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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戒

亓官
2007-12-24 20:29   收藏:0 回复:6 点击:1455

    杀·戒snake_eyes
  
   1997年的夏天,太阳如同古老的油画背景般明媚而悠闲,天空的蓝色广阔而浓洌,仿佛Bijan的香味泌入到人心里。在那个充满回忆的季节,我接到一个任务。
   “杀了他,三个月。”
   坐在二楼的窗口,我将那个人的相貌记到脑子里,然后将照片折成飞机,向小巷里扔出去。飞机在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越飞越远。我知道它始终会落下,正如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结局。其实重要的不是结局,而是我们想怎样结束。所以我从来不认为我是在终结一个生命,我只是在提前完成一小段故事。
   仅仅故事而已。
  
   一、
   我记得有人说过:要接近你的朋友,更要接近你的敌人,这样你才能了解他。所以,我开始跟踪他。
   他驾驶着一款蓝色的现代Coupe双门跑车,那是只在北京使馆区销售的车。不过与我的宝马528i比起来,性能还是要差一些。日升日落,我远远缀着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跟着他在大街上呼啸着来去。
   有时候,两个人之间的距离真的是一种感觉。不能太近,又不能太远,可是到底多近才是最适合的距离呢?
  
   他有一个完美的家庭,有一对双胞胎儿女,一个漂亮的妻子。可是我知道他只是在演自己,就象,我努力完成杀手这个工作一样。
   也许,我们都是在演自己吧。这个世界上太多的人在演绎自己,只是为了完成一个活着所必须存在的故事。无论是记者、杀手、演员、经理、清洁工等等等等,也许所有人都是,只是我没有注意。
   我想,我和他的距离可能有些太近了。
  
   我警觉的时候,他刚刚走到我面前。
   “我是不是在哪见过你?”他举起酒杯打了个招呼。
   当然,而且不止一次两次的见过。当一些东西在你的身边不经意的出现久了,就会习惯成自然。我原以为他会习惯这个过程,没想到他居然这样敏感地发现了变化。
   “你是不是见到不认识的女人都会这样说?”我有一些紧张,表情便有些冷峻。
   他笑起来,故作轻松,“只有这一次。我这个人太腼腆,所以......我真的鼓起很大勇气才会来问你的。”
   我把玩着高脚酒杯,从杯沿注视他的双眼。那双深深的眸子中,有份量很重的真诚和一丝紧张。另外,也许,还有疲倦。我的心中没来由地一软,你也如我一样演累了么?那就让这个故事尽快有一个结局吧。我们一起结束。你终结故事,我完成任务,然后大家一如林梢倏忽而逝的飞鸟,在夕阳染尽里就象什么也没有发生。
   “我相信你。”兑了冰块的芝华士灌入咽喉,冰凉得如同眼泪。
   “我叫林浩,你呢?”
   既然走进了故事,就要参与其中成为主角。我已经当过阿姨、干女儿、好姐妹、知己、情妇,不差这一个。我犹豫了一下,“媚儿。眼儿媚的媚。”
   “看起来不象。”
   “看起来?”我失声而笑,眼神流动,“你觉得我不够媚?”
   他有瞬间的失神,然而随即清醒过来,“不是。只是觉得媚是一种很张扬的状态,而你不是张扬的人。”
   我含笑不语。若是告诉你我其实是媚在骨头里的,你会不会有那么些许的冲动?那天在城郊,你将车停在路边,在阳光下静静地睡觉。你不会知道,有一辆车也停在后面很久,有一个女人在等了一个小时后,慢慢走到你的车边。然后她就那样看着你,仿佛在看一个童话。
  
   其实他并不是帅气,一点点的苍白清秀,略显挺直地鼻子。只是那抹忧郁在阳光下让人心悸。机场吧台的那场邂逅,也唯有那抹忧郁让我始终无法忘记。我想,后来之所以会和他上床,也是因为我想化开那抹忧郁,如同我想化开这个夏天所有雨后的潮气一样吧。
   我想,我是成功了,因为我很投入。那天他坚持了很久,然后让我瘫软在床上。在高潮过后,他碎碎耳语,说可惜没有早点认识我,说不过至少认识了我也很幸运。他还说,这是缘份。当时我窝在他怀里,他看不见我的表情。其实那时我没有听他在说什么,那些话语如同飘在天上一样恍惚。我只是在发呆,这么多年了,这还是第一次得到高潮。在头脑空白的那个瞬间,我有一种顿悟。缘份是初识和分手通用的词汇,所以无关缘份,只是投入得久了,才会有高潮。
   我们都在尘世里荒芜得太久,寂寞得太深,所以不肯那么投入。因为一旦投入了,就会如火般燃烧殆尽。我知道我们都怕熬不起。其实经历了也就经历了,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在时间之流里,所有的一切最终都会归于光怪陆离,又有几人会记得?
   就象那种传说中的悴鸟。据说那一种悴鸟,鸣叫的声音很美丽,只是当它鸣叫的时候,每叫一声就会脱落一片漂亮的羽毛,像在做一场风花雪月的秀。所有听过它叫声的那些人,回来都说感到很唏嘘。
   然而,也只是唏嘘而已。
  
