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亓官-个人文章

无法逾越(1到9)

亓官
2004-08-25 09:53   收藏:1 回复:3 点击:5825

    无法逾越snake_eyes
  
    一、
   我从不诲言我喜欢苹果。当然这种苹果不是能吃的那种,尽管我也愿意吃苹果,可那跟喜不喜欢搭不上边。
  
   苹果是个女孩子,属于很漂亮很娇小的那种。那天在一间十平米大小,装饰得富丽堂皇的包厢里,灯光粉红温柔,整个屋子弥漫着一种橙子清香剂的味道。苹果一屁股坐到我旁边,第一句就问:“喜欢苹果吗?”
   坦而言之,我没有恋物癖,所以回答说:“一般般吧。”
   “那你找我干什么?”苹果当时正想去打奇迹(MU),对我指定要她极为不满。顺便提一嘴,奇迹是一种韩国传过来的网络游戏,苹果在里面已经成了一种神话传说中的人物--我的意思是说她的级别非常高,又经常在人最少的时候上线,以至于很多人都说有这样一个女孩,却没人见过。
   “你叫苹果?”我很惊奇。我虽然是第一次找小姐,却不是对小姐的事情一无所知。只是一直以为小姐应该是象《西游记》里观音她们戏弄猪八戒时起的那种名字,什么真真、爱爱、莲莲什么的。没想到苹果也可以。
   苹果喝了一口红酒,然后转过头来对着我很妩媚的一笑,眼神里极尽诱惑。
   事后我当然知道每次苹果做出这样的表情时,肯定肚子里已经憋了满满的骂人的话。可那时却不知道。我完完全全的被这种极具杀伤力的眼神迷惑住了,那种强烈的吸引力就好象萨达姆对小布什的吸引力一样。我甚至怀疑我就是因为这一眼才开始喜欢上了苹果。
  
   我之所以如此努力的寻找着我和苹果之间那最初的源头,是因为我想知道为什么我这么喜欢苹果,而不是小逸。这就好比一道算术题,我是数字8,苹果是数字2,小逸则是数字3,我对苹果能够整除,对小逸则不能。我知道这样的结果,却不知道为什么。
   赵本山说生活是团乱麻,照我看,感情也是。
  
   有天吃完饭,我歪着头问苹果,“为什么我会喜欢你?”
   苹果立刻在脸上堆起动人的笑容--这就代表她往往会说一些很刻薄的话,果不其然,她说:“因为你想吃免费的午餐呀。”
   我不动声色的看着她,说:“你说的好恶心。”
   她对我的不动声色大为不满,手一扬,红红的嘴唇里吐出个“切”字,转头去看窗外的风景。
   其实苹果从来都不是不可理喻的人,只不过她很喜欢打击我。这种打击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精神上的。因为我总是自诩最了解她。她不相信。
   她不相信有人会了解她的感受,会触到她心底最深处那满目荒芜的寂寞,所以她从来都是把我的话踢到一个又深又黑的井里,然后听那暗夜里传来的石头击中水面“咚”的一声,这时她的脸上就会有一种凄楚的笑容。
   她会很温柔很专注的盯着我的脸,抚摸良久,用指甲在上面划来划去,直到划得我心疼为止。
  
   心疼的时候,我通常会吃苹果。
   “你吃吗?”我从侍者端上的两个苹果中选了较大的那个,心满意足的擦了擦,然后故意拿给她。
   她漫不经心的扫了一眼,“不吃。”
   我遗憾的耸耸肩,把苹果递到嘴边。她忽的“呵”一声尖叫,在满屋人瞩目下站起来。
   “怎么了?”
   “你敢吃苹果?”
   “那有什么,以前就吃呀。”
   “你敢当着我的面吃苹果?我杀了你。”她如巫婆般冲我扑过来。
  
   其实吃苹果的事情我有必要做一下简略的解释。基本上我是从来不当她的面吃苹果的,当然就是背后也很少吃。这倒不是我不愿意吃苹果,只是有个苹果守在身边的时候,总让我感觉到她就在身边陪我。那是一种类似于黄易的武侠小说里所谓精神感应的作用,或者科学一点讲,就是--错觉。
   错觉是一种生活状态。举凡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总会有各种各样生存的手段,错觉其实也是其中的一种,而且是能使你日子过得更滋润的那一种。
   十多年前我曾经喜欢过一个如同猫一样精灵的女孩子。一个惊慌失措的下午,我偷偷将一张纸条放进她的文具盒,没有署名,只有歪歪扭扭的四个字:我喜欢你。现在想来,我当时尚且没有分清楚喜欢与爱的区别。这就是一种错觉。
   我仍然记得那天风和日丽,一点云彩也没有,满校园的丁香花盛开着,即使坐在教室里也闻得到。女孩子和人打打闹闹的跑到自己坐位上,打开文具盒,在看到纸条后,低下头浅浅的笑。我知道这也是一种错觉。
   错觉不一定不是真实,也不一定就是真实,关键是在错觉里我们可以拥有自己的美丽,而不必在乎世界的反应。所以暗恋如猫一样精灵的女孩是一种错觉,把能吃的苹果当成是女孩子的苹果也是一种错觉。对于前者,在发现她喜欢我最好的朋友时,我谋杀了自己的感情。对于后者,在面对她身后那二十多年我所不了解的空白时,我对自己说,不放弃。
   然而无论放不放弃,都是一种错觉。可以想见,在浩浩荡荡的时间大潮之中,想要攫取什么东西的努力,和要溺死的人伸出水面挥动的手一样,什么也抓不到。所以两千多年前,孔老夫子才会站在河边上留下那最著名的一句感叹:逝者如斯夫!这句话翻译成现代话的意思就是说,过去呵,你他妈的就这样呵!孔老夫子估计是在那一刻产生了某种错觉,想到了自己年轻时暗恋的某个女孩子。因此这种感叹也是可以理解的。
   王小波也曾经写过《似水流年》,由此证明所谓的错觉人人有之,而且还很普遍,只不过不一定人人都说出来罢了。
    
   二、
   二○○一年五月一日,在我毕业了近一年之后,我和小逸终于搬到一起同住。注意是同住而不是同居。那时我还不认识苹果,和小逸却认识足有三年了。
   我一直奇怪为什么三年三十六个月一千零八十天这么长的的日日夜夜里,我和小逸居然没有做过爱?事实我不是没有对她产生过欲望,小逸虽然算不上美女,但身材绝对一流,凹凸有致再加上极有品味的打扮,在大街上回头率80%是没有问题的。
   我也有机会下手。我们曾经睡到一起过,该摸的也都摸了。彼此对对方的身体虽然没有一次看全过,但也已经分批分次分门别类的欣赏过、把玩过。
   我想我们之所以没有突破最后的防线,一方面是小逸太坚守原则,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我偶尔还想做一下正人君子。再加上她不坚守原则的时候和我没想做正人君子的时候暂时没形成交集。这就好象诺曼底登陆,如果希特勒认真对待诺曼底的话,盟军绝不可能攻下来。而如果盟军不认真准备,也不可能攻下来。只有两方面原因全都具备了,才能成全一次历史盛会。所以我没攻下小逸的诺曼底,也属正常。
  
