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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人眼中的主权与人权[转载]

雪叶
2004-05-25 09:52   收藏:14 回复:0 点击:3115

   
  实行民主建设要看每一个国家的国情,国情不同,所实行的民主也是不一样的。民主在许多中国人的印象中就是参加开会并在会上自由的表达自己的意见,拥有民主,就是个人拥有参加这个会议的权利,同时亦有发表意见的权利,同样,个人的意见亦有被采纳的权利和可能性。当然,这只是一个狭义的民主概念。在大陆中学生政治书本里面,民主,就是人民有参与国事或对国事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人权,就是公民在政治领域里享有的民主权利。这两个概念,是每一个上过中学的中国大陆孩子都会接受到的最基本的民主建设的思想教育。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我深知自己所享有权利,从我二零挂三的成长过程中,我觉得我们国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民主建设也搞得很好,进步很快,我们可以对中央的每一项政策提出批评意见,如我们认为确实错误码的决策,我们甚至可以拒不执行。我们的领导人是由十三亿中国人民投票选举出来的,在中国,人民的地位是最高的,当家作主的是人民大众。可惜,在很多外国人的眼中,中国大陆,仍然是那种身穿中山装的人站在台上说了,下面的人拿笔做笔记,之后就不管对与错,都要按照上面的人所说的去做。所以在外国人的眼里,中国大陆的人民没有自主权,没有民主,没有人权,处于专制的统治下。所以美国每年都大兴讨伐之师,对中国的人权状况猛烈攻击,大有为中国人民愤愤不平的样子,大有要把中国人民从没有人权的深渊里解救出来的“救世主”风范,对着世界高喊出“人权高于主权!”可惜,老美喊的口号喊错了,老美的对象更错了!
  
   中国,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但我们在同一家园下,互敬互爱互助。我们有着自己的传统,有着自己的民族特征,中华民族五千年的灿烂文明,历经无数变迁,但无论在那个朝代,也不管中国当时的经济如何,国力和国际地位如何,中国人的本质始终不变,那就是“主权高于人权!”,多少历代的中华儿女,在捍卫国家的主权时,以国家社稷为重,把个人权利乃至于生命权利置之度外。或者,这在某些外国人(特别是高喊“人权高于主权!”的人)的眼中会感到不可思议。但我们就是这样,因为我们懂得“无国安能有家”,而没有了主权,谈何人权?更不用谈民主了。
  
   一八四零年鸦片战争以来,我们受尽外来侵略势力的欺负凌辱。而当时,面对侵略者的血腥屠杀和毫无人道的奸淫虏掠,我们为什么不对他们喊:“你们侵犯了我们的人权!”那是因为当时我们清楚地知道:那是没用的!因为当时我们没有了具有真正独立完整意义的主权,我们的主权在被人严重地侵犯了。在主权都得不到尊重的时候,我们还能跟侵略者们谈人权吗?所以,贫穷积弱的我们高喊:“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们!”而且,整个中华民族都为此而进行了前赴后继的英勇斗争,多少炎黄子孙无悔地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为的是什么?为的就是一个完整的大中华,为的就是捍卫完整的主权。我们的斗争,我们的牺牲,都是围绕“主权”。务实的中国人知道,没有了主权,什么人权,什么民主,一切都是假的。我们深刻的认识到:主权高于一切,只有保证国家的主权不受侵犯,才能保证人权的存在,而人权则保证民主的存在和发展。今天,中国人民民已经站起来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了。今年3月召开的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许多与人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写入宪法。这一切,都是我们的民主建设的成果。正因为我们有了自己不容侵犯的主权,所以,我们在这一前提下,逐步的推进我们的民主建设,并且取得了世人有目共睹的成就。
  
   关心中国人权状况的国际友人们,请把你同情的目光投向真正受到人权侵犯的地区去,投到那些真正需要你们的帮助的人们的身上去。波黑、科索沃至今还受贫油弹辐射伤害的人们;依然生活在炮口下的伊拉克人民;枕着坦克车和炮声入眠的巴勒斯坦人民;那些受战争所带来的白血病、血癌患者和流产的孕妇们……他们才真正需要国际上人道主义的帮助,需要去帮助他们维护应有人权。
  
   驻韩美军“基地村”中,被美军人殴打、监禁或强暴的女招待员、每年因种种原因而死去的可怜的女招待员,1995年冲绳被三名美军粗暴轮奸的可怜的女孩;2002年6月13日韩国京畿道杨州郡的一条公路上被驻韩美军的一辆履带战车轧死两名14岁的冤死的韩国少女;2001年6月29日,冲绳县北谷町被一名美军空军中士强暴的可怜的女孩;2001年1月19日因抗议驻冲绳美军频频犯罪,要求美国削减驻日美军的决议而被驻冲绳美军司令在电子邮件中侮辱的冲绳县知事和县议会议员们。生命是宝贵的,生命权是最基本的人权,但死去的和活着的人啊,别埋怨你们的人权遭到侵犯了,因为,一个真正独立完整的主权国家,是不应有外国军队的进驻的,即使你们自我安慰的说你们的主权是完整的,但在世人的眼中,你们的主权也是扭曲了的。要不,大规模的日本民众和韩国人民的抗争之下,而肇事者也得不到应有的惩罚而只是象征意义的轻判,甚至仅仅是检讨与道歉呢?这是不是也反映你们的民主诉求得不到重视与解决呢?这是不是也说你们没有人权,也没有民主呢?当然,世人都很肯定但仍不禁要问:当局是否逼于某方面压力怕得罪别人而更愿意镇压本国民众的诉求,而对此不敢顺应民意去解决问题,去给流着眼泪抗争的人民一个公道的答复呢?
  
   善良的人们,试问在不是真正独立完整的主权下,你们的人权与民主诉求又怎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呢?你们在别人肆意的侵犯下还能喊出“人权高于主权”的口号吗?
  
   至少,我们所有的中国人不行。
  

作者签名: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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