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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唾沫好洗澡

爱上散步的鱼
2005-05-22 23:01   收藏:0 回复:2 点击:3269

    天降唾沫好洗澡
   ——关于《小说》和我的格调
  
  
  “说话三原则:一、力图说真话;二、不能说真话时则应保持沉默;三、无法保持沉默而不得不说假话时,不应该伤害他人。”
  我并不知道这个原则是谁提出来的,可是我以为只要它能够得到别人的共鸣,就算它有合理之处。这样说难免有“武断”之嫌,可是为了某些观点的表达我也顾不了这许多。于是把它拿来当作论据用。
  如果有人认为这是错的,我同意,前提是你得原谅我用错误的观点作为狡辩的理论工具。
  我在副标题中就说了,这篇文章我要说的是关于我上期发表的《小说》和我做人的格调问题。要说明自己的格调有点难度,但是我希望自己可以把这件事情做好。其实我本没有必要作出解释,但是我受人是非,心中不爽,不吐不快。
  我最近写的小说里面频频出现“猫”的意象,关于“猫”是谁的争论沸沸扬扬。中国人太多了,只要一人一口唾沫就可以把人淹死,这点在文学院也初见端倪。古人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好象还真有这回事——前几天打球时我手臂只是被人抓破了皮,三天过去,就变成了溃疡——虽然没有“销骨”这么严重,但是已经开始“蚀皮”了。拿老中医扁鹊的话说是“君之疾在腠理”。有过前车之鉴,我自是不敢讳疾忌医。
  于是我想说话。哪怕是废话也好。
  
  我爸说:“一个人如果能得到别人的尊重,是一种奖赏。”乍一听好象真是这么回事,因为要得到别人的尊重,的确是很不容易的事情。古云:“人要脸,树要皮。”这里面的“脸”大概也就是别人的尊重吧?于是我一直把所谓的“脸”看的比命还重要。
  后来听说外国有一个叫做马基雅维利的家伙,胆敢把道义和信仰之类的东西统统抛开,赤裸裸地谈论利害,心里着实震撼。心想,这家伙胆敢这么干,一定是不要脸的混蛋。其实我骂别人混蛋是不好的,因为我不能证明他是真的混蛋。
  没有证据的事情说起来总该有点力不从心——可是大家说起没有证据的事情都是很理直气壮的,我也只好“从权”,先一棍子把马基雅维利打晕了先,至于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最后证明我真的打错了人——赤裸裸地谈论利害,就接近于理性。他是一个理性的家伙,而我用感性的棍子打他。
  从这里看出,这个世界偏向于感性。或者说,我和身边的所有人一样,都很感性。
  我绝不敢和大家的爱情观过不去,大家都认为爱情是伟大的,甚至有些人对所谓的爱情抱有一种信仰式的崇高感,这是他们自己的事情,我无力干涉。但我的观点是,信仰是重要的,但是要从属于理性。
  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完了。因为我亵渎了大学生心中最神圣的爱情。但是在“说话三原则”的后两条不能成立的时候我只好“从权”说真话——其实,说真话是最难的事情,我觉得“说话三原则”把第一调到第三条那边会比较合理,人只能在迫不得已的时候再说真话。
  在我觉得自己打错了马基雅维利同志的时候我就明白了,光有爱情是不能在一起过一辈子的,还必须互相合适,这就是我的理性。所谓的幸福不是你得到了你爱的人,而在于你是不是娶了合适自己的人。外国人称他为“Mr Right”,就是“对先生”,是“王八瞧绿豆,对了眼”的这个“对”,遇见这个需要运气。到这里一定有人问,那你的“猫”就是你的幸福了吗?我以为是的,因为和“猫”在一起的那种生活本身就是我的爱情理想。我总不能说自己的理想不是,对吧?但是现实中是不是能找到“猫”,还是一个值得推敲的话题。网站上对我的“猫”的评价是——男人对美满爱情的疯狂臆想,这个评价很中肯。
  这里可以看出我的格调很低。我如果说,这辈子幸福最重要,我一定会被我老子吊起来用布鞋板抽。所以我只好“从权”,说这辈子面子最重要。
  这段论述里我出现了三次“从权”,没有别的目的,我想大家都知道,一个道理如果打上“从权”的戳记,总是不够严谨的表现,好比桌子一个脚比较低,垫上一块石头凑和。
  
