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斐尔 |
一 阿里与玛米儿
幸福的人都很相似,不幸的人却拥有着各自的不幸。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是在萧十一郎的开篇第一句,随后那个让我神魂颠倒的女人便跑了出来。我的心被她占据了三年,三年后,她还是走了。
我很后悔自己不是个男人。如果我是,一定会把那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娶回家。可我是女人,我的愿望是爱上古龙,做他的情人,随着他的逝去而逝去。只可惜古龙死后四年我才落草,即便相遇也只在来生了。金庸这个人又不值得我爱(尽管他的文字值得)。所以,我注定独身。
回族女人霍达说,任何人都有权利爱。这个女人那本写穆斯林的书曾让我着迷过。我的生活方式倾向于清真,不沾猪荤,每天净身,坚信世上有个主宰命运的主,无助的时候会成为它的羔羊,充实的时候则会将它忘记——主是宽恕的,我一时的遗忘定会得到它的原谅。就是这样。
我有一个经名,自己起的,叫卡斐尔。主如果知晓我的存在,定会斥责我的胡闹。卡斐尔是异教徒的意思。而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卡斐尔,祖上没有回民的血统,只有个姨夫是的。他叫阿里,是个很年轻的回回,眼窝深陷而清澈,皮肤很白。他的妻子,我年轻的小姨曾经很漂亮,高挑个子大眼睛,和阿里姨夫天造地设。可惜她死了,在蜜月的时候人就已经没了。小姨婚前的一个月由阿里姨夫带着入了教,不顾外公外婆的反对着一袭白袍嫁给了阿里。婚后他们去了新疆,只过了几天,我美丽的新娘小姨就在博斯腾湖畔香消玉殒。白色的小姨倒在血泊的那一刻恰被阿里撞见,阿里从此没再笑过。他有点疯了。
霍达说长期散居在汉人中的少数民族对汉人不经意的偏见显得尤其敏感,阿里就是这样。但当小姨出现在他的生活中时,他忘了自己是谁。这个姑娘的一切都牵系着他的每一根神经。后来他们相爱,理所当然的遭到了双方父母的反对。我和小姨很要好,她很年轻,更像是我的姐姐。所以我一直支持着她和阿里。因为在看过《穆斯林的葬礼》中回汉爱情终无果的遗憾后,我希望能在现实中弥补这个心中的空洞。
可四位老人却分明不这么想。当阿里带着小姨陪他的父母用过晚饭的时候,阿里的妈妈泡了一盆碱水,把小姨用过的碗筷煮了个通通透透。小姨哭了,她明白她其实没有理由哭。但这种特殊环境中的敏感已经让她不能自已。阿里无言地握着她的手。默默坐着。
小姨没有让阿里的父母看到她的眼泪。离开了阿里的家,她拉着深爱的人直奔牛街。跪在清真寺里,她右手抚胸,昂然道,我做证,万物非主,惟有安拉;我做证,穆罕默德,主之使者。
真主是宽恕的,阿里姨夫深知这一点。所以当他一脸惊诧地看着这个他如此熟悉的女人时,他的胸腔中充满了骄傲。主接受了他的妻子,妻子凝重地托靠了主。阿里傻傻地笑着,想落泪了。
小姨的经名叫玛米儿。名字是我提议的,阿里和玛米儿的故事可以在《书剑恩仇录》里找到。他们很高兴的接受了这个名字。玛米儿的汉译是,很美。
我一直没说我其实更喜欢喀丝丽。
外公外婆简直要气疯了!他们怎么也没想到,养了二十多年的女儿一眨眼竟变成了个回回!至此,家里人对阿里的仇恨也已经一触即燃。阿里和小姨甚至不敢登门了。他们只是来找我,托我带话,捎东西。小姨对我很信任的,他们说好,结婚之后离开北京,到宁夏,到新疆去,去享受属于他们的爱情。
没有什么能阻隔真正相爱的两个人。后来,外公外婆无奈地默许了阿里之后,他们乘上了离京的飞机。
他们去了北疆一个叫库鲁克塔格的地方,准备终身隐居。走的那天我去送了。在机场,阿里姨夫带着小白帽,挽着小姨微笑着冲我挥手。
不再回来了么?我小声问。
乖,晨晨,小姨会给你写信的。小姨的眼睛了没有一丝杂质,清澈得只剩下幸福和向往。
十七天后,阿里回到了北京。
