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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女权言论的回复

寒水月沙
2006-09-14 15:48   收藏:0 回复:5 点击:3432

    《女人,从相互厮杀的战场中退出!》 文 / 水色妖唇
  
  http://vip.rongshuxia.com/rss/bbs_viewart_1.rs?bid=108981&aid=575555#575555
  
  这是一篇女权言论文章,看后感触颇多,遂提笔回复。有些凌乱还有,语无伦次。灌水玩玩。
  
  
  用心是好的,但是偏激。
  
  
  女人只要做好女人,男人也只要做好男人。
  
  
  圣经旧约里有一句话我很不喜欢: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恨你的仇人……新约里却更正:爱你的仇人,有人打你的左脸,就把右脸也让出去。
  
  
  初看,前者过于偏激,后者纯粹是软弱的宣称。后来,感悟到自己是错误的。一个人,如果你只知道爱自己的亲人、子女,那只是天性。可以宽容到爱自己的仇人,则把爱升华到了另一个境界。
  
  
  楼主宣称,要我们爱自己的同类,不要起内讧,这一点我完全赞成。可是,我不能:“集体嘲笑丈夫嫖妓的女人,与妓女为伍了。”
  
  
  我不能嘲笑丈夫嫖妓的女人。一个巴掌拍不响,你的男人出去嫖妓女人,必然有两个原因。其一,男人好色。(其实女人也很色,只是没有几个愿意承认罢了。懂一点生理知识的人都清楚)其二,两人之间有了缝隙。苍蝇不盯无缝的蛋。女人,我的姐妹,你失败了,那么,我建议你先不要跳脚大骂,而是回家独思量,自己为什么成了失败者。对你,我只有祝福,希望不要错过下一站车,不要走错下一步。
  
  
  我不能与妓女为伍。诚然,每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权利支配的身体。楼主很流畅的阐明,妓女为什么要做妓女。说到底是为了钱。“如果一个女性,正常工作,月薪可以达到一万,那么,,她会去做月收入只有五千的妓女么.再换个说法,如果大部分妓女正常工作的月薪有五千,她会做月收入一万的妓女么?”妓女,你为了钱而卖,为什么我要同情你,并且与你为伍?
  
  
  上班族的人都知道,工资是同等的,同样职务的男人并没有比我们多拿一分。妓女一个晚上的收入颇丰,最便宜的,接一个客人也要一百块钱。当然我也承认,妓女也是人,她们有感情。但是,你既然选择去做妓女,用身体换金钱,拿人格尊严换取享受,就是你自己的选择,与嫖客形同一格。我们为什么要与你为伍?我并不仇视你,但是绝不同情,至多鄙视着擦肩而过。
  
  
  从束胸裹足到今天的妇女半边天,女人,你究竟还是弱者吗?我的答案依然是肯定的。楼主发贴的用心我可以理解,也很赞成。但是,我以为你的论点从一开始就走了岔道。
  
  
  女这个字眼,古已有之,是象形文字,半跪着的人的形体。乃到中华民族千百年流传下来的圣贤书,没有少提到“女子无才便是德”、“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这些陈规陋俗,顽固地刻在一些男男女女的思想里,如烙在血液里的毒素,很难根除。
  
  在一些偏僻的山村,年年月月,多少痛心的事情还在发生!你们见过吗,失学的女童,拿着书包送弟弟去学校。铃声响了,她的任务也完成了,黯然往家返,频频回头的身影如何不让人心疼?你们听过吗,十九岁的女子被家里高价卖到夫家,当牛做马两年,留下一个女儿,去带环的路上怕夫家嫌自己落实计划生育了以后不要自己,中途跳车。十九岁的生命,正是花一样的季节,攸然逝去。同床共枕几年的男人,最后向政府提出的要求竟然是:两万块钱,帮娶一个新老婆。
  
  
  还有很多很多,不仅仅是女孩,女人,还有男孩,男人。考上名牌的男孩吊死在家里,原因只有一个,没有钱交学费,不忍家人债台高垒,落到卖房子上街乞讨的地步。
  
  
  多少心痛,无少无奈。源于贫瘠还有,千百年留下来的陈规陋习。这些,不是一两个人举手高呼女权可以解决的,而有待于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
  
