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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散

一条人文主义狗
2005-05-07 04:56   收藏:1 回复:11 点击:5752

    一
  
   沈曾有一次轻蔑地说,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
  
   后来王骁常常引用这句话,轻蔑地引用。譬如作为大四毕业生代表之一去参加面向学弟学妹们的恳谈会,当有代表滔滔不绝地向着台下一双双崇拜的眼睛大谈自己是如何如何申请到曼彻斯特或者莱顿大学的时候,如何被宝洁或者宝钢录用的时候,他总会带着轻蔑的表情对坐在旁边的沈低声咕哝这句话,以向后者表示对台上演讲者的不屑。沈是学院里风头最健的几个人之一,他同时被外交部、新华社国际部和解放日报社录用,最终选择了那个听上去很炫的外交部。当时通过外交部初试的人全学院只有两个,王骁和沈。在经过一连串的考试后,只有沈被录用了。同样的,他们一起报考新华社,王骁又刹羽而归。沈比我强!王骁常常暗想。其实他一直觉得这小子比自己强来着。这具体表现在他先当选团支部书记,先入了党,先找到女朋友,先甩了女朋友……王骁总是慢他一步。可是现在,他王骁竟然也成了学院里人气一点都不比沈低的人物,这并不是因为他这学期的奖学金比沈高,而是因为,他考取了B大的一个热门专业的研究生。这个专业今年只招收了四个人,严格说来是三个,因为有一个是计划外的。而王骁,就是那三个中的一个,况且他还是跨专业考的。学院今年的考研大军成绩惨不忍睹,几近全军覆没。报考复旦、华政和法大等校的一大批人无一成功,这更显得他硕果仅存实力超群。于是,王骁这个黯淡的人物竟也和沈一同坐在了恳谈会的嘉宾席上。令学弟学妹们失望的是,作为两个重量级人物,他俩一共加起来的发言只有16分钟,沈讲了9分钟,王骁讲了7分钟,这只是前面几个正襟危坐的“嘉宾”们发言的一个开场白。
  
   每个人都是自己的英雄,他俩在走出报告厅后同时轻蔑地嘟哝了一句。
  
  二
  
   有一种幸福叫做心甘情愿。
  
   这个深刻地造句出自沈现任女朋友在学院BBS上发的一个水帖,当时谁都没有注意,唯有王骁记住了它,并四处宣扬。他在沈面前大肆赞叹了一番其女友的才情,沈也开始觉得这句话颇有韵味了,拿它做自己MSN上的名称,并开始对他学国贸的女友另眼相看起来。据说沈的女友对王骁这个伯乐好感陡增,买蛋挞给沈的时候还特意嘱咐要给他两个。其实这没什么。博览群书广泛阅读使王骁对好文章好文句非常敏感,经常于腐朽处见神奇,在凡人嘴巴边捡出些箴言出来。
  
   王骁心甘情愿地决心考取B大的研究生,并为之奋斗了两年,错过了几个现在看上去颇为不错的就业机会,在经历了几番富有戏剧性的跌宕起伏后,幸运地被录取了。他也心甘情愿地决心赢得璟的爱,并为之同样,甚至是更艰辛地奋斗了两年的时光,在经历了几番更富有戏剧性的起伏跌宕后,幸运地成为了她的男朋友。事实上,在王骁整个大学的后两年,B大跟璟一直是他生活和思想的两个主题变奏。他心甘情愿而义无反顾地栽进自己的命运,毫不迟疑。所以他觉得自己有资格来享受现时的快乐生活:每天早上九点多被璟的短信叫醒,然后慵懒地洗漱,接她去教室,给她朗读几段佳作片断或者几首诗词,看一部昨晚下好的电影,然后手拉着手去吃中饭;中午他们会相拥小憩一会儿,他会躺在她的腿上,她会伏在他身上,胸脯压着他的脸,这种时候王骁常常在呼吸困难的同时梦回唐朝般感觉重新回到了母亲的怀抱,迷迷糊糊地睡去。醒来后打一会儿游戏,看一会儿电视,然后去吃小火锅或者烧烤;晚上他们会再看一部电影。大部分电影都是法语片,因为璟的专业是法语,希望在看片子的时候练练自己的听力,他只好陪她看冗长、猛烈的法语片。用“猛烈”这个词是因为仿佛在他们看的法语片中,男女主人公的裤子经常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掉下来,非常猛烈。这种时候他会抱紧她并适当地做点小动作。
  