  有一段时间常常看见有一个叫饶颖的女人要状告赵忠祥,说他养情妇,包二奶。在我看来,男女关系问题我们都没有必要大惊小怪的,李敖已经说完了,我在《小说》的倒数2段就引用过。但是这官司不是男女问题这么简单,这关系着一个人的名气。不管官司成败,饶颖至少已经制造了和赵忠祥有一腿的假象。以后写本《我和赵忠祥不得不说的故事》也能卖个好价钱。
  如此说来,这年头要出名有两条路:第一、你要像赵忠祥,抓住机遇好好努力,自然会变成焦点;第二、就是要像饶颖,扯住赵忠祥的后腿,同样也可以达到目的。现在傍着明星出名的人比比皆是,有注意的人都知道,山西也出了个刘德华,还上了QQ娱乐新闻。
  可见,人要让自己提高知名度,最好的办法就是给自己制造诽闻。其实我在这点上也是有不凡造诣的,看我的《小说》难免会对里面暧昧不清的角色感兴趣,一感兴趣就有讨论的可能,一讨论就达到了我要的目的。
  然后我又可以写一篇叫做《天降唾沫好洗澡》的文章澄清自己,这是明星们的伎俩。老师说,写作要深入生活,我在大学生活中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个道理就是人要学会怎么推销自己。
  说穿了,《小说》和这篇评论,同样是我出名的一个手段。仅图一笑。
  这始终还是格调不高的表现。可是在很多人眼里,和所谓的名声比起来,礼义廉耻之类的信条都是扯蛋,至于格调,更是无关紧要。
  大概我也是这么想。
  
  其实大家如果不要把《小说》看成是我的自叙传,同样可以解释得通——如果把芳芳看成我的童年,把猫看成我的理想,把女朋友看成我的现实生活同样也可以解释得通,不信自己去看。
  我说这话的意思很明了,很多人看文章并不能看到文章背后的无奈和悲凉。而只是注意文章里有多少生活的痕迹,然后抓住一些和别人有共同话题的东西来议论,一来满足自己的表达欲,二来给生活一点颜色。再接着就可以从中提炼出一些做人的道理——对待爱情不能像寒枫一样两面三刀。
  我相信大家在这里都可以给我一堆忠告,教育我要好好对待爱情。还有人给我灌输一些爱情伟大的格言,自然他们有他们的道理。格言和教条背起来不容易,我们都很需要它,据我所知,人在说出这些话的时候,都能自我感觉良好。以此推测,他们都比我更高尚。但我的观点是:现在对爱情的看法实在滥得很,所有人都以为自己看得懂爱情,甚至已经看懂爱情,其实始终都像孙悟空在如来的手心里跳跃。这跟我不一样,我希望的是自己可以跳出爱情的手心。
  ——事实上,这是我希望使自己看起来比实际的要好的说法,十足虚伪。但是我总是感觉,背一些格言和教条来教育人,也难逃虚伪的嫌疑。我说这句话的意思是,在格调上,没有谁比谁更高明。
  写到这里的时候,我已经感觉自己格调不如别人。为了提高自己的格调,我决心再谈谈《小说》。我把文章的标题叫做“小说”,本身是要提醒大家注意虚构的可能。可是大家看出的是这个故事的真实性。
  所以这边只能有两个解释:要么是我完全没有格调,要么就是我的格调与众不同。
  我希望是后者。
  
  我很喜欢那些对爱情有信仰的人,因为有信仰毕竟是年轻的表现,年轻意味着无所不能。我很真心希望他们能坚持自己的信仰直到垂垂老去。可是你们有信仰却不能强迫我也要有跟你们一样的信仰,这样的做法怎么说也不够人道,就像强迫伊斯兰教徒吃猪肉。
  大家都看到了,我的感性,就曾经在不小心的时候成了敲马基雅维利同志的棍子——任何一种信仰,包括我的信仰在内,如果使用不当,都会变成棍子。
  大家都不要指望释迦摩尼有一天会改信上帝。
  其实到现在我还是没有对自己的《小说》做出多少评价,可是我觉得自己已经说得差不多了。因为大家对生活也有自己的理解,对文章也一样。
  我承认自己喜欢很多漂亮女生,甚至常常在走路的时候会盯着她们看,因为这是人的本性。就算有女朋友了,还是不能让我不看美女,除非把我弄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去,像那个鲁滨逊,但是这样更加糟糕,因为我会疯狂地想女人。这其实和道德没有多大关系。有人把“男人本色”注释成“男人本来就很色”。
  真是绝了。
  天下乌鸦一般黑。想找一只白乌鸦简直是和我关于“猫”的梦一样,是一个神经病人癫狂状态的爱情臆症,当然,这个类比成立的前提是乌鸦不能去理发店漂染——毕竟现在作假太容易了,而说假话是最容易的一种。
  总之,我觉得很多女同胞对男人的要求是过分的,总不能因男人喜欢和美女打交道,而说他的生活作风有问题,就好像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在操场上勃起,就告他强奸未遂。
  
  最后我要表达的是,不管别人怎么指责我的生活态度,我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按照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去生活,该正经就正经,该玩笑就玩笑,决不妥协。如果全部人都朝我吐口水,我就把它当作一次沐浴;如果口水汇成河流,那我只好在唾沫里游泳。这就是我取这个标题的原因。
  这个标题说得很自负,很自私,很狂妄,很卑鄙,但是很诚实。
  我想,如果每一个人能把自己不能理解的事情都看作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而不妄加猜测,妄加评论,那就天下太平了。
  我喜欢天下太平。也很期待。
  

作者签名:
我应该有很多你的回忆,但我的眼睛看到的一切都很茫然。我站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阳光和你一起消失。

原创[文.你评我论]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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