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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爱上散步的鱼
2005-02-13 08:12   收藏:4 回复:16 点击:1578

   
  
  
   当我把躲在我身后怯生生的姑娘介绍给她们的时候,她们都睁大眼睛惊奇地说,“这又是哪一个?”
  我什么都没有听见,当然,是假装的。
  我在关于男女关系问题的回答上特别明智,从来不为自己辩护。要不然就是全部承认有“猫腻”;要不然就是莫测高深地沉默。后者居多,沉默是很好的表情,可以代表否定;也可以代表默认。总之,这样的表情对谁都能够自圆其说,所以她们从来不知道我的底细。我从中可以体会到一种莫须有的安全感,在这个年代,我们不能把自己心中的想法让太多人知道,这样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有时甚至是伤害,这个大家都知道。所以我不喜欢和别人谈心,甚至是老婆也不例外。好不好暂且不论,这已经成为了我的一个习惯,要改也不容易。
  我有好几个妹妹,这是真的;她们没有一个和我有血缘关系,这同样真实。在我感觉,妹妹和时间一样,实实在在地被我所拥有,也实实在在地在我的心里沦陷为虚无。“妹妹”换作“爱情”同样成立,更进一步说,“妹妹”换作任何一个名词,都是一个值得探讨的命题。但是能否得到大家的赞同,全凭个人理解。
  
  “男人和女人能够成为好朋友,总离不开性的吸引。”这句话是一个男人说的,他叫洪峰,一个小说家。小说家说的未必能信,但最后我还是信了,可能因为我也是一个男人,更可能是因为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是春天,我的心被窗外母猫的叫声挠得紧一阵松一阵的,焦躁不安,像吃了楼下看门的阿姨放的“鼠毒强”。我总是犯类似的唯心主义错误,其实从人道主义上出发,绝不能把全部责任推给那只无辜的猫,大家知道,在二楼的阳台上,抬头就可以看见楼上女生晾晒的各种颜色的衣服,碰上刮大风时,还有可能有些份量比较轻的“极品”悄悄落在我们窗前。
  我们的同学都比较害羞,男生没有像学长张标明小说写的一样,把它捏进宿舍去欣赏的举动,更不用说女生下来敲门要回去的故事。有一件黑色的文胸就挂在二楼long and long。直到放寒假还在那儿,在期末复习之余,凭添许多想象。
  说起想象,大概中文系的都有这本事,以至于有些女生看到男生光膀子就脸红,全是狗日的文学给害的。有一天我光着膀子在210玩电游,在宿舍的同学都没有穿上衣,有一位大姐姐在门口经过时,发出振聋发聩的一声怒吼——你们怎么这么流氓!听到这句话我连续几个星期都不敢裸体洗澡,怕自己真的流氓下去。我们光膀子碍不着别人,可别人看我们这么多人光膀子就受不了。所以我得出一个结论:问题不在于你怎么样而在于别人非常难堪。我们光膀子她就想到她光身子甚至是做X的具体情形,难怪会骂我们“流氓”。由此推论,男生看到头顶上轻舞飞扬的东西,产生点联想,也不算罪过。
  
