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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褪色的记忆 收藏:0 回复:0 点击:4921 发表时间: 2005.08.06 12:41:04

第一次亲密接触[后记][转载]


  敲完了“The End”键,看看手表..凌晨四点了。如果是在两个多月前..
  
  这时我早躺在床上了..但在过去这两个多月以来..这种时间算是还早。从1998年3月22,到5月29,共花了两个月零八天去完成长达34篇的连载..平均两天一篇的速度..算快吗?..我不知道。因为我以前没写过这麽长的东西。
  
  我写作的时间不算长..如果我们谈论的重点是小说或Story的话..去年12月18才完成第一篇处男作:“7-11之恋”..post在连线小说板上..收到一些朋友的鼓励..我才有了所谓的“信心”。这是短篇作品..我尝试以男女双方不同的思考角度去看待同一件事情。事实上我那时正迷上短篇小说,对长篇小说并无创作的兴趣。与其说是没有创作的兴趣,倒不如说是没有创作的能力。接着是去年12月28完成12集的“围巾”..这算是中篇作品吧!..我想。只花了叁天便写完,却在隔了将近一个月才post,而且一次post完。为何会如此呢?..我也不清楚。也许我觉得这篇比较不像是小说吧!因为我是站在女孩的角度所写..所以那时很多人以为我是女的。我喜欢这种误会。
  
  然後我就没再写了..即使往後的日子里仍然常有所谓的“灵感”浮上脑海。因为我现阶段存活的目的是完成毕业论文,拿到一个学位的光环..而不是在网路小说板上听到掌声。如果集一百个网友的掌声,可以换取一个口试委员的签名的话..那麽我当然会毫不犹豫地写下任何一个故事..但那是痴人说梦。所以我还是乖乖地求解艰涩的偏微分方程式..并在板上扮演读者的角色。我常在很多篇小说中得到感动..但我一直不曾告诉这些作者们我的感动。
  
  我也常期许自己能效法这些前辈们..写出一篇篇令人感动的文章。但我并没有很好的文学底子,实在不敢自暴其短。所以很多朋友说我笔触清淡,平易近人..事实上我也只能如此。这是能力问题..而不是风格问题。“余岂好淡哉,余不得已也”。
  
  在1998年3月15的深夜..研究室的窗外传来了野猫的写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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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不愿相信
但是,
这就是我的命,
我别无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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