   小逸的原则是她一定要在洞房的那天把自己完整的奉献给我,并认为那样才有纪念意义。可她又怕我们婚结的太晚,那时她已经老了,皮肤也没现在好了,眼角也有摺了,吸引力也不大了,所以她总是时不时的把她最美好的地方展示给我,让我在她最年轻最娇嫩的时候记住她。
   我对这种做法表示理解,但又对她说:“你不应该把一个诱人的水蜜桃放到快烂时才吃。那会使那个一直垂涎于水蜜桃姿色的人在咬了一口之后,做出相反的判断,认为以前水蜜桃多汁多水的印象是假的。”
   小逸勃然大怒,大骂我忘恩负义,对她揩油抹水,却又得寸进尺。她还一边骂一边对我动手动脚。我的意思是说她扇我耳光。我不想把自己沦落到野兽的境界,也不想睡觉时都得抵防一个暴怒的女人。所以就安抚她说:“你不觉得我这样说是对你的行为表示赞赏吗?如果我不这样做而是毫无反应的话,就表明我根本也不爱你。”
   小逸“哼”的一声扬起下巴表示理解。
   于是我就诚恳的对她说,“你的妆花了。”
   “哎呀。”小逸急忙跑到镜子前清理面容,还一边埋怨,“就怨你。”
   我说:“笑一笑,一生气就全是摺了。”
   小逸冲着镜子里的自己抿嘴一笑,然后恢复阴沉的脸色对我白了一眼。
  
   小逸的另一个如意算盘是,只要她坚守最后一条底线,就可以继续在除我之外的其他追求者中周旋。这就好比女人逛商店买东西,只要还没付钱,完全可以再转一圈多挑几样。小逸觉得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白领女人应该做的:她可以买很时尚的衣服,很贵的化妆品,可以坐在很优雅的环境里,还可以有很多男人围在一边。不过说实话,我现在对白领这两个字已经不感冒了。没毕业的时候,我和小逸曾经打扮得非常精致,然后在全市最豪华酒店花了三个月伙食费买了两杯什么诺咖啡欣赏风景。我觉得那些风景真的不值那么些钱,我甚至完全可以坐在门外的石阶上看,那样效果会更好。但是小逸说,我们不是在看风景,我们是在体验白领的生活。
   我理解不了。
   我只知道我毕业了,工作不错,人人都说我是白领的时候,我却得天天起早贪黑加班加点,面带笑容身穿西装,比上了套的驴还不如。
   当然,从此也深刻的明白一个我曾经一直也不明白的问题:那些在酒店喝咖啡的,感情都是伪白领。有人做过统计说,这些人里大约80%是学生,20%是骗子。我同意这种观点。
   其实小逸在工作以后也明白这些道理,但阻止不了她对白领这两个字的喜爱。所以针对她的铁算盘,我直言不讳的指出,两者没什么区别。因为你掏钱之后,再看到相中的,完全可以再去买。
   小逸反驳说:“那性质就不一样了。再者,一旦掏出钱来,不花光总觉得回家没有意义。这是女人的通病。”
   我不是女人,所以没法就此提出反对意见。再加上我是搞销售的,本质上赞同消费,且无论消费的是商品还是男人,因此这一回合小逸战胜。
  
   十多年前的我极为好胜,学习要得第一,合唱要当指挥,就连吃饭时为了第一个吃完,我也会在别人还有几口结束的时候假装吃完。当然为此而饿肚子是免不了的。但十多年后的现在就不一样了。鲁迅说人生是一步一步走出来的,我要说人生也是一口一口饿出来的。在你饿了足够的肚子时,你也就吸取了足够的教训。
   所以虽然常常暗骂自己没有骨气,不坚守原则,我还是会对小逸的观点随声附和,表示赞同。不过这和当着苹果的面不吃苹果是两码事。两者的不同在于,一个是主动,一个是被动。二战时希特勒打苏联那是主动,美国和苏联合作就是被动。
   也可以这样讲,在前面我说小逸身材好就是被动,夸苹果长的漂亮就是主动。这到不是表示小逸身材不好,但是你要明白,语言上的使用总有一个程度的问题。小逸的身材至少还是很养眼的啦。而苹果也不是真的就那么漂亮。开玩笑,不要当我是○○七,到处都有美女投怀送抱。但是对于一个不是你老婆的女孩子,你总应该重点的多夸两句。事实上,苹果真正漂亮的地方是她的耳朵。我觉得她整个人之所以与众不同,就是因为她有了一对与众不同的耳朵。尤其是在她转过头和人说话时,从黑黑的头发缝里露出一只白里透红的耳朵来,那种感觉简直就象阴天忽然出现的太阳一样耀眼。你看到了她的耳朵之后,绝对会相信她有一张漂亮的面孔。当然,她也确实有。
  
    三、
   那天老总的饭局,本来我是不准备参加的。可是小逸临时决定去陪一失恋的姐们泡吧。我不想自己做饭,就去喝了酒。喝酒之后,又和他们一起去了KTV。于是就遇到了苹果。
   那天苹果本来是要打奇迹去,所以进门后就躲躲闪闪的藏在其它人后面。没想到几个客人中有一个斯文潇洒、玉树临风的年轻人(就是我啦)一眼就看到了她,于是大喝一声:“呔,就是你!”苹果只好不情愿的走出来,坐在我身边。
   不过据苹果讲,事情原本不是这样的。她一向很有职业道德,所以那天即使不去打奇迹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在人群后发现叫她的那个人小鼻小眼、贼头贼脑,不禁大失所望。在她看来,虽然她是女人,也有好色之心,无论对方是男是女,只要容貌甚佳,至少可以让人心情愉快。而那天的我则带着三分醉意,眼歪嘴斜,领带没系,衬衫缺扣,基本上等同于贾宝玉口中的下下品茶叶,连点嚼头都没有啦。
   由此可见历史往往都是由错觉构成的。至于我和苹果的错觉哪一个更真实,想来连历史学家也未必能考证的清楚。历史上类似的悬案比比皆是,就拿杨贵妃来说罢,“环肥燕瘦”究竟肥到什么程度,就是一个很值得考证的问题。说不定肥嘟噜如一串葡萄,也说不定就如日本的相扑选手。因此《旧唐书》中说杨贵妃“姿质丰艳”,想必就是错觉。皇上的眼光你总不能说他差罢?那些史官们就算对眼前的这个女人再恶心,也只能夸好。至于唐明皇为什么会喜欢一个肥胖的女人?《大话西游》里的至尊宝到有很好的解释:“各有所好嘛”。
   正因为如此考证不清,缺乏交集,我和苹果的错觉如果顺势滑行下去,这个故事本该到此为止。从此后她是她,我是我,做为两个不相干的男人和女人,再无联系。但是历史总会在一些细节处拖拖沓沓。
  