   二、
   除了夫妻关系,其他任何男女关系发展到上床,都是奸夫淫妇。我深谙这一点,所以只想自己快乐。既然对方本来就不属于自己,我就当自己逃票登上渡轮,且不管最终的目的地在哪里。反正我也没票,也就不怨会驶向错误的地方。
   所以不管林浩在床上叫我什么,我都会答应。无论是媚儿、媚媚,还是宝贝、妖妖,不过是一种称呼,只要他叫得开心,我也不去强求。淫妇有义务哄奸夫欢喜,就像奸夫有责任让淫妇高潮。
  
   “男人是不是很容易就达到高潮?”我再次套弄起他的轩昂,淫水和汗水裹挟的是喷薄的血管。只要小指指甲轻轻一划,在18.4千帕压力的作用下,一条生命就会如流星一样糜散在夜空。
   “高潮?那要看怎么才算是高潮?”
   “怎么才算?”
   “要忘记吧。象个白痴一样全部都忘记,不记得自己是谁,不记得人生那么多不开心的事,不记得......一切一切。大脑变成空白,感觉象是在飞翔。”
   原来人生有这么沉重,所以才少见你的欢颜。只是不知道这一次,你有没有投入?“那你刚才,有没有高潮?”
   沉默良久,在我有些心虚的时候,他注视着我,“你是谁?”
   “你这坏蛋!”虽然不知道是真是假,但还是有一点点虚荣的欢喜。我咯咯笑着,拿起枕头压到他脸上。
  
   不过,我知道,快乐是有时限的。
   三个月,就象一把无情的锁。
   注视着无人的后巷,我忽然有一种想哭的错觉。无关于爱情,只是距离太近。原来太过于投入,就不想结束。
   我想,我不会再去完成其它故事了。
   林浩,我的最后一个任务。
   就让一切在高潮结束吧,一如那只悴鸟。
  
   “好漂亮的衣服啊,都是你做的吗?”在得到我的示意后,她有些崇拜。“媚儿姐,你好厉害啊。”
   “只是工作而已。”我淡淡地说。她确实比我漂亮,离近了看更是如此。单单那对锁骨就可以让人意乱情迷,连女人都会欣赏,更不用说男人。我将目光扫向林浩,发现他的眼眸里仍然无比的清澈。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那是因为已经习惯。接触得久了才知道,只是因为他没有投入。
   “你老婆很漂亮啊。”我尽量慢慢说出口,免得他以为我醋意很浓。天知道我真的只是在说实话。
   他淡淡一笑,没有了折成飞机在空中飞的那种忧郁。
   “想要什么风格的?”我在一堆衣料里翻起软尺来。
   “LV会员的那场酒会,你不是也参加么?你来设计好了,反正你是专业的,我们谨尊吩咐。是不是,老婆?”那场酒会?我有些心惊,三个月的时间居然这么快。
   “是啊。”她从一堆衣服后面跳出来,“媚儿姐,你这的衣服我都喜欢,看得我眼都花了。”
   “那就让你老公全买给你啊,我不反对的。来,我量量你的身材。”
   “他......”她撇撇嘴,“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他都觉得是在浪费时间,更别说买衣服了。”
   我听了就有些欢喜,原来他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想和我在一起,果然不是在骗我。原来不是只有我自己才那么投入,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如果只有一个人投入,未免少了许多乐趣。算他还有良心吧。
   “那怎么行?”我揶揄,“老婆就是用来宠的。不花时间怎么行?要脱掉衣服的。”我故意把“宠”字说得重一些,他扬扬眉毛,只是呆呆傻笑。
   她解开洋装的拉链,刚解到一半,忽然想起他。于是转身推他出去,“媚儿姐要给我量身材,你站在这做什么。出去出去。”
   他向外走着,嘴里却嘟囔,“又不是没见过。”眼睛从她的头顶处望向我,却好象那个要脱衣服的人是我一样。我的脸上就有些羞红,身上有一些酥软,于是使劲剜了他一眼。
  
   我知道偷情也像是服食毒品,只要放纵过一次就很难戒掉。不仅是来自性器的快感与刺激,更多是心理深层的愉悦,有时候一个拥抱,一个暧昧的眼神,就仿佛做过一次尽兴的爱,淫水从身体里流出,形如泉涌。
   那种快感和我第一次杀人的感觉并没有不同。
   当把刀刺向人体,听到扎破血管的声音,听到血液流出的声音,看到那些暗红的色彩一点点征服身边的世界,我曾经以为我再也戒不掉。
  