  期末考那阵子,我常在窗外猫叫春的呻吟里琢磨洪峰的那句话,我一直在想,那个“好朋友”换成“兄妹”能否合适。结果都不知所终,因为我老是在关键时刻给睡着。事实上,我在和每一个女生交往之前都是没有邪念的(大家相信我最好,不信也无所谓,因为我是在写小说)。但是后来,有些议论和指责让我心猿意马。我这个人就有这个毛病,受了别人的议论,如果真的没有这回事,我反而会觉得自己对不住大家,于是非得弄出点事情来证明自己的不清白才甘心,结果我就和不少人都暧昧不清。
  从这里大家不难推测出:寒枫真不是一个好东西。
  我承认自己不是。在我们这个国度里,没有什么比这种推测和议论更能够摧毁一个人。承认自个不行,多多少少避开了被毁灭的可能性。这是荒唐的年代里莫名其妙的遁词,屡试不爽。
  这让我想起“罗素悖论”:
  一个坏人说,“我不是好人。”
  然后所有人都为难了。如果不信他的话,那么他就是好人——但他明明是坏人啊?如果相信他说的是真的,那么就是相信坏人的话——坏人说的能信么?
  这属于哲学话题,该留给哲学家们去考虑,我只对自己的小说负责。
  其实,我在这里谈论逻辑问题有点可笑,去年逻辑学考试,从复习到考完都觉得自己稀里糊涂的,最后拿了个76分,乐得我满地找牙。但我保证,有些90分的兄弟绝对不懂什么叫做“罗素悖论”。真正的知识来自课堂之外,在所谓的考卷上我们并不能证明自己的价值。我说这句话,完全来自我对生活的理解,可是我们都得靠那些考卷标明自己的优劣高低。现实的残酷就在这里。对此,我们毫无办法。
  其中最毒的一张莫过于四级考卷。那一张考卷是我们能不能成为“学士”的砝码。在这个问题上,我从来没有想明白过——以后我只是做一个高中语文教师的话,要那些英语有什么用?我保证,所有的同学们出去教5年高中语文,便将大部分English都还给老师了。用一句话说:学外语只是为了忘记外语。那我们浪费这些时间的目的何在?也许只能归纳为两个字:媚俗。不过我知道,“媚俗起源于无条件地认同生命的存在。”昆德拉名言。我也是生命的个体,所以我也要媚俗,也要认真读英语。
  我上面的话更加证明,我果然不是一个安分的家伙。的确,为了这个我吃了不少苦头。甚至被一些女孩子耍过,但是她们教我懂得了许多事,这里面有爱的内容友谊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生活的内容。这些内容让我说不出的受用。至于怎么受用法,看电视去。我想和清朝末年那些吸鸦片的同胞们的满足等同。
  
  我也许喜欢那一个女生,理由是我经常做梦会梦见她。她总是能穿越所有的防备长驱直入我的梦境,我想我们存在一种冥冥之外的感应,这是很神秘的东西,信则有,不信则无,与爱情无关。
  她并不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女生。走路总是轻手轻脚的,像一只猫,也像幽灵,我觉得只有她才配得上秦观说的“柔情似水”,之所以她能在我的梦里肆无忌惮,我想全是因为这些。可惜我们没有什么交情,因此我无比遗憾。我不知道她的爱好,更可能不知道她的一切。听她自个说她有一个男朋友,但我从来没有见过,如果这事属实,我想我会去买瓶醋,一咕隆喝光,酸死自己。虽然我自己也有女朋友,没有意外的话将要私定终生。只是我这人不是东西,看不得别人比我幸福,或者说和我一样幸福。人性的恶劣就体现在这里,在我身上尤其明显。
  我有时会觉得自己有女朋友了,没有机会和她在一起,很难过;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有女朋友了,她没机会和我在一起,她倒霉。不管怎么说,我们都没有在一起的可能,虽然她说过我还不错。我知道“我不错”不是代表“我好”,但是至少它向我传递了一个信息:她不是很讨厌我,所以我有非份之想。我一样清楚地知道的是:这不代表她喜欢我,更不代表她愿意嫁给我。我还是不由自主地喜欢她,我们永远无法主宰自己的欲望,我想这就是生活。
  在生活里,爱情萎缩成一堆废话,举例如上。
  
