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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欲“天堂”

醉玉如雪
2009-12-04 07:47   收藏:0 回复:5 点击:1505

   
  
   一
  
   他去看了医生。
   是男科医院的医生。
  
   半新不旧的门帘闲散地搭在半开着的门板上,冷眼一看,像静物写生时用来做灰调子衬景的道具,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轻轻地敲了敲门。
   终于要上审判台了,他心里这样想。
  
   正在写字的医生听到了敲门声,微微地抬起头来冲他笑笑,他见了,立刻用很随意也是很洒脱的步履走到医生的身边。
  
   医生的年龄不大,这让他很失望,看病医病时,他更相信年龄大的医生,但他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他在心里严肃地告诫自己,即便医生年轻到他儿子那么大,也不能拒绝,因为,他无法再次忍受走进医院大门时的那种尴尬和自卑,要知道,那一刻,他的自尊受到了从未有过的重创。
   那是可以影响他一生的耻辱。
  
   他必须放下所有的自尊和尊严,他还年轻,他还不想倒下,他必须站起来,尤其是在那个叫陆环环的女人面前。
  
   他看到墙上有个不太显眼但做工却非常精致的横幅——急患者之所急,忧患者之所忧。
  
   二
  
   “请坐!”医生继续写着字,这让他很不爽,这态度,明显有悖于墙上的口号。
   “不了!”他用很优雅的声音回了医生一句,尽管他对医生的态度确实不满,但在这种情形之下,他只能屈尊纡贵。
  
   “B操检查的结果说明你现在的状况还没发生任何器质性病变。”他听了,心头一热,莫不是真的没病,他相信科学,尤其是现代化的高科技手段,可是,他即刻就恢复了理智和冷静,不可能,他比医生还清楚,自己的身体没问题是不可能到这来的。
   “——只是!”果然,医生又继续说话了,他的神情立刻紧张到几乎崩溃,可是,还没等医生把第三个字说出口,桌上的电话响了。
  
   “对不起,我接个电话。”看着医生有些歉意的表情,他不自然地笑了笑。
   说实话,他非常讨厌这个电话,尽管他更害怕的是从医生嘴里说出的病情结果,但发昏又挡不住死,知道结果他就可以逃之夭夭,这个让他心灵一直颤抖的鬼地方,跟地狱又有什么区别。
   可是,医生的电话却没完没了。
  
   他无奈地看了一眼窗外,斑驳的树丛中,两座拔地而起的高楼,像营养不良的双胞胎,死呆呆地立在他的视线中,这是一年中相当不错的季节,争奇斗艳的花朵相继开放之后,难耐又燥热的夏季在阵阵袭来的秋风中渐行渐远了身影,困顿了整整一个季节的人们,放松地舒展开腰身,带着久违的热情和激情,开始了他们迫不及待的郊游、会友、散步,甚至是偷情……
  
   他发现,西边楼顶的平台上,支出一个不太显眼的球形避雷针,高耸云霄的针尖,让他不禁想到了“坚挺”二字。
   见鬼,越来越神经质了。
   他想起了那个害他不浅的女人,那个素面朝天,不施一丝粉黛,却将他的心牢牢地给套住,并将他拖引到她用身体所铺设的陷阱里。
   真该死!
   他直了直腰板,平复了一下因愤怒而怦怦狂跳的心脏,羞耻和懊恼一齐袭上心头,但很快,他就稳住了自己。
  
   他发现医生笑了,但不是在笑他,他静静地用眼睛乜斜了医生一小会儿,发现医生的笑容转瞬即逝的简直无可理喻,或许,人人都有本难念的经,这让他油然而生后天努力造就出的那种自傲和冷漠,他想到了现实中的自己是怎样一个令人羡慕的人、又是怎样一个令很多人都想接近的人,他很庆幸自己曾经有过的那些可以装腔作势、可以藐视别人,甚至可以祸害别人的曾经过往。
   人嘛!谁还没个落魄的时候,这样一想,内心立刻升涌起来的一种冲动,将他的思绪一波一波地推送到了很远很远的地方。
  
   三
  
   那是一座三面环海一面连山的海滨城市,在那座城市里,住着一位为他付出最多,也是被他伤害过最多的女人,那女人叫熙美。
   尽管熙美已经在三年前就为人妇也为人母地与他断绝了关系,但在感觉上,他觉得,熙美永远是他的女人。
  
   他看了一眼自己,“男人装”的新款裤、“拿根烟”的白色T恤、法国Berluti经典领航鞋,他不动声色地“哼”笑了一声,不怪有那么多的女人喜欢自己,就凭自己这自然天成的一表人才!
   他用手指弹了弹被熨烫的有些像没开过刀刃的裤线,尽管布料并不厚实,但笔挺中仍不失干练和粗犷。
   妈的,又神经质了。
   他瞄了一眼医生,见医生还在打电话。
  
   四
  
   认识熙美的时候他早就结婚了,宝贝儿子也已经很大了。
   “我不在乎!”熙美的声音不大,但态度却异常坚决,这让他非常感动,这样的女人,如果先于他妻子认识,他的生活一定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
   他使劲地搓了搓双手,无聊地将手心儿和手心儿相对到一块,然后有了一个从未有过的创意,——如果必须把自己的两只手比喻成两个人,那只能是自己和熙美。
   天生的一对,地配的一双,他这样想。
  
   他想起了许多和熙美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一个被男人拉一下手都紧张得要抖的熙美,带着她所有的恐惧、所有的真诚和所有的眼泪,在那个带着阁楼的小出租屋里,给了他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外桃源,尽管在那三年的时间里,他们也有过争吵,但温馨又快乐的时光足可以抵消那一点点的瑕疵。
   只是,遗憾又令他悲伤的是,熙美竟在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告诉他,说她要嫁人了,这让他十分震惊,他不止一次地想过要和熙美堂而皇之地组成新家庭,然后,看着熙美快乐地在自己真爱的温情中一日一日地长大并成熟,再然后,眼睁睁地看着熙美用她自己的身体为他精心地孕育爱情的果实,可熙美却说她不想破坏他的婚姻。
   熙美又怎么知道,他的婚姻是不攻自破的那种。
  
   他当然不同意,他让熙美给他时间,他说他会用最快的时间将自己的问题解决,可熙美断然拒绝了,熙美说他已经办完了辞职手续,熙美还说,用不了几天她就要到另一个城市了,然后,她要在那座城市里,和另一个男人共度余生。
   他不相信,他抱着熙美痛哭了整整一个晚上,他不相信柔弱的熙美会那么绝情,但熙美告诉他,一切都是真的。
   他遭受的打击可想而知。
  
   都说女人一旦爱上男人,首先想到的就是嫁给这个男人,然后,便给这个男人生儿育女,再然后,就想方设法地守住这个男人并与这个男人白头偕老。
   他不再相信熙美,但他还有点不死心。
   “你不爱我吗?”他抓着熙美的手问,尽管他从没在熙美的嘴里听到一个爱字,但他知道熙美是爱他的。
   “——就因为我太爱你了!”熙美温情而又有些冷峻地回答。
  
   不知为什么,从那时起,他不仅仅是不再相信熙美,而是不再相信这世界上的任何女人,他多想对熙美说:与其让围城里的两个人都痛不欲生,还不如通过重组,改变人生的幸福指数,但见熙美的眼神里有着一股混沌不清的东西不停地游移在他眼前,他放弃了那些美丽且虚无的幻想。
  
   都说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是一种幸福,可即便是有幸遭逢那场幸福的相遇,能真正拥有的又有几个人呢?
   他看了医生一眼,见医生还在打电话,他想起了他的命,少年时,因父母早亡而寄住在叔叔家,叔叔对他好,婶娘却不行,婶娘说命硬的孩子到哪都是祸根,这让他的少年很凄惨也很悲凉,过早地明了了寄人篱下的凄苦和缺少温情的心酸,使得他在任何时候都条件反射地避免回首往事,尽管他很争气地没到十七八岁就出落得俊俏又帅气,但因他的人生境遇实在不好,一年到头两手空空不说,还前途无望,因此,真正意义上的交友和找朋友就成了老大难。那时,他曾自暴自弃地想过,找个世上最丑最丑的女孩,将自己的感情速战速决地做个了断,然后,能活到什么时候就活到什么时候。可事实并不像他想像的那么简单,因为,即便是这世上最丑的女孩儿,一旦发现他连买一张电影票的钱都没有时,一张丑脸上所能现出的那种鄙夷,也足以让他所有的美好愿望和想望都过早地凋零或是变异。
   好在,他娶妻又生子地并没误了人生大事。
  
   当在他发现了丑女的心态后,他开始对所有的女孩儿避而远之,并尽最大的努力和毅力做到目不斜视甚至是对所有的异性都熟视无睹,这使他很孤单也很寂寞,他无奈又过早苍凉的内心世界,对异性不再抱有美好的渴望和希冀,他相信了孔子的那句话——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尽管后来他明白了孔子所说的女子与小人实际上是指丫鬟和奴才,但他内心里还是固执地认为,女人和小人是划着等号的。
  
   五
  
   说来也怪,自从他明白了女人和小人之间的关系后,渐渐地,他竟和女孩儿有了莫名其妙的缘分,那是在他念到高二的时候。
  
   阿惠,一个坐在他前面第三排的女孩儿,犹如草尖花叶上的露珠一般,晶莹剔透、不染一丝尘俗地闯进了他的生活。有一次,学校组织徒步行走,内容是穿越两座大山和三座桥梁,有的同学不感兴趣地说徒步行走有什么意思,不如去公园或是展览馆什么的更有意义,一名男同学赞同地说,只要花钱他上哪都愿意,一旁的阿惠则立刻反驳说人生的乐趣不只体现在花钱上,那一刻,阿惠成了他眼中最美的女孩,甚至,他还认定,只有阿惠那样的女孩儿,日后才能成为他的新娘。
  
   一次,年部举办的智能竞赛结束后,班长让他和阿惠一起清理活动场地,他把自己的想法豪不保留地说给了阿惠,阿惠听了,先是惊愣地看着他,然后,便含羞带媚地冲他笑起来。从那时起,他有事没事都要找借口跟阿惠接触,阿惠对他也不反感,他发现,阿惠不但有着可以让他早就认同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更没有一点女孩子忸怩作态的臭架子,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阿惠从不对他指手划脚,也从不伤害他的自尊心,这让他满身心欢喜又怡然自得,渐渐地,他们接触多了,自然而然地相约到学校的后山上,那里,是他们学校所有的初恋情侣最最钟情的地方。
  
   古树参天的绿树荫下,他们手拉着手地畅谈理想,他说,他愿意当一个让阿惠讨厌的跟屁虫,阿惠报哪,他就考哪,他要让阿惠早一天成为他的新娘。
   阿惠听了,依然含羞带媚地报以微笑。
  
   他们去了东山坡那个早就被废弃的防空洞。
   “我在前,你在后,如果有情况,只要听到我喊一个跑字,你就立刻离开!”他拉着阿惠,看着黑漆漆的洞口,心里有些慌乱,却又无法消除内心里的好奇。
  
