后面的局面。因为我们还有一首《自然而然》,或者干脆去与主办方交涉,从头再来一遍。但问题在于,那几个家伙喝了倒彩,而且声音洪亮,表情夸张。
  马胜将贝司冲曹宏卫手里一塞,从台上跳了下来,并且是直接跳到了其中一个喝倒彩家伙的面前,伸手就将的脑袋按到了桌子上:“操你妈的腿!”马胜大声告诉他。
  顿时舞厅大乱。四处似乎都是桌椅板凳碰撞的声音。
  Party的组织者和保安很快的出现,阻止了战斗的升级,旁边的一些人也七嘴八舌地劝阻双方,说都是摇滚同道,何必如此。我们冲上去拉开马胜,终于在吵闹声中从那个地下室里钻了出来。马胜对刚才仍然耿耿于怀:“啥球玩意儿。”他说。
  显而易见,我们那次在那个环形地下室里参加所谓的摇滚Party是失败了。
  按理说,我们应该在回到雪泽社或黄大楼后坐下来开展认真的总结与反思,找出原因,进行整顿。但恰恰相反,所有人对此次出师不利的原因都闭口不谈。或者说是跳过找原因这一层而直接进行了总结。
  个人当时的总结发言如下:
  丁禾说:“唱一次,就是一种积累。”表达的平缓而具有安慰性。
  何虎说:“还行。”表达的简短笼统而平静。
  曹宏卫说:“其实再来一遍就会好得多。”表达的轻松而充满希望。
  马胜是最后一个发言的,他说:“操!其实摇滚就是个狗屁,只不过,我们没把这个狗屁放响罢了。”
  丁禾没有理会马胜的发言,抬起头,凝视着窗外,缓慢的说:“我想,每一步都是曲折的,我们在这种曲折中,总会他妈的慢慢成长。”
  
  九 危险
  在参加完摇滚Party一段时间后,我觉得马胜有些不对。本来我们每天晚上的基本业余生活就是混在一起,喝酒、抬杠、互相骂娘,但现在却三天两头见不到他,我怀疑这小子在谈恋爱,可又觉得不像,每次问他都干些什么,马胜总是不在意地说,没干什么。
  我把这怀疑告诉丁禾。
  丁禾想了想,说:“他谈恋爱?不会吧。”
  我们决定抽个空儿去黄大楼转转。
  但我们那次去黄大楼时扑了个空,却发现马胜那间宿舍的门上不知被谁踹了个大窟窿。丁禾蹲下去看了看那窟窿,顺便又从窟窿朝里望着。我问他有什么发现。
  丁禾认真的看了一会儿,终于一无所获,便站起身子,说:“嗨,管球他那么多。”
  我和丁禾在路边喝了两瓶啤酒,晃晃荡荡地回到“雪泽社”,却发现小绕正和阿狗在屋子里。
  见我们进来,阿狗立马对我们说:“张建疆出事了。”
  接下来由小绕介绍详细情况,说张建疆已经好几天没上班了,他是来这儿看张建疆在不在。
  “出了啥事?”丁禾问。
  “他前段时间谈了个蒙古丫头,你们知道吧?”小绕说。
  “知道。”我们说。
  “以前还有一个姓邵的丫头追他,知道吧?”小绕说。
  “知道。”我们说。
  小绕说:“前几天,那个小邵不知道在哪儿找了一帮子人,堵住那个蒙古姑娘,把她毁容了。”
  我们问:“那后来呢?”
  小绕叹了口气:“完了后,蒙古丫头住院了,小邵跑了,听说那个蒙古丫头还被捅了几刀。”
  我和丁禾站在“雪泽社”里,面对着小绕,一时间什么都说不出口,思维像是乱窜的洪水,四处决口,想象着这个故事种种的可能细节和结局。
  做为朋友,我和丁禾对这件变故的第一种选择方式可以是各揣一把利刃或一定重量的钝器,然后去寻找凶手。但这太冲动和幼稚,和事件本身的复杂程度不相称,反有弄巧成拙的可能。第二种选择方式是和小绕一样去寻找张建疆,然后安慰他。可是对于这样一个爱情加暴力的故事,我们又能说什么呢?
  “我在厂子找不见他,想他可能在这儿。”小绕说:“就过来看看,唉。”小绕再次深深地叹了口气。
  我抬起头,看着墙上张建疆写的那些字。现在,那块“音墨雪泽社”的牌子也高高的挂在那儿,“音墨雪泽社”几个字被填充成浓浓的翠绿色,在黑亮的板子上分外醒目和飘逸。在牌匾的左下角,张建疆还特意地刻了一个猩红的小印章,仿如夜色中的一朵梅花。
  
  当张建疆终于在“雪泽社”出现的时候。他的左臂打着石膏,悬挂在胸前,脸上还隐隐残留着被 人抓过的痕迹。
  他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听丁禾弹琴。见到张建疆进来,谁都没有吭声。丁禾只是抬头望了一眼满脸憔悴的张建疆,便又低下头弹着吉它,似乎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我点着一支烟,递给张建疆。
  待一支曲子弹完,丁禾抱着吉它注视了张建疆一会儿,见张建疆只是默默地抽着烟,好像没有开口的意思,便缓缓地问:“还好吧。”
  张建疆苦笑了一下,将烟头扔到地上,平淡的说:“人嘛,总是要受点打击的,有了挫折,才会成熟。”
  我小心地问:“她怎么样了?”