   那天那间包厢正对着门挂着幅一个女人吃葡萄的画像。那个女人画的有些抽象,看不出来是哪国人。但是头发很长,身体的曲线非常突出,细长的手臂拿着葡萄正往嘴里递。她的表情在幽暗的灯光下显得有一点奇怪,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这让我想起《纵横四海》那部电影,周润发在看到一幅类似的画时说:“小妞已睡歪脖子……”
   那天苹果的脖子很直,只是身上的香水闻起来让人有些燥热。她穿了一条牛仔短裙,肉色的丝袜,冻得不得了。不一会就自己去找了条牛仔裤换上。我看到别的女孩去换衣服时,就让她也去换。结果她拍了拍腿,我这才发现她换过了。然后她象画里的女孩一样歪着头对我很娇媚的笑。
   那天老总他们纷纷领了女孩出去,只剩下我和苹果两个人唱歌。她不愿意和我一起唱,就让我玩她新买的手机。我在把玩苹果新买的手机时,按下了自己的手机号。我的意思是说,我用苹果的手机给自己打了个电话。苹果发现以后,一把抢了过去,叫道:“你好奸诈!”
   “我只是试试你的手机好不好使。”
   苹果低头检查自己的手机,似乎怕让我弄坏了似的,说:“不许给我打电话。”
   “你怎么知道我会给你打电话?”
   苹果嘴角一撇笑起来,问:“你不会打吗?”
   我犹豫了一下,说:“会。一定会。”其实我这样回答的时候,并没有想过自己真的会打。只是在那一刹那,苹果抿着的嘴角分明是一种诱惑。亚当看到夏娃这样笑的时候,无论夏娃说什么,他都只会说是。帕里斯看到海伦这样笑的时候,更是只会立刻就决定和她私奔,压根就不会想到自己的国家。
   苹果的笑意在脸上荡漾开来,象是赢得了一场胜利。她把麦克放到一边,在沙发前的小几上寻到自己装了红酒的杯子,喝了一口,看了看我,再次笑笑说:“你不用那么诚实的。”
   其实诚实本来就是我的优点,但这话从苹果的嘴里说出来,总是有一些难以表述的言外之意。仿佛一个沧桑的老人,看着幼稚的孩童淘气,然后说:“没事。我什么也没看到,你玩吧。”
   我的沮丧之情可想而知。
  
   最令我沮丧的是,在我们熟识了以后,我见识到了一种更彻底的诚实。
  
   “你为什么立刻就知道那个人是我呢?你就那么肯定?”
   “要我说实话么?”
   “什么意思?”
   “老实说。当时我不知道是谁打的电话,只不过顺嘴敷衍罢了。”苹果诚恳的说。
   我无话可说。
   “怎么不说话,生气了?”
   “我能说什么?”
   苹果笑了笑说,“不过那天的你真的很可爱,你让我觉得我们是同一类人。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两种人,一种是知道自己存在的,一种是不知道的。我们都属于前一种。但是我和你还有不同。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我只做前者,而你想做后者。所以对于这个世界,我主动忍受而你去习惯忍受。”
   “我听的有点晕。”我做了个苦恼的表情。
   苹果沉吟了一下说:“忍受不快是一种生活的过程。人活着总要不快,就好象癞蛤蟆总要披着一张流脓的皮一样。癞蛤蟆没有皮便活不了,人没有不快也活不了。这是代价,活着的代价。如果你要活着,就付不起换得快乐的代价。”
   苹果说:“你看《奇迹》里为什么在商店买的东西再拿到商店去卖,会便宜许多,甚至价格悬殊到让你心疼?因为这就是规则。你要得到些什么,总要付出的更多才能得到。游戏的规则如此,人生的规则也一样。”
  
   说完这些话以后,苹果的目光游离开去,空洞的眼神让我觉得整个世界都与她无关。神秘园的那首《Atlantia》轻轻回应在咖啡厅,仿佛时光都回到过去,古老的城市从海中涌现出来,而表情种种的苹果在空荡荡的大街上渐行渐远。我默默无言,仔细打量着苹果,她的悲和欢是如此清晰,可是我揣摩不透那背后的故事。
  
    就象我始终也揣摩不透和我最好的那个女孩子一样。
  
    四、
   初中的时候,我有两位最好的朋友。女孩子就是那个如猫一样精灵的女孩,有一双点漆般晶莹的眼睛。男孩子名字很普通,长的也很普通,眼睛普通、鼻子普通、嘴普通,耳朵普通,但是组合到一起,居然比我要好看了那么一点点,秀气了那么一点点,这一点点让我很不服气。他唯一让我服气的,可能就是他的家庭背景了。
   普通的老爸是一家大型国企的厂长,具体什么厂子不知道,反正那时候他家是我所知道的同学里最豪华的一个。那时候我们大多十五六岁年纪,情窦初开,彼此都在互相吸引和抵抗着吸引。而如果有些抵抗不了的吸引或者恰好吻合的吸引,通常就会选中他家做为约会的地点。当普通的父母还没有下班或者不在家的时候,吸引们就会把房门一关,在他家的大屋里谈心,其它人则在外面的厅里打游戏机或者看电视,权当放风。
  
   那时候我和普通虽然一次吸引也没有经历过,但是绝对经验丰富,因为全校的大部分恋情都在我们的掌握之中。说实话,情场上的跌荡起伏和官场上的勾心斗角一点区别都没有,甚至有过之而不及。有直接面对的、有间接迂回的、有欲擒故纵的、有软硬兼施的。记得印象最深刻的一次,是一个小女生被他后座的男生缠烦了以后,在某一个课间猛的回头大喊:“你到底喜欢我什么呀?我改还不行吗?”。所以看多了类似的经历之后,我和普通都有点人世沧桑的味道。
   那时候我们的眼神里极尽忧郁,在任何场合都保持着温和的笑容,甚至对别人的谩骂无动于衷。我们不约而同的对禅宗极感兴趣,无论是老庄还是六祖,无论是佛祖还是基督,都一概加以研究,并以背出他们的名句而深感自豪。
   那时候,我们一张嘴经常就是一个说:“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另一个说:“世情恶,人情薄,雨送黃昏花易落,难!难!难!”如猫一样的女孩最看不惯我们这个样子,瞪着眼睛,叉着腰,大声的嚷嚷:“错什么?错什么?难什么?难什么?”
   她比我们年龄都大,经常教训我们--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是“教育”我们。我和普通会哼哼哈哈的答应,但是私下里会说“今天她又人模猫样了一次,嘿嘿嘿……”我们从来不叫她的名字,我们只是叫她“猫”。因为她的瞳孔很黑,就象我家养的那只大眼猫。
  
