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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版权

醉玉如雪
2009-12-07 18:57   收藏:0 回复:0 点击:2785

   
  
   “电子版权”是一位网友的名字,但他的网名不叫“电子版权”,之所以这样称呼他,是因为一个我不得已才为之的习惯或叫毛病,就是将前来加我为好友的朋友重新起名,比如,有一位读者的附加信息都是用汉语拼音写成的,我就到修改备注中将他的名字改为“汉语拼音”。
   “电子版权”因为是某文化公司的编辑,便给他起了这个网名。
  
   认识“电子版权”缘于我的一个梦,是2008年10月末的一天,那天夜里,我梦到自己穿着一双竹青色和樱草色相间的格绒新鞋,还有一条跟鞋面一样花色和布料的新裤子,一袭雪白雪白的贴花上衣,好看又绝对是商海难求的一件宝贝,我喜欢的了不得,甚至,还抽身远离到更远的地方看那身新衣,虽然仅仅是个背影。
   醒来,还如睡梦般地想起曾在一部外国电影中看到情节,一位穿着入时的女人非常兴奋地跑到时装设计师的面前问:“我的衣服怎样?”
   “衣服漂不漂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适合你自己。”时装设计师只看了那女人一眼便这样回答。
   我觉得,那是最适合我穿的一身衣服,尽管是梦到的。
  
   我急忙打开电脑,不停地搜索那个并不离奇但却让我异常喜欢的梦境,网上的回答是有好事情发生,还有的说会扬名天下,但不管怎么说,哪一个答案都仿佛是我喜欢的结果。
   可是,整整一天,上午,中午和下午,眼看着即将过去,一切如平常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我有些不甘,想着那样一种可以让我祈盼的结果马上烟消云散,心里有些不安地觉得遗憾,晚上,回到家打开QQ,遇到了还是陌生人的“电子版权”。
   你好,我是做手机小说的,想和你谈谈,看能不能签约你的书放到梦网书城做收费阅读。
   想起了那个还没有一点结果的梦,我毫不犹豫地和“电子版权”聊起来,知道了大致的情形之后,我答应了,很爽快也很乐意,我说,我只做让我感兴趣的事,但却没跟他提那个梦。
   我说,早在一年前,“红袖添香”网站就给我发来很多信息,希望我和他们简约VIP,但我一直在拒绝,他问为什么,我说,一方面我不喜欢“红袖添香”的编辑给文章挂“红”的标准和尺度,另一方面,那些签约条款也让我不能认可,比如:该作品已发表字数在4万字以上,全文字数在30万字以上,一周不少于3次的更新,每月累计发布稿件字数不得低于3万字,尤其是最后一句,需要注意的是,更新的周期越长,您的作品被大家阅读的机会就会越少!
   我真的不知道,一部已经结束的作品还要不停地更新多少回才算真正意义上的完成。
   但我只答应跟电子版权签两本小说而不是他所说的四本,我对“电子版权”说我要先看结果,如果效果好,我可以续签。
   那一刻,我在想,如果我遇到了骗子,即便是白纸黑字地将盆里的水给泼出去了,但我还有没被泼出去的另一半。
   六天后,我收到了装着两份合同的申通快递。
   我没敢怠慢那两份合同,而是以最快的速度将我签字盖章的合同给邮递出去,虽然仅仅是几张纸,但一切都仿佛在冥冥之中成为已经被我认定了的生活模式。
  
   再次遇到“电子版权”我说,知道我为什么跟你签约吗?因为,想到那么多的人可以通过手机看我的小说,我觉得,这才应该是让我在那么快的时间里可以认可你的真正原因,尽管“红袖添香”也一再提到他们一直在向国内手机平台推荐作品,并通过手机用户的付费阅读而使作者获得稿酬这一无线增值的概念,但我始终坚持我最初的那些想法。
  