   山洞不大,可以同时容纳十几个人,洞的最里面有很多稻草和散乱的圆石,坐在稻草堆上,可以看到由洞口处斜射进来的光,一缕一缕的,像家纺的粗布线,在光线和光线之间,能看到空气中不停浮动着的尘埃。
   他开始做白日梦,恍恍惚惚间,把山洞想象成他未来的家,把阿惠想象成他温柔又贤惠的妻子,他们一起做饭、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再一起劳动,想到动情之时,他紧紧地搂着阿惠,激越又有些颤栗地将这奇妙的想法一五一十地说给阿惠听。
   阿惠听了,先是轻轻地推开他的手臂,然后,用定定的眼神凝视他良久,他懵懂地发现,在幽幽寂寂的光影里,阿惠的眼睛,如深不可测的两碧潭水,见不到底也不可能见到底。
  
   他想起了妈妈知道父亲去世时的那种眼神,也想起了叔叔知道他父亲去世时的眼神,惊异和惊疑之间,带着深深的惶惑和遗憾,直到有一天,他再次提出领阿惠去那个山洞而遭到阿惠的断然拒绝时,他才明白,阿惠对他的设想非但不赞同,反而还很反感。
   都是一路货色,不过是嘴上说的好听一些罢了。
  
   他不再对阿惠抱有任何形式的痴迷和想望,并在内心里迅速地脱离了阿惠,尽管非常无奈,但他觉得,与其说阿惠和那些丑女一样,倒不如说阿惠连那些丑女都不如,因为,阿惠更直接地捅了他一刀,这一刀,不偏不倚,直接扎到他的心窝上。
   他很坚强,不为人知地度过了一段成茧做蛹的痛苦过程,漫漫长夜里,他自己为自己疗伤,没人的时候,他胡思乱想,有人的时候,他便什么想法都没有地只一心一意学习。再去那个山洞,他不喊任何人,而是独自一人前往,坐在山洞里,看着黑黝黝的墙壁,想着自己的孤苦无依,在真正远离凡尘的世界里,用不得已的那份安然,走出喧嚣、避开炎凉,脱离世俗,做一个真正一无所有但却无欲无求的人。
   渐渐地,在他还不该思考人生或人性的年龄里,他总结出一条让他一生都愿意信守的误念,那就是,爱情这个东西,既没有实用价值也没有使用价值,更不是可以随意用来把玩的什么可爱物件,但有一点,爱情可以用来完整一个人的整个人生,更可以成为一个人的情感摆设,这对一个男人来说,是何等的重要和必要,同时,这也是为什么他还没等让自己爱上妻子便可以娶了妻子的所有理由。
  
   爱情?脑子灌水的痴呆才会相信。
   食色,性也,还是告子说的对,至于情,谁知道它是个什么东西。
  
   六
  
   “——我怎么解释你才能明白!”医生突然挺直了身子对着话筒开始大喊大叫,但旋即便发现了坐在对面的他,只见医生“啪!”的一声将电话给挂断了:“简直是岂有此理!”
   医生非常生气。
   他发现医生的脸惨白的没有一丝血色,这种状态是不好给病人确诊病情的,他心里有几分恼怨,但他无法冲着医生发作。
   他看着医生谦和地笑了笑。
   医生也看着他笑了笑。
   他的笑是不得以的那种笑,医生的笑,则是皮笑肉一点都没笑的那种笑。
  
   电话又响了。
   他和医生都吓了一跳。
   “以你的事为主。”难得,他也可以看看医生的笑话,这让他的自尊心在极短的时间内确实得到了完好的修补和修复。
   医生看了看他,没有任何表情。
   “我不急,忙你的,没关系!”医生听了他的话,先是犹疑了一下,随即便无奈地晃了晃头,最后,用一种彻底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突然举起电话。
  
   他失望又有几分庆幸地嘟了嘟嘴,然后,百无聊赖地看了看窗外。
   天空碧蓝如洗,几缕薄纱如女人的夏装一样,漂浮灵动又带着朦朦胧胧的透明,他又一次地想起了阿惠,尽管阿惠早已被他在记忆中强行驱逐,但今天,仿佛是个例外。
   毕竟,阿惠也是他生命中的女人。
  
   七
  
   两年前,同学会上他遇到了阿惠,这本是意料之中的事,他并没十分地在意,而且,阿惠也不再如他记忆中的那样一尘不染,纯情和羞赧早就消失的无影无踪,这让他在默然的冷静中,明确了什么是人生的真谛。但记忆让他与阿惠的目光在突然对峙的那一刻里,再一次地苏醒或是温馨起来,他内心最柔软也是最脆弱的那部分被突然地激起,有如一朵小小的浪花,带着说不清的欲念。
  
   “真是难得一见!”他用他优雅的声音和成熟稳健的笑容算是和阿惠礼貌又客气地打了个招呼,而阿惠随之而来的躲躲闪闪以及若隐若现,让他知道并明了,阿惠和自己一样,舍不了又放不下的是那些在杯盘狼藉之中闪现着光亮和魅影的记忆。
   是初恋情怀。
  
   阿惠主动来约他喝酒,是在离酒宴即将散场的前半个小时,他明白,阿惠是不想错过这个难得的机会,更重要的是,他不再是当年那个两手空空只徒有梦想的少年。
   阿惠是个精明人。
   他懂,阿惠也懂。
  
   阿惠拿出了随身带着的毕业照,并有意地在他面前施展魅力般地指着照片里的自己说她那个时候有多么多么的傻气,又有多么多么的笨,言外之意是在说她那个时候有多么不谙世事地不懂得珍惜。
   他随意地说自己那时候也是那样,并轻轻地将二郎腿翘起来,很自然也很巧妙地将自己在那个时候忍受并承受的所有孤单和寂寞用一句话和一个动作给进行了圆满的了结。
   初恋的根本不懂得爱情,他才不会计较。
  
   阿惠用手指点了点她和他在照片上的位置说,你不知道,当初,为了争到和你最近的那个位置,我和花咪闹了一个星期的别扭。
   “居然有这等事?”他这才认真地打量起阿惠来。
   一袭白色黑点的连衣裙,四下里扭结着不易被发觉的麻纱流苏,条形的牛骨项链,虽很有品味,但与阿惠的裙子一点都不搭配,尤其是阿惠修长的手指甲上,画着一枚又一枚带着脉络纹理的荷花叶。
   太素了,他不喜欢。
  
   “看来,我得好好地谢谢你呀!”他边说边将酒瓶拿在手里,很是尊重但实际上却是无比傲慢地给阿惠的酒杯斟满了酒。
   “来,为了我们曾经的那些缘分!”他想说那点,但觉得,在那样一个年代,无论如何,阿惠还是值得他感激的。
   他发现,阿惠的眼里盈满了泪花,尤其是阿惠的手,正在抖。
   “干杯!”他将自己的酒一饮而尽,然后,轻轻地拍了拍阿惠的肩,说了句我们都老大不小的了,便将酒杯放下,漫不经心地站起身,忽然想起了老班长般地丢下阿惠径直走到老班长的身边。
  
   他发现,他离开很久以后,阿惠还怔怔地坐在原地,这让他心生几分难以自控的窃喜,还伴有几分心疼,阿惠或许没有错,他这样想着。
  
   酒后,他们去了“绿都”歌会,最大最豪华的包厢里,他和阿惠近距离地接触了一次,在文艺委员唱《东方商人》时,他请阿惠跳了一次舞,刚到“只请你别松开我的双手”那句,他就发现,阿惠心里不是滋味的表情,绝对失却了当初的毅然和决然,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将自己的情感控制在不温不火的状态,他明白,像阿惠这种人,或是他和阿惠的这种关系,如果想维持或是得以维持,只有一种方式,若即若离。当初,就因为他不懂,才让他受到了伤害,那时,他是那么年轻,又是那样的执着,这样一想,他立刻丢下阿惠,一遍又一遍地请文艺委员跳舞。
   他要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给阿惠一个最简单的道理,那就是,无论男女,都不要轻易地伤害别人的自尊,尤其是对你爱意深深的人,因为,自尊是这世界上,最不易碰触也是最高尚又最神圣的私人领地。
  
   阿惠仿佛懂得一般地坐在沙发的一隅,不声不响,娇小的身形被裹拥在裙子里,像芦苇塘里挂了霜的蒲棒,冷寂又默然,他的眼眶有些湿润了,他想起了那些最初的美丽愿望,如果,他和他妻子之间也存在那种愿望,他的人生不会是眼前的样子吧。
  
   他狠了狠心,在接听了一个朋友的电话后,谎称有事,便急急地离开了大家,尽管他知道他的离开会让很多人尤其是阿惠扫兴,但他顾不了那么许多,那些过去的人和过去的事,还是让他摆脱不了地产生了一种无法改变的报复心理。
  
   结果,阿惠打来了电话,在同学会的第三天。
  
   “哦,是阿惠呀,我还当是谁呢!”如今,他早就不再是那个青涩又害羞的男孩儿了,他早就拥有并掌握了很多驾驭女人的本领和方法,他知道也明了对待阿惠这样女人的最好途径和最便捷的方式,他知道,这个时候,他所有的热情和主动都将是他们前进路上的绊脚石。
   他必须采用三十六计中的第十六计——欲擒故纵。
  
   他玩起了立刻失踪和大变活人的游戏,他要把多年前他失去或是根本就没有得到过的主动权再一次地握在自己的手里。
  
   “我想约你出来吃饭,可以吗?”阿惠再一次将电话打来,声音怯怯的,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亏心事,他知道,这个时候,哪怕是他一点点的来自语气上的冷漠和拒绝都会成为阿惠一辈子无法治愈的伤口。
  
   “可以呀,这样的好事,我求之不得呢!”但还没等阿惠来得及高兴,他立刻补充道:“今天不行,明天恐怕也不行,这样吧,等我忙过了手里的事,我约你!”
   阿惠自然高兴的了不得。
   他呢,也没让这次有着历史意义的约会耽搁太长时间,第二天傍晚,他就突然将电话打给阿惠说:“‘皇都’怎么样?”
   阿惠颤抖着声音一连气儿地说行!
   小样,我就不信整不明白你!
   他看了看一早晨出来时就准备齐当的自己,想着镜子里自己率性又有朝气的英俊容颜想——要和我再续前缘?
   我可不稀罕。
  
   八
  
   阿惠没比当初强多少,甚至,远不及当初的一百倍、一千倍,甚至是一万倍,因为,他们只消一个回合,就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地将阿惠给顺到了宾馆的大床上,这让他非常失望,又非常的气恼,因为,阿惠毁了他心中那曾经让他愤愤不平的感慨,那感慨让他知道,这世上还有他可望不可及的东西,可现在,那东西,就如一个极易破碎的瓷器一样,只稍稍那么一碰,就落地如泥了。
   他彻底地明白了,这世界,得到的虽说不一定是好的,但失去的也不一定就是最好的。
  
   他没再找阿惠,阿惠却一次又一次地约他或叫勾引他,这让他很为难,因为,阿惠除了和他曾经是同学并有过那么一段说不清的曾经以外,几乎跟满大街都是的那些女人大同小异,更重要的是,阿惠绝对是家庭主妇型,说起话来,不是材米油盐就是物价涨落,这让他快速地对阿惠产生了审美疲劳,他讨厌家里外头听到看到的都是一路货色,这种女人,在一起过日子会暗无天日地没有尽头,做情人,更是苦海无涯一般地回头无岸。
  