   大眼猫一身白毛,胖的圆溜溜的,天天最愿意做的,就是在妈妈看电视的时候,趴在她怀里睡觉。不过很多人都不认为它是猫,因为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胖的猫。甚至有人在到我家串门的时候,偶尔看到卧室或者厨房的门口白光一闪,一个肥肥的东西窜了过去,就问:“怎么?最近改养荷兰猪了?”其实他们不懂,有这么大的荷兰猪么?荷兰猪最大也不过二三十厘米罢了。
   大眼猫刚到我家的时候,长的很苗条,正宗的美人胚子。当然,它是公猫。我这么说只是形容一下它漂亮而已。但是渐渐的它的胃口就越来越大,体态也随之发福。老实说,如果猫界也举办相扑比赛的话,它要是拿了第二,就没有猫敢拿第一。再后来,它的胃口就不是大了,而是杂了。不是吃的多了,而是什么都吃了。我家不但耗子没了踪迹,连什么蟑螂臭虫都一点没有,更别提我养的那些金鱼和我老爸养的鹦鹉了。
   随着年龄的增加,我越来越懂事,而大眼猫则越来越能折腾。它折腾最厉害的那一年,从四月中旬就开始天天半夜凄厉的叫,让人听了不寒而栗,而且拼命的挠窗或门。其声音之恐怖从楼上楼下的邻居抗议都不敢半夜来,就可看出一二。据妈妈讲,这是它在“叫春”,过几天煽掉就好了。然而终究没有等到我们动手,有一天半夜,它撞破了一块玻璃冲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大了一点之后,我终于明白“叫春”的含义。只是我始终怀疑,就大眼猫这种体形,有哪个母猫会喜欢它。可是妈妈却不这样看,她说那时候半夜大眼猫在屋里叫的时候,外面总会有许多母猫一起跟着叫。这说明我家大眼猫很有异性缘。所以出去之后,即使没有三妻四妾,至少找对象是没有问题的。这么说感觉好象也有点道理。后来我在开导那些失恋的朋友时就常常先讲一讲我家大眼猫的故事,然后说:“其实人和猫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样貌不重要,体形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感觉对路了。象你这样子,比我家大眼猫要强许多,怎么会再找不到对象呢?你一定会找到个更好的,然后气气她。”
   事实证明这番话起到了极大的效用,我的那些失过恋的朋友对此感触颇深。
   有以下情景为证:
   一位多次失恋的朋友再一次失恋,我走过来,坐到他对面,然后说:“我……”
   他摆了摆手,“你是不是要对我说你家大眼猫的故事?”
   我说:“对呀对呀。”
   “它后来撞破玻璃跑出去,再没回来?”
   我说:“对呀对呀。”
   “在外面三妻四妾的,享尽艳福?”
   我说:“对呀对呀。”
   “你不用说了,我明白了,我全明白了。”说完这话,我的朋友就忘记失恋的烦恼,站起身,满脸悲壮的表情,摆了个一往直前,义无返顾的架势,头也不回的投入到下一次恋爱当中。
  
   五、
   那一年似乎记忆中所发生的大事,都和大眼猫有关。
   在大眼猫开始叫春的上午,普通被吸引了,然后是我和猫在门缝里偷看普通和吸引约会,再然后是我被猫吸引了。在我偷偷给猫写了张“我喜欢你”的纸条的夜里,大眼猫为了爱情义无返顾冲进漆黑的未来,于是所有的故事嘎然而止。
   普通和吸引没有结局,我和猫也没有结局。
  
   我总是以为大眼猫的逃掉,是我人生的转折点。从那以后,我就如同希腊神话里的Sisyphis一样,不断的推着巨石上山,重负累累,再也没有翻过身来。王小波说人活着就是一个中负彩的过程,Sisyphis则中了一个最大的负彩。他居然因为见了尘世美好的“阳光、大海和石头……”以后,便留在尘世不愿回去,以致受到神的惩罚。神要他将一块巨石推上山顶,推上去以后,巨石又会因为重力的作用滚落下山,但是神不许Sisyphis停止这种劳动,于是他就一遍遍地将巨石推上山顶然后看着它滚落下来然后再把它推上山顶然后再看着它滚落下来……如此反复以致无穷。这简直比中了王母娘娘的马桶还要惨。
   我觉得我就一直处在这种无望之中,而且日益绝望。这好比一个正常的人长期生活在精神病院里,开始还是明白自己和他们不同,有着平和的心态,但是时间长了难免会有一点疯疯颠颠。这时候主观因素就会发挥作用,比如想象有一个无所不在、无所不能的神会来拯救自己,或者想象自己在经历这样的忍受之后,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人收获。再后来,要求就更低了,只要有个正常一点的家伙能够听自己絮絮叨叨讲述自己的不幸,也就心满意足了。
   小逸出现的时候我就是这个样子。后来我们一起找到了两片五叶的紫丁香花--据说那是两个相爱至深的人才能找到的东西--天意如此,我还用多考虑什么呢?我宁愿什么也不去想,只是闷头推自己的石头,这样才不至于绝望而死。在《大话西游》里,紫霞有一把紫青宝剑,可以用来选择她的意中人。所以她不会后悔。我没有,所以我要自己选择,并且告诉自己不后悔。
  
   我给了自己一下午时间决定自己的未来。
   那天我被通知保送研究生,而其他人还在为未来打拼。赤裸裸的阳光下,我盯着几乎无人的体育场,盯着自己的过去。我能感受到身上温暖的部位一点点转移。我伸出手掌,挡住阳光,看到自己的血脉。一样都是用细胞堆砌出来的外形,我和其它人究竟有什么不同?我站起身,往下走,我对自己说,如果我数出来的是奇数,我就选择小逸。如果是偶数,就不选择。一、二、三、……十六、十七、十八。??????我给自己打出一串问号,怎么会?是不是跟我刚才迈出的脚步有关系,我是先迈的左脚,如果我先迈右脚,结果会不会不一样?男左女右,我本该先迈右脚的。我看到一群鸽子,于是决定用这群鸽子的数目来做决定。但是还没等我数完,鸽子就飞到楼后去,再也没有飞回来。
   那天我选择了很多东西来当我的紫青宝剑,但是结果不是很固定,有时是奇数,有时是偶数。这表明在这一刻我选择小逸是对的,在下一刻就有错的危险。我想起有人说了一句话,我们在生死中挣扎,上帝不过眨了眨眼。我怀疑是不是我选择的太快了,让上帝没有考虑好。于是我决定给上帝十五分钟思考,十五分钟过去,如果没有什么预兆,就让我尊重自己的选择。
   在这十五分钟里,我又发现一个道理:原来等待是很无聊的事情。在太阳底下等待,就不但无聊,而且愚蠢。我能感到衬衣被汗浸透紧贴在背上,象牛皮纸。我看到几个女生穿着漂亮的裙子,曲线毕露,打着伞,很招摇的从体育场穿过。我查了查,是三个人,奇数么,那就选择小逸了。
  