我终究没有等到小姨的信,我等来的是世界上最虚幻的故事。小姨死了,死在他们的爱巢,北疆一个靠近沙漠的村落里。那天阿里去上工,小姨一个人在家,一伙恶霸闯进他们的房子,欺侮她,还砸光了东西。最后,小姨不能继续反抗了,她被杀害了。
事情大致是这样,我没有亲见,恍惚的阿里也不肯明说。我看到的是全家人用充满血丝的眼睛瞪着把头埋得很深的阿里。在他们眼里,阿里是恶魔,把他们辛辛苦苦养育了二十多年的女儿一步步拖向深渊,直至送命。
我没有办法这么想。虽然我也很爱小姨。很心疼她的离开,但我无法恨。因为小姨那无孔不入的玄妙微笑时刻阻止我去恨,于是我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个教徒。是的,阿里很无辜,相爱是没有错的,错在命运。阿里和阿里们相信他们的命运在出生以前就已经被规划好了,就象他注定要遇见小姨与她相知相爱一样,都是没法改变的事。所以人们无法抗衡神灵,只能独自叹息,看着那个令人惊恐的结局慢慢接近。
小姨连骨灰都没有留给家里人,她已经是个穆斯林了,必须土葬。听说,她的墓是阿里亲手挖的,就象萧峰葬阿朱,三毛葬荷西一样,一捧一捧的黄土不断撒下,最终把深爱的人埋葬。
我能理解,当最后一捧黄土撒在小姨脸上的时候,逝去的不止是小姨的肉身,还有阿里的心。
“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掊净土掩风流。”
家人今后的日子,就在念着小姨,恨着阿里中度过。外公骂过阿里,说他是灾难人种,只会带来噩梦。灾难并未怎样,可怕的是人种二字,它辱及了阿里的信仰,否定了他的整个民族。我惶恐不安地看着阿里,但他并没有什么反应,哪怕是皱一下眉。信仰是不该被忽略的,阿里不是卡斐尔,他懂,但那一刻失去爱人的悲痛压倒了维护信仰的原则,一向对此很敏感的阿里变得恍惚了。
从此,阿里带着对我们家人的愧疚,用行动尽全力去弥补自己的过失。但我明白,我的姨夫阿里需要多坚强的毅力才能撑起自己,在别人面前若无其事地活着。而夜晚呢?“梦回寂寂残灯后”,拥衾而坐,“肠断心碎泪成冰”吗?孤灯残梦的泪水,我也曾体会过。
二 我与阿里
我是汉女,更倾向于宗教的生活方式。我心里的主是个符号,不是真主,不是耶酥,更不是菩萨。他们的子民不会叫自己卡斐尔,就象我半路出家的小姨被“它”赐死都不能有怨言。大概是嫌她不够虔诚吧,小姨入教,毕竟是因为爱情。
它不是宽恕的吗?我不明白。
我想我是不需要爱情的了。我的心曾经牢牢地被一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占据,我并不是爱她,只是很向往。那个女人在我心里住了三年,三年以后,她走了,我的胸口是空的。
事情已经过去半年,阿里仍然在我周围很小的圈子里活动着,默默地悄悄地照顾着外公外婆,接受唾骂,弥补和忏悔。这半年里我也真正见识了什么是醉生梦死,忌酒的阿里开始饮酒,在半醉半醒之间念着玛米儿的名字。阿里不哭,极端的安静让他变成了一个幽魂——前一秒还在饮酒,一眨眼的工夫就已经人去瓶空。阿里在北京举目无亲,陪着他的只有酒和我,以及小姨那无孔不入的笑脸。
我的名字叫久晨,小姨叫我晨晨,后来,阿里也这么叫我。我已经不再喊他姨夫了,我和别人一样叫他阿里,阿里阿里。这个男人曾经清澈,深陷的眼窝里满是无底忧伤,无法掩埋,何况他也不想。
我一直觉得阿里是那只与天使相爱的海豚,心里有失去爱情的伤痕。不同的是他已经不再需要天使:我生命里唯一的天使已经坠落。阿里如是说。
难道这个无辜的人今后的日子都将一个人走过?他还年轻。天使还是会出现的,说不定就在你的身边。我说。
阿里凄然地晃晃酒瓶,说,晨晨,你不懂的。我的心已经被摘走了,和玛米儿的身体一起,埋葬在库鲁克塔格的博斯腾湖畔了。等到来生,它才会苏醒,今生,它会一直在那里,陪着玛米儿,埋葬我的爱情。