  “还好。”张建疆说:“我去医院看她,”他动了动那只受伤的胳膊。顿了一顿,他将目光投向窗外,说:“这是我的错,我肯定娶她。”他凝视着窗外的老榆树,脸上布满了疲倦。
  从那天起,张建疆就离开了“雪泽社”。
  他那天从“雪泽社”里拿走了两支笔和几本字帖,其余的一套家伙却还摆在那儿,像是静静的等待着主人的回来。
  
  在那一年的夏天里,空气里到处都弥漫着燥乱的气息,让人一会儿亢奋,一会儿失落。在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叫做“音墨雪泽社”的非法组织,在这个组织的下面,还有一个不算非法的地下摇滚乐队“崩溃边缘”。现在,这个组织和组织下属的乐队都是真的到了崩溃的边缘。
  何虎在某一个晚上郑重的向丁禾提出了“辞职”。就是说,他经过认真考虑,决定退出“崩溃边缘”。其实,何虎这样做不做都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因为首先,自参加摇滚Party失败之后,乐队就再未排练过,也再没写出什么像样的作品。其次,你只要说,你正准备和别人另组乐队也就行了,没必要那么正式。
  但何虎不,因为何虎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人,他向丁禾说了三点离开的理由,大意如下:
  一、何虎觉得乐队这样下去是不会修成正果的。因为在“音墨雪泽社”里,只有喝酒、抬杠和惹事生非看上去才像是大家所追求和向往的。
  二、乐队成员之间协调不够,缺乏一致的行动。观点也有分歧,而且互不妥协,这搞不出东西来。
  三、有另一帮人已经找到何虎,邀他共组乐队。
  “朋友是朋友,但事业是事业。”何虎严肃地说。
  对于何虎的三条理由,我很欣赏,因为不是两条,也不是四条,刚好是三条。如果理由太少了,就显得不充分,会让人怀疑是不是另有所图。而理由过多,则会让人觉得吹毛求疵,而且罗嗦。
  何虎的三条理由,严格来看倒不如说是两条意见加一条理由。很明显,第一条意见主要是针对丁禾和马胜的。因为我说过,丁禾是颓废派,而且是一个热爱酒精的颓废派,实际情况是,他是一个经常半醉半醒的颓废派。他对搞作品似乎一直缺乏应有的热情和灵感,虽然在乐队里,大家已默认他为灵魂人物,但他却没有提出什么建设性意见。往往不是酒后枯坐如老僧入定,便是和马胜抬杠。至于意见中的“惹事生非”,自然是指马胜,不用我多解释。
  而第二条意见主要是针对马胜。其实乐队在车库排练时,马胜就是最不认真的一个,常发表一些诸如:这还需要练吗这算个球我看就这样吧之类的言论,很是举重若轻的样子,最终导致了乐队演出的失败。而在摇滚Party之后,马胜更是很少出现。同时,我们知道,马胜是我行我素派,或者叫天马行空派,我们谁也不能要求他做些什么,不做些什么。这样就没有了组织性和纪律性。
  事实上,我们都知道,何虎的第二条意见是有所特指的。特指的是马胜和丁禾的一次争吵。
  那次争吵是参加完摇滚Party后不久,在大家都半醉的状态之中进行的。争吵在刚开始只是一次普通的争执,什么原因引起的,已不太好考证。但内容和结果还是清楚的。就是丁禾认为马胜的行为越来越难以让人理解,根本就不在一起继续排练,大家什么也搞不成。马胜则对丁禾的批评不满,说再这样整下去也没意义。这是他们争执的主要内容。但接下来谁也没料到,二人的争执骤然升级。
  升级是马胜引发的。当时马胜说,就靠你整天的样子,能整出个球。
  丁禾被马胜的质问激怒了,咣当扔下酒杯,盯着马胜,冷笑着哼了一下,说:“好,那你自己说,你干了什么?你对乐队从头到尾干了什么?!我还没说你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呢!”
  马胜显然没想到丁禾会这样说,愣了一愣,然后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咬牙切齿,满腔悲愤的神态:“行、行、行。”他说:“我啥也没干,我球都不是?那我们就各走各的路,散伙!”这就是那次争吵的结果。
  那天马胜在“雪泽社”里摔门而去,何虎在一旁是目睹了全过程的。这就是说,何虎看到情况发展到了这一步,已经对我们丧失了信心。正因为如此,他正式提出“辞职”。
  丁禾对何虎的“辞职”好像并不惊讶。他低下头苦笑了一下,看了看何虎,又看了看窗外,淡淡的说:“以后有机会我们还能合作。”何虎点了点头,说:“对。”
  对于马胜丁禾的争吵,我在事后一直想进行弥合。因此,我到黄大楼找马胜,见他一个人斜躺在床上,显得的些疲惫。
  我说:“都这么多年了,谁不知道谁?别伤了感情。”
  对于我的调解,马胜哼了一声,说:“有时候想应该这样,可偏偏却成了那样。他妈的。”
  对于马胜的这个回答,我不太满意,这个回答基本上等于没有回答。
  于是马胜从另一个角度回答,他叹了一口气,说:“过了就算了吧,我不想和他记仇。”
  后来我从阿狗口中得知马胜那天从“雪泽社”摔门而去后的状况。阿狗告诉我,他尾随马胜出去,见马胜醉熏熏的扶着路边的一棵树哇哇的大吐起来。阿狗说:“我过去拉他,他一下把我甩开,说:球,走开!朋友还玩儿个球!”