   我一身轻松的从体育场出来,到小卖部买了一大瓶可乐。在将饮料倒进肚子里后,去了两次厕所,然后在我们常约会的那片树林里给小逸打电话。
   电话铃响了两声,就接了,非常快。往常她都是响了五声后才接的。
   “喂,我在上课呀。你怎么这时候打?一会再说好不好?”小逸的声音非常小,快速说了一串就挂断了。
   我坐在石凳上想了一会,觉得我们的未来比她上课重要,我这个电话比其它一切都更重要。所以我又拨通了手机。
   “喂,干嘛?”
   “我有些话想对你说。”
   “我现在把脑袋伸到桌子底下和你讲话,你知道么?上课呀。”
   “我真的……”我感觉到小逸离开了听筒,在和别人说话。可是我听不清说什么。过了足有四分钟,又听到了小逸的声音。
   “现在说吧,我出来了。”
   “老师说你了?”
   “没有,只是请我出来打。你不知道,手机一响,全班的人都看我。”
   “对不起。”
   “说什么呢。有事么?”
   “小逸,我--爱你。”
   沉默了三秒钟,小逸说:“你怎么了?”
   “我刚刚做了个决定。我想了很久。小逸,毕业后我们就结婚,好不好?”
   再次沉默三秒钟,小逸冷静的问:“这算是求婚吗?”
   “不是。这是我的承诺。一辈子的承诺。”
   小逸说了句“谢谢你。”就挂线了。
   事后她说,那天她一收起手机就幸福的哭起来,回到教室也没停止,弄得全班女生都对那个新来的年轻男老师很有意见。因为他不“尊重”女生。
   而那个男老师则尴尬万分,回到教研室也还和同事叨咕,“现在的女孩子太不好管了,我只是让她有电话到外面打,她居然就哭了一下午,怎么劝也劝不好。”
  
    六、
   十多年前我给猫写纸条时,满溢着幸福感,自以为这将是我人生全部内涵的开始,那时候并没有想到后来我会把一辈子的幸福押在小逸身上。我在决定选择小逸时,自以为足够理智,并且认为今后肯定会为此矢志不移,那时候也没有想到三年以后会遇到苹果。由此可见,我并没有什么与众不同,也缺乏足够的预测和判断。所以前面说自己如同生活在精神病院里就是胡说八道,等同于放狗屁。这狗屁没有熏到别人,只熏倒了我自己。
   非但如此,我还一而再再而三的犯相同的错误。比如在第一次见到苹果后,我就压根没想到过会再次见到她。
  
   那天我在圣爵酒店的大堂里,独坐一隅,等待一位重要客户。灯光不是很亮,昏昏黄黄的,象一场旧电影。空气中稀疏的流动着《花样年华》那首曲子。弹钢琴的女人穿了一身暗红色的旗袍,纷飞的十指在琴键反光的映衬下,如玉般洁白。客户已经取消了约定,可是我却不想走。也许是因为看到那个女人投入的弹琴却没有人欣赏,也许是感到自己始终游离于世界的孤独,或许更多的,是没有理由。
   人生总有些时候我们做某些事情没有理由,因为我们曾经做出的选择太多。最开始的时候,在几亿个和你一样的兄弟姐妹中,你要选择跑出第一。然后你要选择生活、选择学习、选择婚姻、选择孩子、直到选择死亡。每一个选择无论你怎样思考,怎样理智的比较每种可能,其实决定早就做出了。我对小逸的选择是如此,如今又何尝不是?
   我举起盛满红酒的杯子,遥遥敬向弹钢琴的女人,全不在意她只是侧对着我,看不到我的动作。女人的身姿和她附近的全部世界都在那红红的晃动的幕布上扭曲,变形。
   然后我看到了一只耳朵。长长的黑发中支出的一只耳朵。我看到女孩子和一个男人走到总台。是苹果么?在这《花样年华》的世界里。
  
   我拨通了手机,隐约似乎听到女孩子的手机响。我看着她微微避开男人,接通手机。我笑起来。
   “喂,哪一位?”很小心的声音。
   “我呀。”
   “你谁呀?”
   “我你都不认识了?”
   “我知道你是谁呀?”苹果明显不耐烦起来,旁边的男人拿着什么东西对她示意了一下。
   “你真的不知道了?”我慢条斯理。
   “你烦不烦人?……”苹果气极,然而忽然笑起来,“切,我知道你是谁了。”
   “你知道了?”我惊奇。
   “知道,一会再跟你说。我在工作。”她飞快收了线,似乎对那个男人歉意笑笑。我不服气的再打手机,已经关机了。
   于是我就眼睁睁的看着她穿着高跟鞋,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眼睁睁的看着她穿着欧版的长裙,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眼睁睁的看着她甩着黑黑的长发,小心翼翼的走过去。眼睁睁的看着她白里透红的耳朵消失在电梯里。
   我歪着头,想不明白旧上海的电梯是什么样子。
   我想起张曼玉在那家咖啡馆里低头而坐,淡淡的说:“我知道,我见过。”然后她又抬起头,眼睛直直的注视着我。我忽然觉得她就是苹果苹果就是她。苹果坐在我对面,搅了一下咖啡勺,然后抬起头问我:“你想说什么?”
   是呀,我想说什么?
  
   我想起普通和吸引纠缠在床上,两人都脱掉了上衣。普通的脸埋在吸引胸前,两只手都在看不到的地方忙碌。吸引一只手抓住普通向下的胳臂,另一只手则挡在自己脸上。偶尔还会发出一两声压抑的呻吟,如午间乡野里忽然窜出的小兽般可爱。我和猫趴在门缝里偷看。我蹲在下面,一只手把在门把上,一只手握紧拳头,手心里全是汗。猫站在我身后,长长的头发坠在我脸旁,散发着独特的香气,一只手轻轻按在门上,另一只手则死死握住我伸出的胳臂。
   我想起普通趴在吸引的身上忽然强烈的抖动两下,发出一声低吼。然后普通匆忙从吸引身上爬起来,背对着她,解开裤子,拉开短裤的腰口,低头检查自己,一脸奇怪的表情。我感觉到猫的手松了些,头发动了动,仰头看她。她满脸可疑的红晕,望向我的时候,眼睛里带着询问。我茫然的摇头。
   我想起吸引裸露的皮肤白得耀眼,在普通起身的刹那拽过自己的衣服盖在身上。我想起似乎惊鸿一瞥的看到吸引的椒乳,一个红红的小点,却什么也没有看清。
   我想起那天晚上摸着苹果的耳朵说:“你的耳朵真漂亮。”,苹果转过头来对着我微微一笑。那一刻我以为我仍然蹲在门前在仰头看猫,猫感应到了什么似的,低头看看我,对我轻轻笑笑。可我不知道是猫在笑还是苹果在笑。
   我想起在普通和吸引要出来时,我和猫急忙回到沙发上假装打游戏。猫拿着游戏手柄时,两只手仍然微微的发颤。
   我想起普通出来后,用劲的拉开窗帘,象在撕一张纸。
   我想起阳光猛的从普通前面射进来时,我大吃一惊。怎么天还这么亮么?
  