我默然。在我心里,阿里的形象已经相当脆弱,轻轻一碰,就碎了。在小的时候,古老的民歌告诉我,博斯腾湖是一只幸福的碗,美丽的故事三天三夜说不完。而小姨就像奥菲丽亚一样,死得很美很美,在那种地方逝世甚至是我所向往的。很难想象,一个天仙变老之后的样子,终日持家,百无聊赖,歇斯底里的妇人,那决不是我仙女小姨该有的生活。
经历了轰烈的风波和爱情,短暂的享受过后,小姨死了,带着蜜月的甜。这是她最好的结局,漂亮地走向另一个世界,真好。
只是这些对于阿里,似乎过于残酷。
残酷也没有办法,我印象里的阿里与小姨的爱情是一个很完美的故事,旁人看来很凄美,当事人却得忍受煎熬。呵呵。人生不是戏,当然越平安越顺利越好。表演性太强只能造福于旁人。
你误解了爱情。我说。
阿里没有开口,我情愿他不开口。他一开口,三句话离不了玛米儿的墓,离不开库鲁克塔格。
向前看看吧,你还有好长的路要走,总是留恋以前,会摔交的。
我知道,有爱就有痛,我是在痛并快乐着。
我笑了一下,忽然间心头涌起一种无以言表的感觉。是伤感?不,是嫉妒!我在嫉妒我的小姨,他赢得了一个女人最骄傲的东西:一个男人永世的爱。她逝去了,他的爱才得以保存和永恒。而我,我也曾经经历过所谓爱情,那个海枯石烂的围墙只因一个美女的回眸一笑就土崩瓦解。分开那天他对我说,我是他见过最善良,最可爱的女孩,希望以后能……没等他说完,我拍案而起,把桌上的奶茶都碰翻了。我呸,以后?以后你还敢让我再看见你?那家伙缩着头,但我分明从他眼睛里读出一丝窃笑。我的感情被浪费光了,他还在说以后?我成什么了?
那天我真的被激怒了,被他的话和窃笑。当时我们坐在茶店,背景音乐是赵薇的声嘶力竭。我抢过他的钱包,买走了所有的奶油点心,劈头盖脸全都向他扔过去,扔得他满头满脸都是奶油。呵,明夕何夕,君已陌路啊。我从手腕上褪下一个藏银手链扔还给他,然后夺门而去。事情过去的这一年里,我也道听途说了许多关于他的事情。那美女打了他的孩子,跟了一个什么大官的公子,出国了。他还继续窝在他的那个什么破大学里念他的信息技术。他同宿舍有个男生叫林朴,是我同学林陶的哥哥。托他妹妹问我能与那男人回到过去么?我说我不想,美女无止境,我的悲伤就无止境。林朴说他也这么想。
刚从分手的阴影里走出,阿里就闯入了我的视野。在他之前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真正的受伤,说实话,我很心疼。一个高大的躯体蹲在那里,愣愣地抱着酒瓶子发痴,想念他已逝的爱人。那简直就是一件完美的摄影作品。其实我的思维似乎倾向于那个叫西门吹雪的男人,把全部激情附丽于一种道。西门吹雪是剑道,我呢?凄美的故事,我很乐意用一种镜头感来描述,用旁观者的眼睛,冷静地评述。同样是残忍吧。现在我在用镜头来讲述阿里和小姨的始终。小姨没有未来了,可阿里还有,他还活着。
我决定帮这个瘫痪的人去创造未来。
阿里,带我入教。
阿里摇摇头。
我要去。
……
你带我去,带我去,带我……
不可能。
为什么。
没有必要。
有。
晨晨,我知道你想做什么。可我不需要你的帮助。
我想很久了,阿里,我厌倦了精神上的居无定所,现在我想要皈依。
皈依,对于你来说,没有用。有皈依就有背叛,靠得住的只有自己。
我惊呆了,拼命盯着他。
你怎么这么说啊……
我也是人,我的思想属于自己。
可你的躯壳已经属于乙醇了!
不,属于真主。我的心属于玛米儿,从我见到她那一刻起,从我与她结合那一刻起。我的灵魂属于我的爱人。
爱人。我呆呆的。
晨晨,你还不懂这个字的分量。
我最终还是没有去入教。我听阿里的话。但伊斯兰教在我心里的地位越家神秘。几次路过牛街,我很想进去一窥究竟。甚至还逃课去北京回民公墓门口转悠了一下午。和阿里玛米儿接触的这一段时间里,学到的东西使我混进那种地方应该不会被怀疑,但我不敢,始终不敢。
去回民公墓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当天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阿里要是死了,谁会为他试坟呢?
