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新月淡妆-个人文章

不要老婆上网,我容易吗?

新月淡妆
2005-05-15 22:36   收藏:0 回复:2 点击:5079

    伸手一掰,老婆嫁给网络已经三年了,我这个替补丈夫也当了三年了,有第三者插足的滋味,酸甜苦辣,正如雪芹大姐所言:一把辛酸泪,满屏幕伤心言,都怨老公狠,谁解背后情?三年了,我容易吗我?
  
  所谓花开尽其性,人言尽其能。老婆兴趣来了,将她自己的思想,意识,情感,渲泻于笔端,写点文章,也何尝不是好事。只是烦人的是写好了,她横竖要拖我这个编外老公一看,要就只看看文字也没有啥,她偏要我每看一篇都得发表点读后感,说是看得起我才让我做第一个读者,刚开始还没有啥,自己也觉得被人(尤其是自家老婆)看得起挺有面子的,为了不让老婆把俺看扁,于是俺1234567一口气就给她指出了数条缺点,当时老婆原本灿烂如花的小脸蛋就立刻乌云密布,我一看,闯祸了,连忙主动承担了当天煮饭、洗衣服,扫地的任务,到了晚上再怯生生地小跑到老婆面前,想得到她的谅解。果然,老婆对我露出了久违的迷人的微笑,轻声对我说:“老公,你辛苦了,再帮我拿床毯子到客厅吧!”
  俺一激动,也没有多想,拿了床毯子一溜烟就跑出了卧室,前脚刚出门,身后就传“砰”的一声。
  大冬天的,俺披一薄毯在客厅哆嗦了一夜。同志们,社会黑暗啊,我在沙发上和寒冷搏斗,一门之隔,俺老婆和她的网友们聊的火热,支持老婆上网结果落得这么个下场,我容易吗我?
  不就给文章提了几条缺点吗?至于这样吗?你的文字写的好的话,怎么连小刊小报上都没有发过呢?人们都说,夫妻是因为误解而结婚,因了解而分手。 或许不了解她还对些。以后也乐得不去看她写的东东,免得污了俺才高八斗的清眼。就由她添枝加叶地,无中生有地编造那些荡气回肠的,千古一爱的故事来,去骗别人的眼泪,去骗人家倾羡的眼神吧!
  上帝啊,什么时候你才能够拯救那些和我老婆一样迷途难返的网民啊!!!
  
  由于我的一再忍让,老婆越来越大胆啦。在家发贴不过瘾了,居然瞒着我跑去参加什么营山论坛网友聚会。这还了得。已经有电脑插足了,难道还要让添出个第四者来不成?
  男子汉大丈夫!看来不出绝招不行了!我这个“耷耳朵”当了N年,现在也该革命了!要来就来点硬的!!!
  有晚老婆没回家,我变偷偷溜进卧室,打开了她的QQ。小样!她以为跟我一人一台电脑单搓,我就不晓得密码了。其实我早就悄悄把密码偷到手了,正所谓天外有天,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我轻轻松松就查到了群聊上聚会的消息。
  这还了得!俺先喝了一斤老白干壮胆,再一个电话打过去,123456789给她劈头就是一通义正词严的训斥,不一会,老婆就贼溜溜小跑回来了。酒壮英雄胆,俺好歹要当回男子汉。先是大闹要跟她离婚!老婆是死要面子的人,生怕邻居听到我要休她,一个劲地跟我告饶,俺一心软(其实主要还是怕她)就没追究离婚的问题了。但总觉得不解气,便再下“杀手”。借着酒劲,又逼着她再写了一篇一千字的检讨书悔过了事,好家伙!想不到我这个闻名营山的“妻管炎”在家受压迫多年,总算也有了出头之日!当天晚上,我的待遇也直线上升,由客厅顺利过渡到卧室!
  看到这里,大伙儿你们说说,就为不要老婆上网,我容易吗我?整个一个月,我和沙发、薄毯相依为命。整个一个月,家里煮饭、洗衣服,扫地的任务我全包了,为了壮胆,从来都是滴酒不沾的我,强迫自己喝下了一瓶60度的高粱酒,你们说说,我容易吗我?
  
  说到不要老婆上网,不能不说说网恋一事。老婆开始上网那阵子,感情特别丰富多采,也特别多愁善感。于是就有一深圳的恐龙,屁文采没有,还冒充是某个IT的副总裁。写了个什么
  “无聊了吧,上网了吧,钞票就要下岗了吧~
  上网了吧,网恋了吧,幼稚思想受骗了吧~
  网恋了吧,投入了吧,感情走上绝路了吧~
  投入了吧,见面了吧,没有以前有电了吧~”,
  逗得老婆一边吧嗒吧嗒地流口水,一边把键盘敲得山响。天天做梦都要念他名字几遍,每次一提起他就显得容光焕发,青春逼人。同志们啦!网恋害人啊!连对方究竟是人是狗,都不清楚,还相思成那样,你说不是有病是啥?可悲啊,一气之下,我下命令不许家里安视频,大家说,我自卫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难道这样做不对吗?
  
  现在好了,自从那次闹酒事件后。老婆回到家还装得比小蜜还小蜜:“老公,我给你做了你最爱吃的粉丝鳝鱼。老公,你的衣服呢,拿来我洗。”哼!她要是敢对我不好,俺马上提起高粱酒瓶子就灌上几口!嘿嘿,这招还真管用,其实俺老婆不知道,那高粱酒瓶子里早就换上白开水了!为了不要老婆上网,我把自己伪装成“酒鬼”了,我容易吗我?
  
  行文到此,为了不要老婆上网,我也算是机关算尽,心思费完啊。各位,你们要是也有和我同样的悲惨遭遇的话,就尽快加入我成立的不要老婆上网协会来吧!!!
  
  
原创  林友收藏  

  
【点击回复或查看回帖】

传统或网络媒体转载请与作者联系,并注明转自【胡杨林】及作者名,否则即为侵权。

Copyright © 2008 MY510.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