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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生命(五)

风乍起
2005-06-05 09:16   收藏:0 回复:8 点击:2979

    送葬是第二日下午很晚才进行的。可是第三日一大早女友的弟弟学校正要考试,他不得不提前回校,竟是不能够尽为人子之孝道!
  
   按农村习俗,七日之内,“沾刺”之人,不可以随意走动,特别对于开车之人,是个禁忌。我大约也成了这样的人了吧,女友及其家人总是叮嘱我,千万不可骑车乱跑。她们一家人更是深居简出。数日后,我再次来到她家时,女友在她母亲的要求之下,烧了道符,在我头顶盘绕三匝,以示消灾弥祸。在正厅的右侧,曾经安放逝者床位的地方,撒上了很多白灰。这个家,一度陷入了无依无傍之中。女友的母亲那几日里神情恍惚,嘴里总在呓语着什么,说她送丈夫上山的时候,不知有没有把他生前用过的物件一一放入里面了?说她昨夜在梦里听到了他叫着喊痛的声音;说她听着门边有风吹过,那是不是他回来的缘故、、、在一旁听着这样的话语,不由地让人一阵阵的心酸。
  
   七夕过后,厅堂中间摆放了一面桌,桌上供了一座二层的纸屋。据说是奉给逝者的。一日三祀,每日按餐呈供斋饭,烧上纸钱,晚上把灯亮起,为之守夜,逝者的灵魂便会回转家来。经一月后,这屋子由逝者带回阴界,如此他就不会成为孤魂了,不会受到风吹雨淋了。——一般情况下,逝者过世时,须年纪达50以上、上无直系长辈者方可“安房”,否则将视为不孝之举。但逝者的母亲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是悲痛难忍,她希望儿子泉下有知,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亲口允诺了“安房”之事。由“安房”至“焚房”,需经“百日”。“百日”服丧,并非要经一百天,一个月供斋祭祀过后,由“抽签”(迷信做法之一)决定一个“好日子”来“起服”,就算“百日”服满。凡此种种,皆按旧日风俗进行,礼仪之繁琐,不一而足。敬畏鬼神,是老一辈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信仰,虔诚所至,金石为开,如果逝者真能感应得到,就由她们去吧!
  
   “起服”的日子挑选在了农历三月廿三。这一天五一节,女友的弟弟也放假赶了回来。这一天恰逢妈祖诞辰之日,岛上举办了盛大的庆典仪式,大型祭典、民俗表演、装架踩街等等,场面空前,达到了万人空巷的程度。然而这份喜庆是不属于女友和她的一家人的。那一日上午一参加完祭典仪式,顾不及随大队人马前去踩街,我就去市场购买“起服”日所需的各类物件了。包括时令水果、糕点以及烧给逝者的“银元”、“冥币”、“贡品”(成套的纸制电器、首饰等),一应俱全。家中则雇请了一个女法师,只见她口诵经文,念念有词,边唱边绕,走走停停,间或歇会儿,闹腾了足足有三四个钟头。随后,全家人焚香作揖,嗑跪拜谒,烧了纸房,这样所有的礼节才得圆满。
  
   逝者已去矣,惟有生者,仍将在沉痛中度日如年。深深的懊悔也罢,刻骨的相思也罢,哪怕是最最不能够溶解的仇怨也罢,都已随之化作了云烟,渐渐地,在时光的流逝中,消散、消散,直至无形无踪——这期间,最给家人以希望的,依然是哭哭啼啼的婴儿,在伺候她的饮食起居的过程中,这时光才稍微过得快些儿,这一天天才有了那么一点点的希望的寄托。
  
   无论是北埭女友姐姐的婆家人,还是樟头她的娘家人,无论是孩子的外婆、舅舅、阿姨,还是我这个被称作是叔叔的,都对这个女婴疼爱有加。每个人都在尽着自己的那份心力,用浓浓的爱意围拢了她。她很调皮、很好动,一两个月的时候,抱在臂弯里就不安分了,两只脚丫会很用力地蹬踏着,我们都管那叫做“跳舞”;现在长大了些,“椅轿”也不肯久坐,非要熟人抱着不可。她还不会走路,还不会讲话,但是扶着她的一只小手,看着她歪歪扭扭地学步,咦咦呀呀地学语,我们总觉得很欣慰。这是一个小生命走出的第一步,她的每一步都是那么艰难,却又如此的顽强!对我们来说,或许仅仅是一小步,但对于她自己,那该是人生的一大步吧!再过十来天,便是她一周岁的生日了。她的阿姨,早已为她购置了一本精美的影集,我呢,则买来了一部相机,预备好了到时候要给这个走路不稳、满嘴无牙的“野孩子”来几张特写了、、、
  
  
   后记:这几篇文字并非一日之间敲打出来的,所以在我写下它们的每一个日夜里,我的心情也随之波动、浮沉,更多时候,为愁绪所笼罩。生命是个多么沉重的话题啊!我还没有办法做到举重若轻。老家有种说法叫做“讲死人有罪过”,我原本应该把它存放在心底,而不是透露出来。如今之所以选择把它写下来,一为纪念逝者,二更为寄希望于生者与来者,如果阅读过它的人,或多或少能够从中体悟到一点儿于己于人可资借鉴的东西,那么,我所做的这件事,便是值得的!末了,再道一声,节日快乐!(完)
  
  
  
  
  

作者签名:
"相恨不如潮有信,相思始觉海非深。"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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