  我开头介绍的那个姑娘叫芳芳,是我最亲近的妹妹。其实说她怯生生的跟在我后面是不合理的,因为她并不是一个会害羞的人,她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永远理直气壮不管自己是对是错或者根本不想自己是否有对错而把所有的过错砸在我的脑门上。我从来都把他当成是一个小女孩,所以我有足够多的理由包容她的任性。
  和她在一起的时候,我很年轻。我也可以像一个小孩子,可以和她一样咬着棒棒糖招摇着走过学生街,也会站在烤鱿鱼的小摊贩前看着鱿鱼在铁板上吱吱作响一边流着口水,像当年镇关西的肉铺前徘徊的饿狗——其实如果真的可以和她一起,做两条在学生街等待鱿鱼的狗,倒是很不错的体验。明眼人立刻就可以看出,这不是我要的结果,我不会和她做一对“狗男女”在学生街讨生活。
  如果她看到这段话第一个反应一定是要使劲地踢我一脚。只不过她看到的可能性不大,她对我的文章从来不感兴趣,她感兴趣的东西是学生街上五花八门的小吃,典型的实用主义者。她在我眼里,只不过是跟着长辈上街的孩子,能吃上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就是幸福,但是幸福在我的眼里有更深的意义——那就是“家”。
  这个词我深情专注。我想穷我一生,我的快乐是因为它,我痛苦是为了它。她只是一个孩子,什么都不懂。在她面前我只不过是一个小老头,垂垂老矣,而她青春焕发像一朵盛开的木棉,娇艳而且灿烂。对于这事我除了嫉妒别无它途,有时候我真希望把我心中想的所谓的“人生哲理”全部输送给她,但是我做不到。我们永远都是生活的随从,一切得听从命运安排。
  
  对于我来说,我经常梦见的那个猫一样的女生使我头痛,她的存在是一种摧残。我以为,我越来越相信命运都是因为她,她是不可违逆的力量,在她的引力下,我会万劫不复。
  我和猫每次在17#楼下擦肩而过,互相笑笑,然后我向前她往后,我只能在脑海中温习她的目光,那是一种过电的刺激,我的脑神经总是跟着那缕叫人销魂的眼神发疯了似的抽搐,抽搐,像极了钉在木板上的青蛙。回到宿舍我舍友还能感觉到我脸上的春意,他们说像隆冬里的太阳。真是好东西,可惜只能温暖别人的心而不能温暖我的心。
  火车在我的心中一直都是离别的意象,我看到火车,就会想起离别。我每次坐火车时总能看见两条铁轨没有止境的延伸,然后在一个未知的地方交会。我就会想起我和猫,我和猫就是这样,如果我没有说错的话,我们的交会在我们的生活之外,有来世的话或许在来世,没有来世的话,也许就在梦里。
  我知道,这是距离给我带来的幻觉,事实上,我们的生活是一对平行线,平行线的本质已经决定了我们永劫不归。
  
  我和芳芳认识了6年了,她说,我是她生命里非常重要的人,比她父亲还重要。也许正因为这样,她才会跟我在学生街把自己想吃的东西一口气吃过去。
  我记得她的理想:她说她希望这辈子都只做她自己喜欢做的事。这也是让我嫉妒她的理由。这对我而言是一件奢侈品,我感觉自己当年也有类似的梦想,只是做着做着,我就把它做假了。做假了以后我就知道,过去了的将永不再来,包括理想。
  相依为命,她说。我们以后要相依为命。
  相依为命,容易吗?
  
  (插叙:我哥讲的故事)
  小张在师范毕业以后找很久的工作都不满意,潦潦倒倒地混了三年,还是没有一点出息。幸好这人生来注意形象,月下老人那家伙乱点鸳鸯谱,居然让一个大老板的千金给看上了,然后一拍即合,登记结婚。从此吃有肉、睡有人、出有车,成了大少爷。天大的美事,对吧?
  我哥和他一起毕业,三年过去还只是一个教书匠。每个月领一千块工资,女朋友还在丈母娘家里,倒也就算了——更让人难过的是,他连丈母娘在哪也还不知道。
  然后我就发出一句感慨:没办法,小张的鸟就是好鸟。鸟富带动人富,果然是“人仗鸟势”。做个好鸟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我知道。“百样生意百样难,只要乞食最清闲。”客家人的经典俗语,要饭还得忍受被狗欺负呢!
  
