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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和熊掌
□ 闲云孤鹤
2006-10-17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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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言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生活中我们经常不得不忍痛放弃一些心爱的东西,但放弃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选择,为了更长远的收获。其实,鱼和熊掌的问题也可看成是一个哲学的问题。这里也充满了辩证。
学会放弃:不失为一明智之举,既然不能兼得,当然也就不可强求。总的目标锁定了,首先放弃一个,经过不懈的努力,“徐图之”不也是一种聪明吗?
专注致一:既然不能兼得,那就得在两者中做一最佳选择。集中精力,专心致志地做好一件事。所谓不怕招招会,就怕一招鲜嘛。
知足常乐:既然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求得其一也是一种收获。学会知足也是一种幸福,贪欲过大,会烦恼不尽,懂得知足,也是有修养的表现呢。
出于策略:避重就轻,求实弃虚,不也是在不可兼得时所采取的策略吗?先放某项一码,或是虚晃一枪,韬晦也好,迂回也罢,只要策略对头,大获全胜也是有可能的。
可以兼得: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坚定信念,就要做百倍的努力,把鱼和熊掌都弄到手;或者施以巧计,或者不择手段的达到全胜;有时能否兼得,其实是一个思维的问题,本来在二度空间里不可能的事,放到三度空间里去考量,也许就是易如反掌的事。
两者皆抛:既然不能兼得,那么我一个也不要,也许是因了不为五斗米而折腰;也许是因了,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也许是因了验证这段诗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生活中的一句常言在这里却成了一个哲学辩证的问题。那么说了这么老半天,怎么会有人把鱼和熊掌这么两个既绕口又似乎不太沾边的词汇聚在一起呢?却原来有其典故: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孟子•告子上》
孟子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在这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
圣人用了这么两种说着绕口的食物,打了比方,形成了典故。几千年来就这样流传了下来。其实我们也可以把这个典故重新地杜撰一下:
一日,孟大官人去后来出了名的田横岛一带调研,午宴时,亚圣要吃烤麋鹿、喝鲍鱼汤,人家说没有麋鹿,于是孟子说:“麋鹿肉,我所欲也,鲍鱼,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麋鹿而取鲍鱼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若是如此,那么流传下来的典故也许就是“鲍鱼与麋鹿不可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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