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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益行为的絮叨

我是中条山人
2012-07-15 19:39   收藏:0 回复:0 点击:2436

    郭美美炫富事件犹如油锅里撒了一把盐,一时间炸得噼啪作响,在社会上闹得纷纷扬扬。这之后,有关部门赶紧出来“灭火”,通过各种媒体、形式,三番五次地加以说明和证明其与自己毫无关系,欲以此来消除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但是,这起事件对我国公益事业所造成的损害是空前的,也是难以弥补的。笔者曾亲耳听到不少人说,今后再也不参加公益活动了,有钱要留着自己花。可见,这件事已深深地伤害了国民的心,导致了一定的信任危机。
  就此事,我想絮叨几句。
  公益事业是现代国家的重要因子,其发展水准鲜明地标志着一个国家文明程度的高下。这些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我国的公益事业篜蒸日上,参加公益活动的企业和个人越来越多。捐资兴学,扶贫助残,消弭困厄,解除艰危,极大地助推了公共事业的发展,助推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社会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企业、企业家和广大人民群众,都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阳光灿烂的公益事业,为其慷慨解囊,做出了各自的奉献。但在郭美美事件出现后,一些企业老总及相当比例的普通群众,都对自己的公益行为产生了懊悔之意,认为自己的付出没有价值,不值得。对此,我认为大可不必。
  投身公益,无论对于企业还是个人,都是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也是对各自道德品质的考量。当今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物质也越来越丰富,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提高。但是还应当看到,我国幅员辽阔,自然灾害频仍;加之经济的高速发展,对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导致了人们正常生活被打破,引发了这样那样的困难。在此情况下,稍具善良之心的人们,都会以己之心度人之心,满腔热诚地给面临家庭困顿、家园丧失的弱势群体和不幸的人们送上温暖。对此,明智的企业家和具有道德良知的人们,不会将自己在公益事业方面的投入当作额外的负担,而是视之为自己光荣的责任。在良知、善心和觉悟的支撑下,自觉自愿,无怨无悔地去履行。
  厘清现代“慈善”概念,是一个企业、一个人投入公益事业,实现道德升华的前提。慈善,并不意味着赏赐与施舍。传统意义上的施舍,是把自己高高地置于道德高地,凭借经济优势地位,向生活不如意者施以恩惠,从而求得心理上的自足与成就感。这无疑属于善举,也无疑是高尚的;但是,如此举高临下,难免有狭隘之嫌。而现代意义上的慈善,则是通过给予受困者以帮助,使其感受到作为人的平等与尊严。这是一个社会个体对另一个社会个体的关切、关爱、关怀,没有上下之分,没有施受之别,不问感恩,不求回报。外有比尔.盖茨、巴菲特、李嘉诚等慈善名人,内有丛飞、郭明义等慈善标杆,都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们正是通过对公益事业的无私奉献,体现了自身存在,提升了自身价值,使道德更加完美,人格更加高尚。
  我国慈善事业刚起步不久,尚处于初始阶段,发生一点波折,遇到一点困难,是完全正常的。郭美美事件只是我国慈善事业进程中的一个小插曲,阻挡不了慈善事业向前发展的时代潮流。我们坚信,经过一段时间法规的完善,管理的规范,我国的慈善事业定能走上正轨,不断发展壮大。作为企业和个人的公益行为,将更为充分地彰显企业的价值观和公民的道德品质。愿我们都能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的同时,努力构建自己的道德大厦。
  
原创[时事关注]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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