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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实名制,实实在在的反腐懒政[贴图]

天涯孤旅
2006-04-11 20:23   收藏:0 回复:1 点击:3425

    www.zjol.com.cn 2006年04月11日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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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是一个举报实名制,湖南省长沙市委决定对市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的21名拟任职人选(或提名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欢迎举报者反映拟任职人选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长沙市委组织部表示,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这种举报实名制表面上欢迎举报,实际上种种实名要求却将举报者拒之于反腐大门之外,是实实在在的反腐懒政。这种懒政体现在,通过两个假定,产生了四种不良影响。
  
   假定之一,认为匿名举报之事实一定子虚乌有,串联诬告。本来,举报者与所举报之事是没有关系的,举报是否应该受理,应该取决于所举报之事实是否属实,而非所举报之人必须留下真姓大姓。而长沙此举通过文件的形式,巧妙地将调查举报事实真假的职责转化成为调查举报者的身份上来,可谓实足的投机取巧,果然能轻而易举地做好调查工作。
  
   假定之二,认为举报者是居心不良的,怀疑举报者的正义感。笔者看来,举报者乃国家的“雷锋”。雷锋是为他人做好事,而举报者则是为国家做好事。雷锋可以不留名,举报者当然也可以不留名。
  
   举报实名制一出,从此再无举报者。其一,举报者没有安全感,害怕报复;其二,反正市委也认为举报者是居心不良的。其二者相加的结果,必然是从此再无举报者。然而,举报者不管出于何种目的,只要被举报者思想作风、廉政勤政等问题属实,党委部门及时将国家的蛀虫找出来,必然是于国于民有利。作为市委,想到的最多的不是国家的利益、全民的利益,而着眼于举报是否会给个人带来多少利益,实在是非常遗憾。
  
   举报实名制一出,腐败者更可招摇过市,举报之人都将受到腐败者的制裁。原来腐败者是人民的公敌,而通过这样的一纸文件,反而把举报者变成了人民的公敌,使得大家认为举报者是居心不良、别有用心的。辽宁鞍山市国税局干部李文娟,就因“实名举报”鞍山市国税局人为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后来就遭遇被举报单位的打击报复,无端地被单位辞退,并遭到令人恐怖的威吓。活生生的例子证明,举报者遭殃,而真正的人民公敌却是蚊丝不动,这样的实名制能给贪官、庸官多少震慑?
  
   举报实名制一出,市委失职找到了挡箭牌。原来有举报不查,是市委、纪委部门的失职,而这样的一纸文件规定,如果匿名举报,就不会被受理。如此高招将让匿名举报信石沉大海,而纪检部门也可高枕无忧,确可做着“黄粱美梦”。
  
   更有甚者,大开市委文件逾越法律之先河。腐败是国家的敌人,是法律制裁的对象。而举报者作为普通公民是有隐私权的,受法律的保护。他并不一定要随着举报腐败行为,而公诸于众。而长沙市委的一纸文件将原来受法律保护的公民隐私权剥夺无余,这种文件大于法律的示范性后果是可怕的。
  
   也许会出台若干对于举报者的保护措施。然而,此时举报者已暴露者腐败者的面前,任其鱼肉,至于何时、何地受到报复更是防不胜防。与其建立这样一张并非能真正保护举报者的大网,还不如把这些时间和精力花在调查举报事实的真伪上。奉劝一句,不要在举报者的“尊姓大名”上大做文章。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吴辉军  编辑: 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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