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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的季节

冰雪人间
2003-10-03 23:38   收藏:2 回复:4 点击:3772

    我们是在活着,我们必须考虑的事只能是如何活下去。
   ——村上春树《挪威的森林》
  
  如果我只需考虑如何活下去这一件事情,我想我做梦都会笑醒的。
  我想象不出来十年后我们怎么相遇。他也提过这问题。当时我说,我十年不换QQ好了。他说,那好,我也十年不换QQ。我以为相遇只是一个怎么见面的问题。或者,当时他也这么以为。
  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知道网络可以带给我悲伤。我是个做任何事情都不认真的女人,不认为还有东西会让我陷进去。我低估了网络,或者说,我低估了自己的感情。很多人说我是个冷血的女人,我也就真的以为自己是个冷血的女人,真的以为这世界上再没有什么可以让我变得热情。
  疯一样的上网。我已经很多天没有出门了。我的皮肤,在这个炎热的夏天,依旧很白皙,甚至,有些苍白。我只需要拉开窗帘,阳光就可以刺痛我的眼睛,眼泪就可以没有防备地掉出来,一滴一滴,在地面上滴成花朵的形状,转眼就蒸发得一干二净。眼泪是阳光的过客。我是不是你的过客?或者说,你是我的过客?
  有时候我希望自己从这个世界上蒸发,像水蒸汽,袅袅上升,看得见的飘渺。然后风一吹,就散了。
  我不想结婚。不是因为我生长在单亲家庭,只是不想。结婚有什么意义。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住在了一起,或许有个孩子,世界就变成了三个人。我不想活在一个狭小的世界里,只有三个人,我怕我会窒息。可是我想要一个孩子,自己的孩子,相貌上找得到自己的影子,会用甜甜糯糯的童音叫我“妈妈”。那时候,我的心一定会变得很柔软。
  
  焕在上海,有自己的公司。我在这个小城,有一份安稳的工作。周围所有的人都对我说,你怎么不去上海呢,上海多好啊。我说,我不想去上海,我不喜欢上海。如果他们再多说一句话,我就会生气。我不是一个好脾气的女人,我常常生气。有一次,焕的一个朋友在QQ上称呼我为老板娘,我很生气。我从来不认为他的就是我的。既使他会很有钱,那也只是他的,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一个精神女人,不想成为依靠男人的可怜虫。
  南京路。一千六百万人口。外滩。东方明珠。有他。这是我对上海的全部印象。三年。我习惯了这种两地分隔的恋爱。我享受着自由。不想打破。也不想挣扎。我常对焕说,我给了你十年的青春,我从十几岁到了二十几岁。这十年,我只有你。他就会很温柔地抱着我,他是一个温柔的男人。他是一个真正好脾气的男人。比如我做错了事,我不会道歉,我说,我就是这样子的,怎么样。他也不会生气。他只是温柔地说,你说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我不想去上海,或许不是因为我不爱他。只是因为我不喜欢上海这座城市,太多功利夹杂在里面的城市。我懒得费尽心机,我并不是一个没有心机的女人,可是我是一个懒女人,不愿意想太多,只想现在。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选择去杭州,要么西安。杭州有西湖,西湖很美;杭州还有小百花,有越剧,那是我妈妈最喜欢的剧种。西安是十三朝古都,有历史在那座城市沉淀下来的痕迹,古朴、厚重。我曾经没和家人打招呼就去了那里,我在那古城墙上,想到在很久很久以前,也有人从这里走过,踏过同一块砖,我的心就会变得平静,我就会变得很温柔。我喜欢一切可以让我变得温柔的城市。
  三年中。我曾经爱上过别人。他和焕一样的温柔,像他一样宠着我,温柔地叫我“宝贝”。有黑色的眼睛和黑色的长睫毛。我不止一次嫉妒过他的睫毛,我向往长而卷曲的睫毛,那让我想到梦幻。我想当时我爱上的也许只是他的睫毛。我想吻他的睫毛。感受它们在我唇下微微的颤动。事实上,后来,我并没有吻过他的睫毛,我忘记了我爱他的初衷。我常常忘记很多事。
  我很快就发现自己并不爱他,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和他在一起,那个单纯的男孩子,我是他的初恋。然后我把这一切归罪于他的长睫毛,是它们诱惑了我。我不是有着一颗温柔心的女人,我飞快地和他说了分手,在焕回来的前几天。
  我掩饰不住我的慌张。我不会掩饰。焕回上海后从我的电子信箱找到了他给我的信。焕给我打电话,他说他气得发疯了,他的声音因为生气而发抖,并且说一句话就要停顿很久。我开始惊惶失措地解释,像一个偷情的妻子向自己的丈夫解释。
  焕很快就原谅我了,他说,只要你选择的是我,我就很满足了,没有什么事是不可原谅的。然后我却发起了脾气,我说你怎么可以不经过我的允许偷看我的信箱。我说你太卑鄙了。我不再接他的电话,我狠狠地摔电话,我恨自己为什么要惊惶失措的解释,像一个不争气的女人。
  后来我在他的笔记本上看见,他写着相见不如怀念,怀念不如分手。可见他也曾经痛苦挣扎过。我知道他爱我,他舍不得我。所以我能体会他的痛苦。我想我不能再伤害他了。如果有一天,他对我说分手,我一定不会怨恨,我会很温柔地拥抱他,如果他能彻底将我遗忘,或许我们还能做朋友。
  