   他懂得了,为什么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时,刻骨铭心的总会是男人在先,这都是因为男人不了解那女人造成的,而到得最后,肝肠寸断般失控的又往往不是男人而是女人,那是因为,男人的欲念一旦变为占有,男人便不再想拥有,毕竟,新的欲念又不断地开始萌芽、不断地生长,而欲望的根芽又绝不在肝肠寸断的女人手里。
   这都是因为,那种女人,看上去好像是善解人意,其实,一点都不可爱,一方面死心塌地地抱着自己老公的大腿不放,口口声声自己的贤良,另一方面,又总是不安生又不安分地惦记着红杏出墙。前面惦记着虎,后面考虑着狼,缺乏女人最该具备的专情和痴心。
  
   他决定彻彻底底地离开阿惠,或叫抛弃,就像青春年少时阿惠毅然离开他那般地绝情又决然,更重要的是,他觉得,从某种意义上讲,阿惠绝对是他妻子的复印和翻版,尽管他还没有什么确凿的证据来证明他对他妻子的判断,但这种女人,心里想的和嘴里念的虽然不乏海誓山盟,但一需要真情流露时,却咿咿呀呀地对主动和热情充满了羞耻感,像旧中国的裹脚女人,以为自己贤良的十分高尚,还动不动说几句奸夫淫妇的坏话,而他却从不听从那一套,他觉得,所谓的木头和呆鸟就是那种女人,没有偷情的勇气,又没有做女人最起码的贤良,但是,即便真是木了、呆了,也没什么,有能人引领,应该从此有所改变吧,但这种女人偏偏不跟你上道,就像地球上最最贫瘠的那些土地一样,既开发不了也开发不出来,连他自己都难以想象,和阿惠的了断竟自然而然在那种稍一不留神就连根儿拔了的那种。
  
   九
  
   医生还在打电话,倾情投入的完全将他这个病患视为无物,他有些不明白了,他才是被服务的对象,这要是在其他任何状态下,他都会大发脾气甚至是暴跳如雷,但眼下,他不但不生气,反而有几分心安,因为,在他内心世界里,他既希望医生快点结束通话,又希望医生永远地将那通电话打下去。
  
   他想起了他为什么娶了他妻子,因为他叔叔对他说过:你自己条件不好,就要找个条件好的,他当时听得似懂非懂,他叔叔见他不甚明白,就美其名曰那叫取长补短,也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懂得了人和人之间的交往所必须遵守的一个准则,那就是,——条件!
   他将这一理论或叫真理具体应用到他的生活实际中,才茅塞顿开地发现,自己确实是个少有的天才,因为,在受了叔叔的引导和教诲之后,根据自身的条件,权衡了一下利弊与得失便将自己不得不因为是异性相吸的关系才多多少少地产生了那么一点点所谓火花的情感活活葬送给了直到眼下还不能真正喜欢一次的妻子,为此,他最不愿意在别人面前提及的就是“婚姻”二字,但不提及不证明他不思考,渐渐地,他悟懂了“婚姻”二字的真正含义,他明白了,婚姻不得不成为爱情的衍生物,是因为爱情必须有个最终的归宿,尽管这归宿让爱情并非有了完美的结局,但婚外情则成就了婚姻的不完美,节外生枝的罪孽,成为了破碎婚姻的避风港,它让一切与婚姻有关的情感,都在顺理成章中水到渠成,可问题在于,他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爱情时就已经拥有了婚姻,这情形跟未婚先孕差不多,只是通常情况下人们会将那孽子扼死在萌芽状态,而他没有,他将那孽子生养了下来。
   可奇怪又让他难以理解的是,他的婚姻居然能得以维持并受到众人的一致认可,而他自己也常常闹不明白,这奇迹一般延续下来的婚姻,怎么没有濒临解体的任何迹象。
  
   看来,将“婚姻”二字拆开来四下里分析,确实是因为一遇见了女人就昏庸了头,不是吗,叔叔如果不是昏了头也不可能给他讲什么所谓的条件,他自己要不是因为昏了头,也不可能认真地权衡所谓的条件,要知道,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最应该懂得的应该是爱情的美丽和美好,而不是什么市侩又世俗的交换哲学,尤其是他妻子,更是个彻头彻尾的昏头女子。
   对于一个一点都不爱她的男人她都敢嫁,对这一点,他永远都无话可说。
  
   这让他不得不想起阿惠,因为,就是这样一个让他再见十次面也不太可能产生多少好感的初恋女人,却是被他妻子发现了他有外遇的所有凭证,那次疏忽,说来也是一次巧合,本来,他们已经分手,而他也走在回家的路上,因为接到他妻子打来的电话,说她买了很多东西,知道他正在往家里走,让他等她一小会儿,可偏巧就在他看到妻子拎着大包小包地向自己奔来时,阿惠却突然从出租车里跳下来,并亲切地喊起他的小名。
   这还了得,他立时吓得口歪嘴斜,尽管他并不怕他的妻子。
   “你怎么啦?”阿惠拉了一下他的胳膊。
   他僵硬着身体一动也不敢动,因为,他的小名只有他妻子知道。
   他用眼睛的余光看到站在他们中间的妻子怒火燃烧的愤怒几乎要将她已经微胖的身体撑到爆裂。
   他冲阿惠使了个眼色,偏巧,阿惠的不解风情偏偏就体现在这,明明可以感觉到他们中间有人,还突然发起洋贱地说人家特意打车转回来就是要亲自告诉你,你腿上的那个粉瘤得去医院好好地看看,别把自己给耽误了。
  
   “我不认识你!”他冷冷地对阿惠说。
   阿惠听了,先是一愣,但马上就发现了已经怒火万丈并早已弓箭在弦只等着一触即发便立刻发作的他的妻子。
   阿惠“啊”的一声惊叫之后,便“嗖”的一声钻回出租车,然后,人间蒸发般地无影无踪了,而他,却从此遭受厄运和磨难,无论什么大事小情,只要他妻子大叫一声“——外遇!”他便不得不绝对地服从或叫暂时屈服,仿佛,那一次的外遇,必定要用他一生的低头让步作为代价,直到有一天,他也可以大声豪气地将“外遇”二字喊给他妻子时,他才知道,平等是多么的重要。
   尽管他并没发现什么实质性的问题,但他妻子的夜不归宿,实在让他有话可说,因此,在他内心里,他烦死了那些在男人面前口口声声地说自己是贤妻良母却不失讨好又献媚的女人,甚至在听的时候,他会用一种鄙视的眼神和态度去透视那一个又一个虚假又虚伪的灵魂。
  
   十
  
   他开始烦躁地审视起医生来,他不知道医生的人生里是不是也会有“条件”一说。
   “你必须注意!”医生终于在他的盯视中非常歉意地放下了电话。
   他立刻坐直了身子。
  
   “你必须注意!”医生正了正自己的神态或叫职业态度。
   他虔诚地点了点头,像信徒企盼最宽厚也是最仁慈的宗教判决。
   可是,医生的手突然又身不由己地摸向了电话,这让他再一次地紧张并愤怒起来,凭他长了这么大对人心的所有体验和经验,他知道,医生要对他说话的时候,突然想起了某些事,那事对医生很重要,但他的忍耐已经达到了极限。
   他咬了咬牙,产生了一种悲喜交加又欲哭无泪的悲楚,但只是那么一瞬,悲的成分便迅速地占了上风,看来,一切都如他自己预想的那样,不太好说或是难于说起,跟他不伦不类又败家的婚姻一样,从一开始就预示着必定要糟糕的结局。
  
   他的腿开始痉挛性地颤抖起来,他不得不再次想到他的婚姻,那些从一开始就连续不断的困扰和纷争,虽然每每都以他的屈服和妥协作为代价而成为不堪回首的历史,但那历史又成为带着伤疤的记忆,虽然那记忆什么都不是,但那记忆却意味着从前他所有的一切,那一切里,有着他最美妙又永远不可复制的人生,如一棵小树,成长着,却不为人知地痛苦着,甚至是扭曲着。
  
   一切都是被他妻子与生俱来的那些特权给毁掉的,他觉得他真是倒霉透顶,在婚姻的殿堂之前,他仰首于叔叔指点给他的金光大道,那条道上,有物质和金钱的诱惑,更有不知深浅的坑洼,在那条道上,坐车看风景的是他妻子,而不是他。好在,他逐渐发现,别人的婚姻也不怎么样,这让他非常庆幸又有几分窃喜,尽管他得到这些信息的渠道大都是通过一些女人,但也只有女人才能如此真切地将婚姻里的真相完完全全地告诉给他。
  
   十一
  
   “你患的是男性心因性阳痿。”医生没有拨通电话,而是抓着话筒思索了一小会儿,并在突然间又发现了他的存在以后,快速地一字不落地将那句有如五雷轰顶的话生冷且又生硬地抛给了他,最后那两个字,像太阳系里的两道强光,只那么匆匆一闪,就将他的心脏给射成一个硬硬的死团。
  
   他瞪了医生一眼,不是用眼神,而是用心智。
  
   真该千刀万剐!最后那两个字完全可以用ED代替,他眯缝了一下双眼,现在的医生越来越不讲究医德了,仿佛,将这样的审判结果报知给他是对他最大的奖赏,他攥了攥自己大腿之上桌子之下的两个拳头,恨不能一下将桌子掀到医生的头上,尽管他知道,ED那两个字母对于病人来说,如果不是在时间上持续六个月是不被使用的,但在这个时候,他更希望医生能含蓄地运用那两个英文字母。
  
   ED!
   ED!他看着那位年轻医生的脸,怒气和怨气从两个拳头的最末端,一脉一脉地转移到了天灵盖上,这是对患者人格的不尊重也是对病患人性的最大侮辱,都什么年代了,以人为本知道不知道?连残废人都改说成残疾人了,一字之差有着多么大的天壤之别?他必须讲究医德的医生怎么可以如此不负责任?难道真不知道和尚忌秃,腿不一样长的人忌瘸吗?
   他猛地站起身,想给年轻的医生来几句,但转念一想,这种场合不可感情用事,更不能唐突,谁知道日后的自己还来不来。这样一考虑,他周身的热血立刻降低了好几度,只一瞬,他的后背和脚后跟儿就开始嗖嗖嗖地冒起冷气,他向屋角的四周看了看,光秃秃的墙壁,白凄凄的泛着不规则的黄斑,乏陈又俗气的肮脏让他几乎窒息,这样的浑浊空间,真能将所有的病人凝固成植物人。
   他这才发现,干巴巴的桌子上,除了一部电话和几小件办公用品外,光唰唰的,没有一点世间的阳气可言。
   光知道挣钱了,什么鬼地方!
  
