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林社区-少校-个人文章

军衔等级知识[转载]

少校
2006-11-13 14:24   收藏:0 回复:0 点击:4552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根据军官所属军种和技术特点,在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名称.
   现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1.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2.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为上将;
    3.大军区正职为上将、中将,大军区副职为中将、少将;
   4.正军职为少将、中将,副军职为少将大校;
     5.正师职为大校、少将,副师职为上校、大校;
   6.正团职为上校、中校,副团职为中校、少校;
   7.正营职为少校、中校,副营职为上尉、少校;
   8.正连职为上尉、中尉,副连职为中尉、上尉;
   9.排职为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校至少尉。
   志愿兵役制士兵按军衔等级分为:高级士官(六级土官、五级士官);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义务兵役制士兵为最高军衔。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转载  林友收藏  

  
【点击回复或查看回帖】

传统或网络媒体转载请与作者联系,并注明转自【胡杨林】及作者名,否则即为侵权。

Copyright © 2008 MY510.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