阿里才二十七岁,等他死了,他的父母肯定早已仙去。亲戚?没听他说有,有也不在北京。玛米儿死了,我的家人对他恨之入骨。那么……谁去为他试坟呢。
我要帮他,我说过的。所以我要入教。我是女人,不能对他履行其他入殡义务,但试坟还是被允许的吧?我毕竟是他的亲人,是他的外甥女。
阿里不知道我的想法,他也无暇洞察我的内心。他的心被他的爱人牢牢占据着。但他察觉的出我并不单纯想要皈依。成年男人看透一个未成年女孩的心思简直太容易了。
但我读过的最凄美的生离死别有二,一是花满楼抱着石秀云,将死时的那段对白,二就是《穆斯林的葬礼》中《月落》那一章,汉人楚雁潮怀着难以忍受的巨大悲痛跳进回女新月的坟墓。那一刻,除了人与鬼魂的未了情,再无他物,那一刻,那颗滴血的破碎的心,除了爱,也是再无依附。
金庸写萧峰葬阿朱时用的是景物衬托心情。阿朱心肺齐断的那一刻是风雨雷电,而当他抱着她,呆呆地准备下葬时,金庸只用了八个字:雨过天清,淡淡斜阳。斜阳照着阿朱的容颜。好寂寞美丽的肝肠寸断哦。
于是我幻想着有朝一日也能跳进一个坟墓。阿里的坟吗?也许吧。坟的上方一对玉色的大蝴蝶迎风招展着,温存片刻,依偎着飞离而去。玛米儿来接阿里了。我留在墓里陪伴阿里冰冷的身体。
等等,为什么我要如此忠心?我所依恋和向往的到底是什么?宗教?皈依?结束漂泊?还是仅仅因为一个让我心疼过的男人?那个我曾尊称为姨夫的男人啊!他是我的长辈,我却幻想着用一生的幸福去陪伴一个冰冷的身体?
想想,也没什么。李隆基都可以爱上太平公主的。那是他姑妈,和他有直接血缘关系的。而我,我只想纵身一跳,过后还是要爬上来的。试坟结束,我还是要继续生活下去。
阿里至今活得很平淡。我还没有机会为他试坟,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泡在酒精和回忆里活着。而我在他身边不远处默默看着他。我相信他知道,只是无暇理会。我说要入教的时候,他反对着,因为这意味着我将与整个家族为敌。我听了他的话,但我想,如果我一定坚持的话他也不会理会我。开始懂了,本质上他对我就象萧峰对阿紫,阿紫对游坦之一样:不爱,不会在意对方的感情付出,也决不会为对方而改变。
等我真正遇到我可以为之改变的人的时候,我懂得了被爱和满足。珍惜固然重要,一旦失去还是会痛彻心肺的。
三 我的骄傲
都说初恋美好,那是事实。虽然我的初恋以伤心告终,但遥想当年,爱这个字在那段时间里还是毫无负担轰轰烈烈的。后来我发誓不再相信爱情的时候,我的同学林陶曾经诧异地问我:“难道你不是个女孩子吗?”
我承认女孩子需要爱情,但爱情不值得依赖啊,以爱情为终身目标的人最后很可能会跌得很惨。爱是雨露,偶尔滋润一下也无妨,但如果把它当作唯一的水源来信任依赖,那么干涸几乎是必然的。
于是我没有回答林陶。我是女生,这不用花时间去争论。说实话我有点看不起林陶,成绩不好,无才无德,十六七了还整天嘻嘻哈哈像大儿童一样无知无畏。我看得起的是林陶的哥哥林朴。林朴是才子(但不是财子),现在女生少有喜欢才子的,她们都喜欢浪子。电视上杂志上那些港台日韩小奶油一个顾作性感的微笑就能让她们倾心不悔。而林朴永远一副拘谨的样子,写文章,做网站,不听音乐,喜欢火锅,一笔好字,爱好篆刻。他衣服上老有掸也掸不掉的石头沫子,这很容易让我想起姑家表哥刚上大学时勤工俭学到火锅城做事,起早贪黑,衣服上永远一股子底料味。姑姑怎么洗也还是有。林朴的外套上就是石头沫,还有淡淡的烟味。说实话,只要不太浓,我还是挺喜欢闻男生身上的烟味的。它让你感觉很塌实。和林朴住上下铺的我的前男友JOHNSON,身上除了烟味还有古龙水味,我都不敢往他身上靠,一个大男人太着意打扮会让我觉得他很油滑。我讨厌所有的男性化妆品,那会把所有华夏的好男儿都诱成东方不败的。
林朴不打扮,但他很爱洁,因为他和林陶都是回民。听到这个消息时我已经和林家兄妹交往很深了。所以我又莫名郁闷起来。仿佛已经淡去的阿里的影子又回来了。
我觉得我真是命中犯他们啊。
想当初读穆斯林的葬礼的时候对回汉爱情特别感兴趣,那时阿里与玛米儿新婚,小说也在我脑海中映得兴高采烈。可当韩新月死在那一声未完的呼唤中时,我又怎能想到远在千里之外的现实中的我的小姨也与此同时香消玉殒了。这种爱情故事都以女方的牺牲作为代价,好美丽哦!
