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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北京

静谧港湾
2007-04-09 10:05   收藏:0 回复:5 点击:4330

    北京这块土地,虽说历史悠久,但与江浙、中原一带相比,文化名人少得可怜。战国时期的燕都,据考证,大约位于今北京西南的河北易县附近。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远不如今天这样突飞猛进。燕都的繁荣的经济辐射力不能与今日香港对深圳、北京对周边的影响同日而语。事实上,远古时代的北京地区,似乎一直是一块文化的沙漠。周口店的北京人老祖的几块头盖骨,一直是北京人值得自豪的口实,但这也只是近代的事了。
   直到蒙古人称霸了半个地球,最后把都城建在了今天的北京,称大都,北京才有了国都的历史,文化得到了发展和进步。若不是朱棣被封为燕王并在这里网罗了一批党羽,而且,这些弟兄当中又不乏有头脑者,撺掇他自立,北京也不大可能再继续成为明朝的首都了。
   成吉思作为游牧民族的杰出代表、蒙古的大汗,确实有独霸天下的雄心壮志,最终,仅靠擅长奔跑、身材矮小的蒙古马和草原狼的精神,毕竟是有局限的。守江山,靠的是思想。毛先生说他“只识弯弓射大雕”,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倒也恰如其分。
   经历了13代皇帝,大明最终还是被另一股游牧民族的王朝所取代,之间,经过了一个短暂得不值一提的农民起义。顺治入关登基,历几代不起用汉族官员。但随着历史的发展,统治草原的手段在中原大地毕竟难以为继。清初的几代皇帝已经认识到了汉文化的博大精深,在经过了几十年、上百年的实践,还是起用了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一批汉族官员治理国家。而这些汉族官员竟然没有一个是北京的土著人。
   从现在来看,国家各部委机关的工作人员中,北京土著寥寥无几。建国以来,北京市政府机关的书记、市长,似乎也没有一个是北京的土著。
  1949年建国,将首都定为北京。北京的一些地名也改动了不少,不然,与大国的首都,很不相称。粗略地举几个例子:
   原名 现名
   大哑巴胡同 大雅宝路
   屎壳郎胡同 时刻亮胡同
   劈柴胡同 辟才胡同
   驴市大街 礼士路
   改了名称以后,增加了不少文化气氛,少了几分世俗气。
   启用汉人治理国家以后,满族的那些官老爷们可就轻闲多了。太平盛世,也用不着在骑马打仗,顶多打猎秋狝罢了。剩下的时间逛大街,提笼遛鸟,闲扯蛋。公子哥们游手好闲,打家劫舍的不在少数。看看《孽海花》中的描述,当时的情形也能领略一二。
   上行下效,北京的那些市侩们多少从他们这些人身上也沾染上了一些臭毛病。言语中常流露出傲慢的神气,不可一世,老子天下第一。不管走到哪里,常因自己是北京人而骄傲。
   但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与首都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先说首都。
   首,是一个象形字,就是一个“脑袋”,引申为“第一、靠前”等,如“首长”,“首要”等。
   “都”,是形声字,左边是声,如“猪、煮、著、赌、堵”等。右边是形,是“邑”的变形,表示与城市有关,如“郭、鄂、邨、邹”等。
   首都:全国第一城市,其特定含义为政治中心、统治中心,是国家的象征。它可以位于一个特定位置,可以因政治的需要而迁移,并不一定非在北京不可。中华民国的首都在南京,一度迁往重庆,明清时在北京,隋、唐、汉时在长安,北宋时在汴梁。
   再说北京。
   北,作为方位词,指相对位置靠北。京,本身就有“首都”的意思。在不同的朝代,可以有不止一个的“京”。周时,有沣、镐,后平王东迁至洛阳,称“东京”,在长安仍有部分政府机构,行使政府职能,因而称“西京”。宋时称汴梁为东京,称洛阳为西京。
   国民政府时,建都南京,同时改当时的“北京”为“北平”。北平不设政府办事机构,不能称为“京”。那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都北京后,南京还该不该保留现在的称呼,倒是一个值得玩味的问题。
   “首都”与“北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那么,“北京人”的概念,就有必要澄清一下了。
   除了考古意义上的“北京人”的含义外,北京人是指:长期生活或工作在北京行政区域内的人。包括当地的土著和由外地迁入、移民来京永久居住的外地人。
   北京的土著方言是很通俗的,或者说,俗、土,土得掉渣儿。老舍的《骆驼祥子》,可见一斑。由于沾了点儿皇气儿,北京人的口气也大,对外地人更是不放在眼里。对自己人也常常上鄙夷不屑的。他们管那些在胡同里长的人,称作“胡同串子”。此语来源于一种爬行动物百足虫之类,俗称“钱串子”。管汽车司机,一般是职业司机,类似以前的骆驼祥子之类的人,称作“车豁子”。这些称呼听起来显然是不雅。然而,他们也互相地接受了。