  “雪泽社”最终发展成了这种局面,使我始料不及,也令我很伤心,但又无能为力。因为马胜和丁禾现在是互相失去了信任,再者马胜、丁禾认识的时间要比我长,这就注定我的任何调解都是肤浅的、可笑的,不会有结果。
  
  因为张建疆的离去,“雪泽社”也愈发的和丁禾一同颓废起来。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丁禾和张建疆不同,丁禾对房内的器具、衣物之类是持蔑视态度的,所以他对这些东西实行随意放逐的政策,不给予它们应有的位置。反之,他对灰尘以及烟蒂废纸之类的东西持尊重态度,实行的是和平共处的原则,任由它们存在与蔓延。这是在视觉和触觉方面。在嗅觉方面,这间房屋里四处散发着烟味与酒味,当然还有汗臭味,这种组合交织的味道完全可以杀死一只老鼠。还有在听觉上,丁禾常常会弹那把吉它,但无论弹什么,都是一个味道。我们知道,一支曲子虽然从理论上讲,它就是一支曲子,但如果演奏者不同,或演奏者的精神状态不同,乃至地点不同、听众不同等等因素的左右,听到耳朵里的感受就会不同。
  丁禾叮叮咚咚的弹一支曲子,叫苏东坡听可能是“舞幽壑之潜蛟,泣孤舟之嫠妇”;叫卓文君听又可能是“凤兮凤兮归故乡……何由交接为鸳鸯。”叫钟子期听也许会听出“峻若崧岳,泻若江河。”叫司马懿说不定就会听出琴曲透杀心来。如果是红卫兵,保准就听出是颓废的资产阶级的靡靡之音。
  而当时丁禾的弹奏,叫我听,当然是颓废的,但却是颓废的无产阶级的摇滚之音。
  其实导致丁禾和“雪泽社”一同颓废的根本原因是丁禾和阿狗的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实际上,丁禾阿狗所伴奏的舞厅因政府的修建道路而生意萧条,他们便因此失业。
  失业的影响首当其冲是表现在饮食方面,真实情况是,丁禾和阿狗基本上沦落到一天只吃一顿饭的地步。
  但丁禾不为所动,依然该睡眠就睡眠、该冥想就冥想、该弹琴就弹琴,任由饿得发狂的阿狗双眼冒绿光。
  阿狗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中开始尝试各种治疗饥饿的方法。其中一钟是这样的:煮一锅水,洒入少许胡椒粉、花椒粉、辣子面、味精、盐、酱油、醋等一起找得见的调料,煮至沸腾,食用,确切一点说是饮用。阿狗称这是高汤,据说很有渊源。
  在这种近乎辟谷的修炼中,丁禾变得大彻大悟。
  “灵感是一种可以被转化的东西。”
  “年轻人总在一天天老下去。”
  “越是痛苦就越接近生活的本质。”
  如果我当时留心搜集一下,以后一定能编一本丁禾语录或丁禾论语,前提是只要他二十年后能出名。
  然而丁禾显然没有这个念头,他说:“我发现了,一切该总结的东西都被前人总结完了,什么也没给我们留下,他妈的!”
  在我看来,丁禾的忍受饥饿就如他用烟头烫自己一样,也是一种自虐。只不过,用烟头的目的据说是为了找回真实感,而饥饿的作用却是在制造虚幻感。
  曹宏卫对丁禾的状态表示理解,他说:“饥饿能产生思想,这我有经验。很多思想都是被饿出来的。”
  但阿狗对曹宏卫的态度十分愤慨:“你妈逼。”他说:“他是被饿糊涂了,你也糊涂了吗?!”
  我们知道,阿狗的家庭是破碎的和混乱的,而丁禾在家庭里也搞过暴动,这就决定了他们二人不可能也不情愿从各自的家庭里去获得物质能源。在朋友中,张建疆莫名卷入一场旋涡之中,而曹宏卫更是一个精神食粮丰富而物质食粮匮乏的人,因此,能帮帮丁禾阿狗的,就只有我和马胜。
  对于马胜是怎么帮他们的,我从未进行了解。但我以后每次去“雪泽社”,就会给他们带上一些可供果腹的东西。不过丁禾最欢迎的还是酒,而且在每次当酒精渗入血液后,他通常都会发表以下评论:“真他妈好。”
  
  我说过,在那一年的夏天里,空气里到处都弥漫着燥乱的气息,让人一会儿亢奋,一会儿失落。这句话也可以这样叙述,即:在那一年夏天里,有的人颓废,有的人疯狂。颓废的代表人物是丁禾,而疯狂的代表人物则是阿狗,他的疯狂最终发展到要自杀。
  那一天,阿狗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哭闹。
  马胜站在“雪泽社”的屋子中间,冲阿狗吼道:“坐好!”
