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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那一眼的忧伤 |
在我并不丰富的三十年里,没有太多的可以回顾的东西。着也就是我常常惊诧于现在许多人的繁华的原因。所以我往往在面对键盘的时候,就会胆怯于自己的苍白,害怕这种苍白会在斑斓的繁华中制造出刺眼的不和谐来。
直到今天遇见了娜,知道了几乎已经久远没有联系的瑾的消息。
娜和瑾都是我的校友,当然这是在我刚入校的时候。
和瑾的第一次邂逅很戏剧。刚入校的我在大家的眼里属于很脏乱的异类,在帅哥横行的校园里到也蛮扎眼,但美女们的眼光往往是嘲笑与私语齐飞,冷眼与白眼一色。而我,也就象一只寂寞的鸵鸟,自己来去与想来想往的地方之间。就在这种情况下,我遇见了瑾。虽然后来瑾说和我打招呼是看着我可怜,让我不愉快了好久。
戏剧的开始是一只羽毛球打中了“鸵鸟”的头。
戏剧的进行是伴着羽毛球飞过来的一个女孩的声音:“玩吗,一起?”!
戏剧的高潮是我和羽毛球的主人--瑾在校园里几十双眼睛的睽睽注视下的八十八个回合!(当然最后失败的是瑾)
戏剧的结尾是:瑾爱上了我!
不是因为八十八这个数字的吉利,而是因为八十八这个过程的每一细节:我每一次的回球总是在瑾可以享受到的最佳位置落下。这是后来娜告诉我的,晚上三点多瑾上了她的床,就是为了告诉她我的回球带给瑾的感觉:
“一个打球都这么细心的人,一定是一个很体贴的人!”
“我喜欢被照顾的感觉,暖暖的!”
“我发现我好象喜欢上他了,尽管他看上去很邋遢!”
传说中的一见钟情的始作俑者--我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它的存在,仍然孤独地徘徊于自己的轨道之间。直到舍友阿义的生日派对。
那是我见到瑾的第二次,当时我很惊诧,不是在于瑾的出现,而是忽然发现就在我徘徊的时间里,宿舍的那帮小子居然都恋爱 了!
那天去的女孩子有四个:娜、小娟、静静和瑾。其中的“假冒伪劣”就是我还有瑾。
已经忘掉了那一天的详细过程,只记得我喝多了,说了很多的胡言乱语,然后出去唱歌、跳舞,最后醉梦在瑾的肩头,在梦里,有一股暖暖的风吹拂在我的头顶,后来才知道那是瑾的鼻息。
那一天我的表现,宿舍的那帮小子总结了几个经典:喝的很经典;说的很经典,睡的也很经典。并且把我的表现过程总结了三个词:故做姿态--含沙射影--原形毕露。
和瑾接触的慢慢多了起来,但几乎都是以“电灯泡‘的角色出现,不是一个,是两个。看着那些”狗男女“们在眼前打情骂俏,我和瑾只有相对苦笑,坐立不安。后来我们的这些行为被叫做”眉目传情“!
第一次的牵手是在九二年的冬天,当然比起二OO二年乌鲁木齐的冬天要冷的多,雪下的也早的多。在三对“狗男女”和两个“电灯泡”狂欢完之后,势单力薄的“电灯泡”自然逃不过“狗男女”的折磨,一番“明枪暗箭”之后,“狗男女”呼啸而去,追逐属于他们的快乐,只剩下两个尴尬的人并肩前行。
打破尴尬的第一句话属于我,也属于后来我们的爱情。“其实他们这样说我们,我们很亏啊,连手都没有牵过!”接下来的事情是我始料未及的,一只手怯怯地伸进了我的手心,让我第一次知道了触电的感觉,也第一次明白了为什么被电打的人往往被吸住:因为不舍得放手。那时的爱情比现在的要来的慢的多,也傻的多,因为我们就这样手拉着手走了整整一夜!!后来瑾告诉我,不是因为拉着我的手感觉有多好,只是因为冷,其实她更想钻到我的怀里睡一觉。当她后来真的在我的怀里睡了一觉之后,她却告诉我远远没有想象中的美妙,就是我的肚皮比她的枕头要舒服许多。后来在一起的时候她的语言就简单了许多:“来,肚肚,觉觉!”,而我的肚皮就随之陷下去......
瑾的家在伊犁,新疆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我始终固执地认为,伊犁是因为有了瑾才更加美丽。而瑾在说起伊犁的时候,总是会泛起一丝淡淡的忧伤,而我,当时只顾的享受爱情的美妙,却忽略了这种忧伤,把它当作了瑾心里的思乡感觉。直到送她回家的那一天......
到现在为止,我依然可以记得车开动时,瑾在车窗里的回眸一望,那一眼的忧伤!
就在那一眼后,瑾彻底消失在了我的生活当中。这时的我才发现我居然没有她家的地址,她家的电话,她家的一切......!
那时我的生活只有了两个内容:喝酒,求娜帮我找她。娜的闪烁其词告诉我其中一定有什么事情是我所不了解的。于是我告诉娜,我必须在喝完八十八瓶酒之前得到瑾的消息。
瑾 的电话来了,五个字“我要结婚了!”......
于是,瑾消失在了我的生命里,爱情也同时熄灭在了我的生命里,但偶尔还会有一只怯怯的小手,在寒夜的梦中出现。
本来这应该是一个结束,但是我又遇见了娜,所不同于当初的是,我也已为人夫,我们的谈话小心翼翼,礼貌地开始,礼貌地结束,直到娜又反身追上我告诉了我三句话:
1 瑾在高中的时间就被自己的父亲许给了当地一个高官的儿子;
2 她老公对她很不好,还在外边有了情人;
3 瑾被毁容了,被她老公的情人;
......
顿时,那回眸时淡淡的一眼忧伤又出现在我的心里,隐隐作疼......
难忘的那次回眸,那一眼的穿透生命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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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侧影柔肠 |
Re:回眸,那一眼的忧伤 |
回复时间: |
2005.08.11 0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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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喜欢,为什么不坚持当初的选择?
人有时候真的很糊涂 以为爱就是成权 却没想到放弃也是一种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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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人: |
半路一把刀 |
Re:回眸,那一眼的忧伤 |
回复时间: |
2005.08.12 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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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支持楼上!
我最恨的就是天下有情人没成眷属!!上苍弄人啊!
但是,做为主人公,难道不该反思一下吗?
另外,大家的错别字都多了些。
比如“着也就是”“以为爱就是成权”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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