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诘问“人大代表关注副厅级干部漂娼案”

日月潭[一支笔]
2006-06-05 22:37   收藏:0 回复:3 点击:3516

    在全党上下开展党章党规教育之际,看到辽宁百名人大代表呼吁副厅级干部漂娼案,值得大家深思。 我们的人大代表维护的是什么权益,难道是维护官官相护的权益!假如是一个普通百姓发生了漂娼,假如是一个一般干部发生了漂娼,他们能这样兴师动众?我们人大代表关注的导向是什么?是不是关心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关心老百姓的生产生活疾苦,关心农民工、学生上学、老百姓医疗的社会问题?对一个副厅级干部漂娼的问题用的着这样联名上书吗?不论是公安机关做错了什么,要依法处理,但对一个副厅级干部的所作所为,首先依党纪党规处理,然后依法追纠。
   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党章党规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现在,我们的个别高中级干部不能以身作则,把自己混同一般干部,甚至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这样的领导干部愧对于党的培养,愧对于人民赋予的权力。做为高级干部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在老百姓的心目中树立党的形象,树立公仆的形象。
   相反,这位副厅级干部发生了漂娼或与漂娼问题有关系,却与一般的公安人员作比较,把自己混同于一般干部,把问题的出发点放在了以自己为本上,看不到自己已经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我们的人大代表为什么看不到自己的同志在人民群众中造成的破坏力和杀伤力,却打着维护法律公正的幌子,以正视听,关注到底。
   且问:人大代表代表的什么?人大代表应该关心什么?人大代表的话语权到底是为谁维护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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