   方言,自然不同于官方语言。我们的官方语言是普通话,其定义侧重两点:以北京音为标准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
  方言与语音显然不同,两者有区别,又密不可分。语音、语调、用词等诸多要素,共同构成了地方语言,也就是方言。
   北京的方言中,也与其他地方方言一样,有很多土语。有时,一个单字,要把它解释清楚,还真得费一番周折。象东北方言中的“虎”、“扯”、“得瑟”、“嘬”、“嗑”、“唠”等等。北京土语中类似的词语也很多,如:
   喉儿:本意是糖的甜度太大或盐的咸度太大,大到了让咽喉承受不了的程度时,人的一种本能的感觉。例如:“盐搁忒多了,可把我给喉儿着啦。”引申为“很”、“非常”、“特别”等意。如:“他炒的菜喉儿难吃,唱歌儿也喉儿难听。”
   嘣儿:在解释“嘣儿”之前,有必要说一说儿化。有些词语的读音,儿化后,会产生同音词。如:“棍儿”与“柜儿”,“耳垂儿”与“开春儿”,“嘣儿”与“辈儿”等等。“嘣儿”是个象声词,用于形容开瓶子等小口儿容器是,气流贯入以及瓶盖儿与容器脱离时产生的声响,一般比较清脆。如:“瓶子嘣儿的一声打开了。”因此,“嘣儿”又引申出了“痛快、干脆、敞亮”等含义,用作副词时,可以加强语气。如:“嘣儿棒!”“嘣儿铁!”等,虽隐含了加重程度、加倍的意思,但如果用“倍儿”一词,则有牵强之嫌。“嘣儿”更符合北京人的语言习惯。
   老喽:相声大师侯宝林的一段相声里曾引用过这个词,并提出了另人发笑的问题:“跟外婆有什么关系啊?”侯大师巧妙地运用了谐音“姥姥”,把“老喽”跟本不相关的“外婆”联系到了一起,产生了语言的艺术效果。“老喽”在北京方言里有“不可能、做不到、没门儿”等含义,有时让人难以理解,字面与含义之间有什么联系呢?笔者曾留意过华北地区的风土民情和地方民俗。按照国人的习惯,对于一些比较晦暗的事情,不愿明说,而用其他的词语和事件代指,特别是过年的时候,不吉利的话是说不得的。在平时,人们也不愿谈及死亡,而用其他的隐晦的词语代替,如:为了正义的事业被敌人杀害,称作“就义”,即“趋近于正义的事业而死亡”;因自然灾害、天灾人祸等原因而死亡,称作“牺牲”,也就是“放在祭案上的供品,生命被天神取走了”;无疾而终称作寿终正寝;“逝世”,即“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以上这些关于死亡的称呼,多用语正式场合,且适用于与大众、社会关系密切、影响面较大的人物。而对于普通的老百姓,则用一些其他的,不那么辉煌、张扬的词语,如“走了”,“老了”,“去了”,“过世”等。“老喽”应为“老了”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意为:我死了才行,也就是说,在我活着的时候办不到。例如:“你想让我怎么着,我就得怎么着啊?老喽!我偏不去!”
   砍:“砍”是“砍大山”的省称。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北部边缘,城区西北侧为燕山山脉的余脉,多山泉、温泉。西直门就是专供从西边的玉泉山往皇宫运水用的通道。因此,上山砍柴、打水的,大有人在。古时没有园林局和林业局等部门,上山砍柴,烧火做饭取暖,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上了山,没有路,就可以见柴就砍,也可以不管东南西北地胡砍,砍出一条路来,没有什么顾忌。引用来作为闲聊天的代用语,真是再贴切不过了。曾几何时,报上还掀起了讨论“砍”的一个小高潮,赋予了“砍”有多深的文化内涵。我们往往人为地把一些问题复杂化了,有些浅而易见的问题反而不好解释。有人最终得出结论就是“侃”。“侃” 本身是个形容词,不具有动词的性质,而且绝没有“砍”那么传神,那么富有生气,那么符合北京人的善于调侃的性格和语言习惯。倘若是“侃”,那么,后面的“大山”又怎么解释呢?怎么解释,都免不掉牵强的嫌疑,绝没有“砍”来得那么自然和贴切。
   丫的:应该说“丫的”的一词,是北京方言中的糟粕。其本意是“未婚的丫头生的”,即“私生子”,是“丫挺的”的省语,骂人的话。在北京附近的河北、天津一带的农村也有“丫头下的”的说法,与该词同出一辙。
  北京的方言土语还有很多。只举这么几个小例子,供大家探讨,或者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正是这众多的方言,包含了精华和糟粕,构成了我们的汉民族的语言,让她充满着生机和活力。殊不知,四大文明古国中,只有古中国的文字保留了下来。古埃及的楔形文字已经极少有人能够认读,古印度的梵文也早已成了古董。
   为我们的民族语言自豪吧!无论走到世界的哪个角落,我都会自豪地对他们说:我讲汉语,我是中国人!
  
  

作者签名:
标准是由你自己决定的,别人说你了什么,那只是代表别人,而不是你自己。

原创[文.浮生杂记]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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