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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思小记

二丫傻子
2005-05-24 13:57   收藏:0 回复:0 点击:3606

    罗思是澳洲来南京访问学习的留学生,曾与我在一家公司做了为期不到两个月的同事。许是因为第一次与老外共事,我对他印象很是深刻。
  
   我早罗思半个月进入公司上班,对公司靠欺骗客户来牟取暴利的伎俩已略知一二。所以罗思来上班的那天我就想,看来老板要把黑手伸到国外去了。果不其然,两天没要,就有内部消息称罗思的父母与兄长在墨尔本和悉尼各有一家大的企业,老板想通过罗思的关系大发一把。大伙儿都替罗思担着心,但谁也不敢把真相说与他听。
   罗思当时拿的是旅游签证,已经快到期了,如果不重新办理,他就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返回澳大利亚。罗思不愿意回去,因为他觉得中国还有很多的风土人情等着他了解;我们的老板更不想让他回去,怕财神爷一去不复返,于是责成我替罗思负责处理签证的事情。然而,市里的人事部门和劳动部门、外事办让我跑了个遍,给我的答复都是NO,说他既是来旅游,到期就没有理由赖在咱国家。几经周折,才托朋友替他的签证延长了两个月的期限。即使如此,罗思还是很感激,说这两个月里他自己再另想办法。
  
   罗思和我同在一个办公室,我和同室的另两位同事都寻思能借这个机会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谁知他始终不说一句母语,理由是:我到中国来就是为了学习中国文化的,所以,你们应该先帮我把中国话说好。我们也不能把他的嘴撬开,只好充当他的临时中文教师,每天还要听他说
   那蹩脚的普通话,心里难过的要死。有几天我甚至感到自己一向很流畅很标准的国语也变了味儿。但罗思天天却得意的很,总是不自谦的说他又觉得自己的汉语水平在不断提高,又学会了什么什么,等等。
  
   我曾经问他在中国有没有遇到什么比较可乐的事,他说有啊,然后就讲了他买菜的一次经历。
   大概是因为菜市场里少有老外出现,两个菜农看到罗思时,一个对一个说:嘿!来了个老外,咱蒙他一把。另一个说:对,一块钱的咱就说是十块。罗思听到了,却装听不懂,上前手指青菜,眼望卖菜的人,那人赶快用手比划了个“十”字,这时罗思却冷不丁开了口:你蒙我,这青菜明明是一块钱一斤。边上买菜卖菜的人都笑了起来,想蒙人的那位闹了个大红脸,挠挠头说:还真不能小瞧了这些老外,中国话他也能懂。
   罗思讲完后,我们也笑。笑过了,我对罗思说:你碰到的不能代表所有中国人,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罗思说:那当然,大多数人都对我挺好,像你们,无条件做我的老师。我们都说:那是你逼的。他笑。
  
   有一次,我们在办公室谈论老板和女秘书的暧昧关系,恰好罗思也在,我们原以为老外对这些风流韵事早已司空见惯,一定会不予置评的,谁料,正当我们相谈正酣的时候,罗思突然站了起来,一脸厌恶的说:“他们俩,顾(我们老板)可以做金(秘书)的父亲,想到他们在一起做爱,啊,我想吐。”
   我们先是楞了一下,继而都大笑起来。“做爱”这个词,我们那时都不过只在书上看过,但真有谁这么直白的说出来,还真有点不适应。不过罗思却很认真,直着脖子跟我们说:“是真的,我真这么想。”
   我们更笑。一个同事说:“罗思,看不出你倒挺传统的。我们原以为这种事在你们老外当中都是见多不怪的呢!”
   “No!”罗思愤然喊出了自他上班以来的第一个英文单词,“你们不要以为,我们国家的社会风气就很恶劣,我们国家的男女关系就很混乱!我们的国家和你们的一样,也是一个讲文明,讲道德的国度。我们追求的爱情,也是美好的,纯真的!”
   罗思的那个样子,仿佛是要发表什么重要宣言,使我们多少都有些为之动容。
  