再美都是别人的,所谓别人的爱情总是这样美丽,美丽是旁人的想法,阿里肯定感受不到什么美丽。小说中楚雁潮跳进新月的墓时,他又怎么会去想自己这一跳会有多煽情呢?所以当林朴终于攒够勇气向我提出交往时,我心里一直暗自盘算。我虽然一直很喜欢他,但经历过一次失败的我不得不设防把自己全副武装,也不敢捂得太严实,怕再次上演当代版石评梅和高君宇的悲剧,为了所谓素志错过了一生的真爱。
爱就爱,生活还是要继续。那个叫小柯的男人用音乐给了我勇气。确定关系的第三天我的前男友JOHNSON恋爱了,和外经系一个叫梦姑的女生双栖双飞了。听林朴说的时候我一口茶喷了出来。梦姑?可以想象!天龙八部中梦姑才出场几秒中就被虚竹给破身了。那JOHNSON的胃口绝对比那个丑和尚大!
林朴一直很纵容我的。包括他也经常带一些JOHNSON的消息给我。其实我很感动但还是要装出不可置信的样子问他你怎么就不吃醋呢?他说,痴人啊痴人,你又非佛门女尼,勘不破爱欲,何罪之有?我白了他一眼,觉得这话耳熟但又一直想不起在哪听过。后来翻天龙八部到玄慈和叶二娘那一段对白才恍然:这小子抄袭。我是没被JOHNSON的魔爪蹂躏过,至今尚是守宫,所以林朴也比较信任我。我们俩老吵架,我很庆幸,吵架是好事,金庸笔下那个林玉龙说过,不吵架不是真夫妻。我深信不疑。
他知道阿里的事。我说过林朴很纵容我,所以他允许我把那个虚幻的男人放在心底。反正他也抢不走你。林朴笑言。
你怎知道。我瞪他。
说实话我没有对这段感情太认真,我怕受伤。林朴也看的出我的得过且过,懒得跟我计较。两个人在一块懒懒散散虚耗时日,真的天长地久也未可知。
以前跟JOHNSON好的时候我曾经问他,为什么自由恋爱离合不断而包办婚姻反而天长地久?JOHNSON考虑了很久,最后否认了这个结论。他说天长地久只是表象,那个年代,哪个男子不纳小?哪家正房不是独守空闺?哪家青楼不是夜夜笙歌?JOHNSON实在是个头脑聪明的家伙,这串反问让我很是佩服。现代社会失恋再恋是人类感情尚未枯竭的证明,所以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我又想阿里了。阿里无疑很在意天长地久,所以他在爱人死后就心枯了,剩一个躯壳里面添满了思念和酒精。一个顶天立地,眼神清澈的男人就这样垮了,只是因为女人。两性之间关系很不可思议。谁能想象一个性别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吗?
我向林朴提出这个难倒世人的问题之后,他就给我讲了那个很著名的笑话:日军没了军妓,不能叫日军了,只能叫自卫队,也就是日本人。当时我扔了杯子,趴在他肩膀上笑得说不出话来。我一向对黄色笑话特别反感,但惟独不反感这个。汉语真的是种不可思议的文化,妙处难与君说,只能靠自己意会了。