   摸着她光滑的皮肤,顺着脊柱而下,我的手有一丝颤抖。只要轻轻使劲,把第五节脊椎骨拿出来,是不是快乐就可以永久?
   我闭着眼睛,想起他的话:怎么样可以使你不再寂寞?
   怎么样?我的手滑下去。
   一个杀手不去杀人,怎么会不寂寞?幸好还有你,林浩。
   我答应你,这是最后一次任务。
   最后一次。
  
   三、
   耶稣说:你们要警醒,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
  
   我靠在吧台边慢慢地饮酒,远远地看着他和她,一如曾经的开始。其实本来就应该如此,只是我被一抹忧郁所蛊惑,所以忽略了距离。
   我想起他那天问我的话,“一个单身女人的日子是怎样的?”
   我一下一下撕着布料,只为听那种声音,“有时候寂寞,有时候很寂寞。”
  
   朋友发来邀约,我当他的面发着短信:我很忙,没时间。
   杀手其实就是戏子,不同的是戏子最后不用出手,而杀手总是要出手。所以我早就倦殆了演戏。我知道他也倦了,所以我们互相守望着,如同两条互相取暖的鱼。
   不说爱,只调情。上床前我和他约法三章。我忘了爱情本就是一场追逐与逃避,既然我早就忽略了距离,又怎么能指望从故事里逃离?
  
   嗅着隐约的酒香,我凹着腰软洋洋地走向订好的房间。从那些貌似欢愉中间穿过,互相打着招呼,其实不过是行人陌路。
   这一天,我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吧?
  
   打开门,挂上“请勿打扰”的牌子,然后关上门。
   他正斜躺在床上,微眯着眼睛,仿佛我跟踪他的那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我慢慢走过去,坐在床边。“我做了一个决定。所以要对你说实话。其实,服装设计只是我的爱好。我是一个杀手。”
   “你早就把心割去了。”他笑着捂在胸口。
   “我是说真的。我的时间是三个月,今天是最后一天。所以我必须动手。”我冷冷地说。有时候,女人总是比男人更决绝。
   他愣了愣,认真起来,“我必须要死么?”
   我点点头。对不起,我只是想和你在一起。在高潮的时候结束这个故事,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对方。
   “我死了你会怎么样?”
   “你为什么不问问是谁要杀你?”
   “我只在乎你。”
   你只在乎我,是的,我明白。所以你连理由都不问就答应我,即使是要你死。可是你越是如此,我越是怕得悲伤。爱情从来就没有天长地久,而我如绷紧的弓,已承受不起另一次煎熬。“我会为你报仇,会永远和你在一起。”我早就想好了,我会杀了那个主顾,也会将你的骨灰和在红酒里喝下去。从此以后,我再不是杀手。我们永远都会在一起,在那个宽阔的路边一起看着太阳慢慢落山。就象那天,那天,那天!
   “那就够了。你出去吧,我会死给你看。我不想牵连你。”
   我摇摇头,流下眼泪,“我舍不得,所以我想亲自动手。”我扑到他怀里,想要把他揉烂了给自己。他忽然撕开我的衣服,将头埋在我的胸口。“告诉我你的真名,让我死得安心。”我感觉到他的泪水,冰凉得如兑了冰的芝华士。
   “浮云,叫我浮云。”我嚎啕起来,褪下他的裤子,跨坐在他身上,疯狂地做爱,彼此肉体的交合,却化不开那纠缠的煎熬。我们一起投入了,那就一起高潮,一起去忘记。让所有的曾经在这一刻尽情燃烧,让千百柔情就此成灰。
   “我爱你,浮云。我爱你。”他翻身将我压在身下,拼命地耸动。
   我感觉到他的高潮来临,放开搂他后背的手,“还记不记得你问我怎么样可以使我不再寂寞?”
   “怎样,怎样?”他喘吁着。
   我闭上眼,抬起手,指甲划过他颈处的大动脉。精液和鲜血一起射出来,我感觉到他身体的痉挛,一跳一跳。我使劲夹紧他,大脑一片空白,觉得自己象是在飞起来,只有那些腥腥滚烫的液体味道缠绕在四周,仿佛蛊惑人心的香水。
   林浩林浩,我答应你,这是最后一次任务。
   从此以后,再没有媚儿这个杀手,再没有浮云这个女人。
  
   坐在蓝色的现代Coupe双门跑车里,林浩,你看到了么?这一款比你那款更漂亮吧。每一天我都在这里陪你看太阳,仿佛在陪着我们的青春。我们的故事终于有了结局,在最高潮的时候结束,每一个人都不会忘记。
   林浩林浩,一个人老去总会比两个人一起更快一些。
   所以,对不起,我是一个杀手。
   虽然,你是最后一个任务。
  
   1997年,任性而美丽。
  
   二○○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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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兼诈尸。答应了杀你就一定做到。所以不怨我哈。

作者签名:
曾因酒醉鞭名马,生怕情多累美人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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