   我忽然发现音乐没有了,弹钢琴的女人不知什么时候走了。我不知道我是睡了一觉还是没有睡。我打开手机看了看,十二点整了。
   我再次打苹果的手机,仍然关机。
   我决定等苹果出来。
  
    七、
   我在等苹果的时候,想象了许多我们见面后可能做的事情。我想我们可能会叙叙旧,可能会去吃点夜宵,喝点咖啡,可能会买点小吃到哪个天台看看夜景,也可能会看场电影什么的,但我就是没有想到苹果居然会让我当鹦鹉。
  
   “你确定?”
   “当然。你不知道,我早就和她们说我养了只鹦鹉,她们也早就想让我带给她们看看。我这几天一直就在琢磨上哪去找点什么东西……哎,你就来了。你不是没空吧?”
   “空到是有,不过……”
   “有空就行了,我们走吧。”
   
   坐到出租车上,苹果忽然问我:“知道鹦鹉怎么叫吗?”
   “你——好。”我拉长了声音,又尖又漂,听起来更象是小机器人。
   “马马虎虎吧。行,就这样了。”苹果一摆手。“到时候你什么也不用说,我让你说什么你再说什么。”
   “呵——”我想到一个问题,可是又拿不准现在自己是人还是鹦鹉。
   “有话么?有话就说,男子汉大丈夫,不要吞吞吐吐的。”
   那就表示我暂时还是人了。我说:“我有一个问题:——我长的……真的很象鹦鹉吗?”这个问题搞不清楚,真的是死不瞑目呀。
   苹果很奇怪的转过头来,眨了两下眼睛,上下端详了我足有一分钟,然后说:“不会不会,说实话,你比鹦鹉帅多了。”
   “哦。”
  
   我们到了一个酒店,早有两个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孩子坐在那里,看样子是早约好了的。三个人一见面立刻聚成一团,然后又说又笑又问好,语言飞快。我由于刚变成鹦鹉,正处在酝酿期,所以一句也没听清。
   后来她们终于意识到我的存在了。
   “这位是……”一个女孩子问。
   “这就是我养的鹦鹉喽。”
   两个女孩子反应半天,其中一个试探的伸出手要和我握手,迟疑的说:“英…先生?”被苹果一下把她的手打掉了,“哎,英什么嘛。我说了是我那只鹦鹉了。你不知道。”苹果的声音忽然小下来,“本来呢,我那只鹦鹉是只鸟,后来有一天从楼上掉下去,正好砸在这家伙头上。然后他就变成鹦鹉了,鹦鹉就变成他了,就好象是换魂了似的。”
   “真的吗?”另一个女孩子问。
   “真的呀。他现在就记得我教他的那些话,然后说话的声音也象是鹦鹉一样。叫一声……”苹果用胳膊肘一碓我,“你——好。”我白痴般的条件反射说了一声。“……那只鹦鹉呢,他的事全记得,包括小学什么时候毕业呀,大学哪年考了多少分呀……哎哟,不得了呢。”我在一旁看着苹果绘声绘色的讲着,恍忽觉得自己可能真的那么点背,一不小心就变成鹦鹉了。
   “那这个鹦鹉可值钱了。”
   “还说呢。他爸妈怕我把那只鹦鹉养死了,他还不过魂来,所以把那只鹦鹉拿到自己家去了。”苹果一脸沮丧。
   一个女孩子很色的瞄着苹果说:“占便宜喽。”
   “占什么呀,一顿吃这么大一盆虫子,没恶心死就不错了。”苹果用手比着,细嫩的手指在灯光的反映下动来动去,白白的就象虫子一样,弄的我直咽酸水。两个女孩子的脸色也苍白的象鬼。
   “来,我给你们介绍:这位是叽叽姐,这位是吱吱姐。叫。”苹果一指叽叽。
   “叽——”我眼睛一眯,嘴一咧。
   “这位。”
   “吱——”我眼睛一睁,又一咧嘴,叫的两个女孩子全身抖了好几抖。
   “受不了受不了。太麻人了。”叽叽双手捂着脸说。
   吱吱也撸起袖子,抚平自己胳臂上的鸡皮嘎瘩,说:“真不是普通的鹦鹉呀。”
   苹果则一脸坏笑的看着,仿佛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坐到餐桌旁,叽叽刚招手叫来服务员,苹果就问:“你们这有虫子吗?”
   “我们这家店非常干净的……”
   “不不不。”苹果摆了摆手,“我这位朋友呢,最近想换点味口。”她一指我,我的脸色立刻就变了。虽然我现在是鹦鹉,不过我并不想尝试鹦鹉的味口。
   叽叽和吱吱则睁大了眼睛。
   服务员露出专业的笑容,表示明白了,又问:“那您想要点--什么样的虫子呢?”
   “就是树上的那种……鸟最愿意吃的……白白胖胖的……这么大的……”苹果看服务员不理解,不断的启发她。
   “我忽然想起来我还有点事,就先走了呵。”服务员还没领会过来,吱吱就先冒出这样的话。她的脸上仍然有笑容,只是看起来很勉强,而且没等苹果答应就往外走。
   “我也想起来有点事要办,我也走了。”叽叽也急忙拎起包往外走。
   苹果脸上堆满了虚假的笑容,一边笑一边挥手,问:“不吃点什么了吗?”听到这话,吱吱的手已经捂住了嘴,什么也没说就跑出去了。叽叽的反应稍好些,临出门还不忘在门边的桌上扯了点餐巾纸。
  
   这会服务员已经把经理叫来了,一个胖胖的秃头。看到我们说完了话,点头哈腰的示意说:“小姐,呵--您要的那种虫子,我们这刚好没有。您是不是……”
   “没有呵?”
   “是呀。刚好没有,刚卖没。您要是早来一分钟……”
   “那来盘田螺吧。”苹果面无表情的说。接着又点了几样。
  
   我们足足十分钟都没有说话。苹果只是软软的堆在椅子上,露出疲劳的神色,仿佛刚演出完一场大戏。我则不动声色的看着她。
   到菜都上全了。苹果拿起筷子,淡淡的说:“吃吧。”
   四周人很少,也很静。我们默不作声的吃着,象一出哑剧,只是不知藏在哪个角落里的音箱,放着忧伤的法国曲子。
  
   苹果吃完了,擦了擦嘴,似乎恢复了些力气,左手手掌托着半边的脸,将头转向窗外,直直的看着黑色的夜。
  
   过了良久,似乎感应到了什么,又转回来看我,见我吃完了,也看着窗外,笑了笑说:“怎么不说话?”
   “我以为我还是只鹦鹉。”
   苹果笑起来,笑意从嘴角扩散,渐渐在脸上漾开。
   “很晚了,你那么累,早点回家吧。我送你。”
   苹果摇摇头,说:“怎么会很晚呢?是很早才对,已经四点四十了。”
   我看了看表,笑笑说:“是呀,真的。又一天了。”
   “陪我看看日出,好不好?”
   “好呵。”
   