和林朴相处的第三个月我迎来了我的高考。填志愿的时候足足闭关三天,不参考任何人的意见,包括父母和林朴。初中的时候单纯,一心想报汉语言文学,然后把四年的花样年华投入到灿若星河的汉语文库中去。可真到了填的时候却迟迟下不去笔。想想也是,当了快20年中国人,还去学什么汉语言,简直莫名其妙。我那个火锅城打工的表哥就是学中文的,呵呵,原本飙车篮球样样行的阳光少年四年熏陶之后也变的酸文假醋起来,铺开笔墨创作的时候偶尔还撒几滴鳄鱼眼泪。大男人啊,这不是毁了么?学法律?作律师是挣钱,可打官司太费精力,老得快。而且现在律师事务所遍地都是,竞争激烈还容易惹火上身。我是俗人,只要太平就好。学一门语言?高二就过了英语四级和日语四级(日语最低那级)的我还真的没有重出江湖的欲望。学播音?我是想学的,可我也没有天真到以为自己的分数够的上广院之类的学校。现实如此,我也没办法。
最后选定了,第一志愿是一个影视学校的编剧专业。第二是化学系,我的理想是做药师。第三是园艺的专业,摆弄花草不问世事对我的吸引力很大,随便看了下学校简介我就填上了。等完了之后我才发现这个园艺和我想的与世无争完全搭不上关系,不过是为城市绿化添砖加瓦的普通劳动者而已。
最后如愿地上了那个影视学校。编剧班没什么美女,美女都在表演系。这就便宜了常来探监的林朴,眼球都不往我身上搁,走一路瞄一路。懒得理他,当他是斜视好了。
四 我的遗憾
平静美满的日子只过了不到一年,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不忍卒述。说说这一年吧。宿舍我只住了几天,林朴找了一间干净的房子租下来,我们两个住在那里。这其间我们去看过一次阿里,阿里消瘦了不少,脸色也越加憔悴。看的出,以酒代水的日子他已过了好久。
阿里,这是我男朋友林朴。我把林朴推进房。
阿里恍若不闻。
林朴微微躬身。我赶紧说,这是穆斯林同胞。阿里。
阿里眼睛亮了一下。林朴坐下。我带门出去。
我是卡斐尔,时刻都是。
走到小区花园里我停了下来,坐在石凳上忽然想,林朴跟我毕竟隔着教门。若要天长地久,只能我为他改变。他再爱我也不能放弃信仰吧,这样我也会看不起他,因为我听阿里说过叛教和自杀一样都是不可饶恕的。可是,这段感情进行到现在我始终很冷静。我曾经想过为了阿里而入教,那大概出于冲动和年幼无知吧。要是当时真的做了,很有可能会后悔。现在呢?我也真的可以为了林朴而皈依吗?就算我可以,有了阿里和小姨的先例,我家里人会答应才见鬼了。说不定他们以为我也会像小姨一样命运不济呢。那就完了。
刚刚相识的时候正逢阿里失意,我一直觉得他在这个寂寞的世界里需要“朵斯提”的精神抚慰,叫了林朴几次他都不肯来。想想也是,作为我的男朋友来说,叫他答应也是很难的。但他还是来了,许是想通了。是啊,如果他们两个能一见如故,那最好。
只是现在呢?我想我并不是离了林朴就活不下去,但我还不想这样走开。我是不能嫁他的啊,太难,阻挠也太多了。尤其是阿里和小姨的先例让全家人变得神经起来,哥哥姐姐的男女朋友至今不敢带回家里来。我和林朴,终究是要分开的。
一阵风吹过,暖暖的,我很想哭。一阵一阵的回忆随风涌进脑袋,很疼。我想到了一段对话,那是林朴第一次见到大海,回来时的兴奋让我忍不住笑他:
高兴成这样,不光是因为海吧?
当然,还有海鲜。他咧着嘴傻笑。
沙滩上泳装美女好不好看?
没戴眼镜,看不清。
谁叫你看脸了?
那看哪里。他心不在焉地装傻。
我怎么知道。看看,看看这晒的这么黑,还像回民吗。
谁规定穆斯林同胞必须得白里透红?
你黑得不象话就是了。
我有经名,当然是正宗穆斯林。
是什么啊?我还真的不知道这个。
看过穆斯林的葬礼吧。你猜。
易卜拉欣?我只记得这个。
不是。
那是?