  虚度23年的光阴,我的人生一无是处。我感觉我所有的记忆都被时间沉淀成一种感觉,它随着时间的流逝或近或远或深或浅变得无法捉摸,但不管那种情况,都似乎无法诉说。即使这件事是刚才发生的我也不能说出它的实际意义何在。有点悲哀。
  有人问:你到底爱的是哪一个?对于我来说,爱一个人,直到今天还是不敢让它变得清晰。当年我以为我自己爱过,其实没有。我只是在一个女人的世界里迷了路,不是她布的阵,是我自己自以为是的神圣感把我砸晕在那里,接着我一无所有两手空空颠三倒四无可奈何溜之大吉七荤八素无药可救然后就出来了,十分幸运。唯一让我难过的就是现在我分不清东西辩不着南北更不用说爱情。
  爱情是一场小规模的神经错乱。的确像是神经错乱。
  看我说的那些话就知道,疯了。无药可救。
  
  我的做梦的次数就少,而那个猫一样的女生常常占据我的梦境。所以关于梦的记忆少得可怜。
  关于猫的梦境:
   (之一)
  故事发生在一个分不清年代分不清地点的地方。我觉得这是作为梦最为基本的条件,如果太接近真实会让人产生错觉。
  那时候我和被我叫做猫的那个女孩一起生活着,周围还有许多和我们身边一样的男人女人。我们都一样吃饭劳动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辛辛苦苦兢兢业业起早摸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更加让人高兴的是身边有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围着我们叫爹喊娘。他们吮着指头等待开饭的样子很可爱很清晰,猫在我的梦里浑身上下充满了母性的光辉,像是圣母玛利亚。她给我们的孩子饭吃,给他们洗衣服,当然还有我。她在我外出回家时会给我倒上一碗水,看我的眼神很柔和很暧昧很亲切……
  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就叫做幸福。
   (之二)
  秋天稻子收割完了以后我和猫就在地里种上萝卜苗,到了冬天我们就可以收到很多很大又白白胖胖像是我们的孩子的萝卜。拔一棵萝卜地上就有一个坑,再拔一棵又多了一个坑……
  猫说:孩子他爸,你看,一个萝卜一个坑呢!
  我说:没错儿,一个萝卜一个坑。
  ……
  所有的梦都会在一个恰当的时候醒过来,无论好歹。在这个意义上来说,做噩梦的人比做美梦的人幸福,做美梦是件坑人的事,因为你必须要醒过来——在梦里我明明抱着猫滚烫的身体吻她柔软的嘴唇,但是醒来发现自己只是抱着脏兮兮的枕头,嘴贴在墙上流着涎水,其中的落差之大让人无法接受。在噩梦中惊醒的感觉正好相反,能给我们不小的幸福感。比如梦见自己脑袋被人给剁了——醒过来一摸脖子——乖乖龙的东,还在呢!这是多么幸福的事情啊。
  我和猫的故事大抵如此,只是我一个人在做梦,单相思,而她根本不知情。一个人单相思就像是对着明星照片意淫,对她无害,徒伤己身。但是我需要这些梦,现实生活太无趣了。在我看来,梦就是生活。乞丐往往梦见黄金、光棍往往梦见美女、癞皮狗则往往梦见自己吃肉而不是吃大便……其中反映出来的是一种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在绝望里依然看到希望,体现了做人的自尊。
  这也是我一直提倡做好梦的理由。
  
  我想接下来要说说我的女朋友:
  她是一个好人,我喜欢她。但是在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自己是在耽误她的青春。看前面我对爱情的论断,你就知道了,寒枫不是东西。老是梦见猫倒也罢了,还有一个芳芳要相依为命。典型的陈士美,不用狗头铡伺候不足以平民愤。不瞒大家,我真的有梦见过一个黑脸的家伙要拧断我的脖子。
  那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黑脸的家伙说我陈士美,连做梦都是梦见别的女人,我吓得尿了裤子。然后猫就从天而降,她和他大战三百回合,杀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风云变色。最后黑脸落荒而逃。那个晚上,猫长发飘飘,脸似皓月,动如狡兔,静若处子。黑脸汉子逃跑以后,她对我说:“你知道吗?你的女朋友是一个好人,千万不可以辜负她。”然后转身离去。在她飘然远去的一刹那,我爱上了她褐色的瞳孔,还有编贝般的牙齿,毒药一样的嘴唇……我死心塌地地爱上了她的一切。
  相信吗?这是命。
  