   我们就坐在窗边,又叫了两杯茶,一点点看着天边变灰变白,夜色如潮水般退去,一点点看着太阳从楼群缝里射出来万道光芒,一点点看着街道上人流变细变密,人声鼎沸,一点点看着所有人在又一天早上为自己的将来忙碌。
   苹果哭了。
  
    八、
   那天苹果究竟为什么哭,她始终也没有对我说。我问她的时候,她只是说人饿了会吃,渴了会喝,困了会睡觉,眼睛潮湿了,自然就会有眼泪流下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我一想也对,既然我们可以随时随地的笑,当然也就可以随时随地的哭了,这确实没什么好奇怪的。
   苹果听了,似笑非笑的看我一眼,嘴里说:“傻瓜。”
   “你说什么?”我追问道。
   “我什么也没说。”
  
   我知道她在说我傻,不过既然她不承认,我也就假装什么也没听到。那时的我,正是意气风发的时候,双硕士学位毕业,在世界前五百强的企业里当负责中国大陆销售的副经理,自以为羽扇纶巾,谈笑天下。没有什么能真正放在我的眼里。
   只是现在回头想去,我没有小逸现实,没有苹果精明,还自以为对她们两个了解非常。这根本就是白痴的表现。
   我想起和小逸吵嘴的时候,每次我一说她傻,她就说,不傻能找你吗?这忽然让我很糊涂,我不知道她是真的看透了我这个人呢,还是顺嘴胡说。
  
   认识小逸的时候,是在火车上。
   她穿着红黑相间的职业套装,洗练自然,动作轻雅温柔,让人一见而生好感。坐在我对面之后,十个手指小心翼翼的放在桌面上,象是怕打破了什么珍贵的瓷器。那时小逸刚刚做了艺术美甲,还不算太适应。每个手指都留着一厘米半长的指甲,以鲜红色调为主,每个指甲上画着各式不同的花纹,美丽得让人炫目。
   可是在我们处了一个月朋友之后,她迅速的就把指甲剪短了。小逸说她的目的就是要让我知道她的厉害。
  
   那天究竟为什么吵嘴已经忘了,只记得吵得最厉害的时候,小逸忽然要我抱她。我虽然很纳闷,但架不住她体香的诱惑,就照做了。软玉温香在怀,陶醉中总觉得有点不对头。小逸在背后的手摸摸索索的把我的衬衣从腰带里拽了出来,我有点吃惊,对她说:“这是白天。”小逸停下来,仰头对我笑笑,说:“是吗?”接着把头埋到我胸前,又摸摸索索的把我的内衣从腰带里拽了出来,我抓住她的胳膊说:“干嘛?这是公园。人这么多。”小逸撅着嘴说:“那人家要抱你嘛。”我这人就这点不好,特心软,她一说好话,我立场就不坚定了--把她的手放了进去。小逸的手顺着我的脊梁骨摸索上去,然后在肩胛骨处突然向两边分开,象犁地一样从上往下一蹴而就。
   我“嗷”的一声惨叫,死死抓住她胳膊。小逸瞪我一眼,往两边看了看,见没有人注意,又露出虚假的笑容,可是眼神里全是杀气,“不准叫!刚才你那么说我,我都没生气--你也不准生气,不准出声。”
   “小逸,小逸,你看你手指盖那么长,赶快拿出来,别弄折了,白瞎了。”
   小逸“哈哈哈”很奸诈的笑出来,抽出一只手在我眼前晃了晃,“早就剪短了。”然后小手又像耗子一样钻进我衣服里。我这才看清楚,她的指甲已经剪的相当短。如果说以前是“瀚海阑干百丈冰”的话,那现在就是“小荷才露尖尖角”。我说怎么那么疼呢,好家伙,她再使点劲就可以在我后背种地了。
  
   我对她剪指甲这件事十分不满,觉得她有轻微虐待狂的倾向。最重要的是自从指甲剪了以后,她整个人都不那么文雅了,不但学会了犁地,摘豆角(就是掐),还经常拍蚊子--当然蚊子通常都在我脸上。我常常怀念小逸做美甲用的那六百八十块钱,因为在这钱的有效期内,小逸即使生气了最多也只是跺跺脚(因为挠的话,指甲容易折;掐的话,指甲太长使不上劲;打耳光的话,容易留下证据,一打脸上就会带出血丝),而且脸上的表情十分动人,每一次都让我忍不住想再气气她。但是你要明白,我气她这一事实绝非小逸剪短指甲的主因。因为她从一开始根本就是有预谋的。那天她的手始终放在兜里没让我看到,而且那天的吵嘴是她故意挑起的!
   但是小逸这样认为:首先,基于我经常气她这一事实,她剪指甲完全是为了正当防卫,绝对没有故意伤人的主观因素。其次,鉴于她是因为我而剪短的指甲,这六百八十块钱必须算到我的头上。因此我欠她六百八十元钱。并且,要用一生来还。
   我要声明,她这完全是混淆事实。因为我亲耳听到她对她的同学炫耀说,她做了这辈子最合算的一笔买卖就是:用六百八十块钱就吊到了我这样一个好老公。
   当然,说我是好老公我不反对,但是说六百八十元钱,这价钱未免低了一点点。而且,她干嘛不提爱情?要知道,我们之间还是很有感情基础的。最起码,我不会随便什么人都将她气得要死。
  
   我们公司老总比我大上十岁,也是单身。他总自诩在情场上身经百战,因此经常就此类问题开导我。“你不要总把这些事情分得那么清,要知道女人都是现实的动物。所以她把你和钱划等号就证明她重视你。”
   “是这样吗?”我疑惑。
   “当然。你不要指望她们会理解男人的想法。”老总喝至酒酣,一把搂住我的肩膀,凑到我耳边说:“老弟,这话我就是跟你说,你知道吧?这男人,那是感情动物。女人和咱没法比。你看,就拿我来说吧,看见漂亮的女孩子,对她有好感,就想和她上床,那是咱感情到那了。那我和我女朋友呢,我不想和她上床,是因为我要和她结婚,因为我最爱她,对吧?我不能让她和那些女孩子一样呵。”
   我的酒有点上头,被他绕的有点迷糊,“我……我有点糊涂,你是说我……这样和小逸解释?”
   老总笑起来,“那哪行?女人,太现实,她理解不了男人感情的。”
   我跟他碰了一杯酒,老总一口干了,接着说:“要我说,你就是太年轻。你要明白,做事呢,要有一条底线的。”他用手掌边缘在桌子上用力划了一道线,“每个人都有。男人的底线呢,就是在外面那些感情的事,不能和女朋友乱说。”
   我听着觉得新奇,又问:“那女人的底线呢?”
   老总似乎被我问住了,想了想,一脸坏笑瞄着我说:“嘿嘿,应该也一样吧?”
   说完,我们一起哈哈大笑起来。
   
