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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反腐出奇策:阉割上岗[转载]

yc姚律师
2006-12-10 20:30   收藏:0 回复:0 点击:3122

    我为反腐出奇策:阉割上岗
  
   作者: 我老实巴交 (进入作者Blog) 发表于: 2006.12.05 10:32:02
  
   唐太宗李世民“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给我们留下“贞观之治”的千古佳话。我们治理国家,也应该吸取封建王朝的经验教训,达到国富民强的目的。
  
   据学者研究,在我国五代十国时期的南汉王朝,它的统治者规定:凡是作官的人都要阉割。南汉位于中国南方,国主刘晟吃丹药丧命之后,新主刘继兴继位,他非常信任宦官龚澄枢,国家大政皆由龚澄枢把持,并颁布政令:凡群臣有才能的,或者读书的士子中了进士、状元,皆要先阉割了,然后擢用。刘继兴认为,百官们有家有室,有妻儿老小,肯定不能对皇上尽忠。于是南汉几乎成为阉人之国。时人称未受阉割之刑的人为门外人,而称已阉割者为门内人。
  
   结合我国目前腐败现象大多来源于某些干部们的贪欲,我想,在现阶段条件下在干部任命制度中引入“阉割”法,会有助于和谐社会的全面建设。
  
   2001年,北京市政协委员在一场有关《婚姻法》修订的讨论中,《婚姻法》起草专家小组主要负责人巫昌祯说出了这样一组统计数据:我国官员贪污腐败,大部分都与包养“二奶”、“情人”有关;领导干部腐败60%以上都跟“包二奶”有关系,在被查处的贪官中95%的人都有“情妇”。而且,最近几年报道的贪污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大有蔓延之势。这些不正当现象,一方面使国家财产受到重大损失;另一方面,各种社会不安定因素也由之而生。这些由情色而造成的贪污腐败已经成为社会不和谐因素的主要制造者。
  
   中央前组织部长张全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一方面(干部)选举都是按照党制定的干部路线、政策、标准选人;二是重要岗位的候选人都是各级党委向人大主席团推荐,这就体现了党管干部原则,与发扬民主、依法办事是统一和结合的。即使直接选举,也是按照党的干部标准来直选。也就是说,党的干部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必须信仰共产主义。我们每个党员在入党的时候宣誓的时候,基本上都有这么一句话“为共产主义奉献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说起来容易,作起来难。现在我国虽然经过了近三十年的改革,但是,制度上还不够完善,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还不完全那么非常崇高。而且,改革开放以后,西方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观念也渗入了我国思想领域。因此,要彻底杜绝腐化堕落的资产阶级作风在广大干部中的影响,必须对广大干部,特别是起绝对作用的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进行严格要求。
  
   一个人一旦有了家庭,便就有了私心,特别是中国这个注重家庭伦理和家庭责任、以及注重男尊女卑的国家,封建余孽还没有彻底消除。如果有了一点私心,便会在有一定权利的情况下尽量满足自己的这个私心,长此以往,私心杂念便会蔓延。物质的享受已经不再满足日益膨胀的欲望,转而会再寻求色情刺激。这也正是已经落马和还没有落马的干部们包“二奶”,养“情人”的主要原因。他们既有物质基础,又有私心欲望,再就是拥有自己的权利。如果我们能从根本上切断这个需求,不也就斩断了腐败的根源,使广大干部们一心一意为党、为人民、为国家作贡献了吗?
  
   当然,“阉割”法乍一听起来比较严酷,但是,为了和谐社会的全面建成,不采取一下严厉的措施怎么能行呢?再说了,我们国家这么大,人口这么多,这些年为了提高全民素质高校也扩招了,总能找出一些为了共产主义理想而忘我无私的人。
  
   记得南宋爱国诗人陆游有句诗:“位卑未敢忘忧国”,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每当我看到报纸、网络的这些腐败现象的报道而感到痛心不已,但是自己却无能为力。因此,如果像我这样的普通人都能为国家建设、为民族强盛多思考,多想办法,那不也是一种贡献吗?
  
   俗话说,“话丑理端”,我这个方法也是“法严心善”。为了党的利益,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少数满腔热血的爱国志士阉割一下,做出点牺牲,有什么不可以呢?当然,完全在自愿的基础之上。
  
  转自club.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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