  我女朋友记得我们在一起的许多细节,包括我们确定关系的时间地点,曾经她就在我没有一点防备的时候问我——
  我们是几月几号成为情侣的?
  我说:“我不知道。”
  她说:“你根本就不爱我。”
  我无语。其实我没有记住是因为我不明白把时间精确得像天文仪有什么意义,莫非在这里纠缠不清就可以证明两个人的感情么?
  废话。
  
  其实我和芳芳在一起呆的时间很少,一年算下来还不到半个月,可是要知道,我们从来没有分开过。不管在什么地方,我们身边有什么人,都是如此。她有她的生活,一群的男生在她身边团团转,等待她答应做谁的女人;我也有自己的生活,我在一所二流的大学里读不入流的专业,浑浑噩噩打发自己的青春,身边经常有一个漂亮的姑娘,依旧是真实的生活。
  在我看来,生活和小说一样,没有结尾,只有过程。
  ——更为尴尬的是,过程其实也没有什么值得一说的。
  这是在我的文章里,梦的篇幅长于现实的原因所在。足球教练米卢说:态度决定一切。我对生活的态度决定了我对梦的态度。和现实相比,我更愿意呆在梦境里。不需要太多的人,只要我和猫,还有一群子虚乌有的孩子,一片种满萝卜的土地。我想,我盼望的,仅仅是猫褐色的眼睛,和她忧郁的眼神,她的眼睛像一汪春水,也像一汪秋水。这个最为重要,至于梦的内容完全可以忽略不计。
  
  在芳芳还念高中的时候,我去找她,她就会逃掉一整个晚上的课来陪我。然后我们在市区里没有目的地闲逛,坐在公园的台阶上数星星,在革命烈士纪念碑下吃可比克。看周围的恋人拥抱着接吻,我们用手表算他们接吻的时间,然后彼此盯着对方窃笑。后来她也上大学了,她到我学校找我,我们在橡胶球场上做同样的事,一样的窃笑。我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下来了,我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以前一样的心情。
  那天风很大,芳芳说:“哥,抱我。我冷。”
  在我的怀里,她说:“我爱你。”
  我很感动,我想,爱的内容与哥哥妹妹和丈夫妻子没有一点关系。真的,那个瞬间我希望岁月就在刹那间老去。要知道,在这个贫瘠的世界上,撇开生和死,我们能够得到的东西除了爱别无它物。对吗?
  那时候我想,我也爱她,还有我的女朋友,还有猫,甚至世界上每一个人,每一个生物,如果我的爱可以温暖他们的话。
  
  猫说:看到你和你女朋友过得这么好,她从心里感到高兴。
  我也一样。但我还是有一点难过,因为我最纯真的感情在高中黑色的三年里挥霍殆尽。在我的生活里没有留下一点痕迹,除了一点点单薄的记忆。初恋对于人来说,毕竟无法重复,虽然什么事情都无法重复。但是它们不会一样。是吗?
  我说得语无伦次,但我想大家都会明白我的意思。
  我在前不久又在自己高中读书的城市遇见了她,我骑着摩托车在她眼前呼啸而过,没有只字片语的问候,我假装没有看见她,我想她也是假装没有看见我。爱情到了最后都是这样举重若轻,这样的邂逅好过一切。在车上我想,如果我们在当时懂的怎么去对待一个人,事情也许就不是今天的结果。那时候我们什么都不知道,只是迫不及待地要对方明确彼此的关系,以为明确了就可以地久天长。直到今天我明白,“明确”这个词比任何一个词都富有功利色彩,说明白了,人的“占有欲”在这个词里昭然若揭,这种欲望卑劣无比。许多事情是不需要明确的,含糊不清里面包含的意味更接近事情的真相。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句话说得没错。但是想不到的是,到今天这句话都成了多余,我想不止这句话,连过去的一切都成了多余,我们没有谁能够随便谈论过去,我们能做的,只是沉思自己的过错,然后争取不再重犯。
  当然,这种想法也只能是一个愿望,人类其实渺小得可怜,任何人都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将来,就好象我们不能保护自己的过去。就算现在,我们能够保全自己的什么呢?理想吗?还是脆弱的心灵?全都不是。
  从这个角度来说,人活着,没有一点价值。幸好活着,还能够体现一个人尊严所在。
  