    九、
   那天夜色深沉,缺了一角的月亮发出杏黄色的光芒,空气微微潮湿。我谢绝了老总送我的好意,自己拦了辆出租回家。风吹着大脑,一阵眩晕一阵清醒,酒意被堵在胸口,就象是回忆压在心底,我不自觉的想起了猫。猫大口喘着气,不停的咯咯笑着。我和她衣服的背襟上全是泥点。我们从刚下完雨的道路上手拉手跑过,全然没有想过会产生这样的效果。我想起苹果向后微仰着身子,脑袋甩来甩去,夸张的“呵呵”叫了两声。那时她正在教我玩“两只小蜜蜂”。每个人输了就要被对方打耳光,她这样说的时候,把我的手拽过去,模拟我在打她。
   我笑起来,木木的看着车窗外一闪而逝城市的景色。澄清的回忆里,我在惦记着别人,又有谁在惦记着我?
   我拿着手机,研究着一个个号码,最后终于还是打给了苹果。
  
   “喂,苹果?”
   “嗯。”
   “我想见你。”
   “干嘛?”
   “就是想见你。”
   “喝酒了?”
   “你怎么猜到的?闻到酒味了?”
   苹果只是笑笑,没说话。我听到手机里传来键盘的敲击声。
   “我真的想见你。”
   “没时间啦。”
   “在干嘛?”
   “打怪?”
   “玩游戏呀?”
   “《奇迹》呀,特好玩。”
   “可我想见你怎么办?”
   苹果想了想说:“那你上网去把《奇迹》下来吧。”
   “我从来不玩网络游戏的。”
   苹果说:“那你想不想见我?”
   “想。”
   “你自己决定。”
   “好吧。我回去试试。白白。”
  
   我挂了线,想起高中的夜晚。那时普通去了北京,可是不让我告诉猫。于是每天晚上下第一节晚自习的时候,就只有我和猫在一起。
   我们有时去跑步,沿着校门外那条主干线一直跑到尽头。可是更多的时候,猫会爬到校园的围墙上。围墙都是用红砖砌成的,有两米高半米宽,最上面用水泥抹得很平,每隔四米左右就有一个凸起的墙垛。猫的身手很灵活,可是她不是真正的猫,所以还要踩着我的腿,然后我两手合拢将她的另一条腿抬上去。
   第一次上去以后,她全不管我,高高在上潇洒的仰头看月亮。我试了几次上不去,于是到附近找了几块砖头垫脚。我踩着砖头,扳着墙沿,一条腿已经搭到了墙上,猫忽然蹲下来,脸离我很近,抱歉的对我说:“你在下面等我好不好?我想一个人呆会。”
   我愣了一愣,尴尬的说:“好呵。”,然后迅速出溜下去。从那以后,猫不叫我,我从来不上那处围墙。然而到毕业为止,猫一直也没有叫过我上围墙。
   猫总是穿着白色衬衣坐在灰色的墙垛上,一个人抱着腿静静的不知想些什么。到第二节晚自习铃响前,大雾渐起,灰色的墙头和她的身影慢慢溶化,而我则一直隔离在那个世界之外。
  
   那一刻,我忽然明白,原来了解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事情。我们都属于自己,即使选择了爱情,也不是能够避免孤独,而是制造了孤独。所以我根本没办法给猫带来快乐,也没有人能给我带来快乐。我们都不是别人世界里的重点,只是配角。
   那一刻,我也开始明白,我现在是自己了。以前我不知道自己的存在,我以为我们都一样。可现在知道了,我和猫不一样,我和普通也不一样。我们都有自己的世界。普通先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他去了北京。我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从来没有试图再次爬上那处围墙。而猫还没有明白,所以她还是天天踩着我的大腿,到那灰白的平台上去思念另一个人。
  
   我又想起了苹果,不明白怎么会因为苹果想起了猫。想了半天终于明白是因为苹果拒绝我所引起的情绪,和那天猫不让我上墙的情绪是一样的。只是现在苹果给了我相同的感觉,我却没有以前那么悲伤。这就好比大家都喝醉了,只有你一个人清醒,你会觉得悲哀。但如果没有人喝醉的话,你就没有悲哀的理由。猫始终在沉醉中,但苹果比我还清醒。现在你明白,为什么苹果在认识我的那一天表现的那么轻松?因为我们是同一类人。她早就看透了我,这个人精!
  
   我苦笑着下了车,逼自己走出一条直线,浑浑噩噩的上了楼。小逸已经睡了,屋里一片漆黑。我扭亮了壁灯,径直趴在厕所的坐便上。感觉吃下的东西就在嗓子眼闲逛,却不肯出来。我用膝盖挪出了厕所,扶着墙站起来,推开小逸的门。
   我们之间早就过了门的界限,却还没越过床的界限。所以小逸的卧室门虽然从不上锁,她却不愿意让我和她同睡。
   我来到床前,看到小逸仰面睡着,已经将被踹掉大半,粉红色的睡衣下,乳头若隐若现。我跪下去,隔着轻薄的纱料,触了触那里。小逸没睁开眼睛,嘴里嘟囔着:“回来了。”翻了个身朝向我。
  
   我想到小逸对我的信任,想到我决定要照顾她一辈子的那个下午;想到猫和普通,想到我看到普通的北京女友后,在晚上打电话给猫,却什么也没说;想到苹果,想到她那个早上任性而坚强的流泪。然后我想到了自己。
   十岁那年我和同学到玻璃厂附近玩,看到大量熔成各种形状色彩的玻璃堆成一个个山头,在太阳下闪着耀眼的光芒。我立刻被这奇幻的景色迷住了。我小心翼翼爬到一个山头,迎着阳光躺下来,被反射和折射的各种光芒洋溢在我周围,我觉得这就是我这辈子最幸福的时刻,美丽的天堂。可是不久,我的同学从山头里抽出一个瓶子后,山发生了滑坡。我从玻璃碎片里挣扎出来时,右臂划破了大动脉,鲜血直流。
   我不知道我的人生是不是从那时候开始变质。在我的感觉里,阳光下可以躺在发着七彩光芒的玻璃里虽然幸福,却难以持久。如果想要持久,就违反了规则,而规则是没有办法逾越的。所以如果我能早点爬起来,就不会受伤。但我没有,所以流血就是注定的。
  
   我拉着小逸的手,贴到自己脸上,悲伤难以抑制,却全不知情绪从何而起。然后我换了个姿势,将脸埋在她的手心,嗅着她的香气,思绪就忽然断成一截一截,最后什么也想不起来,终于昏昏睡去了。
  
  

作者签名: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原创  林友收藏  

  
【点击回复或查看回帖】

传统或网络媒体转载请与作者联系,并注明转自【胡杨林】及作者名,否则即为侵权。

Copyright © 2008 MY510.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