  我上网。我的OICQ上所有的都是认识的人。同学。或者朋友。人很少。如果有陌生人要加我,我会毫不犹豫地按“拒绝”,曾经有一个人,他敲我的门,他要加我为好友,我拒绝,他契而不舍,不停地请求,我不停地拒绝,终于,我累了,想着,如果他再发一次,我就加他。可是他比我更没有耐心,他开始骂我,他说,你这个三八。我不回答。他又说,我操死你。我说,请不要这样,我不认识你,真的。我很温柔的说话,很奇怪,当我遇到脾气比我更坏的,我就会很温柔。比如,我接到骚扰电话,他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我一点也不生气,我说,是吗?很好,谢谢。我温柔地挂电话,不摔它。
  无意中进了这个BBS。我更愿意称它为一个地方。我来到了这个地方。第一天,我就认识了阿乐。像小鸡会把第一眼看见的当做妈妈一样,我很轻易地就把他当做了朋友。
  这个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让我想不通。两个人,隔得那么远。稍一牵连,就认识了,再一牵连,就恋爱了。
  阿乐在网络上有女朋友。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我曾经很喜欢看他们的恋爱,在网络上蔓延着,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让我想起我和焕。我们的那段只是为了恋爱的恋爱。我们之间已经没有了激情。或者,从来就没有过。
  阿乐说他喜欢我。有时候我觉得自己也喜欢他。即使是这样,我仍然没有认为我们在恋爱。很久以前,当我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曾经豪情万丈地说,我要当一次第三者,破坏别人的婚姻。二哥他说,你太没有志气了,要破坏就破坏一百次,才一次有什么意思。我吓坏了,自认为没有那么大的魅力,豪言壮语立马像蜗牛触角一般缩回壳里面去了。然后我给自己定了一个原则,不和已婚者恋爱,不和有女朋友的人恋爱。
  阿乐属于有女朋友的人,所以我不能和他恋爱。可是我是有一些喜欢他的,我会对他说一些煽情的句子,比如说,我是一片百合谷地,只为他开放。我不认为我在诱惑他。如果他被我吸引,那是他的错,因为我并没有想要诱惑他。我只说我认为可以说的话,或者我说我认为美丽的句子。
  我每天在那个地方生活。我的QQ每天都开始闪烁。我几乎要忘了它曾经的萧条。所有的人都叫我百合。我喜欢他们这么叫我,百合曾经是我写的故事中的一个坏女人,她美丽,性格张扬,抢了“我”的男朋友,笑得夸张,什么都无所谓。会把细长的手指对着阳光,让阳光透过她的指缝照在她的脸上,说,我的手指不戴戒指也很漂亮。我写故事总把女主角写得楚楚可怜,不同的故事有不同的女主角,却只有一个坏女人,那就是百合。
  我想我还称不上一个坏女人。如果我坏得够彻底,我就感受不到痛苦。可是,我常常痛苦,这说明我还不够坏。
  