  阿狗一言不发的摇摇晃晃走向床边,照着床上的吉它狠狠地坐了下去,吉它发出尖利与沉闷的混合声,应声而断。
  “婊子——。”阿狗坐在断了的吉它上大声喊着,身体在高喊的过程中拼命朝下弯着,像在用尽力气拉满一张弓,观感上充满张力。。
  丁禾跳过来一把揪起还在努力用劲的阿狗,“咕嗵”将他甩到地下。看了眼那把被坐断的吉它,满脸的怒火。他转过身去,揪住正从地下爬起的阿狗,大声怒斥:“你他妈的想干啥?!”
  马胜冲过来,挡在阿狗的前面,冲丁禾高声嚷道:“你们都不了解阿狗!”
  丁禾瞪了眼马胜,一把将他拨开,端起桌上的一碗凉水,猛的泼在阿狗脸上。
  曹宏卫忙站起身拉开马胜和丁禾,说:“阿狗的事还没有到不可收拾的地步,现在应该坐下来,想想解决的办法。”
  马胜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说:“解决个球,不就是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吗?!”
  以上所述,是那一天我走进“雪泽社”里所看到的第一幕场景,也就是阿狗要自杀的铺垫部分。虽然当时我不清楚这一幕场景的缘由与背景,但还是大致肯定,这一幕一是和阿狗有关;二是和性交有关。于是我向曹宏卫打听详情。曹宏卫简短、快速的向我介绍说:“也没啥,人家丫头说了,要阿狗写保证娶她,要不,就告他强奸。”
  我笑,说:“操,这他妈的是好事嘛。”
  曹宏卫也笑,说:“谁说不是呢?”
  丁禾走到床前,将那把断吉它狠狠地扔到地下,一言不发。吉它被扔在阿狗的身边,发出“咚”的巨响,嗡嗡回音着。
  阿狗在吉它的回音中扶着墙大声说:“我不娶任何女人!婊子货,都是婊子货!”
  我笑着问阿狗:“喂,你啥时候偷偷摸摸把人家肚子搞大了?”
  阿狗低着头,吭哧吭哧的直喘粗气。
  马胜说:“就是在‘崩溃边缘’成立那阵。”
  扶着墙的阿狗用力地甩了甩头发上的水珠,说:“我是婊子,我是婊子行了吧?!我去死行了吧?!我这就去……”他摇摇晃晃地摸到门口,用肩膀将门撞开,跌跌撞撞地走了出去。
  曹宏卫想站起身拉他回来,马胜说:“别管他,让他死。”
  但那天,阿狗并没死成,这倒不是他不想死,对我们虚张声势,而是所选择的死法不太成功。那天晚上,阿狗跑到了马路边,横卧在马路中央,所设计的思路是撞车自尽。但不知当时是因为时间太晚,还是司机们凑巧都约好了不上这条路,阿狗在马路上躺了七、八分钟也没见一辆车开来。这令阿狗愤怒不已。
  愤怒的阿狗破口大骂着从马路上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恰巧看见有一对情侣路过。这显然对他再次产生了强烈的刺激,他于是踉跄地冲了过去,揪住对方说:“杀了我吧,你们这些婊子货!”
  这些细节都是多年以后阿狗自己告诉我的,讲起这些,他倒也有些惭愧的模样。这之后的细节我倒是清楚,因为那天晚上,阿狗被人揍了个遍体鳞伤,头发也被揪下了不少,一撮一撮的往下掉。
  由此可见,对方并没有杀了他的兴趣。但毫无疑问充满了揍他一顿的兴趣。
  这就是阿狗在那个夏天自杀和自杀未遂的全部内容。
  后来我对丁禾说,阿狗骨子里应该是一种自卑,他的一切胡闹都是对自我的保护。我肯定他仇视或怀疑很多人,包括对我们。丁禾笑笑,未加评论。只是坐在窗外的老榆树下望天。
  那时已是盛夏,整个空气中都飘浮着一种成熟的味道。我们懒洋洋地坐在老榆树下,都有点无所适从。
  在这个城市里,夏季很短,往往当盛夏来临时,秋天便已经尾随而至。
  丁禾在望了一阵天后对我说:“阿狗有他的活法。”
  曹宏卫对阿狗的评价是:“他要掩盖自己,可又不得要领。”
  现在“雪泽社”里也就是我们三个人常在一起了。阿狗已失踪了好几天,我问丁禾他会不会是和马胜在一起,丁禾说不知道。
  何虎虽然正式“辞职”,但他偶尔也会来一下,和我们聊聊近况,问起他最近怎么样,他总是笼统的说,还好。有一次他还带来了几首新写的作品,让我们提提意见。丁禾事后对我说,那其中还真有两首很不错。曹宏卫倒是没什么作品,只是常常把我拉到一边借钱。自从我第一次给曹宏卫借钱,至今他已经问我借过若干次的钱了。惟一不同的是,他每次借钱的数额都呈逐渐下降趋势,如今已低到五块钱的程度。后来我从何虎口中得知,曹宏卫也向何虎借过若干次钱,而在他那儿的标准,已降至两三块钱的水平。
  这就像是在利用一种资源似的,越挖掘,越枯竭。
  
  十 秋天
  在那年秋天刚刚来临的时候,马胜出事了。
  我是在去“雪泽社”找丁禾时得知的。
  丁禾平静的告诉我,马胜刚刚来过,还带了两个警察。
  “警察?”我说。
  “警察。”丁禾说。
  就在我进入“雪泽社”的一个小时前,马胜被两个便衣警察押到了“雪泽社”,据丁禾描述,马胜当时的样子很狼狈,他双手上面搭着一件衣服,其作用是在于掩盖下面的手铐。一进门,马胜便先是一头扎在水缸里咕嘟咕嘟的大喝了一气,而后又将头伸到桌子上的一碟白砂糖上大口舔食。这说明,马胜人身自由的被限制已经有了一定的时间。
  对于这种场面,丁禾保持着高度的谨慎,他试探着问马胜,尽量措辞简短明了:“打架?”
