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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阳间笔记之二:令行七分

休闲客
2008-09-21 09:23   收藏:0 回复:4 点击:3455

    白无常和黑无常是同母双胞兄妹,黑男白女、女扮男装,同被天长县包县令录用为县衙役,但黑无常与包县令很多性趣爱好相同,嗜好烟酒,有时同食同睡,但白无常作为女人,只有一个人的空间了。
  当时县令与朝中的关系很好,特别是包县令得到天子宋太宗的首骨,有工作大胆、踏实、诚实的县令,处理问题恰到好处(调教纠纷双方不得罪)。
  黑无常的工作已得到县令的首肯,称是工作大胆踏实的衙役,实际上就是一个很听话、见风转舵、投其所好的一个衙役。
  社会经济落后,民不聊生。多数人没饭吃,没衣穿。街上的乞丐到处都是,连流浪的野狗也成群、并患瘟疫(现称狂犬病),有的还传染到人。
  宋太宗根据王怀隐的建议采纳了翰林院的《太平圣惠方》,对天下的野狗进行了捕杀。宋太宗不得不下诏灭犬,包县令先委托黑无常下地方配合乡役进行灭犬工作。
  黑无常下地方去灭犬,去和乡役们吃喝玩乐,所打之狗,只供打狗队伍和县衙供食。狗主人就是饿着也不能捡回去吃,因为不承认是家狗,否则是遭罚款的。
  包县令听说朝庭要下来检查,不得不下“令书”对所有的狗族进行全面剿杀,一只不留。若有留一只,对其罚大米五十斤(狗肉上缴),由于要用真实行动,决定派白无常去执行。
  白无常一下去一字不误的按县令文书执行,民怨强烈,但包县令心里还高兴,有一个脚踏实地卖力的,于是就鼓励白无常加劲。
  白无常不经鼓励,“稍受表扬,大脑觉得天旋地转”,利用二天的时间捕杀全县的狗约有二万只,狗基本处于灭族状态中,所罚大米250吨,因还有约50%没找着狗主人,视为野狗。
  隔日,朝庭官员下来检查,称县令得力。县令已当场在大臣面前表扬了黑无常得力,而白无常一字不提。并把民怨问题加给白无常头上,并说白无常工作干劲有,但方法不当,群众基础差,民怨极大,不利大宋江山统治。
  所打之狗,狗肉多数变坏,委托黑无常把狗肉运下去济贫,所罚的大米一律减低30%,以文书方式上报朝庭,朝庭在关键时刻,觉得包县令宽仁爱民。
  黑无常和乡役一起,凡是欠缴罚款粮的户,一律缓缴30%,狗肉是户主的,一律一斤肉一斤米交换,狗肉这样全部处理了,因这政策,不愁没狗主人了。
  真是对上一套,对下另一套,这样所取得的帐外收入10%作为乡役的辛苦费,90%作为县衙的小金库,由黑无常管理。
  每逢包县令雅致,都得开支一翻,另外朝中大臣来县,红包在这里支出,朝中重臣的生日过节,也得这里支出。所以县衙的帐内是清白的,县令是大宋出名的一位青天,没有行贿受贿的蜘蛛马迹。
  一天,黑白无常回家探亲,两兄妹讲故事,相当起劲,话相当投机。才知县令的才能,不是一般。黑无常说:“包县令下达的灭犬文书是对上的,白无常没正确理解包县令心里的意思,执行过硬。”这时白无常才知,费力不讨好。
  黑无常还给白无常说:包县令给他传授了很多工作经验,比如说:“任务要完成,人民要满意,不违大原则,因人因事,对上又对下,对左对右(边邻县关系),说话办事,要站得住脚,稳妥而高效,不能盲目孤行。”所以我们当衙役的,下乡时就是“官”,回家在县衙时就是役,两个角色要当好。
  白无常想,道理也是,为什么有好处时,县令安排的是黑无常,有难度的事就是自已,所以,不得不自省,暗中写下笔记,总结黑无常的经验,吸取自已的教训,由于县衙役和家丁多,没时间组织文字,只得仓忙记下二则:
  一则是:令要硬,行要活,说一尺,行七寸(令行七分),充分理解令的内涵、精神(县令的本意)。
  二则是:多请示多回报,商量又研究,少打“头炮”,便于“退路”。
  事实上,对于县令,黑白无常的性格,他都需要,只是各有各的用处,没有黑无常,生活单调,没有白无常,工作难推进,得罪人的事没人办,有罪过需找“替罪羊”时,白无常是最佳人选。
  不过,这二篇日记,白无常也开始警醒起来,连说话都是别人先说,真是不抢话说,而捡话说了。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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