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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字千军 收藏:0 回复:0 点击:3 发表时间: 2026.02.15 07:05:24

一字千军论谁有枪毙的资格之二


  (原创)
  2026.02.14
  废除某些犯罪行为死刑的法学专家,令人怀疑是外资资助的。这些法学家的背景值得推敲。明显司法队伍混进间谍,谁都不傻。是汉奸间谍入侵了刑法。属于颜色革命在法学界的动作。他们是怎么混入我们的队伍里的。看来我们的队伍里有内鬼呀!他们已经打明牌了,他们就是为了国内某群人站队,维护其利益,不怕暴露的风险,集中力量快速完成通过,形成既定事实,为以后某群人在法律上获得保障。自己是大贪污犯,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就对大贪污犯网开一面。因为提死刑作废的人和支持作废的人估计犯了死罪怕死所以才想作废。
  网友指出,“犯罪成本的降低,本身就是在推动犯罪。文明的社会不是不接受犯罪,而是让犯罪降低。而能够让犯罪降低的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让犯罪成本提高。所谓的法学,不过是社会公序良俗的细化和延伸。所有不尊重社会公序良俗的所谓法学,都是不道德的。”“其实是环节有漏洞。不管提议是否合理,一方面应该对提议本身就进行社会学调查,看看百姓的看法;另一方面应该对提出议案的人做背调,从上到下、到近亲、到利益相关的人有没有相似情况,有的话先处理提议人,提议暂时搁置。”我国法学家以西方标准来制定中国法律,那西方标准的法律是为了维护上层社会资本家的法律,学他们的标准制定的法律,是想改变我国国家性质吗?有时候坐牢没有震慑力,只有死刑还能震慑。国外有些国家没有死刑。可是他们的刑法判决好多都是服刑上百年。到死刑期还没满。这让犯罪的人生不如死。
  法律是国家与人民的底线。用法律搅浑社会,社会就会出现动荡。请国家重视。废除死刑那么杀人的人可能就会增多了,我感觉,毕竟死刑都废除了,家属肯定因为自己亲人离去肯定会很气愤啊,都没有代价了肯定是复仇啊。没有死刑,受害者家属就自己当法官,自己当执行官。强烈要求凡是跟欧美有关联的法律人一律不准参加立法工作。它们被万恶的美日收买了,其目的是挑起社会矛盾致自相残杀!惑乱中华!有没有一种可能,那群人是单纯的坏而不是蠢。无利不起早,他们可不是公平正义,他们是背后利益驱使。也许他们就是传说中的敌特,不搞破坏就专门搞对老百姓不利的法条,让政府和老百姓对立。他们在法学领域的影响已经让人民感受到了恶果,必须清除他们的影响。大家有没有更理解这个词“反动学术权威”?这踏马是要毁掉一个房子的地基。
  政策间谍的危害远大于面对面的敌人。人民民主专政才是正道。法学家最应该做的就是把犯罪判刑年纪降低,看到那些未成年坏事做尽,还能免除刑事责任,我气得肝疼。刑法修正案九取消的九个死刑罪名包括: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废除的死刑类别全是动摇国本的,如伪造货币(直接动摇国家经济)。法学专家里面有一些就是恶魔。这些法学者是带着祸害国家的任务做事的!更严重的是这样的问题居然通过了。法律如果制定的稍微有漏洞就会是许许多多人命和许许多多的贪污。这些都是治标不治本,根本是需要对整个法学界进行治理。对于长期鼓吹这些歪理学说的法学人士,应该予以评价与监督,不符合要求的清理出法学界。糟糕的是立法方面国家按这些专家说的算。
  法学家专家有点闲了,应该让他们去种地。也许这些死刑罪犯的后台就是这些专家。要把民愤极大影响极大的死刑种类重新加回去。人犯子判死刑,专家胡说八道影响国策者也该判处死刑。主要查一下那些法学家是不是接受国外援助了!如果是!那就查查该单位领导与那些法学叫兽!一查一个不吱声!净干些吃里扒外的事。我们国家应该有自己的法律体系,该醒醒了,不要一切都以西方为标准。国际应该与我们接轨才是。其实它们也不是以西方为标准,而是以搞乱中国为标准。他们的目的就是去中国化。敌人一直都知道,从规则上动手才是最根本的突破方式,才是最致命的。他们要废除死刑,说明他们自己就想掩盖这些罪行。为什么不死刑?因为就是为了自己的未来考虑。那些提议免除死刑的都是那些游走在边缘的人。推崇司法程序正义,用来压倒实质案情本身。那就让他们从法学界移民到冥界吧。
  推行废除死刑的人,他们所作所为都已经够判死刑的啦!只是还没有把他们揪出来而已罢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不能学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为权贵服务。除了科学家,其他某些各种家大多在蛇鼠窝。有一种汉奸,叫法律汉奸,叫战略间谍,专门制定推动通过法律条文的汉奸,难道你不知道?这些法学家的原则是:只要是摧残中华民族的全部减刑。他们就是助纣为虐!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他们是打着与国际接轨推动司法进步的幌子,拉低犯罪成本,降低社会正义水准,目的不言而喻。这些法学家统统会在十八层地狱万万世赎罪。老百姓肺都气炸了!但毫无办法呀!平民百姓胳膊拧不过大腿,你嚷嚷多久多少次没用,必须动手清理。小圈子抱团严重,你根本没有参与讨论的机会,一群沾亲带故的专家讨论决定着一个领域的未来是常态,民众呼声再高也影响不到他们。
