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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肉的风骚

洁生
2018-01-27 20:08   收藏:0 回复:1 点击:2980

    雪夜三更读禁书,手不释卷《金瓶梅》,直读得五脏六腑如猫挠。不因为那些让人面烧耳热的情色工笔,而在于这些肉欲横飞的美食描写:水晶鹅、酿螃蟹、奶罐子酪酥伴的鸽子雏儿,葱白椒料桂皮煮的烂羊肉……样样引人入胜勾人馋虫。待到宋慧莲娉娉婷婷出了场,我坐不住了。且见她“舀了一锅水,把那猪首蹄子剃刷干净,只用的一根长柴禾安在灶内,用一大碗油酱,并茴香大料,拌的停当,上下锡古子扣定。那消一个时辰,把个猪头烧的皮脱肉化,香喷喷五味俱全。将大冰盘盛了,连姜蒜碟儿,用方盒拿到前边李瓶儿房里,旋打开金华酒来……”呵呵,这个时间这个点看到这个,我不得已去拿了一片干面包,就着脑海里跳跃的红酥酥、颤巍巍的美物安了胃。
  
  
  宋慧莲做的猪头肉重在火候,焖得越烂越入味。最佳效果是焖到入口即化,满口油脂,齿颊里酱香悠然。此外还有卤煮的、白切的各种做法。我个人偏爱卤猪头。偶尔晚上下了班,对着卤肉店铺暖融融的灯光迎上去:“老板,要三十块钱的猪头肉!”老板见我是熟客,特意挑了不太肥腻的,细细道道切成片,装入塑料袋子递给我。我回去码在盘子里,兑上一点辣椒油,加上少许洋葱丝,拿着筷子翻一翻,就成了一道下饭菜。午饭期间想偷懒,用姜蒜油爆个糊葱花与红椒丝,看到它们泛黄明亮飘香味,兑上水烧开下面条。面条浮起来了,搁入几片猪头肉,再丢把绿油油的小白菜,吃到嘴里也不赖。
  
  
  猪头肉好吃是好吃,到底油气重。最适合吃的季节在夏天,最适合吃的环境在露天大排档。尤其是三五至交坐上桌,冰镇啤酒喝开了,一边吃着猪头肉一边摆着龙门阵。若嫌腻可以换上一筷拍黄瓜。时而享受嫩滑丰腴饶有胶质的肉感,时而领略清爽可口清凉生脆的蔬菜,味蕾舒服了,话题自然源源不断的接下去,笑声也就嘻嘻哈哈的无休止。老爷们多喜欢喝白酒吃猪头肉。仿佛只有这个菜能够盖得住白酒的辣味。一个猪头,无论是猪拱子还是猪耳朵还是猪口条,他们混无挑剔,大快朵颐,腮帮子里都是咯吱咯吱。那种痛快吃肉的架势,颇有梁山好汉们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范儿。
  
  其实,梁山好汉爱酒肉,他们经常吃的恰恰不是猪肉,而是牛肉。整部《水浒传》里几乎没有提过猪头肉。鲁智深在五台山下冒充行脚和尚吃酒,店里牛肉没有了,他宁肯改吃狗肉,也没沾过猪头肉。因为在北宋,猪肉登不上大雅之堂。从官员到民间,人人喜好羊肉。民间婚丧嫁娶,科举及第,烧香还愿,都是将羊肉奉为上品。宋真宗时御厨每天宰350只,宋仁宗时每天宰羊280只,宋神宗时打破了“御厨止用羊肉”的惯例,在后宫引入了猪肉,御膳房年消耗“羊肉43万4463斤4两”,猪肉顶多用掉“4131斤”,连羊肉的零头都拼不过。民间百姓若嫌羊肉贵,退而求其次牛肉和鱼肉。北宋中期的江西,湖北汉江的淡水鱼,每斤可卖100文钱。北宋淳化年间,开封城市民牟晖丢了头猪,朝廷仅仅赔偿他1000文钱。一头成年猪起码重达二百斤。可见鱼肉都比猪肉价钱高。所以,宋代的养猪业不算兴旺。虽然有《东京梦华录》记载,每天有上万头猪被贩子们从各地送到京城的各大猪肉摊,但是行情如苏东坡的形容:“(猪肉)富家不肯吃,贫家不解煮。”
  