   在每个疲惫的夜晚或者慵懒的早上,他常常会莫名地恐惧,恐惧这种生活是不是堕落,恐惧上帝赐予他这样的幸福会不会是以前面更多的泪水为代价。他会淡淡地怀念复习考研时的日子。狂欢之后,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生活的目标。考了十年的B大,考上了;爱的女孩,追到了。学业上所需要做的就是按部就班毕业就业,爱情上所需做的就是等待璟从加拿大归来然后和她结婚。
  
   有种幸福叫做心甘情愿。这是他自己选择的生活,他心甘情愿,所以他认为自己是幸福的——让泪水在前面等我罢。
  
  三
  
   “上海是我成长的所在,带着我所有的情怀。第一次喝醉,头一回恋爱,在永远的纯真年代。城市的高度越变越快。上海让我越看越爱。好日子,好时代,我在上海立波也在。”
  
   每次去楼下的便利店买罐装啤酒时,王骁总会哼着这首著名的立波啤酒的广告歌曲。拎着几罐啤酒和烤肉,摇头晃脑地上楼,拉张椅子在阳台上坐下,点着一根烟开始跟哥们儿消磨晚上的时光,日子就是这样。在考上之前,他曾无数次在半夜两点多睡意盎然的时候对着阳台对面黑漆漆的大二寝室楼咬牙切齿地诅咒,别让我考上,千万别让我考上,一旦不小心让我考上了,我要让你们知道知道什么叫:小人得志。现在,他的诅咒实现了:当他们跷着脚大吃大喝吆五喝六的时候,对面大二的小孩子们正在为备考专四而焚膏继晷点灯熬油。
  
   通常跟王骁神侃的是俊,一个来自山东烟台的修长男生。通常他们的话题逃不出三大内容:恋爱、就业、NBA。俊想不通为什么王骁不知不觉间似乎什么都有了,而他奋斗了好几载,却在两方面都一无所获。其实王骁也想不明白。中国那么大,人那么多,怀才不遇学富五车的青年才俊恒河沙数,只招四个人,凭什么他王骁就是其中之一?不错,他是付出过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经历了长期细密严谨的复习,读了一堆又一堆艰涩乏味的理论著作……但,这些也并不能证明他被录取的必然性。比他更不要命的研友多了去了。在录取名单公布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想起来还是有些后怕有些不敢相信的王骁只好想自己被录取是因为自己比别人真诚。就像当他开始喜欢璟并开始追求的时候,璟还是个一脸痘痘的灰姑娘。大家谁也不知道穿在她身上的高中气十足的运动装全都是ELLE和ESPRIT,谁也不知道这个整天拍着个篮球稚气未脱的女孩儿她爸是个不小的官儿。在追她的两年里,璟的气质逐渐发生了变化。痘痘没了;衣服仍然只穿ELLE和ESPRIT,但更鲜艳夺目成熟了;喜欢看点法哲学、政治学的书了(这等于给了王骁一个在她面前表演的舞台);手里的篮球被脚底的轮滑取代了;短发变成了及肩的长发。学院里的男生们这才发现原来学院里还有这么一个超级无敌适合做女朋友的女孩儿,许多光棍蠢蠢欲动,俊大概也算一个。然而,令大家的失望的是,璟已经毫不腼腆地挽着一个五大三粗的男生徜徉在校园里了,当然,这个幸运的蛤蟆就是王骁了。王骁认为璟相信他是真的喜欢她的人而不是其他什么,是因为他是在她还不那么漂亮,也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的情况下开始追她的,在此之前,她没有恋爱过。你是我的初恋,这是我的初吻,有一次当王骁吻了她后她泪光闪闪的说。在这个时代还有如璟一样单纯的女孩,这不能不说是一个意外。王骁也相信璟是真的喜欢自己。在他考研最困难的时候,几乎认为已经没有什么可能性的时候,她来找他,告诉他不要沮丧,B大不要他那是它的损失,她可以叫她爸爸在新华社上海分社给他找个位置。此前他们经历了一次疯狂的吵架,已经好几个礼拜没有说话了。从那时起,王骁发誓,他要让这个女孩儿做他的妻子,假使他决定结婚的话。
  