   他一把收起那个写着自己的名字也是自己花钱买来的病历单,他就不信,在未来的某一天那医生得不上ED,尽管他现在还年轻,但他相信,平均五个男人就会有两个ED患者的高比列病患中,那医生也注定逃脱不了。
  
   “——该死的!”他在内心里怒骂了医生一句,这不仅仅是因为他刚刚知道的这个结果,还因为,进来时被搭在门上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完全落下来的门帘,鸭卵青色,这让他想起了那个他最不愿意想到但不得不在此时想到的给他致命打击的那个女人。
   陆环环。
  
   如果他早知道已经在商海和情场修炼的几乎成仙的自己最后会栽在陆环环的手里,他会绕开她别具一格的美丽,哪怕仅仅是她的影子。
  
   都他妈该死,那个陆环环光裸裸地躺在上面的床单就是这个颜色,一点不错,鸭卵青色,非常不吉利也非常不吉祥的颜色。
   他头一次体验到颜色在一个人的生命中成为一种累赘或是一种厌物的感觉,很强烈又很惊怖。
  
   等我行的时候,不回来整死你!这样看了一眼跟着自己一同往外走的年轻医生,他发现自己变了,变得更加玩世不恭、变得更加愤世嫉俗,变得更加神经质并且更加的歇斯底里,尽管这一切并没有发作,也仅仅停留在他内心,但他知道,他会在最适时也是最合适的时机里将这种心态好好地释放出来。
   他忽然明白宫廷里的太监为什么要讨老婆了,这看似荒诞其实一点都不荒诞的行径让他明了了什么是人性里最真实的想法。
  
   “这种病在40岁至70岁的男人中发病率占52%,但治疗及时,会彻底痊愈,而且,也不会对以后的生活有什么影响。”医生在他身后小声地嘟囔着,他这才发现,病历单上,还附着一张药单,他转过身去看了一眼年轻的医生,他心里充满了感激。
   “不过,要是治疗不及时,就会引起生殖器的功能不足或完全丧失。”年轻的医生非常职业地叮嘱完便转身回去了,他看见,那个鸭卵青色的门帘,在他和医生之间,不停地摆动着,像一张摇晃的大床,他的自尊和自卑猛烈地撞击起来,像大海里奔腾的浪花,一股脑地冲向他的灵魂。
   妈的,我手里如果有刀!肯定跟你同归于尽!他看着医生的背影心里剩下的只有愤愤不平。
  
   “全世界男人得了阳痿,那些女人也不可能属于你!”他心中徒然而起一股如潮奔涌般的怨愤,作为医生说也就说了,叮嘱也就叮嘱了,可居然还要在他肩膀上轻轻地拍上那么一小下,这让他觉得,他已经成为地球上最需要同情也是最值得同情的弱势群体。
   他最讨厌同情,当初,如果不是因为介绍人同情他的条件差,也不会将只有过一次接触的败家妻子推给他,鬼才知道,他为此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和多么惨重的损失,不能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不能你恩我爱的牵牵挂挂,有的只是无休止的争吵和无休止的冷战,纵便有一天他可以离婚了,也可以娶到自己心仪的女人了,他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他难过的要死,这种感觉,在他的生命中是再熟悉不过的感觉了。
  
   十二
  
   他总结出一条真理,那就是,同情是这世上最伤人的利器。
  
   十三
  
   他不得以地笑了笑,不是冲着医生,而是冲着走廊那面比诊室里还要肮脏的墙。
   人这一辈子!
   他叹了口气,他实在是不愿意再多想。
  
   眼下最要紧的就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离开这个曾经让他梦寐以求的地方,为了寻找这个地方,他像侦探卧底般地关注每一个广告和每一条信息,即便是虚假的广告和过了时的消息,他也从不放过,他还因此进行了长达一星期的细致考察,他发现,这医院,地方不大,来的人却不是寥寥无几。他决定铤而走险,毕竟,身体的不适,虽不影响他依然冠冕堂皇地活着,但他心虚,虽然他仍然可以随意地支配下属,也可以对他妻子不理不睬,更不耽误他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时的亲亲热热,但他不想过这种鬼鬼祟祟的日子,因为,任何时候,他都必须冷静而理智地提醒自己,要控制住自己和对方,绝对不能将感情发展到床上。
   他想起了那首《征服》,能够征服女人的男人是什么样的他知道,尤其是众所周知的所谓好男人,他实在不想。
  
   十四
  
   他用手背冲着医生打了个手势,意思是多谢,他明白,这地球上,除了那位年轻的医生以外,没人知道他的秘密,他相信,用不了几个小时,那医生就会将他彻底地忘掉。
  
   他挺了挺腰板,将手里紧紧攥着的病历单和药单使劲地捏成一个实心儿的球,他希望,纸球上的那些字,随着乱七八糟的皱折可以七零八碎地在他的人生中彻底消失。偶尔,有医生或是病人在他眼前匆匆走过,个顶个地高昂着头,坚挺着腰身,和他一模一样,他明了并懂得了,在这种地方,最需要也必须坚守的就是男人的血气方刚。
  
   他大踏步地走过长长的走廊,向右转了一个九十度的弯,没走出五六步,就伸出腿或严格意义上说是抬起脚,并猛地踹开那扇对开的红木侧门,他恨自己为什么没长出一双钢铁铸就的脚,干脆把整个地球给踢得粉碎得了,谁都别想好好地活,这么想过之后,他心里升涌起的一丝快感,比和女人睡过之后还要爽。
   看来,人的精神确实是可以战胜一切的力量,他笑了,面对那扇好像合不上的木门。
  
   十五
  
   医院的大门外,一切如故,巨大的银杏树碧翠着满树满枝桠的绿叶,夏季里难寻难觅的荫凉,都在初秋这个午后,迎面吹来,他停下脚步,静静地看了一会儿树影斑驳中依稀可见的阳光和日影,没什么可怕的了,一切都有了了断,像树上的那些叶子,早晚都会变得金黄,他的秘密,早晚都会成为被某个女人所必知的事实。
   他把手里的那个纸球,拼力地撕个粉碎,然后,猛力地往地上一掷,他看了一眼飘漏到地下的那些纸屑,发现地上还有很多一层压过一层的碎片,像翻过一页又一页的老故事,蓬头垢面且张牙舞爪地挣扎在泥土里。
   他得到了某种解脱,因为,这个过程就像跟病魔做斗争一样。
   他成为了胜利者。
  
   看来,真跟医生说的一样,这世界有52%的男人有这种病,虽然是40岁至70岁,但那不过是个约数,因为,他还没到40岁。
  
   他甩了甩手,像拂掉灰尘一般,多大点小事,这样的人多着呢,又不是我一个。
  
   十六
  
   他没回公司,这种状态下,他无法工作,他要找一家临街的咖啡屋,他想一个人好好地静一会儿,其实,喝咖啡还在其次,想想人生的大方向喝出一条属于自己的人生路才是正事。
  
   他环顾了一眼四周,一切依然如故,陌生的环境和陌生的人,只是他从那个男科医院走一遭后,就脱胎换骨地彻底改变了,尽管在这之前已有所准备,但那时的自己还没被医生做出明确的判断,现在不同了,现在的他,是已经被裁判罚出情场的连替补队员都不一定是的废物。
  
   穿过马路,斜过一个单行道的街角,在两棵古槐的后面,有一家不太显眼的咖啡屋,门脸处简洁的灯饰,在阳光和树影的斑驳中,闪着鬼魅又怪异的光影,这很符合他此时此刻的心情,坚定中带着十分明了的忧伤,镇静却不失真正的惊慌失措。
  
   咖啡屋里,棕黑色的木椅子和米白色的暗花桌布,整齐而协调地迎合着他的心情,冷眼看去,那些细花纹,像一只只游动着的长尾蝌蚪,走近了才发现,蝌蚪尾部那些带着马牙的缀饰更像女人内衣上的精细吊带。
   他选择了一处被两个六扇围屏所组成的狭小空间。
  
   “——来杯咖啡!”刚一坐下,他就冲着服务台的方向大声喊叫起来,他的声音非常大,带着颤动的冲击波和弥漫在空气中的焦香,使所有的余音都在咖啡屋里不断地震动、洄旋,服务员听了,立刻应了一个长长的回声,并突然从屏风的后面钻出头来。
   “是,还需要什么?”他听了,反倒吓了一跳。
   他将手一扬,意思是不需要或是随便,他懒得说话,尤其是在这样一个他掏钱消费的场合。
  
   莎拉•布莱曼的歌曲《Let It Rain》,带着具有穿透力的欢畅与温和,缓缓地从角落里幽幽地传来,他觉得自己正在迅速地脱离社会,并迅速地回归到最初始的自己。
  
   墙上挂着一幅梵高的《露天咖啡馆》,纯净的铭黄将维罗内塞优雅的蓝表现得异常华美,原始的冲动和对未来的企盼很快让他在那些重彩前恢复了以往的常态。他将手臂慢慢地闲搭在咖啡桌上,将眼神慢慢地游离于视线所能及的范围,一种熟知的悠然慢慢地袭上心头,很温暖也很温情,他更加了解自己了,坚强、内敛,在任何情形下都保持泰然自若且可以绝处逢生地给自己找出退路,毕竟,人生的苦和人生的无奈确实是时不时地让他感到厌弃,但周遭仿佛还不如他的人却都选择了活着。
   这让他很欣慰。
  
   十七
  
   咖啡被服务员端上来了,在一个宝蓝色的长托盘里,龙飞凤舞的Coffee字母张牙舞爪地变通着异国风情,杯碟的边缘,两块棱角分明的方糖边放着一只小巧而精致的竹夹子,杯口,手绘的山茶花另类地只涂画了半朵,嫣红色的艳丽和白瓷的精细,让他得到一种释然和舒爽。
   他慢慢地呼出一口气,看着嘶嘶冒着热气的咖啡,带着毫不保留的张扬与狂热,在与他最近的距离里,给他一种近乎人情般的亲切。他拿起杯子里的瓷勺,一圈又一圈地搅动起咖啡,曾几何时,他爱咖啡爱的了不得,咖啡的味道、咖啡的焦香和咖啡古老又神秘的传说,甚至,包括各个咖啡屋里所有的设施和摆设,有人说喝多了咖啡会因为兴奋而睡不着觉,他却没什么特殊的感觉,相反,喝了咖啡后,他的心境倒能得到静如止水般的安宁。
   或许,前世,他与咖啡有着某种特别的约定,因为,无论他的心情怎样,只要他静下心来面对咖啡,并轻轻地啜上那么一小口,烦躁、压力和愁绪就会立即烟消云散。
   他想起了朋友送他的那本《咖啡物语》,尽管所有的纸页里都是一些零零散散的梦靥和痴言,他还是喜欢的了不得。
  
   生活只有两种味道,咖啡味道和没有味道。
   他最喜欢扉页上的这句咖啡手记。
  
   看着杯子里那些一个个旋叠在一起的棕色旋涡,不断地呈现出来,又不断地被瓷勺所毁坏,想着今后必须改变的生活,以及从前那些与疾病无关的种种美丽曾经,他慢慢地喝了一口咖啡,苦涩中带着一种少有的干冽,他这才想起还没往咖啡杯里放糖。
   人这一辈子,根本就没什么可值得炫耀的资本,如果说有,也必定是在失去的时候才知道那些不被重视的曾经是多么的美好,他突然怪怨起自己来,为什么就不能未卜先知地很好把握?
  
   谁说的那句话了?——真正的天堂是失去的天堂!
   真他妈正确!
  