  这些砖家不除永无宁日。对少部分人的宽容就是对大部分人的残忍。法律应该严惩那些少部分人让他不敢犯罪。如果不严惩,他们会更加肆无忌惮。法律是保护大部分人的,而不是去理解少部分人的。“你同情刽子手,谁来同情墓碑?”废除者总说:杀人是不对的,所以国家不能杀人。那么请回答:杀人是不对的,所以被害人应该白死?你替受害者原谅了,你算老几?文明不是供着坏人的命,是好人不用躲着坏人走。法学家心疼凶手童年不幸,那个死在荒野里的孩子,谁心疼?“要给人改过机会”——可受害者连活着的机会都没有。法学家替死者原谅,替家属宽容,但是最有权决定的人躺在太平间,轮得到一群从未疼过的人替死者慈悲?“如果你亲眼看着女儿被凌虐至死,还会坐在书房里谈‘废死是人道的进步’吗?”不是所有罪行都值得被理解,有些罪行唯一的价值,就是证明死刑必须存在。
  国外有个议员吧,一直宣传废死,而且极度狂热,直到有一天他的亲人(忘记是谁了)被人杀了,现在他是极度赞成死刑的人。立法的和判决的法官应该遵循感同身受原则,想当圣母就让罪犯在他身上再重复一遍。为什么日本对伤害中国没有悔过,是中国蒋介石对他们没有清算没有让他们对伤害中国付出代价,所以日本对伤害中国从没有悔过理由。除恶即是扬善!不能惩恶,何以扬善。没有严刑峻法就没有道德良知的回归!这些类型的罪犯有钱,而律师想挣钱。受害者拿不出钱!只有罪犯才舍得给钱!就这么简单!你知道法学家为什么不提倡正当防卫吗?因为他怕人们会替天行道。现在的法都让法学家玩坏了。法律定义权不应该给这些法学家,应该交给那些受害者来定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法学家就是浪费国家资源。疼不到自己身上,中国要是听这帮学法律的就完蛋了。
  根本在于这种明显有问题的专家,还有市场,还能站居高位,这才是最可怕的。犯罪的就是他们自己人。中国各方面被西方养殖的大殖子嚯嚯的差不多了,必须拨乱反正正本清源!当法律不能惩治罪恶伸张正义,那么暴力将是解决问题的唯一方法。以前只知道教育界被渗透了,现在才知道法学界都被渗透成筛子了!这些所谓专家拿西方那一套当真理,同情施害者,漠视受害者的权益和受害者亲属的感受,这些人很多都是二鬼子。这些法学家制定的免除死刑的另外一层用意就是自己以防万一哪天自己犯罪了,罪不至死。它们先糊弄上面,再害下面,下面的还要养它们。最可恶的是采纳废除死刑这种意见的人。坚固的堡垒都是从内部攻破的,清除汉奸刻不容缓。对敌人要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残酷,对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先管管诈骗彩礼吧,公办才死一个,民办可是死一家的。
  利用现代技术从事诈骗和贩卖人口的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社会人心恐慌,也要判死刑。有人认为之所以有些犯罪不判死刑,不是罪犯不该死,而是防止狗急跳墙。我觉得这说法有问题。这是在犯罪过程中知道一个死刑一个不死刑是为了保护受害人,但是你立法是形成法律然后广而告之这些要死刑,明显更容易减少犯罪,减少受害人的数量。好多从外国回来的,把西方那些东西照搬回来用!法律必须有人民百姓参与制定。对滔天罪行的恶魔不判死刑,你们就是纵容他们另一部分人在犯罪,这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中国几千年的法律法规难道就没有西方百来年的先进?什么叫与西方接轨?中国制定法律法规难道不是和中国文化、国情、民情及道德规范相结合?这些要废除死刑的法学家,他们不是圣母,可能是利益既得者。
  有些所谓的法学家本身就是隐形的罪犯。必须把这帮法学家严查治罪,一定不能把下雨的权利给那些卖伞的人。法学家下一步会不会把依法贪污、政治献金……都给引进来?与国际接轨是汉奸走狗的说词,其实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国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如果与国际接轨,那社会主义国家也要变成资本主义国家,这能接轨吗?!查一下这些专家是不是外国代理人。我们反对封存涉毒记录,反对封存艾滋病记录!建议加一条如果法学家激起众怒的,被老百姓打死了,不用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打死白死。有西方留学背景的法学家如果越来越多,这一趋势再不纠正,付出的代价将越来越大,直至社会秩序彻底崩塌!拿着西方法律当样板修改我们自己的法律是一个愚蠢行为,或者就是骨子里的坏配合西方颠覆我们国家为目的。
  立法要征求普通老百姓的意见,不能让伪专家瞎说,瞎搞。宽容罪犯就是犯罪!如果这些丧尽天良,让别人一辈子生活在阴影里的罪犯不判极刑,为了保护人的法律还有意义吗?专家难道就是专门坑害国家,坑害老百姓?他们是专门为有钱有权人服务的家伙,简称砖家。那些汉奸就是想让国家没公信力,所以才要废除死刑,想让国家远离群众。其实很简单,主张废除死刑的多是坏人!很多人都在为自己留后路。法律在出台定律的那一刻就已经落后于社会现实。法律既然站在中国的道德伦理这个土壤之上,就应该去维护中国的道德伦理。一字千军qq:981910933 微信号yajun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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