  
  我们的国家,尤其计生系统近年一直提倡:关注母亲,关爱女孩。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譬如最近举行的:“关爱女孩行动万里行”活动,有知识竞赛,有演讲比赛,还有大大小小的捐助活动。我看到了同时自己也策划过这些活动。但是,这些事情真正深入人心,实在很难。翻看捐赠衣服,多数是穿旧了过时的没处搁的旧衣服,有的破旧不堪;钱是真得捐了,自发的也有,但是少得可怜。很多人心不甘,情不愿。毕竟,从兜里掏钱是件让人不愉快的事情。红尘浮世,太多事情,人们已经麻木了,见多不怪了。更甚至,在一些小学和活动中,主持人安排受到救助的母亲和贫女拿早已准备好的信纸当众念给大家听,以致谢意。这些举动,如何不让人心寒。有人想过吗?她们的自尊。接受,有时候也是一种痛苦。
  
  
  今天,在这里看到这样的贴子,让我震憾并且难过。楼主以及,你的众多跟随者,首先做为女人,我感谢你们的用心。但是,做事说话要有度,不可偏激,过了,适得其反。
  
  
  我们女人,其实要得不是很多。我不赞成你们的“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谁说,女人除了做荡妇就是做怨妇,或者,悍妇?女人,只要做好女人,和男人一样,我们都是社会的一份子。做好人,做正直、宽容有爱心的人,快快乐乐存活于天地之间,当是人类终极理想。
  
  
  妓女,无非就是为了钱。社会很大,还有许多事情可以做,若我选择,生活所迫不得不低头的时候,宁可去捡垃圾也不会入娼门。千人骑万人压的角色,是你自己选择的。收入少一些,解决温饱的日子固然清苦,至少可以直着腰杆做人。
  
  
  为什么要做怨妇?女人,记得时刻要给自己留一个空间,不大,但是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地方。楼主提到过词语,家庭主妇。不怕你们笑话,在我数不清的理想里,曾经有过这样的想法:做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老公出去挣钱,我在家相夫教子,写自己喜欢的文字,闷了出去转商场,采购,陪双亲聊天喝茶。但是这种想法是幼稚而不切实际的。女人,你必须有独立的经济基础。你不能为了自己的清闲,把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男人的身上。何况,自己没有收入,花一分钱都得伸手的日子实在很难堪。因此,女人想要自强,必先自立,自重。
  
  
  你爱的人,他离开了,当然是不幸的事情。可是姐妹们,一个人,当他爱你的时候,就是爱的。当他不爱你的时候,就真得不爱了。你无力挽回,至少可以高贵得离开。你爱他是吗?真得很爱很爱他是吗?那就放开你的手。爱一个人,不是要把他紧紧抓在手里,而是要他快乐。这句话,不仅说给女人听,也要告诉男人。爱是一种宽容,相爱的人不仅要把对方看成自己的另一半,也要自然而然把这份爱浓缩成为----无怨无悔。
  
  
  悍妇,是一个难看的词眼。它总让我想起鸡飞狗跳,唾沫横飞诸类场景。女人,是美的向征。古往今来,有人把我们形容成花儿,有人说女人是水做的。看到楼主被人形容成悍妇,有些惋惜。它让人觉得女人是因为恼羞成怒,双手插腰站在这里高呼女权万岁。其实并无必要。滴水可穿石。我们女人,应该优雅、性情的活着。悍妇只是一种无奈的表现。你应该始终微微笑着看自己的同胞还有异性,满足的说:我就是女人,我以自己是女人而为荣。女人,应该是这样的。
  
  
  女权,固然要争取,那是我们应有的权利。但,绝不是踩踏在男人的头颅之上往起站。女人不可把男人当作另类,不可把男人当作仇人。没有了男人,我们会孤寂;没有了女人,男人一样会痛苦。
  
  
  男人,要有坚实的肩膀;女人,要有水一样的柔情。人都有累的时候,倦了,彼此靠一靠,这样,很好。
  
原创  林友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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