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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和生活和其他

玛丽安涅
2007-11-22 19:32   收藏:1 回复:6 点击:3432

    "龙被上画一双亲热地鸳鸯戏水,大红的被面偏将那好梦留人睡,说书人轻重缓急将人生来戏说,谁个不是生离死别笑中还带三分泪"。
  
   任凭那戏台上的绝色伶人将水袖甩的天花乱坠,我也还是心跳不惊地眼瞧着电视里正在放映的那一出哭哭啼啼又打打闹闹的戏.人都爱瞧那热闹,看戏文里的生和死,离和别.一出一出没完没了的爱恋和愤怨,眼瞧着一对对儿玉璧佳人,爱了,散了,哭了,笑了.叹不完的唏嘘感慨,流下了一把感动的泪倒也不知道是为了谁.人生如果能单纯,拆到最后也许只剩下这么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就和圣经里的亚当和夏娃一样,在被蛇诱了去吃金苹果以前的那般天真.但是中国是没有亚当和夏娃的.中国很实际.只有盘古和女娲.盘古开天劈了地,女娲造人有了你.中国的祖先比外国多了一个.不是佛,不是释迦牟尼,他们在老百姓的眼里只是不起眼的闲杂人等,也只有那想成仙成神的长生不老的梦想的人,比如秦始皇,他一味的想长生,结果很爽快的灭了.怪我浅闻,秦以前的历史我一概不知道.(至今我也还是认为日本岛国是他当年五百个童男童女被派往西方蓬莱仙岛所留下的种,否则这帮人怎么就那么爱打呢?)也许在他那时代佛教还没有兴起,因此我很容易便想见,人,是先有了不死的意念,然后才出了佛.也许于我等无知小人而言,成仙和不死,即是这个宇宙里的唯一和最高境界了.按说成仙于现代是很玄妙的东西,几乎就和迷信混为一谈.然而在信的人来说,他还是相当要紧的东西.-----所谓信则有,而不信则无,就是了.我老疑心为什么中国人没让盘古和女娲结婚.他们两人孤单一个在我看来也是很寂寞的事情.不过如果他们真是神,也许不会感到寂寞的罢?因为自人有了七情六欲,那感受到寂寞的痛惜和枉然也就自然的来了.而神是不受了人的感情的管辖的.由此想来亚当和夏娃最愚蠢的地方,绝对是因那个苹果而起的事故.我每翻到圣经里,看蛇诱了他们吃这金色的罪恶果子.总是感到惋惜.自从人类被从好好的天堂里赶出来以后,就从来没有断过想回去的念头.
  
   但是.该怎么回去呢?那通天宝塔才搭起来.就给上帝灭了.于是人接着在大地上生活下去.天灾人祸那个难啊.难的人都不想活了.可是还是活着的人多.而寻死的人少.如果不是碰到了绝对的绝路的关头.是万不会有人想到死的.除非他有病.当然那是后话.不说.也罢了.
  
   人生是个非常奇怪的东西.因你到处可以见到和你并不相同的人.阳春白雪少不了下里巴人的陪衬.也许在一出戏里主角和配角的职位分配往往是相当的明确清楚的.也只有这样整个场景和过程才不至于导致了混乱.可是在生活中谁都不是谁的陪衬,因此想分辨出个一二三等来是尤其难的事情.有的人你看着他实在也没什么可取的地方.可是若了解的多了却偏偏有这么样一个吓人的一点,而让你对他不佩服也不行.有的人虽然看起来光鲜亮丽,可是等他一个转身过去,你却能不小心不情愿的看到他西装裤子上的这么一个洞来.因此我想当初上帝将亚当和夏娃赶到地上的缘故,就是不愿意让他们瞧到神的缺陷.距离产生美,这个定律一般都是非常适用的.只要有空间,而不论那两个对象是谁.所以就神和人来说,.神能知道人所不好的地方.因为神在天上扯了帘子往下一看.就能前知古后晓今.而人的寿命实在有限.我并没有见到任何一个"人"真的能与天不老.与地同济,如果那样的话.他也就脱离了人的范畴而要归纳到神的世界里去了.所以自从人发明了神以来.人和神的位置就从来没有平等过.那也是人自找的麻烦.因为我们自身不安全感的缘故,总是要找点来依靠和崇拜的对象.站在心理学上的角度而言.这个结论早就被论证过了.因此神能把人的一切都摸清楚了,而我们却并不能.站在罗马和希腊国的角度.他们的人神观却是务实的.因为在他们来说就连神都被赋予了人的性格和命运.这样的神是极其可以亲近的.我尤其羡慕他们的人神观.亲切而没有距离感.在中国或者西方来说是不太能想见的事情.因耶和华总是习惯在人的上面.我每去教堂仰望他的十字架总觉得自己的卑微.而佛又太虚无飘渺了,想亲近实在是难。
  
   不论我们说的再好再多.谁也没有见到过神的真面.所以人还是在这个天苍苍地茫茫的地方无助的晃悠着.我个人以为人类在世界上两个最了不起的成就.一,是发现了科学.二.是发明了艺术.发现和发明是绝对不能混用的词,因为发现.是早在"被发现"以前就存在的了.人所有的功能,就是让那智慧在混沌中剥离了迷茫显现出清晰的面貌来而已.而发明却是极其巧妙和崇高的.在发明以前他是世界上所没有的东西.被人用智慧和灵感从虚无中拎了出来而成就了自己.那就是我所以说科学和艺术是人类在孤单宇宙间的安慰,分析到彻底以后.你会发现你所做的事情永远在这两种行为里摆渡.非此即彼,这不是两元论.只是生活的本质问题.
  
   我叨叨了半天又发现自己习惯性的跑了题.那也是因为我觉得天马行空的念头有趣的缘故.今天听到一则悚人听闻的故事.也是我一个干刑警的朋友说给我听的.他们在山东.有一个14岁的小女孩被东北人残暴的杀害了.他怀疑那是买凶杀人.因那女孩的父亲,手里掌握着强大利益的关系.我听到以后觉得人的欲望真是残暴的东西.如果任由其发展下去,那是真的比畜生还不如了!也许任何的电影小说都比不上真实的生活来的使人感到冲击,在电影和小说而言是一个可以进出自如的梦.而生活却并不是.有的事情一旦发生就再也没有挽回的余地了.电影里的人死了.那也是假的死.看的人哭一把.抹了眼泪,还能接着去过自己的生活.在生活里的人死了却是真的回不来了.那些"感叹"的词汇,十年辛酸泪.满纸荒唐言.在作者的口中被说出来.却也是一杯稀释到了几乎没有味道的白开水.真正的生活,是“茹人饮水.冷暖自知”。
  
   所以我近来尤其迷恋假的东西.戏文、评弹、小说、电影、歌剧。那里面的喜乐哀怨都是享受.而生活里的喜乐哀怨.在苦于此的人是折磨;在乐于此的人却是历练了!那也是我所不能说尽道明的.我只是下了个引子来.让有幸看到这篇文章的人.去慢慢思量罢了!
  
原创[文.百味人生]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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