  苏东坡倒是没少吃猪肉的。那是他迫于无奈。一场乌台诗案让他身陷牢狱,后被贬到湖北黄州。官职级别越降越低,薪水自然越来越少。他能造出“东坡肉”,除了过日子省钱圆肉瘾,也是他在杭州疏浚西湖、筑堤建桥的期间为解决民工吃饭问题产生的灵机一动。唯有一种人大爱猪头肉,即和尚。
  
  宋代的和尚是一种奇特的存在。他们的待遇极好,既不用承担劳役和兵役,二来受法律优待,灰色收入超级多。比体制内的国家干部都悠闲自在、旱涝保收。宋代的寺庙坐拥众多田产,可以收地租致富,可以在每月的初一、十五举办大型展销会,生意红火,不逊于集贸市场。有些和尚做生意、逛妓院、娶媳妇,花天酒地,无所不为。比如相国寺的慧明和尚就做起了烤肉生意,把堂堂皇家寺庙搞成烧猪院。苏东坡记录过一个和尚犯事被官员抓捕,只是送上一盘“蒸猪头”,官员一尝觉得好吃,免了和尚的过犯,还封其为“紫衣法师”。此后和尚烧猪头肉成了传统一般延续下去,竟然整出了名菜!如淮扬名菜“扒烧整猪头”是清朝乾隆年间,法海寺的一位老和尚发明的。老和尚把猪头烧得皮酥肉嫩,香甜挂唇,不但留住了香客,而且成了民间佳话。扬州八怪之一的罗聘尝了大赞:“初打春雷第一声,雨后春笋玉淋林。买来配烧花猪头,不问厨娘问老僧。”美食家袁枚亦为之迷倒,专门在他的《随园食单》中记载了“烧猪头二法”,其中一法就是“扒烧整猪头”。明清两朝,猪肉的地位日益提升,猪头肉也走进了千家万户。单在清代,《调鼎集》记载了关于猪头肉至少14种的做法,包括:煨猪头、蒸猪头、锅烧猪头、醉猪头、烂猪头、猪头糜、陈猪头、猪头膏、派猪头、糟猪头、红烧猪头、煮猪头等。那个煨猪头可以用冰糖煨,厨艺精湛的人能达到“猪皮明如殷红琥珀,筷子一拔已嫩如豆腐,其肉酥而不腻,其皮烂而不糜,盖肉中油脂已从历次换水时出脱矣”(唐鲁孙言)的效果。
  
  
  到了民国,猪头肉更是受到各大文人墨客的青睐。丰子恺与老友吃起猪头肉,一顿需要一斤肉配一斤老酒。沈从文则喜好用猪头肉夹冷馒头。周作人会买个椒盐烧饼,把猪头肉填进去,张口一咬,直称胜过酱肘子。老舍相对雅致点,每吃猪头肉要伴着卤煮豆腐,白乾酒与盐水豆儿,醉意熏熏,心意陶陶。
  
  
  萧红与萧军在哈尔滨落魄偷生,整日里为肚子发愁。萧军找到了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刚刚赚了20元,急吼吼地带着萧红下馆子。他们点了半角钱的猪头肉,半角钱的烧酒,五碟二分钱的小菜,八分钱的丸子汤,外加八个大馒头……俩人吃得饱嗝迭起,心满意足,手拉手的回家去。猪头肉,在那个猪肉价格飙升,压倒一切肉类的乱世背景下,它以低廉的价格,丰厚的油脂,鲜美的滋味打了无数平民的牙祭。
  
  
  改革开放以后,民间餐饮产业风起云涌,又出现乾隆皇帝吃过猪头肉的传说。这种最为通俗的熟食,将大雅之流与大俗之辈集于一处,共同感受着人间烟火的贴心暖肺,共同体验着人间冷暖的平凡滋味,堪称神奇!
  
  
  可是,我颇为纳闷,猪头肉如此受大众喜爱,千年流传,为何一直不能入品流之席,只能栖身于市井之间?难道是它随需随到,已经被世人过于习惯了吗?

作者签名:
时间是不可逆的,生命是不可逆的,然则书写的时候,一切不可逆者皆可逆。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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