  马胜说:“不是。”
  “派出所?”
  “分局。”
  但是那两个警察却阻止了他们进一步的交流,说,不要多问。然后马胜向丁禾借了两件衣服,走了。
  丁禾在马胜来到的短暂时间里进行了两个提问,虽然这远不足搞清事实的真相,但起码排除了马胜最有可能被抓的原因和搞清楚了其下一步的居住地。
  但是马胜到底是为什么被抓到分局的呢?我对丁禾表示这一疑惑时,丁禾想了想,说:“我看,可能是吸毒。”
  自然,我对丁禾的这一分析大感惊诧,或者叫惊诧莫名、惊愕不已、大吃一惊、大惊失色以及百思不得其解等等都行,总之,我的思路全乱了套。在这种乱了套的情况下,我首先想起来的是问丁禾,你是怎么知道的?
  丁禾卷起一支莫合烟,“咯噔”一声咬掉前端的纸捻,说:“其实我早就发现他不对。吸毒的人,眼皮子都是耷拉的,啥时候看都像没睡醒。这段时间,马胜就是这样。”
  我叹了口气,相信了丁禾的分析,拿过丁禾的莫合烟狠狠地抽了两口,说:“真他妈的。”在那一年的那段日子,我们的意外接二连三。
  后来我们终于获知,马胜果然是在和一帮家伙吸毒时被抓。那时候,他们已经发展到注射,其注射过程如下:由于毒品在固体状态下不能被针管打入体内,所以,注射的第一步是要找一些水对毒品进行溶解。这其中,最佳的水是纯净水。但在那些年,纯净水还不普及,不像现在满街都能24小时买得到,因此,溶解用的水一般为自来水。但是自来水是有杂质的,这就需要做第二步,对自来水进行过滤。过滤是通过一支烟的过滤嘴来完成的。具体做法是先拆下一支烟的过滤嘴,将自来水从一头徐徐注入,再从另一头挤出。种种步骤表明,这一过程是一个精细操作的过程。马胜就是在进行这一操作过程中被抓获的。
  我感到一丝悲伤,一个人一旦吸毒,就绝无逆转的可能,就是被判了死刑,用我们的话说,就是钉的死死的,跑都跑不掉。
  我很清楚,马胜已经不属于我们了。
  几天后,大家都知道了马胜的事,阿狗对此的反映最为强烈。不知是为马胜,还是为自己,喝得烂醉如泥,并且负了伤,右手腕上鲜血淋漓。丁禾告诉我说,他的手是被玻璃划烂的。看了眼醉卧在地上的阿狗,我问丁禾:“是玻璃打他,还是他打玻璃?”
  丁禾告诉我,第一,当然是他打玻璃;第二,他砸碎的是人家的一个橱窗;第三,关于橱窗的赔偿问题还在协商,但阿狗的吉它已被对方抵押。
  阿狗忽然从地上抬起头来,吼道:“我没钱是不是?没钱是不是?”然后伏在地上,呜呜的哭了起来,身子在地上抽搐,好像在用力啃着地砖。
  看着地上的阿狗,我当时想都没想,揪起来就给了他一拳。阿狗“咕咚”又摔在地上,继续专心的哭。
  但是在揍完阿狗那一拳后,我却立即进行了周密的考虑,就是说马上找了很多条为什么要揍他的理由。这就在阿狗醒来之后,如果万一追问我时可派上用场。我会对阿狗说:我因为马胜出事心里很烦所以一没留神失手揍了你一拳。或者:我看你趴在地上哭担心你哭坏了身子着了凉又啃坏了地砖所以想让你赶快清醒过来。再或者:我当时发现你的脸上爬着一只蚂蚁形状很凶悍我生怕它爬进你耳朵日后对你听觉不利所以对那个蚂蚁狠揍了一拳。
  但真实情况是,我一直就有敲阿狗两下以对他的胡闹进行打击的强烈愿望。而现在,我却想出这么一堆垃圾准备搪塞用,由此可见我的卑鄙。
  这就使我益发的怀念马胜。马胜干了就是干了,没干就是没干,痛快直接,大气磅礴。
  曹宏卫在一旁劝住我,说:“算啦,现在他能明白个啥?”