   俊的情况就不像王骁这么简单。他喜欢上海,想要留在上海,可是到现在仍然没有找到一份理想的工作。他也喜欢南方女孩,想要找个南方的,尤其是说一口吴侬软语的上海女孩做女朋友,可是他遇到的偏偏都是四川、山东的美眉。他和王骁同是大四最后一批入党的所谓积极分子,结果在最后时刻他被校组织部卡住,写了两年的思想汇报,参加了两年的党章学习小组,上党校,考试……所有努力全部付诸东流。可是俊依然乐观,每天气定神闲地打游戏聊MSN,一点也不心浮气燥。这点让王骁都肃然起敬。
  
   在聊天的时候,有时寝室里会传来室友小丁跟他女友在电话里吵架的声音。素来腼腆温柔的小丁在电话里咆哮如雷,电话那头的女孩更是歇斯底里。小丁跟女友也都曾是考研大军里的成员。曾经他俩手挽着手肩并着肩共同复习的时候,王骁只能在和璟吃好晚饭后独自去自修教室抢位置。如果你考过研,你就知道有个研友是多么可贵的事情,特别是当这个研友就是或者成为了你的女朋友或男朋友时。可是他们clockwork式的复习方法在看似散漫无章的王骁眼里并不好,他曾经向小丁提过建议,结果撞了一鼻子灰,结果小丁和他女友谁也没有考取。王骁并不幸灾乐祸,他们是他的朋友,他想。小丁也想留在上海。女朋友先找到了工作,尽管并不满意,但总算找到了。可能是恨铁不成钢,她埋怨小丁不努力找工作,开始对小丁变本加厉地颐指气使。于是王骁他们在阳台聊天时又多了个节目,即听小丁在电话里吵架。上海就像是个大磁石,身边每一个同学都被它吸引,四年后再也离不开它。王骁也一样。曾几何时,他一度对团中央的西部青年志愿者计划非常感兴趣,一心想去云南支教两年,像复旦的诗人马烨,死在那里也算是青春无悔了,那时的他身上还有点理想主义的淡淡情愫。可而今,如果不是梦寐以求了10年的B大在北京,他根本不会想要去北京。几次的北京之行使他对这个大县城非常失望,它和上海简直不是一个级别的选手。北京尚且去得勉强,遑论云南了。王骁想研究生毕业后还回上海,回到璟身边,尽管她说如果他留在北京,那她也要在北京找工作。在S大度过了四年黯淡的大学生涯后,他开始深深地眷恋这里的一切,全国没有一所大学能比得上这里的奢侈和安静。同样,在上海待了四年后,他也深深地眷恋上了这片土地。他在这里度过了自己的白银时代,得到了一个大学生所想要得到的一切,这是一个三冠王的赛季,一个永不会再有的完美赛季,因为他马上就要退役了。
  
   “上海是我成长的所在,带着我所有的情怀。第一次喝醉,头一回恋爱,在永远的纯真年代……”
  
  四
  
   “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
   我是匹旋转木马身在这天堂。
   只为了满足孩子的梦想,
   爬到我背上就带你去翱翔。
   我忘了只能原地奔跑的那忧伤,
   我也忘了自己是永远被锁上,
   不管我能够陪你有多长,
   至少能让你幻想与我飞翔。
   奔驰的木马让你忘了伤,
   在这一个供应欢笑的天堂,
   看着他们的羡慕眼光,
   不需放我在心上。
   旋转的木马没有翅膀,
   但却能够带着你到处飞翔,
   音乐停下来你将离场,
   我也只能这样。”
  