   他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已经放了方糖的咖啡,还是那么苦。
   一个被闲置起来的男人还有什么资本可言呢,这世界眼花缭乱地到处都是欲壑难填的女人,很怪异地像蝴蝶恋花般地漫天乱飞,恐怕他再也担当不起采花大盗和追蝶公子了,尽管他还有可以引以为自豪的地位和金钱,可一想到自己今后的人生里不得不从此远离女人,他就觉得自己是被恶鬼一棒子就打进坟墓里的人。
  
   男人的价值,只有被女人抢来抢去的时候才能得到最好的体现,可那些女人,如果知道了他现在的情形又有谁来争谁来抢呢。
   他的情绪又一次地跌落到了最低点。
  
   咖啡也阻挡不了。
  
   十八
  
   他看了看表,下午三点三十五分,这个时间段,一般情形都是和经理在一起,切磋或是惦记着晚上如何应对客商或是顾客,即便在没什么公务的情况下,他也可以和经理一起出去兜兜风,甚至,心情好的时候,突发奇想地和谁谁弄个小派对或是偷情小约会。
   他这才想起,自己的电话一直没有响过。
  
   他拿出手机,发现手机像被切断了信号般地别说是未接来电,就连垃圾短信都没有一个,真是奇怪了,这种时候应该是绝无仅有的,他希望这个时候电话能突然间地响个不停,如果是熟识的人,他也想像那位年轻的医生一样,没完没了地煲电话粥,尽管他的内心里充满了抱怨和不满,但他现在确实需要发泄。
   他翻开手机里的电话本,亲近、有点亲近,或根本就不亲近甚至都忘记了是谁的名字,一个接着一个地跳蹦到他的眼前,他觉得那些名字,在这个时候,没有一点灵性的如死尸一般,怎么看怎么别扭。
   他木然地看着那些代表着生命符号的名字,像一波又一波的水流般在他的眼前一掠而过。
  
   小丁。
   玲玲。
   阿惠。
   风团。
   真妮儿。
   ……;……
  
   他停住了手,他有些纳闷,阿惠的电话怎么还没有删除,连熙美的电话都早已在他的电话本中消失了。
   他将蓝框回按到阿惠的位置,然后,将阿惠的电话毫不犹豫地给删掉了,这样一来,他忽然惊觉,他的电话本里,女人的名字竟占了一多半儿。
   他继续按动键钮,但很快就在真妮儿的名字处停止了动作,他突然想给真妮儿打个电话,这个时候,有真妮儿那样的女孩儿陪着自己是再好不过的事了。
   真妮儿聪明调皮又冰雪般地伶俐,娃娃一样天真又直率的真妮儿,说不定会在什么时候,搞出一些让他意想不到的鬼点子来痒他的心。
   他眼前立刻浮现出真妮儿的脸,圆圆的,虽然不再清纯,但依然不失天真和稚嫩,鼓嘟嘟的小嘴,每说出的一字和一句都莺鸣鸟语一般。据真妮儿自己讲,她曾被三个男朋友甩过,这让他非常吃惊,但因为真妮儿说这话时没有流露出一丝的悲伤感,以至于让他固执地认为,真妮儿是想以此来博得他的同情。
   他希望真妮儿此时此刻能够坐在他的对面,瞪着惊愣的大眼睛仔细地倾听一会儿他的心声,毕竟,有着双重性格的真妮儿,一方面以她的天真让他释怀,另一方面,真妮儿的善解人意又可以博得他的欢心,只是,真妮儿知道了他的秘密后,会不会因此而鄙视他,或瞧不起他。
   不行,一个人,可以被打倒,但绝不可以被打败,宁可依然被别人羡慕和嫉妒,也绝不能让别人同情,尤其是女人,他立刻为自己今后的整个人生信条定下了一个最本色的基调。
   他有些无奈地收起电话,像丢弃一场不值得留恋的风花雪月,都说男人最喜欢红颜知己,岂不知,这世上,红颜好找,知己却难求,那种人性中最美的极品,是可遇不可求的。
  
   他突然觉得自己非常失败,这种失败不是靠拥有女人的数量来比对,而是用红颜的质量来权衡的。
  
   真妮儿,充其量不过是男人们常常议论到的那种大众情人,那种女人,不坐到冷眼旁观的位置上,绝对不会知晓,原来,她对别的男人的态度也和对自己的态度一样,甚至,在某些时候在对待别人的时候绝对是有过而绝无不及。
  
   他掏出手机将真妮儿的名字给删掉了,他觉得自己刚刚生出的那个念头确实危险,一念之间,差点将自己的秘密给泄露出去,可是,陆环环的名字却突然在手机里猛地跃入他的视线,他的手指不得不停下来。
  
   陆环环,那个鸭卵青色床单上赤裸裸地躺着的女人。
  
   “你想怎样就怎样吧!”陆环环的声音,像来自坟墓般地带着不可抗拒的阴冷和恐怖。
   他才不在乎女人这一套,他爬上或准确地说是扑到陆环环的身上,还没等他有所动作,直觉就让他知道,陆环环的身体,带着冷血动物般的低温,他不得不刹住自己的全部热情。
   “你不想签那张合同吗?”他的眼睛直视着陆环环的眼睛。
   “当然想签!”陆环环的声音从牙缝里迸射出来,像一个又一个在房檐处突然砸将下来的冰柱,他头一次见识到这么不识相的女人,有多少生意场上的女人想寻找这种机会都寻找不到,她陆环环却如此不配合。
   “和我玩高难?”他乜斜着陆环环,觉得这个一点脂粉气都没有的女人不仅仅是另类,还怪异得不可思议。
   陆环环没有言语,而是用眼睛死死地盯视着他,这让他所有的锐气“唰”的一声消失了。
   “你不用跟我客气,在这个房间里,你可以为所欲为!”陆环环的声音,不再是来自坟墓,而是穿越了地狱那个只有鬼才能生存的地方。
   他只好草率完事,或准确地说是在陆环环的协助之下,或更准确地说只蜻蜓点水了那么一小下。
   离开陆环环的身体,他的自卑迅速地在他的体内疯长起来。
  
   男人坏女人的最好途径是损毁她们的贞操,而女人坏男人,只要在男人最脆弱的时候,将自己高贵的尊严狂傲地悬在那男人的眼前,相信,那男人,瞬间便不会再坚强,像狮子被困进牢笼一样。
  
   他患上了一种无法坚挺的毛病。
  
   十九
  
   已经想不起是在什么时候或是什么时刻产生了想征服陆环环的念头了,他只记得,有那么一段时间里,他满脑子装的都是陆环环的声音和陆环环的身影。
  
   该死的陆环环。
  
   他把小碟里的水果粒,一个一个地夹进咖啡杯里,像把陆环环一次又一次地投扔进大海。
   陆环环,根本就是没有一丝脂粉色,还浑身上下没有任何金银饰品的朴素女人,这种女人,在喧嚣又吵闹的现代都市里,无疑是个鹤立鸡群的另类,这种特立独行的特质,做秀般地成为他眼中少有的一道风景。
   带着天然的纯净和质朴,就是她了。
   他看着陆环环纯净的脸,毅然决然地这么想。
  
   一袭白色床单或是竹腾椅上仰着尤物一般的朴素女人,上帝将他最杰出的礼物,无私又大度地奉献给他尊贵的臣民。
   他想起一本时尚杂志上一位影视名星说过的话——最美的女人是没有经过后天修饰看上去还很好看的女人。
   陆花环就是一个那样的人。
  
   还有陆环环的脚,无论什么样的鞋子,只要一穿到她的脚上,就会带着一种和谐又自然的亲密,那感觉让你不由得要想,人这一生,如果没有鞋子,还会不会走出那么远的路。
  
   性学家说,女人的脚是女人所独有的第三种性器官,可以想见,一双小巧而又灵秀的脚,伫足在一双轻盈又典雅的鞋子里,该有怎样的别致风情,他觉得陆环环就像一步一个阵营的布施者,眼看着他在她的眼前没了思想、没了头脑更没有了灵性地开始盲从,却在他最最没有抵抗能力也是最最没有防范意识的时候,将她暗藏的定时炸弹给重重地抛扔出来。
   劈头盖脸,一点都不留情面。
   坏就坏在还有那么一双小脚的女人。
   那种女人,绝不仅仅是当了婊子还要立贞洁牌坊的主,那种女人,是当着婊子也必须立块贞洁牌坊的恶人,像八爪章鱼,一方面用发出光的身体引诱你,另一方面,却又把你当作强敌般地任意挥洒它黑漆漆的墨汁来攻击你。
  
   你想逃脱,却难以辨别方向,在她陆环环的手里,他就是这种感觉。
  
   或许,更坏就坏在那个鸭卵青色的床单上,什么旅馆里的床单不都是白色的,该死,偏偏他为陆环环选的那家宾馆就要选择鸭卵青色的,他决定将陆环环的名字删除,可是,就在他准备确定时,他又放弃了,都说解铃还需系铃人,他不知日后的自己是不是还需要陆环环。
  
   二十
  
   他收起了手机,这个时候,与其说想那些不知在什么地方或上班、或逛街、或聚会、或在别的男人床上翻云覆雨的女人,还不如好好地想一想自己的眼下或者是未来,尽管他已经为自己确定了今后的人生规则,但那只是战略上的调整而不是战术上的改进。
   他又喝了一口咖啡,是杯子里的最后一口咖啡,他这才发现,另一个小碟子里,有一片如蝉翼一样薄亮又透明的黄橙,两个小小的蜜莲跟黄橙片紧紧地贴挨在一起,像树上熟透的果子。
   他抓起一个蜜莲,将包装纸打开,再一点点地揉成团,并使劲地捏碎,像对待走出医院大门时的那个病历单和药单,他发现,人生的很多情况下和很多情形中,都是对一些过往曾经的不断重复和无休止的再现,比如,吃饭、比如穿衣、比如挣钱、比如花钱,仔细地想想,漫长实际上是无比短暂的人生里,每个人不都在重复着这种并无新意但却时时刻刻都在想着做着的庸常琐事?没有爱情的时候,到处寻找爱情,找到爱情之后,又总是觉得不太称心也不是十分地满意,便一次次地重新寻找,并在一次次的得到和失去中,开始淡泊、开始厌倦。
  
   他无聊地捏起自己的手掌,是自己的右手对自己的左手,有疼的感觉,但一点都不痛,他觉得,还是疼和痛合在一起时,才称得上是感觉。
  
   他发现,捏别人的手和捏自己的手很不一样,捏别人的手或是对别人的惩罚或是对别人的友好,捏自己的手却完全属于自虐,这种自虐无聊透顶不说,还让他心乱如麻。
  
   所有的已经过去了的从前的那些日子都应该是人间天堂吧,一切都在无忧无虑之中相安无事,尽管他和阿惠半生不熟的恋情被妻子发现过,但他和熙美度过的那三年时光却从没人提起过,这样一想,反而让他不安起来,因为,在他的生命历程中,唯一被他真正认可的只有和熙美的那段情感,可是,他们的恋情,在这世上却连一个见证的人都没有,这让他觉得,爱情不公平。
  
   他不明白,上帝为什么不在天堂和地狱之间立个警示牌呢?在情感的世界里,人是很无知的啊,如果有一个可以让人清清楚楚地看到的界限标识,不就可以少走弯路了吗?
  