  丁禾叹了口气,将手中卷起的莫合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
  于是我们便不再理会伤心欲绝的阿狗,坐在一起都不说话。
  阿狗趴在地上独自哭了一阵,见无人理睬,竟渐渐睡着了。
  
  秋意,已渐渐深了,以一种其特有的肃杀横扫着绿色的生命,透着一种暴戾,无情而无畏,以不可逆转的方式告知着人们夏季的完结。
  张建疆这个时候来到了“雪泽社”。
  他这段时间一直都在医院陪护着那个蒙古丫头,手上仍吊着绷带。他带来了两瓶伊犁特曲——这比我们平日喝的酒价钱和质地都高了许多。
  张建疆在屋子里坐下,语气平静,说:“我来这里先给大家报个喜。我的一幅书法作品参加了市上举办的一个书法新秀大赛,获了个三等奖。”
  我们都笑,纷纷表示祝贺,说,好啊!革命终于成功了。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曹宏卫摸着光头哈哈笑着进行总结:“你这样一来,让我们都显得一事无成了。”
  张建疆说:“第二,是和大家告别的。”
  “告别?”我们问:“去哪儿?”
  “我已经和她商量好了,去南疆她的老家,大草原。”张建疆说。
  南疆,就是新疆境内天山以南的地方。
  我们都有些沉默。
  半晌,丁禾说:“你想好了?”
  张建疆点点头。
  我笑了笑,说:“球,只要不是去火星,我们都能见面。”
  丁禾抓起酒瓶,说:“来,喝吧,整。也不错,真的。”不知是在说酒还是南疆。
  那是我迄今为止最后一次见到张建疆,他从此去了天山南边的那个小县城,再也没有回来。
  
  当马胜被放出来的时候,我和丁禾去看他,他正被家人强行关在家里戒毒。见我们进来,他笑笑,面容憔悴。他问起张建疆,也问起阿狗,然后长叹了一口气。我想安慰安慰他,一张口却辞不达意,说,你这个淞啊,干什么不好呢?
  马胜苦笑着,说:“球,已经这样了。”
  丁禾问:“最近好点吗?”
  马胜含糊着说:“就那个球样。还死不了。”顿了顿,他说:“放心吧,没事,我没事。”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马胜。与张建疆不同的是,我如果想见他可以去南疆找他,而马胜,则没有地方可找了。他在那年的冬天,死了。
  我听说他死了的消息时,基本上没有感到多大的惊讶。我知道,那是早晚的事。从马胜吸毒的那一天起,他就已经死了。
  据说,他死的很惨。为了找毒品,他从家里的阳台往外翻,从楼上栽下来,扎扎实实的摔死了。死之前,他已瘦成了一把骨头。
  我想起马胜曾经对我说过:“有时候想应该这样,可偏偏却成了那样。”现在我明白了他的意思,就如我实在无法想像马胜会这样毫无价值的死去一样。我觉得他这种人至少也会死得轰轰烈烈,哪怕是在一场群架中被人劈死。
  后来,我们在殡仪馆为马胜送行。他僵硬的躺在那儿,脸色惨白,躯体坚硬。看着焚化炉大烟囱里冒出的黑烟,我突然听不到身边的任何声音。我相信马胜的灵魂一定是在半空中疯狂地飞翔。
  
  在张建疆去南疆后不久,曹宏卫到我家来找我。他先是东拉西扯了一通世界几大宗教的异同之后,忽然隆重地说,他打算请我们吃顿饭。“我知道。”他说:“我借大家的钱也没法还,现在,我准备到北京去发展,所以无论如何在走之前请大家吃一顿。”临走,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说:“我借的钱基本上都买了书或间接买了书。现在,书也带不走,这样,你想挑几本就挑几本吧。”
  在那天下午,曹宏卫来找我,在较短的时间里告诉我了三个决定,而这三个决定引起了我不同的反应。
  他的第一个决定是要去北京。说实话,我不知为什么,听了以后有些如释重负的感觉。但这个感觉又让我觉得很不应该。因为一个朋友要走了,按照传统应该是觉得伤感、觉得担忧、觉得留恋,应该立刻咏出一句“东去京城无故人”或“天下识君没几人”之类以赠别。但我却禽兽不如的感到如释重负。
  他的第二个决定是要请大家吃一顿饭。对于这个决定,我的感觉还是很正常的,因为我马上就在想,依照曹宏卫的经济状况应该能吃些什么?
  曹宏卫的第三个决定却让我始料不及。因为对于一个不善于吃饭而善于买书的人来说,将书送人就等于割自己的肉,也许他买的每一本书后面都有一个自己的故事。这个决定反映出了曹宏卫的诚恳,这让我前面如释重负的感觉顿时被愧疚所挤垮,我感到有些惭愧。
  于是我说:“我不乘人之危。这样吧,我挑你几本书放在这儿,啥时候你回来了,想要,就再拿去,算是寄存。”
  曹宏卫想了想,摸了摸光头说:“也行。”
  几天后,曹宏卫找了个五元小炒的馆子,找齐了丁禾、阿狗、何虎。阿狗那时已带着那个让他痛苦了很长一个阶段的女友一同赴宴。曹宏卫端起酒杯,还是以前那句话:“这里搞艺术的环境不好。”他说:“刚好我在北京的朋友打电话让我去,反正去闯一闯吧,算是一个开始。”
  对于曹宏卫去北京,丁禾和何虎的看法都是传统的。丁禾说如果不行就回来。何虎则认为情况不熟就把握不大,应该再把那边的情况摸摸清楚。
  曹宏卫不置可否的笑笑,说:“嗨,不去咋知道?”