  关于猫的梦境:
   (之三)
  我和猫的孩子病了,很重。我把他背在身上,猫抽噎着,提着跳动着微弱的火光的灯笼在我前面走着。我要救活我们的孩子,我们翻过一座又一座的山,可是就是没有找到医生。
  不知道什么时候灯笼也灭了,于是我腾出一只手拉着猫,猫的手很凉;孩子在我肩上睡着了,额头很烫,烙在我的脖子上。
  我们越走越慢,孩子也越来越沉……
  天在这时候亮了,孩子忽然从我肩上跳下来,说:阿大,我自己走。
  我转身看见猫那张爬满了皱纹的脸。
  我深爱的脸。
   (之四)
  猫老了,我也是。我们在也不能想以前一样在路上手挽着手散步了,我们就只能呆在屋里,哪也去不了。
  猫说:孩子他爸,记得以前种萝卜的事吗?
  我说:咋不记得?一个萝卜一个坑哪!
  猫说:对呢。那时候你壮得像头牛。
  我说:你那时候也很漂亮,现在成黄脸婆喽!唉……
   ……
  我说:孩子他妈,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猫说:有48年了吧?
  我说:过得真快,好像只做了个梦。
  猫说:恩。
  我说:和你一起真快活。你呢?
  猫说:我也是。
  ……
  猫把她的白苍苍的头放在我的肩膀上,我们的手一直握着,没有松开过。
  
  我说过,梦总是要醒的。醒来以后,我和猫依旧在17#楼下邂逅,面对面相视而笑,然后擦肩而过。其实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
  真的,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我的女朋友挽着我的手臂,侧仰着头问我:我们晚饭去哪吃好呢?
  我说:随便。
  然后感觉自己的脑神经发了疯似的抽搐。
  
  晚上我躺在床上,舍友们在交流着八卦新闻:
  赵大和钱二拍拖;张三和李四分手;周老五和王阿六争风吃醋;陈七让邱八去医院流产……这些风言风语甚至还有波及到我们的老师。说来说去无非是男女之间的问题,这个用李敖的话来说明最好不过了——
  男人对女人是“授人以柄”的关系;女人对男人是“空穴来风”的关系,男女之间纠缠不清,正是因为有这些凹凸不平的缘故。马路凹凸不平尚有风波,何况人乎?
  所以男女之间任何事情,都不必大惊小怪。
  我觉得,我们的确不用大惊小怪。
  不如睡觉吧,你说呢?
  
  (以下作为结尾)
  “我只是一个孩子。”这句话像是现在文学青年里的流行性感冒。自从郭敬明开了一个好头,大家都恨不得自己是个婴儿。不是故作高深,只是想掩饰痛脚。因为这句话可以推卸掉所有做人的责任。比如我就可以见一个爱一个,然后说“我只是一个孩子”。其中的意味不言自明:大家得原谅我,你们别跟孩子过不去。
  我只是一个孩子。
  嘿嘿。
  

作者签名:
我应该有很多你的回忆,但我的眼睛看到的一切都很茫然。我站在阳光照不到的地方,阳光和你一起消失。

原创[文.浮 世]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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