   他看了一眼四周,屏风的空挡处,可以看到靠窗边,不知在什么时候坐下的一对男女,看样子很默契也很情投意和,这让他想起自己第一次进咖啡厅的情形,那是与一家猎头公司的第一次成功携手之后,本来就是长袖善舞的外企,却一次性地与他们签了三年的订单,客户主管回请时,单独请他到了咖啡厅,就在那次,他和咖啡厅结下了不解之缘,他和那位客户主管谈起了他不幸的婚姻,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对方非但不吃惊,反而也道出了在他看来,绝对不应该与外界分享的个人隐私,他发现,说自己的婚姻有多么多么的不幸、自己遭遇的爱情有多么多么的不完美、自己的工作有多么多么的不称心(说不称心时确实口是心非)时,是一件多么畅快又是多么惬意的事。
   从那以后,他开始适时地倾诉,有时,甚至发展到控诉,倾听者也从客商发展为一个又一个年轻貌美的女性,这让他的人生变得丰富而多彩。
  
   “再来一杯咖啡!”他又大喊大叫起来。
  
   二十一
  
   咖啡端来了,方盘改换成了圆盘,半朵花杯换成了满天星的仿骨瓷,他这才想起来,这家咖啡厅他是来过的。
  
   最初,他很忠实于自己的婚姻,毕竟,一切都是妻子所给予的,现成的房子、现成的钞票、现成的社会地位,仿佛一切从他妻子降生的那一刻起都为他齐齐整整地准备好了,最初,他之所以还能让他的生命和他妻子的生命多多少少地擦出一些火花,好像就是因为那些,那时,他确实误以为那是爱情,但踏进婚姻的红地毯之后还不到二个月,他就晓得了,那不是爱情,而是感激,那期间,他非常孤独,难以排解的寂寞,让他一次又一次地想到过阿惠,没人的时候,他一个人独斟独饮,有人的时候,他不得不表现出知足又满足的样子,别人羡慕他,说他找到了好归宿,他也总是乐呵呵地说自己确实是个有福之人,尤其是他叔叔,总拿出一副功臣帅统的样子对他说:“我这智商!”
   他觉得他叔叔的智商确实没问题,但他叔叔的情商却不得不让他怀疑,因为,他要找的是人,而不是物质和金钱,而他叔叔看到想到和做到的,用在生意场上再合适不过,用在个人的爱情和婚姻里,却绝对绝对地不符合逻辑,由此,他为他叔叔下了一个被他确定无误的准确定义,那就是——智商高的可恨、情商低的可怜。
  
   二十二
  
   他遇到他的妻子,是在一次葬礼上。
   他妻子,穿着一双粉红色的皮凉鞋,一会儿蹲下一会儿又站起地不知如何是好,他以为是她哪里不舒服,便主动地询问了一下,他妻子说,出来时因为太着急了,竟穿着一双颜色鲜艳的鞋子。
   他见了,觉得那鞋确实与葬礼不搭调,便问了句你穿多大的鞋就离开了,他知道那附近有一家小鞋店,因为太早,鞋店还没开业,他只好费劲地敲开店主的门。
  
   “给,换上吧,不知道合适不合适。”当他把一双黑色的绒布鞋交到他妻子的手上,他看到他妻子的眼里立刻浸润出一层薄亮亮的泪花,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女人的含泪的面容。
   也是从那时开始,他隐隐约约地知道,女人是需要男人疼的,只可惜,他将妻子娶到他妻子为他准备好的家里后,却没能真正意义上的疼爱过一次。
   可是,他妻子仿佛从决定嫁给他的那天起就根本不需疼爱般地现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德行,整日发号各种指令和命令,有钱又有势的陪嫁就像一道永远无法攻克的钢铁防线,让他充满恐惧又无可奈何。
   他的自尊,在他可以自食其力后,还是不由自主地一次又一次地溃败,直到有一天,他被继续提升后,他发现了熙美,并和熙美相爱了,一直爱到难分难舍时他才糊里糊涂地想起自己是个有家室的人。
   “我离婚好了!”他对熙美说。
   熙美不允许。
   “你不爱我吗?”他不明白了,肯将自己的一切都付出的熙美,怎么会拒绝他的想法。
   “我不想伤害你妻子!”熙美说。
   “为什么?”他实在不理解。
   “因为,我欠她的太多!”那一刻,他紧紧地抱住熙美,泪流满面。
   他开始着手准备离婚,而熙美却离开了他,仿佛是永远离别一般,他发怒了,他咆哮着对熙美说如果你离开我就永远不要和我来往。
   熙美什么也没说地走掉了,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养成了一个古怪的习惯,对某一个人,无论是男还是女,只要自己不满意,就立刻从手机里删掉对方的电话号码。
   熙美的电话号码就是那样从他的手机里永远地消失了。
  
   他不知道熙美在那座三面环海一面连山的海滨城市里,是不是偶尔也会想起他或是思念他,他更不知道熙美是不是真如公司里的一位同事说起的那样,已经为人妇为人母了,他只知道,为了有一天熙美还可以回来找他,他抱定了今生绝不更换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的决心,很多时候,他都寄希望于,在某一天的清晨或是某一个黑夜,电话或是邮箱里,会再一次地出现那个在他生命中牢牢地刻下过印记的女人,可是,三年的时间过去了,熙美却没有打来一个电话,更没有发来一封电子邮件,都说女人最钟情生命中的第一个男子,这话好像不对,但即便是对,在熙美的身上也仿佛没有任何体现;还有的人说,男人最钟情于自己生命中的最后一个女人,这话好像也不适合他,因为,他生命中最后认识的女人是陆环环,但对陆环环,他除了具有无休止的征服欲和报复心理外,居然没有任何情感的掺杂。
  
   二十三
  
   他和他妻子进行了第一场真正意义上的约会,在一个细雨纷飞的初秋,叔叔的一位同事知道了他给他妻子买的那双黑色绒鞋后,十二分热情又主动地为他和他妻子牵线搭桥,他细心地发现,第一次见面,他的妻子就穿着那双黑色绒鞋。
   “那鞋很便宜的。”他已经忘记了是几元钱买来的。
   “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这话让他听了很受用,但也伤害了他的自尊心,要知道,那是鞋堆里最便宜的一双,他实在是明了,他的命运,之所以不能任由自己摆布,就是因为钱的问题,尽管他也喜欢虚伪,但在内心里,他不能不真实。
   “这鞋扔了吧,我重给你买一双。”在他和他妻子徜徉在清泉公园的河岸,没话找话时,他说,他的妻子听了,刚要说什么,却不小心,踩到岸边一条不易被发现的暗沟里,待妻的脚蹦跳出来后,整个鞋面已经被污水泡得像两只迅速长大的胖头鱼。
   “你等等,我再给你买一双去。”他想起了自己上衣兜里刚刚拿到手还没超过四个小时的全月工资。
   “这鞋不要了。”当他把鞋买回来,眼见着他的妻子将鞋换上后,他顺手将那双绒鞋给扔到了绿篱的后面。
   和妻结婚的那天,妻死活要穿他买的那双鞋,这让他很反感,明摆着的怪人一个,炫富的时候,刚买了三个月的电视说换就换,应季的时装,还没等上身,天象就变得不能再穿一次,尤其是面对他的成绩,妻总要在话语之前,加上一句如果没有我的话,仿佛,她是他的救世观音和慈悲菩萨,每到这时,他就一次次地谋划着怎样背叛他的婚姻。
   他爱上了熙美,又邂逅了阿惠,并认识了真妮儿,以及那些偶有接触,但随即就又记不得的一些女人。
  
   都一个味儿。
   他看透了这个世界。
  
   二十四
  
   电话响了,是阿惠打来的,尽管他刚刚将阿惠的电话号码给删除了,但阿惠的声音他还是一下子就能够听得出来的。
   “很久没给你打电话了,也不知道你现在过的怎样。”阿惠的声音依然怯怯的,他顶讨厌阿惠这个样子,跟他在一起时,撇不下扔不下的总是进退维谷,不理她吧,她就现出那副六神无主的样子,理她吧,又拿捏的以为回到了从前,尤其是阿惠所说的“很久”充其量也不过是十几天的工夫,这种女人,最好是让她守寡或是守活寡,不然,她永远不懂得不温不火的情感,让人多么难耐。
  
   “我在谈生意,改天再说吧!”他尽量将声音压低,好让自己的语气听上去也有些怯怯的,对阿惠,尽管在内心里他早就抛扔的无影无踪,但他还是不忍心让自己做得太过分。
   “那好吧。”阿惠的声音里带着不太情愿的无奈,他知道,阿惠不过是用这样的电话来试探他,阿惠想知道他心里还有没有她。
  
   电话又响了。
   他懒得接,一定又是阿惠,阿惠这个人,再也回不去当初了,如果自己的现在还一如当年,想她阿惠,再怎么喜欢自己,也是断然不会理会自己的,这样一想,他心中顿生一种怨怒。
  
   可是,电话还是响个不停,拿起一看,竟是风团。
  
   风团是他所要好的女人里年龄最小的一个,或许,用女孩说风团是再准确不过的了,刚刚见到风团时,他以为风团是个孩子,但风团说她早就满十八岁了。说实在的,他对风团这么小的女孩儿实在不感兴趣,一方面是因为年龄太小,另一方面风团总在他面前说孩子话,比如,他们通电话时他问风团在忙什么,风团说她在帮朋友叠千纸鹤,他听了,立刻产生一种厌恶的感觉,见面后,他说,生意上的事他们可以继续往来,但私人交易,最好从此了断,可风团不干,风团用她白玉膏一样的手指,不停地摸他的喉结,还一边摸一边说男人上半身最性感的部位就是喉结。
   他不敢再小看风团,并小心翼翼地和风团相处,他将自己和风团的界限,明确在床沿之外,他不想和比自己儿子大不了多少的女孩子上床,尽管跟风团在一起时也确实禁不住风团白玉膏一样的纤手撩拨,而风团也一再表明她早就不是处女之身,但他还是不肯就范。
   风团生气了,风团说他太落伍也太老旧了,风团说他年纪轻轻却不懂得时尚,他听了,有些丈二和尚般地摸不着头脑,他觉得风团的话实在是不可思议,可风团却说,她们九十后的人,十六岁了要是还不知道“性”那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他有些怕,一边庆幸自己的理智和明智,一边掰着手指细算自己的儿子属于什么后,风团说,她们这一代人,只关注有关堕落的事、只关心有关非主流和脑残体之类的新新概念,风团还说,等到他儿子那一代,最最关心的肯定是变态和异类。
   他不敢再和风团来往,尽管风团说她只能跟他同甘而不能共苦时,他确实佩服过风团的勇敢和直白,但他心里知晓,直白和勇敢,有些时候,或许就是这世上最让人惧怕也最让人无法接受的自暴自弃。
   他彻底地离开了风团,哪怕是业务上必须的往来,但风团总是缠着他,还扬言如果他再不理她她就找他妻子算账,他听了,愣是没怕那一套,因为,在他的潜意识里,他更希望因为风团的鲁莽和无知而彻底摧毁他的所谓婚姻大厦,可是,风团居然退缩了并且消失了。
   后来,他在一本杂志中发现,说正常的男人都喜欢二十四岁以上的女人,他笑了,因为,自己是属于正常的。
  
   二十五
  
   心理专家说,一个人,从三岁的时候就开始产生了逆反心理,并以此来向世人证明自己的成长。
   他的成长仿佛比别人来的更早一些。
  
   他离开了咖啡屋,在拒绝接听风团电话的十多分钟后。
  
   二十六
  
   他回家了,一打开家门,混杂的香水味就扑面而来,这让他有一种眩晕的感觉,他极其讨厌妻子的这个坏习惯,喜欢香水,喜欢任何牌子任何香味的香水,而且,不分春夏秋冬,也不管她在还是不在,仿佛,香水就是她的灵魂。
   这种女人!他将家里所有的窗户一一打开,他最受不了他妻子这败家的习惯,他明白了为什么陆环环那种没有一丝脂粉气的女人可以吸引他是因为什么了。
  
