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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口诛,重笔伐这样的群管理员

离骚
2007-03-18 00:29   收藏:0 回复:0 点击:3593

    这里的网络圈里有一个叫“快乐军团”的群,群里有一个叫“快乐军团缘主席”(以下简称缘)的管理员。这应该定性为一个徒步性质的群。
   我是一名热狗型的户外运动爱好者,是被朋友拉进该群里的。
   我跟缘并不认识!
   2007年3月16日晚上,我们在群里面群聊时相遇了,她亲热地称呼我为“儿子”。这是一个聚敛了百十号人的群!
   我给了她N次纠错的机会,她没珍惜,始终厚颜扯皮。
   听群里的人说,她还是个学生,才十几岁。我三十有几,几近不惑!
   ……
  
   快乐军团群里共有三位领导,昨天创建者拉姆好像不在,我跟快乐军团缘主席的纠纷她可能不太清楚,但对于一个老板来说,她必须要对这件事情负责。我曾经也对另外一个管理员虹再三地阐明了我的观点和立场,知道她在中间幄旋,也很尽力,也很为难,不怨她!
   缘始终没有认错的态度。
   后来竟然不再答理我的质问。
   宁失败毋失节!我必须维权!“3.15”才刚过一天,这么伪劣的社会产物竟然让我给遇上了!
   一个还在上学的小女孩,一个群里的管理员,竟然没有最其码的道德素质与修养,可悲我们的社会教育,可叹我们的交流平台,是如此的低俗!难道籍以此拉拢成员广聚人气的么?
   在人们还没完全忘记这件事情之前我决定要发飚!
   事情的前因后果群里有聊天记录以为凭证,虹也有的,如果都没有了,至少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想毁灭证据,不言自明了。
   缘三番五次地挑衅,我一忍再忍,再三忍让,已经表现出了极大的涵养,而缘则对我的警告无动于衷,还跟别人声称我玩不起,哈哈,那你一开始怎么不喊我“爷爷”?你出口成章是出于什么目的?生理需要吗?
  
   不得不说,快乐军团的群的确是一个特立独行的群,作为群领导,难道这是本群赋予她的权力吗?张口闭口地侮辱人,作为管理员,你的职责是什么?网络是一种互相交流的平台,应该严格遵守互联网、论坛和群的制度和守则,而作为一个管理人员,竟然公然扯起大旗干这种勾当,是不是群主用人不淑,用人失查啊!
   因为有共同的爱好,我当初是被拉进来的,也很乐意参与这样一个群体,今天看来,这无非就是多了一个被你们污辱的对象而已?今天,你们得逞了吧!假如缘同学还觉得不过瘾,假如缘同学觉得因此而明天的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那就尽情地来喷粪吧,群里还有很多的兄弟姐妹们,还有很多的山友驴友等着你所谓玩笑的侮辱,正在伸长了脖子等你宰割呢,那就尽显你的才华吧,再造一次盛大的文化大革命,以此满足你那想当王者长老的靡烂的虚荣心!
   你懂什么是玩笑吗?玩笑 wánxiào 〖joke〗∶玩耍嬉笑的言语、行动 ,是一种渗透人生的哲学。
   如果估计的没错,这应该是一个驴友群英会萃的平台,是一个平等、互助、关爱、和谐的群。
   你的玩笑是建立在取悦安慰自己骄横的心灵,是建立在他人的人格损伤的基础上的。
   缘的网名是缘起缘灭?哈哈,听这名字,你能有朋友吗?
   缘起的时候,拿着一把狗腿刀乱砍,斩慧根吗?!还是一个蹩脚的杂技团跳梁小丑,喜欢娱人以自娱?
  
   很抱歉,24小时过去了,这,就是我做的决定!
   如果因此对我的朋友拉姆和虹造成什么工作或生活上的不便,还请谅解!如果对你们造成了伤害的话,请提醒我注意或诉诸于法律。我坚信,友谊在事实和原则面前会更珍贵!
  
  
   鉴于你现在还能称得上是学生,那我就劝你好好学习以下的内容,健康地成长,无公害地走向社会!
  
  *******互联网管理摘抄:
  第二十七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注册和使用的域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论坛管理摘抄:
  
  第十四条 提倡在论坛上互相尊重人格和尊严,发帖者须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第十五条 严禁利用本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本站制作、复制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和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四)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和正常教学秩序的;
  (五)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六)公然侮辱、谩骂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七)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八)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九)进行商业广告行为的;
  (十)张贴有令人反感内容贴子的;
  (十一)散布伪科学。
  
  
  *******这是一个地方的群,请借鉴一下:
  第二条 群内会员权力及义务
   1、文明聊天、团结友爱;
   2、服从管理员管理;
   3、对管理员执行管理权力有异议者,可向监督员或群主提出申诉;
   4、如有条件,可向群帐户损赠QQ币(暂定为自愿),以延长高级群的使用期限(普通群最高人数上限为100人)
  第三条 管理员及监督员权力及义务
   1、本群除群主外,设管理员1名(由群主任命并在群内以管理员标识显示),监督员2名(现在申请中),管理员可视具体情况不定期更换(因为大家上网时间都有闲有忙,不能有固定的专职管理员)
   2、群管理员权力和义务:
   a、负责审查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并有权批准和拒绝申请;
   b、对群内违反规定的会员按第四条进行处罚,并将每一次处罚情况在指定贴公告;
   c、公平、公正、公开行使管理权力,接受监督员和会员的监督;
   3、监督员权力及义务
   a、监督管理员行使管理权力,发现管理员有不合理管理行为,有权向管理员和群主提出整改意见;
   b、发现群内有会员违规行为及时向管理员反映情况及处理建议;
   c、收集群内会员对群管理员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并和管理员商议解决;
  第四条 群聊准则及违规处理方法
   1、群聊中如有下列行为者,管理员有权将其直接T出,永不批准加入:
   a、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b、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c、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d、恶意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2、群聊中如有下列行为者,管理员有权将其直接T出,并视悔改情况给予重新申请入群机会一次:
   a、发布淫秽***信息及图片者;
   b、辱骂他人、造谣、挑拨离间他人者;
   c、连续发布商业广告者;
   3、群聊中如有下列行为者,经过管理员警告和其他聊友劝阻有效者,保留群籍,无效再犯者,管理员有权将其T出,并视悔改情况给予重新申请入群机会一次:
   a、脾气暴躁,造成和他人冲突等不和协议气氛者;
   b、发布商业广告者;
   c、连续发布无意义或重复内容信息及图片者;
   d、长期潜水和挂机者。
  
  

作者签名:
1 1 1 5| 1 1 1 5| 5 - 1 1 |5 - 1 1|
叨叨叨 骚,叨叨叨 骚,骚 叨叨,骚 叨叨!

原创[鸟过留声]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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