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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内警告”

山夫
2009-11-29 14:56   收藏:0 回复:1 点击:4595

    几年前,在电视上见到一则新闻:云南某县的几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及乡镇企业局局长杜明祥
  等9人借“三讲”机会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然后又去一家歌舞厅包了9名小姐享乐,致使
  
  早已大醉的杜明祥醉死歌舞厅。
  见到这样的新闻,已经不能使人们对杜的死有多少庆幸。相反,却激起了百姓对如此嚣张、
  如此贪婪的部分党员干部的愤恨!他们公款吃喝,公款玩乐;然而当地有些百姓甚至还没有
  解决温饱问题。他们哪里还是为人民服务,纯粹是吃人的虎狼!
  今天(几年前),从【城市晚报】上看到云南省关于这件事的处理消息。标题有“严查”字样,
  颇有些疑问:为什么不用“严打”呢?且看“严查”的结果:除了县里的一个什么主任被撤
  职外,其余人员一律“党内警告”。且不说他们犯的法有多严重,单是就违的党章这一原则
  来说,而仅以党内警告这一处分也未免太可笑了吧?这使我想起了【杂文】中的一则夫妻对
  白的讽刺——
  妻:你为什么要入党?
  夫:我等着被开除党籍,如果我将来犯案了,还可以保住“乌纱帽”。
  多么一针见血地戳穿了某些党员干部的别有用心。事实上,党性在这些干部心中的分量有
  多重?仅仅靠“严查”到以“党内警告”便足以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吗?即便是令某些党员
  干部胆战心惊也安抚了国民的心理了。
  总之,“党内警告”在敬告:广大的党员干部们,你们尽可以放心地吃、喝、玩、乐,只要
  不犯太大的“法”,乌纱帽仍可以心安理得地戴得安然无恙!
  
原创[时事关注]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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