   他环顾了一眼一应俱全的家,香味缭绕中不乏死气沉沉的肃然,他曾对他妻子说过,如果你真离不开香水,就选一种固定的香型,总用这么杂的香味,不把我搞得神经错乱才怪,他妻子听了,默然的一声不响,他还想接着说,香水本来是女人的性感名片,哪怕是香皂的清香,都足以让男人暗恋或神魂颠倒,可是,太杂的香味,尤其是人工合成的那种,总有一种类似“老人”或“旧衣味”的感觉,那种感觉之下的男人,又怎么能产生出新的感觉?
   总之,对于香水,他有着太多也太丰富的语言来形容、来比喻,毕竟,那是可以让男人跌入情欲陷阱的媚药,但无论什么事,都要有个度,可还没等他将话全部说完,他妻子就大叫一声,将他要说还没完的那些话给销毁的无影无踪。
   他无奈地连想愤怒的念头都没有了。
  
   后来他才知道,他妻子大叫的原因,是因为突然想起了厨房正烧着的那壶水,这种女人,确实没办法整治,不可救药和无药可医就应该是这种。
   他只好把那些没有说出来的话统统说给熙美,熙美听了,屏气凝神地让他好不伤感。
   这才是他要的感觉,终其一生,只爱一种东西,尽管这种约束,过于苛刻,也不太近人情,但这里面有着非常简单的道理,一生只爱一个人、一生只专情于一件事、一生只用心于一种感觉。
  
   “为什么用这种眼神看我?”他说完那些话后明知故问。
   熙美没有回答。
   “这么说有不妥的地方吗?”他继续问。
   熙美还是没有回答。
   他想说,这不过是我个人的想法,正确与否还有待于斟酌,却不想,熙美突然扑到他怀里哭了,熙美说,她只喜欢一种香水,而且,她一辈子只喜欢那一种香水。
   后来,他才从熙美的嘴里得知,熙美第一次见到他时,因为从他身上闻到了她最喜欢的松木香水味,便固执地认为,他就是她要找的那个人,至于,后来才知道他有妻室时,喜欢他和喜欢香水本身仿佛已经没有太大的关系了。
  
   有一次,他见他妻子又是满头满脸甚至是满身地喷洒香水时,他非常不满地咆哮道:“你知道不知道,只喜欢一种香水的女人才可爱!”
   他妻子听了,丝毫不示弱地对他喊:“只喜欢一种香水的女人是这世上最傻最傻的女人。”然后,就将家里所有的香水都通通扔到了垃圾桶里。
   他以为这下好了,家里终于可以清净了,但没想到,妻子又买来更多更杂的香水,这让他一回家就全身不自在。
  
   “你知道香水有多贵吗?”他给熙美买了一瓶香水,是松木味的香水,他想,熙美说第一次见到他时他身上有松木香水味,一定是因为他妻子在那期间正在使用那种香水,尽管他对香水很反感,但为了熙美,他宁可改变自己。
  
   可熙美的话,着实让他听不懂,他买的香水,他能不知道价钱吗。
  
   “你没听说过只有奢侈浪费的女人才玩得起香水吗?”他听了,随意地哼了一声,并在心里怒骂妻子的败家和自己的无知,这话要是在他妻子的嘴里说出,他相信,他会立刻将那瓶香水给扔了,但因为是熙美说出来的,他只是微微地皱了皱眉。
   他讨厌女人在他面前摆阔,就像他妻子,不论干什么都用她所谓的高贵陪嫁说事。
   “在我看来,香水的价格和价值是两回事,你瞧,这松木树一样的瓶身,还有这松木制作的瓶盖,瓶里松木般清淡的香味,都是松木的灵魂,我说的奢侈和浪费就是这个意思。”熙美将香水轻轻地喷到自己身上,一边闻一边说。
   “不信,你闻闻就知道了。”不知为什么,那一刻,他从松脂油的清香中,感觉到一种类似晨钟暮鼓的悠远,那种感觉,在他的鼻翼和额头之间,眩顿不停,他好像不那么讨厌香水了,似乎对妻子的嗜好也有了一种理解。
  
   你用香水吗?刚刚认识风团时他有些好奇地问。
   “我才不用呢。”风团回答的非常干脆。
   真会做秀,看着他眼前浑身透露出一股股香水味的风团他又继续问:“为什么?”
   “你不知道的,每一滴香水都是牺牲了成千上万个花朵才制成的。”说真话,那个时候,他想起了熙美所说的松木灵魂,只是,他对风团的话不太相信,因为,他确实闻到了风团身上隐隐传来的香水味,好像是茉莉,又好像是山菊。
  
   女人和女人的区别可能就体现在这里,可爱的让你朝思暮想,可恨的,让你时刻都准备逃离。
  
   二十七
  
   他离开了家,在不到半个小时以后,他先给住宿在学校的儿子打了一个电话,儿子说他马上就要去篮球场,他说了句别总是想着玩,便听到儿子“啪”的一声将电话给挂断了。
   他去了街边的大排档,在车水马龙之间,将自己置身于市井的烦嚣之中,看着马路上的车来车往,想着一切与自己有关的主题,不知不觉之间,医生的话又幽灵般地穿梭游逛其间,这让他觉得,平日里最爱吃的锅烧和烤串在这个时候也是味如嚼蜡。他扔下吃食,去了日本料理,独斟独饮之间,将医生的话仔细地回想一遍,觉得自己既庆幸又倒霉。
   接近十点时,他回家了,见妻子还没回来,便想,自己的人生算是彻底地完了。
  
   简直是疯子。
   他恨不得立刻追杀出去将夜不归宿的妻子给宰了。
   可是,他看了一眼墙上的石英钟,尽管还不那么晚,但他懒得动弹,更懒得和他妻子计较,他觉得,他这辈子,最让他不想做也是最不愿意做的就是和他妻子讨价还价。
  
   二十八
  
   半夜,准确地说应该是后半夜,他妻子回来了,那工夫,他偏巧在做梦,是梦到自己被一群孩子追赶的正心烦意乱,一不留神,又看了他的妻子,不知为什么,当他一听到钥匙在锁孔里旋转的声音,他便立刻坐起身子,黑暗中,他觉得他像个幽灵。
   这个不要脸的女人!他怒骂了一句后,又倒下了。
  
   这就是他的婚姻,一直得以维持确实是个奇迹,最初,他认为这是他和他妻子配合默契的证明,尽管是在彼此都做出了巨大牺牲的基础之上,但后来他才逐渐地发现,不如他们的夫妻都还相安无事地生活着。
   从此,他放任了自己,包括生活态度也包括生活习惯。
  
   二十九
  
   一股强烈的香水和酒精的混合味先于他妻子闯进房间,这让他刚刚放松的神经立刻紧张起来,这个喜欢香水胜如生命的女人,真不知道她是怎样祸害别人的。这么想着,就听“扑通”一声,他的妻子倒在了床上,足足有二分钟后才翻动了一下身子,他狠命地抬起一条腿,将妻子搭在自己腿上的那只脚给猛地抖下去。
  
   三十
  
   他想起了熙美,熙美一向都是轻轻的来,又轻轻的去,像徐志摩的诗,让你在心旌荡漾之时,生出无限的爱怜,他有些恨熙美,他一直认为熙美会回过头来找他,可三年的时间过去了,熙美却没有一丝一毫的音讯,人生又有多少个三年呢。
   他翻了一下身,尽最大努力地远离妻子的身体,一个人对一个人的厌弃,有时,不是来自感官,而是来自灵魂深处。
  
   不久前,他发现,自己总是不明原因地在夜里醒来,瞪着一双明亮亮的眼睛,感觉不到来自那个隐秘部位的任何感觉,每到这时,他的心就如同刀割一般的难受,他知道,他的那个神秘部位自从遭受那次失利的重挫之后就一直偃旗息鼓的让他无法自信,有几次,他甚至想推醒身边的妻子,让他帮帮自己,或让她做一个倾听者,把自己最真实的故事讲给她听,但他很快就打消了那个念头,他不想对妻子过分的残忍,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不知道他如果将自己的故事和盘托出,他妻子的心灵会不会受到重创,但有一点可以显而易见,那就是,他们的生活只能更加糟糕。
   他扭头看了看妻子那张在黑暗中模糊不清的脸,在斑驳的月影中黑一块白一块地像刚刚出道的女鬼,他的鼻子不禁一酸,想当年,自己第一次见到妻子时,妻子也是如花似玉的年龄,要不是妻子总是颐指气使地以为自己下嫁到民间的态度,或许,他们之间能够产生爱情,可是,怎么说呢,他突然有些不明白了,什么是爱情呢?
   是俩个人看不见就想得死去活来?他和熙美就曾经是那个样子,可为什么他们可以分开?而他自己也并没在分开之时死乞白赖地抓着熙美不放,熙美呢,更不用说,三年了,连一个电话都没有打来。
   如果这不是爱情,那什么是爱情呢?
  
   他想起了陆环环,最初,陆环环的素面朝天确实让他吃惊,但也正是那种与众不同的特质吸引了他的好奇心,当他再一次见到陆环环时,他决定和陆环环上床,他想,如果他发挥得当,应该是陆环环跟他上床,女人很犯贱的,这一点,凭着在女人堆里摸爬滚打地一路走来,他已经了然的一清二楚。
   可是,陆环环并不如他想象的那么简单,陆环环的反手一击,给了他致命般的创伤,他还记得,陆环环直直地躺在床上,浑身冰凉的有如殡仪馆里被储藏了好久的僵尸,他身体的热度和陆环环身上的冷血一经相遇,便不得不戛然而止地开始倒流,他不知道陆环环和别的男人在一起时是不是这个样子,或许,和他在一起时仅仅是个例外,可是,他不得草率了事地不得不放弃,那个冷得他两手发麻、全身冰冷的身体,居然用冷冷的声音问他是不是可以签合同了。
   真是岂有此理,更是奇耻大辱!
  