  不能像
  佛陀般静坐于莲花之上
  我是凡人
  我的生命就是这滚滚红尘
  这人世的一切我都希求
  快乐啊忧伤啊
  是我的担子我都想承受
  明知道总有一日
  所有的悲欢都将离我而去
  我仍将竭力地搜集
  搜集那引起美丽的纠缠着的
  值得为他活了一次的忘记
  
  
  我经常觉得自己就老了。因为我常常开始回忆,我忘记了在哪儿看到过,当你开始回忆时,你就老了。我尽量地搜集,那些往事残留的片段,拼凑成一个个美丽的故事。然后我就很满足,我有了这么多美丽的故事,就算老了也值得了。
  我回忆起那些我爱过的人,还有爱过我的人,无论他们中有人是否伤害过我,我想到的都是他们的好,我很聪明,我把所有的不快乐都遗忘了,我的回忆总是比我的现实要美。所以,我还是一个宽容的女人。
  我和阿乐很轻易地就有了一个十年之约,轻易地就像我渴了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水。我轻易地把自己十年后的生活像杯子里的水一样端给了一个人。所幸这个人描绘的生活是我愿意想象的。很浪漫也很唯美。原来我还没有老,还存着浪漫的念头。然后开始觉得十年很遥远。当一个人有了期待,就会觉得遥远。
  
  
  我的朋友,一个和我年纪一样大的女孩,嫁给了我的邻居。生了一个女孩。这真是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我只需抬脚轻轻一跨,就到了隔壁,就可以抱着那个粉嘟嘟的小生命,轻轻地摇她,亲她的脸蛋。我喜欢一切的小孩,不管是漂亮的还是不漂亮的。
  我抱着她的时候,焕在旁边看着我。不时的逗弄着她。有一刻,我有一些恍忽。我们像一个真正的三口之家一样,坐在同一张沙发上,看着电视,逗小孩。
  焕温柔地吻我。轻咬我的耳垂。在我耳边轻轻地说,我们也要个孩子吧,你那么喜欢孩子。我推开他,我说,我不想结婚。他是一个居家的男人,不可能和我一样,只是想要一个孩子,他要的是婚姻,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孩子。我不够贤惠,虽然我会做饭,还会做几个拿手的家常菜,收拾妥当,或许我会成为一个可以上厅堂下厨房的好女人,可是我不想成为一个好女人,一个为男人做饭的好女人。
  我想过很多次要一个孩子,可是从来没有想过和焕。可以是任何一个我认为有着优良遗传基因的男人,而且,必须要我爱他。至少,在我们结合的那一刻,我必须要爱他。因为孩子是爱的结晶,我认为。这个男人我要用心去寻找,所以我的孩子也不可能这么早出现。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天长
  我的爱情短
  