   王菲《旋木》的歌词,其实根本就是一首绝佳的诗。王骁此刻就彷佛置身于一个喧嚣的游乐场,而自己仿佛就是一匹旋转的木马,“拥有华丽的外表和绚烂的灯光”, 忘了忧也忘了伤。
  
   拍完毕业照后也不知是谁提出了去吃散伙饭的动议,反正全班立即响应,二十个人拥进了“福山”的包间。作为一所颇为与众不同的大学,S大有很多令其他大学的学生想象不来的特点,譬如坚持小班授课,从大一到大四都保留“班”的编制,每个班都有自己的固定教室,所以S大的学生很多还高中生似的有着“同桌”的概念;譬如因为学生人数少便于管理,每周一还要像高中一样举行升旗仪式;譬如女生占70%甚至更多,因此新建的图文信息大楼竟然把每一层的茶水间都建在了女厕所的外间里,于是S大的男生几乎都有面色坦然进出女厕所,听女生在里间用厕,看她们照镜子梳妆打扮的经历;再譬如上海本地学生占60%还多,因此每逢周末、节假日校园里空空落落冷冷清清……这是一所精致、惬意、小资的大学。
  
   班上的同学,18个女生和4个男生几乎都在,围着一个超大的桌子坐下,正吵吵嚷嚷地聊天,彼此敬酒,开无伤大雅的玩笑。乍看上去和大一新生的圣诞party彷佛没什么不同,依旧那么诈诈唬唬活力四射,可仔细听一下他们说的话就能明显感觉出他们即将踏入社会的自豪与慌乱。你最终决定签哪儿呀?唉,算了,还是签中行吧,待遇说来也不错了。哎,毕马威最终要你了吗?没有,幸好普华永道要我,不然成待业青年啦。找到好工作的说起话来音量似乎格外大,平时腼腆的也忽然健谈起来。在这22个人里面,有进外交部商务部的,有去了著名会计事务所,律师实务所的,有进入通用汽车、可口可乐、工行建行上行等大企业的,也有去卖保险、做客服的。王骁是个异类,因为他是唯一一个考上研究生的。S大因为就业前景一直比较好,所以考研的风气并不浓厚,每一届考研的学生本就不多,考上的更凤毛麟角,因此王骁不论在老师还是在同学眼里都显得蛮希贵的,特别是他考取的是少数几所能让S大人承认比自己更牛的B大。坐在一群女生中间,王骁一如平常般的平静,说平淡的话,给大家添茶倒水。在尴尬无语的时候,王骁经常劳动。他发现这是个非常好的借口。他经常打扫班级教室,这一点使他在入党的民主投票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有时候人们并不看你说了什么,而只看你做了什么。
  
   有两个女生没有出席这顿散伙饭,两个工作还没有着落的女生。大家似乎都避免提到她们,彷佛她们不是这个班级里的一员。王骁问其中一个的一位室友她为什么没来,后者慌乱地说她可能有面试。王骁想即使没有面试她也会不来的。如果不是他自己最终被录取,如果他也拖到现在工作依然没有着落,他也会拒绝参加这类活动。他曾经自卑过,懂得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酒足饭饱后大伙开始一展歌喉。一个个拿出不是“麦霸”就是“歌后”的架势,唱得深情而投入。轮到王骁的时候,他习惯性地拒绝,说我一向腼腆你们又不是不知道,可众人七嘴八舌地说今天特别,no exception! 活跃的丽拿着麦克风顶在王骁的下巴上说快快,唱什么?他无奈地回答,那就王菲的《旋木》吧。
  
  五
  
   散伙饭后大家各奔东西,大部分只会在六月份的毕业典礼上见最后一面了,从此可能一生都见不到一回。彷佛风吹散的蒲公英种子,大家急匆匆地迈向自己的新世界,对过去毫不留恋。
  