  在那天的饭馆里,除去曹宏卫和大家告别这一内容外,丁禾还通报了另一个消息说,何虎的那首《走》已被人看中,收购了。
  这个消息令我们有些心情复杂。
  何虎说:“慢慢来呗。”然后端起酒杯,和曹宏卫一碰,说:“我们虽然不同,但,我希望你早日成功。”
  阿狗苦笑了一下,叹了口气:“你们都出来了,只有我还是老样子。”
  “出来了”是对“混出来了”或“出人头地”的简略说法。
  我举起杯,说:“来,祝你们俩都成功。”
  那次,大家喝得都不多。曹宏卫回去收拾行囊。阿狗则陪着女友离去。我和丁禾、何虎买了酒回到“雪泽社”。
  似乎是天气寒冷的影响,雪泽社里显得冷冷清清,“音墨雪泽社”的牌匾在墙上孤零零地挂着,积着厚厚的一层灰。
  丁禾顺手打开了桌子上那台破旧的收录机,里面传出“Queen”乐队那种古典与摇滚交配的音乐,“Queen”主唱的歌声像是狂风中的一支利箭,逆着风锐利地穿行。
  我抓起酒瓶喝了一口,笑道:“一切都他妈过去了,“雪泽社”的雪终于化成了泥。”
  何虎说:“也不能这样看,经历,也是一种财富。”
  丁禾慢慢的灌了一口酒,苦笑着缓缓说:“经历,经历,我们在经历中成长,也在经历中慢慢老下去。”
  现在,我们经过了一个春秋之后,又回到起点,就像在原地画了一个圆。
  我觉得应该保留一些记忆。我站起身,取下那块“音墨雪泽社”的牌匾,敲了敲,灰尘陡然飞起。“我就拿它做个纪念吧。”我说:“保存好历史就是保存好自己。”
  接下来,我向丁禾和何虎提议:“你们俩应该一人写首歌,做个总结性的回顾,也算是对自己的一个交待。”
  
  后来,我终于见到了他们的这两首作品。
  丁禾写的名叫《永不低头》:
  “就在那一年春天的过后,
  就在那条简易的公路,
  就在那间阴暗的小屋,
  夜夜弹的,是那把老吉它,
  夜夜唱的,是那些迷失的路。
  还记得胸口执著的跳动,
  还记得醉是为了隐瞒伤痛,
  还记得说生存就是征服,
  我们说,我们总会成功。
  该承受的,我们都已承受,
  这才发觉,遍体的伤口,
  但我知道:永不低头。”
  这首歌,丁禾依然只谱了一半的曲子,他曾试着给我唱了几句,感觉较为激昂,就像词里所表达的那样。
  何虎的倒全部完工,我是在他所在的乐队演唱时听到的。那时,他已和别人又组织了个乐队,叫“中军帐”。那是一帮比我们都年轻几岁的人,何虎虽然在我们里面最小,却在那里最长,宛然是灵魂人物。
  何虎的歌名叫《前行》,歌词如下:
  “即使岁月已经远去,
  心里流淌着孤寂,
  即使天空充满寒意,
  随风飘逸。
  但我所了解的激情,
  却不会被放弃。
  即使明天不再来临,
  夜晚充满了恐惧,
  即使你和悲伤面对,
  无法逃避,
  然而在这个日子里,
  我没有别的主意。
  让我们沿着河流寻找生命,
  阳光淌满了大地。
  让我们沿着河流寻找生命,
  就算相逢在夜里。
  让我们沿着河流寻找生命,
  就这样向前走,就这样走下去。”
  我听完这首歌,曾感触了良久。它是一种明快的曲调,像是一只鸟儿,在云间张开双翼流畅地滑行。其实,《永不低头》和《前行》都反映了同一种想法,就像是一句话的两种说法。
  他们,都讲着同一个故事。
  
  十一 后来
  “音墨雪泽社”已经是多年前的事了,我如今在一家画报社做着编辑,每天都不闲不淡的度日。而“雪泽社”,就像是一张老照片,被夹在影集里,不再被翻看。
  何虎仍然在组织着乐队,为他的追求而奋斗着,如今竟也小有名气。我今年年初的时候见到他,他告诉我说,他和他的乐队所搞得一些作品已被一家公司买了去,他准备再进一步深入发展。同时,他还告诉我,他已经结婚了,并介绍他的妻子让我认识。他的妻子比他高出近半个头,且明显比他的岁数大。何虎说,他喜欢成熟的女人。
  至于曹宏卫,这几年来北京、乌鲁木齐的来来回回跑了若干趟,甚至还跑到了武汉、广州。一会儿说在舞厅里伴奏,一会儿说要和别人组建个公司。去年,他又去了北京。丁禾告诉我说,最近曹宏卫和他通了个电话,说他目前在一家广告公司做着文案。“物质是基础,也就是说Money是基础。”曹宏卫在电话里如是说。
  我和丁禾倒是经常见面,前两天还和他一起灌了一瓶酒,醉醺醺的探讨了半个晚上全球性种族冲突的问题。他现在住在乌鲁木齐池家园子里的某间房里,我每次去池家园子,都能感觉到那里的躁动和鱼龙混杂。狭窄的小路两侧全都是大同小异的用以出租的二至四层砖瓦小楼,各种发廊、洗浴、茶坊、牌机厅、台球室等娱乐设施随处可见,大都让人很难判定其真实的营业范围。讨债追账的黑社会,浓妆艳抹的暗娼和睡眼惺松的各色落魄艺术家们同在这里来来往往,相安无事。
  而我们以前的“雪泽社”旧址早已被房产商征购,盖起了一幢幢的高层商品楼,我特意留意了一下我们那间房子的位置,看到在原地的一楼是一家网吧,像我们当年一样的年轻人在里面或是上着色情网站,或是神情专注的打着“半条命”和“传奇”。