   他跟陆环环签合同了,不是一年,而是六个月,他很纳闷,那个一穿起衣服就什么事都没发生似的女人,不是修炼有术就是有着特异功能。
   因为,他看到,陆环环拿着他签完字的合同居然笑了。
   而他却再也笑不起来了。
  
   他开始不安、并没完没了地琢磨,最后,发展到不得已地开始关注并查找相关的信息,直到他走进那个男科医院。
  
   三十一
  
   天亮了,大衣柜在他的视线中,像个黑黝黝的贴身保镖,一动不动地挺立在西墙角,他的心情,经过一宿的胡思乱想,不但没什么头绪,仿佛比头一天那个惨烈的午后更糟糕了。
   上午,有三个合同他必须签完,如果一切顺利,下午他可以请假,但即便是有两个合同没有签完,他也可以坐在办公椅里望天,当然,条件是他还有那份悠闲的心情。
   “我怎么什么都没穿?”随着“扑通”一声,他妻子突然坐起身,像诈尸的女鬼。
   看样子,昨晚的酒是没少喝了。
  
   他快速地闭上眼睛,一动不动,他实在不想回答妻子的自言自语,在这个时候,他需要装睡,不是睡到一时半会儿醒不了,也必须将自己置身世外桃源般地权当自己身边没人或根本就听不到妻子所说的梦话。
  
   “咱俩谁先回来的?”他的妻子轻轻地推了推他。
   他使劲地抽了抽鼻子,他实在是讨厌,这样的女人,躺在他旁边都是一种罪过。
   “谁先回来的怎么了?”他睁开了眼睛,连看都没看地朝着他妻子的方西乜斜了一眼,他又弄不明白了,谁先回来的这个问题即便是有了明确的答案又能怎样。
   他妻子没言语。
   他又乜斜了他妻子一眼,算是对他妻子沉默的一种回应,这是他和他妻子说话时最常采用也是不得不采用的一种交流方式,最初,他以为这种方式很不礼貌,甚至属于软暴力,但后来,他逐渐地发现,他的朋友,甚至是大家都一致公认的好丈夫们偶尔也会在大家的面前跟自己的妻子采用这种方式,尤其是再后来,他发现他妻子也用这种态度和自己交流,他才明了,这是婚姻里最常见也是最普通更是习以为常的表达方式。
  
   “我就寻思我的衣服!”他听了,终于用鼻音发出一声冷笑,他明白了,他妻子一定是搞不懂自己是光着身子跑回来的还是抱着那些衣服回来的还是回来后才脱掉的,因为,他妻子一向对自己的穿戴很器重,那些装饰他身体的服装一向都必须被她尊贵地供奉在她自己的床头柜上,而这时,他也惊异地发现,那些衣服都统统地被堆摞在门口的地板上。
   很乱很乱,非常乱。
   他没言语,他无话可说。
  
   “那我的衣服都哪去了?”扑通一声,他妻子又一次地坐起身,这次应该不是诈尸,而是僵尸还魂。想到那些和自己上过床的女人,他突然牙根儿痒痒地想站起身来,并立在床上开始骂娘,但他只是张了张嘴,连身子都没动一下,他知道,在只有他们俩个人的空间里,很多时候,还不等他开骂,他妻子就会冲着他脸上所有的五官大喊一声:“——外遇!”
   他实在讨厌这种太过直白又一点不留情面的表达方式,但一切的不是或不对都是他自己在先,这一点,任何时候他都不想为自己辩解。最初那些年月,妻子确实尽心尽力,也有几分温柔,但不幸的是,没过多久,他妻子就将那些温柔给分化成若干个呐喊、若干次的抱怨和若干种怪异,而他呢,好像从决定迎娶他妻子的那一刻起,就自然天成地将自尊和虚荣幻化成一块坚硬又厚重的盾牌,并在日后所有的日子里,不停地用来抵挡来自他妻子任何形式的呐喊、抱怨和怪异。
   即便是偶尔,他妻子也不失温柔地待他,但他已经学会了熟视无睹。
  
   三十二
  
   曾经有过那么一段时间,他厌倦了女人,既有外面的,也包括家里的,他觉得,女人实在是这世上最可恨的祸根,爱的时候,跟你山盟海誓的小鸟依人,不爱的时候,连头都不回地说走就走,他永远不会忘记,在火车站的铁栅栏外,他是怎样地将脸贴在冰冰凉的铁管上,只希望熙美在月台上候车的时候,能深情地回眸望向他,哪怕只有一眼,可是,熙美就那样明明知道他会去送他,却连头都不回地走掉了。
   那段时间里,他既不到外面找女人,也不想在家善待妻子,他将自己关在狭小的空间里,安静又安然地闭门思过,他一次又一次地想起一向不化妆绝不与他见面的熙美,在最后一次与他在一起时是何等的素面朝天,或许,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悟懂了女为悦己者容的那句话,因此,见到陆环环的第一眼,便引起了他的好奇和兴趣,那样的女人,要么就是什么男人都不爱,要么一生只爱一个男人,熙美是在素面朝天后告诉他,她将离开他,他想,从那一刻开始,熙美一定是用他自己的双手将他这个男人永远地在她的心中给埋葬了。
  
   他扭头看了一眼妻子,他发现他妻子默不做声地在穿衣服,先是内裤,然后是胸罩,穿的很慢,也很费力,看着妻子乱蓬蓬的头发和无光又没有一丝血色的脸,他突然觉得,人这一辈子,无论是谁和谁,可以天天守在一起,就是一种难得的缘。
   这样一想,他的眼眶湿润了。
  
   他慢慢地转过身,将妻子刚刚穿上的内裤和胸罩给一一地脱下来。
   他的妻,支査着双手,惊愣着双眼,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昨天晚上你干什么去了?”他觉得他妻子背着他,好像也在风花雪月地疯浪,虽然,他没有确切地抓住过把柄,但感觉上,妻子深更半夜的晚回家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如果他妻子真的也如他一样有了外遇,他倒不十分地在意,他只是想证实一下他的判断。
   “你说干什么去了?”他妻子突然一把抓过被他攥在手里的胸罩和内裤,并用忌恨的目光看着他,他顶讨厌他妻子的这种目光,很多时候,他都是被这种目光给赶出家门的。
  
   他没有回答,他只是看了他妻子一眼,他发现他妻子什么都没穿时,如果不是被那张确实有些臃肿的脸所托衬,还算是个完美女人,丰满又不乏性感的形体,应该是男人喜欢的类型,尤其是妻子的乳房,确实比他见过的那些女人的乳房要好看,这倒让他想起了刚刚结婚的那一阵,他确实迷恋过妻子的身体,可这一切都在悄然之中改变着,幻化着,妻子不再柔顺的头发、妻子不再顺滑的皮肤,连妻子的眉毛仿佛都在开始稀疏,第一次见到妻子的时候,她不是这个样子,尽管她确实缺乏沉鱼落雁的美丽姿色,但怎么说也应该是天气微凉中的一朵山茶啊!
   他鼻子开始发酸,一种从未有过的冲动,让他的手,情不自禁地抬起来,他想摸摸妻子的乳房,又有些艰于踌躇,因为,他还没有确定,他妻子的胸是否已经属于了别人。
   他眨了眨眼睛,又嘟了嘟嘴,然后,将差不多就碰触到他妻子胸口的手给慢慢地缩了回来。
   他知道厌食的人之所以对食物不感兴趣绝对是因为不饿或是眼前的吃食不合胃口,可是,他的手,一不小心,将床头柜上的一个红色锦盒给碰到了地上。
   妻子见了,“啊!”的一声翻身下床,并将那锦盒紧紧地搂抱在怀里,他看到,锦盒将他妻子的乳房压得瘪瘪的。
   “你干什么?”真是个奇怪的女人,赤裸着身体紧紧地拥着一个锦盒,怪物。
  
   他一把夺过锦盒,他要打开锦盒,他必须打开锦盒,他要知道锦盒里装的是什么,可就在他马上掀开锦盒的那一瞬,他看到已经伸向锦盒的,他妻子的一双手,颤颤抖抖的,像被他抓了现形一般。
   真是胆大包天,他狠狠地瞪了他妻子一眼,然后,猛地将盒盖打开。
  
   是一双黑色绒布鞋,像一对孪生兄弟,直挺挺地仰躺在他的面前,他轻轻地拿起一只,刷洗后的鞋面,不再绒柔,鞋型完好但已经泛出一圈又一圈黄渍的鞋垫,只看一眼,便知道,这是一双年代久远的旧鞋,一张薄薄的收据上,氤氲的墨迹之间还清晰可辩当时的日期,他想起来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他妻子时,给他买的那双鞋,不是礼物,也不是信物,什么都不是。
   “你——!”他看了妻子一眼,他想说,这鞋我不是已经扔了吗?你是什么时候将它给捡回来的,而且,保留到现在为什么不告诉我一声。
   可是,他却说:“我不是个好男人!”
   他的声音,轻轻的,带着从未有过的瓮声瓮气。
  
   “这么多年!”他突然有些哽咽,他不知道在这个时候应该和妻子说些什么,一个富足的从来不知道缺钱是什么滋味的女人,居然还精心保留着这么一双既廉价又是被扔掉的旧鞋。
   是他买给她的鞋。
   在他们还不认识的时候。
  
   “每年的这个时候!”还没等他妻子说完,他便用手指将他妻子的嘴给堵住了,他知道他妻子要说什么,他想起来了,就是在这样一个季节里,他和他妻子参加了那个葬礼。
  
   他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从前那些久远的要不是因为这双绒布鞋很难让他想起的曾经,在他脑海中迅速地清晰起来。
  
   “我知道你不开心。”他说。
   “我也知道你很难过。”他妻子的声音,像从天国里飘来一般,他发现,女人一但温柔起来,确实可以将男人融化。
   “十三年前的昨天,你给我买了这双鞋。”他妻子顿住不说了,过了一会儿,他妻子又继续道:“那个时候,我还很无知,也很幼稚,我以为,穿上你给买的这双鞋,就必须嫁给你,——可是!”他妻子又顿住不说了,他看到,他妻子的眼泪一滴一滴地滴落下来,顺着确实有些臃肿的脸颊,断了线的珠子般不停地滚落下来。
  
   他想说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他发现,在女人面前从来都是游刃有余的自己,竟语塞的不知说什么才好。
  
   三十三
  
   晨曦,越过窗棂,一点一点地爬到他妻子的身上、脸上和那些渐渐被风干了的泪痕上,他看了一眼窗外,灰蒙蒙的,又是一个晴朗的好天气。很多年前,他常常在清晨,躺在床上,眼看着一点一点泛白的天色一直发呆到天大亮,那个时候,他很孤单,即便是结了婚以后,他还是觉得孤单,但所不同的是,结婚以后的孤单,是一种为填新词强说愁的孤单。
   他觉得他有些对不住他的妻子。
   “我总是让你难过!”他长长地舒出一口气,他觉得,在妻子面前,自己终于说了句像样的人话。
   他妻子听了,却抬起手,摸着他的脸呢喃道:“其实,你只说对了一半,你一定不知道,如果我今生不嫁给你,我会更难过!”
  
   他真正语塞了。
  
   他捧起了妻子的脸,内心升涌起一股莫名的爱怜,这份爱怜,让他产生了一种冲动,是他体内已经有些陌生了的那种冲动,那冲动曾经让他急切盼望却又无影无踪,那冲动,因为迟迟不肯到来,以至于让他主动约了阿惠两次,却不得不让他在没有一点感觉之中,消沉失落到几近绝望。
   他十分地惊异,时间过的好快,转眼之间,他已经和妻子足足有三个月的时间没有亲近了,而三个月之前的那次,好像是在初春的乍暖还寒之时,怎么一转眼就越过了夏雨菲菲的季节,而秋的凉气已经袭浸了他周身的每一个细胞?
  
   他为此惊叹不己。
   他不禁打了个寒战,之后,他便觉得,那个被医生指定为有可能出现功能不足或完全丧失功能的性器官,正充盈着越来越高涨的力量,他突然笑起来,因为,他已经明显地感觉到,那力量有如大海的波涛一般,正从他全身的每一个神经末梢开始,整装出发、奔涌不停又誓不可挡地向着一个方向聚集,这让他的生命再一次地开始坚挺……
  
   三十四
  
   他又做回了男人,之后,他想起了那句“不离不弃”的成语。
   或许,这种近乎于赖皮般的情感才是这世上最不易被发觉的真情。
   是真正的爱情。
   他搂着他的妻子突然茅塞顿开地想。
  
   三十五
  
   上班的路上,在金黄黄的阳光下,他拿出手机,毫不犹豫地清空了里面所有的电话号码。
  
  

作者签名:
自在飞花轻似梦 无边丝雨细如愁

原创[文.爱的传说]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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