  不爱那么多
  只爱一点点
  别人的爱情像海深
  我的爱情浅
  
  
  我不知道我不想和他生孩子是不是因为我不够爱他。他对我很好,我喜欢巧克力,他每次回来,都会给我带世界各地的巧克力,所有的巧克力都很好吃,含在嘴里温暖得像舌头。我曾经想我是个容易满足的女人,只要有巧克力,或者冰淇淋,我就会很幸福。原来并不是如此。焕在每个夏天都陪我吃冰淇淋,大大的,我们两个人,一起吃,或者用勺子在上面写字。可是,我仍然感受不到幸福。既使他说,我已经不知道该怎么样对你好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既使他说,你就是我这一生想找的另一半。他不是一个会说甜言蜜语的人,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我想笑。可是我笑不出来,因为他很认真。我开始劝他,我说,你对感情不用太投入。只爱一点点就好了。
  我劝自己的男朋友对爱不要太投入。我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没有和我一样不称职的女朋友,不会主动打电话问他的行踪,不想加入他的朋友圈,不吃醋,从来不想念。
  焕会是一个好父亲,很可惜,我并不打算让我的孩子有父亲。我从来不认为没有父亲的孩子会不健康,像我,就很健康。在我十七岁以前,我像个白痴那样快乐地生活,从来没有痛苦,周围所有的人都羡慕我的快乐。
  我所有的痛苦都是从十七岁以后开始的。因为那时候我爱上了一个男孩。很短暂的恋爱,只有两个月。可是,在那之后,我就不再会爱了。我的纯真年代,已经距离我很遥远了,那个我再也回不去了的年代。为一个男孩子,放纵自己的眼泪,挥霍自己的快乐。我的爱情不会像浴火的凤凰,它是一朵花儿,只开一季。
  我已经老了,年轻的男孩子开始称呼我姐姐,爱上我的人开始都是些已婚的男人。我认为所有的已婚男人都很恶心,他们在家里有妻子有孩子,却不能抵御外界的诱惑。我的主任,一个已婚的男人。他说他爱我,他抄来漂亮的情诗送给我,我装傻。有一天,他强搂着我要吻我。我看着一张恶心的嘴向我靠近。然后我疯了一般地双手乱舞,我想吐。还好我的工作性质让我不用每天去上班,不用每天对着那张我看了想呕吐的脸,这让我还得以在这家公司继续混下去。我无所事事的上班,看着冰冷的电脑屏幕,但是我觉得,电脑屏幕比那张脸可爱多了,尽管看久了我的眼睛会酸痛。我们公司新任的财务总监,我发誓我和他不熟。可是他叫我“菲儿”,我最喜欢的昵称,从一个恶心的已婚男人嘴里叫了出来,他出差要发很多遍“我想你”的短信到我的手机,那些短信,我看一眼,就删除。我几乎抵挡不住要离开了,还好老天还算眷顾我,很快他被调去了上海。然后他让我请假去上海。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恶心男人,以为我会干送羊入虎口这种蠢事,可惜我不是一个蠢女人。
  我不想结婚。也许是因为不想我的男人变成一个恶心的男人。我是个精神女人,也可以倒过来说,我是个神经女人。我和百合,我们俩神经女人,也配嫁人?有时候我觉得百合就是我,可是有时候,我又觉得我和百合是两个女人。我有些恍忽,我想我是患了一种叫做“网络综合症”的疾病,这种疾病像是计算机病毒,有一定的潜伏期,一旦爆发,却又让人手忙脚乱。这种疾病慢慢地从我的骨髓侵蚀到我的皮肤,我才开始发觉。我成了一个真正的神经女人。
  
  
  
  这真是一个遗忘的季节。
  喝水忘了杯子,开门忘了钥匙,刷牙忘了牙膏……做什么事都是浑浑噩噩,
  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只是觉得自己的灵魂整天漂浮在半空中,忽悠悠地向往事张望,就想起一个人来。
  我想象着我的三十岁。我希望我三十岁的时候会是一个风情万种的女人。是的,风情万种。这个只适合三十岁女人的词。
  我会想象我们的相见。在一个有风的日子。像电影中的男女主角一样。拥抱。
  我想起我对你说过,我说如果你打开门,看见一个恐龙在对着你笑,那就是我了。
  你说,你会拥抱我。
  这就足够了,尽管后面还有半句并不美丽的话,可是我选择遗忘,我只记我喜欢的话。
  其实拥抱我你一定会感觉到美丽,因为,即使是一个恐龙,在她笑起来的时候,也会是最美的。只是你没有发现而已。
  我想着我们在夜里。
  你说,这么美的夜,我们干点什么吧?
  我说,好的。
  你说,我们去天台上看星星吧。
  我说,好的。
  我们在天台上看星星。
  或许你会牵起我的手。
  像兄妹一样。
  感觉到了凉,我们或许会拥抱。
  像情人一样。
  又或许,你只是攀着我的肩,给我讲你生命中的女人。
  像朋友一样。
  十年。一段漫长而又短暂的日子,一段辗转而又直白的生活。也许,到时候你把一切都遗忘了,我们都不是有好记性的人。我要记下来,如果你抵赖,我可以说,有字为证。然后傻笑。
  
  
  我在现实与网络中纠缠,所幸我还分得清它们之间的区别。除了有些幻听,没上网的时候经常会以为QQ在响,除了不太出门,基本上,我的生活还算正常。胃口还算好,心情好的时候也会化个淡妆。
  我想我还会爱,爱情是一段漫长的路途,不可能一口气走到终点,那么,我们就在某一个驿站,爱吧。那么,我们就希望着下一个驿站,有一个人,站在那里等待。轻轻地拉起我的手,说,你来了。
  

作者签名:
用两秒钟看你,两分钟爱上你,两年忘记你。如果有一天你看见我流泪,那是因为我依然爱你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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