吐罗耶定。
吐罗……我呆滞了几秒,一个落拓的高贵老者在我脑海中浮现。他的眼神坚定,表情虔诚,义无返顾地向西方走去。
哈,你也配!我一下子笑出来。
他却没有笑,甚至,还有一丝不悦。我没有注意到。
现在回想起来,感觉真的不是滋味。小说中穆民老人吐罗耶定一心要朝克尔白,长途跋涉遍了华夏每一所清真寺。克尔白远在天边,唯一跟随他的易卜拉欣也不肯继续前往了。易卜拉欣其实是汉民,这直到最后才揭开的谜底其实早该被预见了。真正穆民的坚定信仰恐怕决非几件珠光宝气所能动摇的吧。
现实中呢?与老人同名的林朴恐怕也有着同样执着的信仰和信念。而我呢?我是卡斐尔,异教徒,局外人,似乎是两个对立的东西,不能共存。
我被太阳晒乱了思绪,很快睡着了。
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靠在林朴的肩膀上。已经是下午了,夕阳照着恬静的花园,把我们亲昵的影子拉得很长。林朴闭着眼睛也在睡,他不知我已醒了。
我吹了一口气,他鼻子下面轻柔的绒毛稍稍动了一下。我伸出手指轻轻刮刮他的下巴,很轻,但他还是醒了。
我微微一笑,把头枕在他臂弯里。夕阳似火,他看着我,很痴的样子。
怎么?我问,脸有点红。我们之间好象很少有这种旖旎,习惯了拌嘴的氛围,冤家比恋人更适合我们。
蓦然间我感到一阵眩晕,我意识到自己的唇上有另一双热切的唇在游走,林朴在吻我。我无力地靠在他的手臂里,没有回吻的余地和力气,只感觉他的舌头像蛇一样钻进我的口腔。
你干什么啊?我挣开他,感觉莫名的慌张。
他微微平定了喘息,低下头,轻轻说:
晨晨,我们分手吧。
五 结束的不了情
一切都是这样的始料不及。很多事情,在结束的时候我们认为它才刚刚开始。半年以前,林朴那句“分手吧”脱口而出时,我的唇上还残存着他的口水和余温。半年以后,回忆这一刻时,那一刻的眩晕仍旧包围着我,凝神片刻,我还会恍惚感觉到,那是梦。
一直以为,自己对这段感情可以做到收放自如,因为从始至终,一直做着受伤的准备,告诉自己,不能深陷。
但其实呢,当我狠狠朝他摔番茄时,当我五十多公斤的体重在他背上踏来踏去时,当我趁他熟睡时把他的衣服藏起来让他起不来床时,当我半夜睡不着捏他的鼻子揪他的头发把他也弄醒时,我已经依恋了,对这个注定不能与我共存的男人。
事情,就是这样身不由己的。
有的时候真的笑自己好傻:半年了,念念不忘,每一天,每一刻。当初为了避免今天,不是发誓不再相信爱情了么?为什么还会有今天呢?
若离于爱者,无忧亦无怖。一年前作为我座右铭的这句佛诫,如今,动摇了——摆脱了情欲爱念,真的会得到安宁和幸福吗?
我的梦中情人古龙,在《萧十一郎》的结尾也这样问过,他还问:
古往今来,又有谁能真正做到呢?
有谁能?
林朴,为什么?半年前我这样问他。
因为你是汉民,而我,注定了,再变不了了。
我可以为你而变,我可以!我很惊讶自己喊出了这句答案,一直在思索的答案:能否皈依。
我不值得,等来生,好吗——我们俩变成一对猫,一对蝴蝶,再也不分开了……
我蓦地里一阵心痛,因为林朴眼睛里折射出的忧伤如此熟悉,那是阿里的神色!阿里丧妻后日复一日的不变神色,在林朴眼里出现,同样让人无法呼吸。
林朴,求求你!我死拽着他的衣襟,哭喊着,林朴,这不是真的,是不是?我们还一样的好,和昨天,和两个小时前,对不对?
晨晨,你是好女孩……
我不是!我的心已经碎了,林朴,求求你,把它再粘起来……
我哭着倒在他怀里。
恍惚间我听到林朴的声音梦呓般响起:晨晨,你会懂我的,懂我是为了你好,和我走下去,你会后悔。晨晨,你不要哭,不要伤心。你记着,我的心已经死了,所以,它永远都是你的……
他还说了很多。我什么也听不到了。
第二天,我去了林朴的学校。我一共来过三次,第一次,JOHNSON的生日;第二次,来和JOHNSON分手道别;这一次,第三次,我是来证实昨天是不是一场梦。
林荫路上,我看到林朴搂着一个女孩的肩膀在走。
久晨,你好。林朴笑得很大方。
你女朋友?我没有笑。
是,京琪,我们班的模特秀。
我点点头,从他们身边走过。很轻,我听不到自己的脚步声。
久晨。后面有人叫我,声音的主人,我认识。
我转身,JOHNSON朝我跑来,额头上的汗水晶莹剔透。
久晨,琪琪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昨天晚上,林朴向她求爱,她答应了。
哦。我恍恍然。
对了,这个给你。JOHNSON拿出一个盒子递给我。我接过,感觉很沉。
是林朴以前刻的章,我把它偷出来了。JOHNSON笑笑,他多半会把它们砸掉,怪可惜的。
好了,我也该走了。JOHNSON笑笑,晨晨,保重。
我点头,转身离开。
盒子里是一对印章,分别用大篆刻着我和林朴的名字。当它们靠近时,花纹天衣无缝。
最古的大篆,也许代表着亘古不变。
分手的那天下午,阿里和林朴单独呆了两个小时。一切变故,都由这段时间而生。
阿里,告诉我,你到底和他说了什么?