  我曾把我看到的这些告诉丁禾。丁禾听后哼的笑了一声,乌烟瘴气间,我也看不清他是在冷笑还是在感慨地苦笑。然后,他抱起吉它,一言不发地弹了起来,叮叮咚咚,我听出那是我很熟悉的《阿尔罕布拉宫的回忆》。
  他如今依然在舞厅里伴奏着,就像我刚见到他时的那样。
  张建疆,我说过,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倒是有一次碰到小绕,告诉我说,他曾去看望过张建疆和那个蒙古姑娘,当然,他们早已结婚,在那个小县城开了一家汽车零配件的小店。我问,他还练字吗?小绕摇摇头,说,不清楚,没见到他那儿有什么书法作品挂着。
  阿狗我则很少见到,他在市中心的地下通道里租了个柜台,卖着些口红、纹胸之类的女性用品。见到我,他苦笑着对我说:“我都快成了女性用品专家了,每天给顾客介绍这个口红的色泽,那个口红的色调。”我大笑。
  阿狗如今已没了往日的模样,也没了往日的邋遢,显得是很中规中矩的一个小个体劳动者。他也和他的那个女人结了婚,并有了一个女孩。据说,他们当年结婚时,女方的年龄还不到法定的标准,为此,阿狗甚至将他的妻子的族别改成了佤族什么的。
  说起以前,阿狗倒表现得有几分往事不堪回首的样子,音乐,他早已放弃了。“不过,”他说:“有些东西是放弃不了的。”
  每年的冬天,也就是马胜死去的那个季节里,阿狗都会为马胜烧一些纸钱。
  去年的冬天,我特意对阿狗说,说钱也算我一个吧。便和他一同在入夜后找了个十字路口,在地上为马胜画了一个圈。点着钱,火苗便呼呼地窜了起来,像是精灵在风中舞蹈。
  望着纸灰在空中盘旋飞舞,阿狗轻轻的对我说:“真的,人都活到三十了,才知道有些东西永远忘不掉,也永远不能忘掉。”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初稿
  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二稿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三稿
  于乌鲁木齐南湖
  
  
  后 记
  记得有个靠写故事为生的人说过他写作的理由:每当我长了一个疮,熟了,就把它挤出来,如此而已。我不是靠写作为生的人,但却是靠写作带来快乐的人。同样,我觉得过一段时间,就总有种想表达的欲望,就如长熟了一个疮。但是,这个疮却挤了三年。
  1、关于这个故事,毫无疑问是我生命成长过程中的一段经历,而且,如此真实。目前为止,我从不写我不熟悉的东西。
  对于这段经历,我很多年来都想把它表达出来,我觉得它对我很重要。
  故事里的人物,应该是都有原型,大部分的情节亦是如此。
  2、故事写了三次,前两次写完后都进行了长时间的冷却,因而方使写的跨度达到三年。第二稿出来后,我曾给周围的一些人看,听取了一些意见。我说过,我是以写作来做为一种快乐的人,但写作固然快乐,修改却实在算不上快乐,虽然在修改中也有二次创作所带来的快乐。
  这个故事的第一稿和现在完全是大相径庭,叙事风格也变化很大,几乎等于重写。这说明我很重视写这个故事,我希望它能吸引人看下去。
  我曾打算减去里面的一两个人物,但最终却并没这样做,因为我觉得里面的每一个角色都是有所代表。拿几个次要人物来说,何虎代表的是理智;曹宏卫代表的是思想与行动的脱节;阿狗代表的是青春期的放纵和胡闹;张建疆代表着我们之中的善良,但他的善良却在这个世界上四处碰壁。
  或许有的人在看完后并不会有这种感觉,但这不是你们的错,是我的能力问题。
  3、按照惯例和我的实际想法,我首先要把这篇故事献给我的老婆,因为对于这篇故事来说,她的身份很复杂,首先她是故事的第一个读者,其次还是最重要的打字员,再次,她是我写故事的最直接支持者,并做出了很多牺牲。
  这篇故事还献给故事里所牵涉到的几个原型。
  按理说,在我最后一次修改这篇故事时,恰逢我的女儿出世,我似乎也该把这篇故事献给她。但是,后来鉴于文中的内容都是限制级的,我便将她排除。或许等某一天我又有一个疮熟了的时候,再给她也不迟。
  我想说的,就这么多。
  
  
  二○○三年六月二十四日凌晨五时五十五分
  于乌鲁木齐南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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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的时候,我们被裹挟着前行!

原创[文.浮 世]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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