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海魂-个人文章

双姓并没有实际意义

海魂
2007-06-26 11:19   收藏:0 回复:10 点击:4425

    双姓并不影响单姓性质
  我国首部姓名登记单行法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日前由公安部起草完成,目前已下发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研修。该条例首次对公民起名作出了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据说,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
  有专家认为,现行民法实行的是双系继嗣体系,即一个人同时成为父母双方继嗣者,从而规定了男女平等的权利与义务。允许双姓,是与法律制度的发展相适应的。也有专家认为,从文化民俗上而言,双姓可能改变我国传统的姓名文化,出现一些四字、五字名,这未必是好事,初期甚至引起一些民俗传统与西方文化之争。
   《通志•氏族略序》说:“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氏所以别贵贱,贵者有氏,贱者有名无氏……姓所以别婚姻,故有同姓、异姓、庶姓之别;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三代之后,姓氏合而为一,皆所以别婚姻,而以地望明贵贱。”在母系社会,姓是母系的代号,女人的子孙,同个姓,是不能通婚的。而到了父系社会,姓氏合一,男人的子孙是同个姓,女人而因出嫁,其子女与丈夫同姓,姓成了男系的象征,同姓不能通婚。在世界各地,没有姓氏的民族比较少见,姓氏一般也是男族的代号,欧洲、美国和日本等,妇女出嫁后连自己的姓都要改为夫姓,我们中国女人基本上保留自己的姓,只有香港有些女人在自己的姓氏之前加上夫姓,这也算双姓。其实,早在中国古代,就有“双姓”存在,主要原因是男人入赘,只有一个儿子,儿子只能随母姓,为了使自己的祖先香火不断,便在儿子的姓后面加上自己的姓。到了后来,有些人觉得夫妻的姓合起来很好听,便把妻子的姓作为儿子的名字,如丈夫姓陶,妻子姓李,孩子取名陶李,读起来就是桃李。
  笔者以为,既然双姓不是复姓,那么,所谓的双姓,其实就是单姓,只不过在后面加上父姓或母姓。为什么?因为这个双姓只能保留一代人,到了下一代,就被颠覆了。如姓赵钱的人与姓孙李的人结婚,其孩子只能姓钱孙,而不可能姓赵钱孙李四个字,因为四个字的姓与条例的“双姓”相悖。还有,复姓的人结婚了,更不知道该如何取姓了,诸葛与司马的孩子,究竟姓诸葛司马(或司马诸葛)还是姓诸司(或司诸)呢?所以说,双姓相当于在父(母)姓之后加上母(父)姓作为名字而已。
  之所以会有“双姓”的提议,是因为全国姓名重复的人太多了,不利于人口管理。按照我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条例规定可以新增128万个双姓,将极大程度解决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这其实是理论上的,真正的“双姓”是不可能达到128万个的,因为各姓人口比例相差太大,小姓的人无法和所有姓氏的人通婚,往往是占全国人口84.77%的前100个姓通婚的较多,而占了半壁江山的王、李、张、刘、陈、杨、黄、赵、吴、周这十大姓更多。另从地域上看,某些地方集中了几个姓,无论他们用单姓、双姓还是父姓、母性,重复姓名的现象还是比较广泛的。要解决姓名重复,双姓还是无法满足。为此,《条例》还规定:除使用民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二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从中国传统实际看,姓名一般是两三个字,复姓的有三四个字,如诸葛亮、诸葛孔明、司马懿、司马相如等。假如把姓名放宽到五六个字,就更像网名了,恐怕会增加阅读、书写甚至管理的难度。
  笔者认为,以其出台一个没有实际意义的“双姓”,不如鼓励人们在取名字时,可以把父母另一方的姓作为名字之一,再搭配其他字眼,尽可能去网上查对,尽量避免与别人重复。再严厉点,就像工商局为企业登记一样,姓名相同的不给登记。
  2007年6月25日星期一
  
原创[时事关注]  林友收藏  

  
【点击回复或查看回帖】

传统或网络媒体转载请与作者联系,并注明转自【胡杨林】及作者名,否则即为侵权。

Copyright © 2008 MY510.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