   到公司上班之前,罗思曾在电视剧《吴贻芳》中演过一个外籍教师。大概是觉得他的演技还不错吧,他来上班之后,还曾有个电视台的导演打电话给他,请他再帮忙找几位外国朋友,和他一同出镜。但可能是对方说话的方言味道太重,而罗思的普通话又太过蹩脚,我们听到罗思在呜里哇啦的讲了一通后,不住的念叨:你不懂,我也不懂,你不懂,我也不懂。那感觉忒好笑。正当我在一边摆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时,罗思烦躁的目光突然在我的脸上定格,然后就像是捞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朝着我又是作揖,又是打拱,一边又说:“江,你的普通话标准,你和他谈,你要帮帮我!请你告诉他,人我可以帮助找,但是我们事先必须把报酬谈好。你……”
   我忍住笑接过电话,充当他们的临时翻译。事情解决之后,罗思一个劲的向我表示感谢,我说:“谢倒不必,但是你得请我吃顿饭!”
   “那当然没有问题!你说,想吃什么?”罗思一副很慷慨的样子。
   “到夫子庙吃炒螺丝。”我一本正经。
   “Oh,no!”罗思一脸恐怖,并且流露出一种可怜的表情。同事们都笑起来。
  
   我至今很难忘怀罗思的“拗劲”。
   有一次,我们应一客户方的邀请,一起到饭店吃饭。由于罗思的存在,对方始终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一个人身上,总是要敬他的酒。我一来是反感这样的劝酒方式,一来也是为了帮罗思解围,便岔开话题,说起罗思拍电视的事来。忌料弄巧成拙,对方更是执意要和“大明星”共饮几杯。正当我们一筹莫展的时候,罗思自己站起来说:“你们既然这么喜欢我这个大明星,就该爱惜我这个大明星的身体,我要是喝酒伤了身体,可就当不成明星了。”
  于是大家都笑起来,对方也不再固执。我暗暗向罗思伸出大拇指,他得意的向我做了个鬼脸。
  
   然而我们高兴的过了头,吃完饭才发现早餐已过了上班的时间。按规定,只要是迟到达半个小时以上,就只能打道回府。大家虽然对老板骗人钱财的手段一向是不敢恭维,但也都怕丢了饭碗,心里不免惴惴不安。只有罗思一人不放在心上,我们说他是财大气粗,所以也就能放宽心。罗思说:“有我在,他们不会把你们怎么样的!”我们苦笑着道:“讨您的吉言!”
  没想到事情果真如罗思所言,老板并不曾宣布把我们驱逐“出境”,只是象征性的要女秘书在公司的记事板上写下了所有迟到人的名单。罗思首当其冲,只不过“思”字被写成了“斯”字。
   大家心里都松了一口气,但罗思却不干了,硬是要找秘书把他的名字改过来。我们劝他息事宁人,他却振振有词的说:“那不行!你们中国人不是说,大丈夫走不更名,坐不换姓的吗?我的名字是我亲爱的中国教授给我起的,我怎么可以允许别人随意更改?”结果,他楞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让写错他名字的人又给他改了过来。
   当时大家都觉得他有点小题大作,但事后仔细想一想,却又认为他的做法较之那些为了一己之私而不惜认贼作父、数典忘祖的国人来说,实在是应该大加褒奖的。
  
   离开南京已数年,当初那些有正义感的同事都纷纷辞职,做起了合法的生意,但关于罗思,我却一直没有他的消息,前不久看到一家报纸上刊登了一张中西合璧的三口之家的彩色照片,那老外分明就是罗思。看他穿着博士袍一副意气风发的样子,显然已是学有所成,心里很是为他高兴。但愿他看到这篇文章时,还能记起当初要吃“炒螺丝”的那个中国同事。
  

作者签名:
荷塘听雨

原创[文.浮生杂记]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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