   王骁躺在床上,收音机的耳机在背下垫得他很不舒服,里面隐隐传来VOA的新闻播报,胸脯上搁着本《伊甸园之门》,头边还零零散散地放着一架小房子形状的闹钟、信号灯一闪一闪的手机、大瓶装“六神”花露水,吃剩的装在袋子里 的“可颂坊”奶油面包等等,他本打算上床看会儿书,可只看了一页半就觉得困得不行,呼呼睡去。
  
   迷迷糊糊醒来,王骁不知道自己身在何方,仿佛已经睡了几天几夜,看看窗外,天色昏暗,好像早上5点多的样子,抓过手机一看,6:43,他才想起来自己上床的时候是下午1点多,早上看了一场NBA比赛,吃了个宫保鸡丁盖浇饭后决心不上网而是看书,结果不知不觉睡到了现在。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早上睡到10点多才起来,下午怎么还能睡这么久。这就是硕士研究生的生活,他嘲笑自己道。洗漱完毕,他骂了自己一顿,决定不能再颓废下去,反正璟回家了,可以自由支配时间。他打算理理堆得小山似的书,再想想接下来的一个月该怎么过,列个计划在日记本上。
  
   他的书很多,专业类,考研类,文学类,还有一些不知道什么类的,从《阅微草堂笔记》到《罗念生文集》,从亚里士多得《政治学》到罗素《西方哲学史》,堆满了整个书橱跟桌子底下的纸箱。就在前一天,他还到图书馆一口气把《流放者归来》、《伊甸园之门》跟《论美国的民主》几本书借来,打算毕业的时候带走。这些书他早就看过,在上面勾勾画画,每本都非常熟悉。这几本书在书店找了几回都没找到,因此他决定在离校时把它们带走。收了我那么些学费,赠我几本书总不为过吧?他想。研究生怎么啦?研究生也一样会看到好书起私念,看到靓妹流口水。这事要是让璟知道了,她一定会教他把书还回去,再训他一顿,照例得说他是“乡吾宁” (上海话乡下人)。
  
   王骁以前不知道原来自己身上有这么多毛病,和璟的交往过程也是一个他重新发现自己的过程。璟说他吃饭太响,每口吃得太多,好像非要把嘴巴憋圆了才行;说他穿衣服没有品味,老是买所谓“二线低调品牌”;说他请客不会找地方,就知道把人往“川福”火锅店带;说他不每天洗澡,身上有味道,动不动就哈欠连天。而王骁也惊为天人般发现他女朋友每天无论怎样都会洗澡、换内衣,吃一两米饭能吃半个小时,从来不打喷嚏哈欠也没有什么怪动作,至少他没见过。王骁羞涩地发现自己身上的土气原来还很浓厚。他高中时父母在外地工作,平时都是自己做饭,早上六点半出操,他经常顾不上洗脸刷牙,而他天生不喜欢洗澡,那时一个学期才洗三回:开学时洗一次,期中考试完了洗一次,放假后洗一次。他觉得现在三天洗一次澡已经突破了他所能承受的极限,可璟依然能准确地发现他隐藏在发间的头屑。璟从没有因为王骁的西北小城镇背景而瞧不起他,但她也从不掩饰自己家庭背景的优越。有时候吵架,她会气鼓鼓或很委屈地说,人家是大小姐嘛,你要让着我才行。在和她的交往中,王骁渐渐觉察出自己生来固有的性格缺陷和生活习惯上的粗糙。所以有很多时候,他会自卑。考上B大能说明什么呢?那只能说明你运气比较好而已,可是你的粗糙、暴戾、浅薄却是与生俱来的。甚至连B 大在他看来也是璟带给他的。因为考前他妈去庙里抽签,上面说他今年必“借力而起”,又有人说白羊座是他今年的贵人星座,璟正是白羊座的,而事实也是成绩刚公布时,他有一门专业课少2分,在他情绪低落万分时,璟主动和他和好,跟他说靠她爸爸的关系去新华社,结果过了几天,B大打来电话说他有17分没加入总分,加上这17分,他以总分第一的身份进入了复试,然后毫无争议的被录取了。他本来打算要写一篇很长很长的考研录,也好给今后考B大相同专业的同学一点建议和参考,可是曲折的录取过程让他觉得命运其实微妙地无法琢磨,让他怀疑在运气和实力之间自己靠得更多的是前者,让他彻底打消了做自己的英雄的想法。
  