我说,你要好好爱晨晨,一辈子都要好好爱,但你永远不能娶她。
阿里,你……
我害了玛米儿,我该做的是默默爱她,而不是娶她。晨晨,你身上有玛米儿的影子。我不想让你重蹈覆辙。所以,吐罗耶定的果断,让我钦佩。
我无法恨。尤其是两个月后,我手捧鲜花走进疗养院时,对拆散我爱情的、我曾经愿意陪伴的那个人,只有心痛,没有恨。他是忧伤的,即使他是疯子,也是整个院落里最安静的疯子。
我把康乃馨插进阿里床头的花瓶。转身离开的时候,阿里突然拦住了我,右手抚胸,躬身道:
安塞俩目而来坤。
我呆呆地站着。没有回礼,不是不会,而是,我是卡斐尔。
只要你做了卡斐尔,你就永远是卡斐尔
列车驶过一所很有名的大学,那里曾有两个念信息技术的男生属于我,他们各自占有着我的一段回忆和年华。
列车到站,我下车时,一个头戴小白帽的穆斯林刚好上车。他面白泛红,擦肩而过时,我闻到一股淡淡的膻味。
闭上眼睛,跨下车子,车门把一切擦肩而过都关在了那一边。列车出站,引擎的轰鸣被人群的喧闹淹没了。
尾声 属于林朴的后记
已经是2004年四月了,和久晨分手已经半年,再有半年,我和我的上铺兄弟庄逊,信息技术的哼哈二将,和一个叫做久晨的女孩结缘,也已经四年了。
庄逊说,刚刚认识晨晨,她才高一。
现在,在03届编剧班,那个最聪明的女孩已经十九岁了。
她的前途无量。所以,对于半年前的那场裂变,我至今都没有后悔。
只是让我想来会心痛的,是她的眼泪。
晨晨很少哭,但是当她哭的时候,就像春雨中的梨花初绽。
以前,她对我说,她对我们的感情不是认真的。我装做相信了,和她一起晃晃一年得过且过。但是我知道,也能感觉到,她对我,已经开始依恋了。
我对她又何尝不是呢?我知道她细腻的心里面还曾装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庄逊,一个是阿里。我又能怎样,我只能装做不在乎。暗地里悄悄守护着这颗易碎的心。
当我见到那个传说中的阿里时,我按奈着嫉妒,和他谈心。晨晨出去了,她说过,她是卡斐尔。
我一直没有告诉她,我极不喜欢她的名字。
这意味着我们永远无法结合。
和阿里聊天。我很轻易地听懂了他的人生,他这一生只有两件事:成为穆斯林,爱上玛米儿。而这两件事也是他两件不幸的根源:害了玛米儿,毁了他自己。
他说,吐罗耶定,你肯听我一句话吗?
什么?
好好爱久晨。
当然……
但你永远不能娶她。
?!
当初,我不顾一切地娶了玛米儿,结果害了她。久晨很像她,所以,我不想让她也……
阿里,你是不是……很在乎久晨。
不知道,但玛米儿是我的唯一。
从阿里的房子里出来,晨晨正靠着躺椅睡着,我靠近她,轻轻吻着她。
我爱的人,我就要走了。
我耳边回荡着阿里的话:
和晨晨分手。但你永远不能辜负她。
我真的没有辜负她。后来,我又找了很多女朋友。不可能否认,她们都比晨晨美。但我没有依恋任何一个。对我来说,她们有的是果汁,有的是汽水,有的是冰茶。带给我的,只有甜腻和清凉。而晨晨是水,让我离不开。有时也会是酒,让我沉醉。
水,是人都离不开;酒,男人离不开。
现在,这两样我都失去了。靠汽水度日,我又能活多久?
我只能向前走,走到一个僻静的地方,悄悄死去。
我去过影视学校,也看见过她。她始终一个人,抱着课本轻盈地走在校园路上。身边没有男朋友,也没有女朋友,只淡淡招呼着擦肩的同窗们。
我一阵辛酸。多久以前,她也曾这样轻盈地走在我们学校的路上。对面是她的林朴,搂着他并不爱的女子,满面春光。
她怎能不明白:
林朴一旦是她的林朴,就永远是她的林朴。
我还记得第一次和她吃饭的情景,她和我妹妹一起。直奔食堂清真区。看着我的诧异,她快乐地笑着,不用顾虑,我和你们一样,习惯了。
那笑容,正如她的名字,赵久晨——
印在我的脑海里,永远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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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飞天 |
Re:卡斐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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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6.30 2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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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如此的曲折动人!写的真好!
人的观念真的那样根深蒂固吗?
是人的观念维持着这个世界,还是真的有神灵?
如果有,他应该是善意的,慈悲的,而不应该只注意形式...
——我们赋予了神灵应有的权利,然后我们信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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