   一切,都如“电子版权”所说的那样,通过手机这一现代通讯设备,属于我的文字很快就呈现在喜欢看它的人们之间,不久之后,在我文字的稿酬明细里,也清晰地看到了记录我小说销售情况和收入状况,但无意间到移动梦网查看我的小说时,却让我惊异地发现早在我签约前我的小说就已经在移动梦网销售了。
   这是怎么回事,我以为我看错了,但怎样看,上传的日期都是在我签约之前。
   我找到了“电子版权”,我不是完全有意但也不是无心地问:我的小说怎么去年七月就到了移动梦网的书城。
   我说,我只是无意间在小说的上传日期上发现了问题而顺便问问,我还继续补充说我不会因为这件事去过分计较,因为,我的小说几乎每时每刻都有人在网上看,我早已习惯了这种无私的奉献,一切都本该无所谓,我只是不喜欢这种欺骗方式。
   怕“电子版权”不相信我还截图给他看。
   他说:这不是我们申报的。
   但却是我的小说啊,我说。
   我有些不明白了。
   而不可思议的事在那一刻又发生了,因为,我惊异地在移动梦网里又发现了与我先前那部小说同名但不同封面的小说,而后发现的那部小说,上传日期和稿酬兑现日期都在同一天。
   我懂了。
   尽管在那之前就听说过“红袖添香”网站盗版作者的小说到移动梦网上去卖,但一向认为那是与己无关的事,但万万没有想到,在那些偶尔关注的时刻里,我早已成为跟对方一样的受害者。
   我想起了已经签约后还在陆续收到的红袖信息:我是红袖的编辑,觉得你的文构思很好!想与你签约,打开个人管理中心左下方的vip管理、打开vip作者、vip作品申请在自己的作品后面打勾提交就可以了,提交后把文名告诉我,我去让他们审核……
   我把这些信息截图给电子版权,并对他说:维权的事,尽管找我。
   他却说,现在,像你这样的人有很多。
   想这就是人世间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吧,怕被骗,遇到的不是骗子,却已在安然宁和之中,早被蒙在鼓里,本以为“红袖添香”网站遇到如我这般的作者算是碰上了天米之炊般难做之人,却没想到,矫情饰诈之间,我已经被骗却根本还不自知。
   想来,在网上发文久了、多了,早已跟作者之间搭建起一座座彼此心悦诚服的桥梁,彼此交流沟通之间,早以相辅相成地相互成长着、快乐着并成熟着,但每每想起被骗之事,又觉得那些花钱看我小说的人,实际上是不明就里在帮衬那个黑头黑脸的贼人,而这贼居然道貌岸然地有着大家闺秀及小家碧玉于一身的好名字和好名望。
   我决定不再去“红袖添香”网站发文或少发文,不发文的原因是对那样的网站失去了我原有的敬仰之心,少发文是因为我还顾及着那些只等着看我下文的读者,因为,是他们的支持和鼓励给了我创作的源泉和动力,而被网站早就劫持为己有的那些金钱,尽管横陈在我和读者之间,但和读者之间那种自然天成的关系比较起来,又显得微不足道。
  
   望天地红尘,情归何处,茫茫环宇之间,意有所属,希望写字和看字的人,都在和谐而美好的境遇之下,心境如止水地淡然平和,无论是作者还是读者,或天马行空、或静思沉索地一任想象的翅膀或飞翔或徜徉,不被凡尘的不雅所影响,更不被利欲的熏心所牵绊。
  
   红袖添香,我永远不会忘记的名字,因为,我的小说在那里,一次又一次地登上周榜的第三、第二甚至是第一,并在总榜里,一路向上再向上,这确实是可以激扬我才情的无穷力量,同时,我也不会忘记,就是这样一个让我喜欢并驻留其间的网站,因为不敢倾其所有地将大多数小说只发到三分之二才没能让其各个偷窃成行而真切地让我知道并明了这种比剽窃他人作品还要恶劣的取财之道从而给之以最深恶痛绝的鄙视。
  
   金钱,可能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因为金钱可以衡量大部分事物的具体价值,同时,金钱也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它使人类从以物换物的营商手段虽没有步履艰难但却冠冕堂皇地始终昂扬在现代社会中。
   能够赚钱,能够控制钱,又能够淡泊钱的人,才是真正高尚的人,我一向这么认为。我想,如果文字的天地也被金钱这一社会产物污泥带水成一片汪洋和龌龊浑浊,那么,我们还用什么来书写干净优美的文字呢。
  
   我不知道,或许,我已经知道了。
  
  

作者签名:
自在飞花轻似梦 无边丝雨细如愁

原创[文.浮生杂记]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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