   璟的行动证明她并不是因为他考上了B大才跟他和好的,证明她是个能雪中送炭的好女孩。想到这里,王骁沮丧地发现自己现在无论想什么事情,最终总会跟璟发生这样那样的联系,他现在脑海中的对话人不是他自己而是璟。他爱璟,爱得很深,而璟也爱他,也爱得很深,至少在他感觉是这样。可是,就是这般深爱,他们依然无法在毕业后生活在一起。璟要去加拿大三年,而他要去北京读研究生,也是三年。三年后,璟还会回来吗?他还会回上海吗?他们还会见面吗?见面后还有话说吗?他每每设想可能和璟见面的场景,总是以尴尬无言收场。尽管璟为了安慰生性悲观的王骁,一再说每年都会飞到北京去看他,拿到学位就回国,他在哪里就业自己就在哪里就业,反正要把自己嫁给他。一个初恋的女孩,比你高,比你好看,家里比你有钱,把话说到这份上,你还想怎么样呢?有时候他会这样骂自己。不就三年吗?那就等呗。有聚必有散。把这三年看作是一次考验,一道门槛,跨过去你俩才能永不分离,就看你守不守得住。
  
   其实王骁不放心的与其说是璟,还不如说是他自己。这是一个充满了诱惑的时代,这是一个没有了信义的时代。爱情廉价地随手可得。就在几天前王骁还把自己大学里的同桌,一个上海女孩,介绍给了自己在北京某大学的一位哥们儿。结果他们在认识后的第二天就住在了同一家宾馆的同一间房间里。他们的速度让王骁有些懊恼。这是爱情吗?自己是想把爱情带给朋友,不是拉皮条的。在王骁看来,爱情,必须包括情书、情诗、第一次拉手的激动,第一次单独外出,去购物、吃东西或看电影的小心翼翼,初吻的引人欲泣,第一次……他和璟就是在两年多的时光里这样一步步走过来的。或许,这只是我的爱情,他想。
  
  六
  
   德里达说,唤起记忆即唤起责任。
  
   普罗提诺说,记忆是心灵的真相。
  
   昨天下午大睡一觉后的胡思乱想唤起了王骁的责任,揭开了他心灵的真相,他觉得自己已经在即将毕业时的纷乱陆离,颓废无聊中分清了什么是对他最重要的。
  
   现在,他和璟在“富庭”吃小火锅。
  
   璟,咱们订婚吧。他忽然慢慢抬起头,咽下一大口饭后毫无预兆地说。她仿佛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皱皱眉说哎呀,又一口吃那么多,说着拿出张纸巾揩去了他嘴边的饭粒。
  
   我真的爱你。什么B大,什么研究生,全什么都不是。我要是没考上,谁会睬我,只有你璟。我太爱你。现在马上要毕业了,人心惶惶,情侣们基本上全都各奔东西了,我真怕失去你。这些天我老是精神恍惚,在优秀毕业生恳谈会上,在和你看电影的时候,在跟俊聊天的时候,在吃散伙饭的时候……直到昨晚我理书的时候才想明白,我最离不开,舍不下,挣不脱的就是你。大学读完了,曲终人散了,我不想我们的感情也曲终人散。所以,我要跟你订婚,我一定要跟你订婚!
  
   璟眼睛瞪得圆圆的,仿佛被老师提问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似的,过了半天才回过神来。她当然感觉得到他最近以来的恍惚焦躁,也明白他爱自己爱得有多深,也害怕三年的时间会使她失去这个占据了她生命中太多个“第一次”的男孩,尽管他土,暴戾,喜欢卖弄掌故跟学问,可她毫不怀疑自己对他的爱。她更明白这是一次正式的表白,爱的表白。
  
   咱们必须捍卫爱情,一起捍卫!他说。
  
   他认真的样子,特有的学究似的语气,她都觉得可爱。就这样把自己交给他?她转头看着餐厅门外。“富庭”对面是小型师生活动中心,各院系的社团活动都在里面举行。今天,活动中心大厅上方挂了一条大红横幅:西艺苑剧社毕业倾情奉献:实验话剧《毕业时我们一起失恋》。毕业时,真的必须失恋吗?爱情算什么?没有不用失恋的爱情吗?
  
   ……
  
   她回过头来,抚了抚自己肩上的头发,对他说,你是认真的吗?
  
  七
  
   两个月后毕业最终来到。
  
   整个S大都在传闻一对大四的情侣在毕业后的第一个礼拜举行了他们的订婚仪式的事情,校园里这种事情总是传得非常快,还会凭空添加进许多生动的细节。我作为《文明报》的记者奉命前去采访订婚仪式现场,因为跟老婆吵架去晚了,只好去S大碰碰运气,结果还好,遇到一个大三的在校学生会做干部的同学,以下是我的采访笔录。
  
   听说了……大四的……好像不在一个学院……女的是西语学院法语系的……男的?不清楚……好像是哪个复合型专业。为什么?据说是因为男的考上了B的研究生,女的要去加拿大,可两人的感情又很深……呃……谁知道他们做过什么啦,反正就决定要订婚啦……据说那个学姐家里开始根本不同意,说是做朋友两年多了家里一直都不知道,现在一下子要订婚,纯属胡闹。可那学姐很坚决,说要不订婚她就不出国了,直接找个工作跟她男朋友结婚算了,僵持了一个多月,双方家长都见了面,最终也就同意了……同学们的看法?怎么说的都有。女生大多相信他们是出于真爱……男生嘛……咳……你也知道,喜欢开玩笑。不过听说他们系主任呀,老师呀倒是全都去了他们的订婚仪式,搞的蛮正式的。现在这种事情多了去了,前不久不是还有个天津师大大三的女生跟一个博士结婚了嘛……没什么好稀奇的。你怎么采访这个呀?哎,我说……你们《文明报》明年招人吗?我对新闻媒体可感兴趣呢……
  
  跋
  
   我相信结构对一篇小说来说至关重要,甚至比情节更重要。我不知道这篇小说的结构是不是令读者make sense, 是不是有助于更有效得表达人物的思想和情境,我只知道在敲了8472个字符后,我想要表达的东西已经得到了表达,同时我需要休息。
   同样,我也相信爱情对一个人的生活来说至关重要,甚至比生活本身更重要。我不知道自己对爱情的观点是不是过于理想和幼稚,是不是表现地不够实际,我只知道爱情需要捍卫,用我们的信义,忠贞和,对爱人最深的爱来捍卫。
   这两个信念决定我作出了以下安排:
  1、这篇小说需要结束,它需要一个结局。
  2、在这个结局中,我要捍卫爱情,我要运用我造物主的巨大权力,赋予小说中这两个可怜可爱的人物一个美好的结局。在我的第一篇小说里,主人公最终自杀——他必须死;在我的第二篇小说里,主人公的结局却是比简爱更圆满的团圆——大概是造物主就会喜怒无常。写作的快感之一就是在为人物安排命运的时候体验做上帝的欢乐与哀愁。
   当然,明显地,这篇小说里存在着两个相互纠缠在一起的叙事线索:考研与爱情,确切地说是“考研成功之后”与“爱情面临分别”,怎么把这么两个相当宏大的题材结合在一起?我做的并不好。同时,我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在叙事。我坚信小说必须叙事。在通读全文后,我认为这篇小说还是有叙事的,只是它的心理描写非常多而已,我不想说这是学自卡夫卡,事实上我只会这样写,事实就是这样。

作者签名:
  我始终是未来的英雄,一方面我如饥似渴地想成为一尊圣体,另一方面又不断推迟这个愿望的实现。
           ——让·保罗·萨特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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