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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演绎男女版主:hover  叶依依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失去的美丽 收藏:0 回复:0 点击:3795 发表时间: 2010.10.30 13:03:11

暗恋是一颗蛀牙(4)


  这些年来,唯一不变的,大概就是我对甜食的习惯。任何甜的东西,我都来者不拒。我想,大抵上女孩子都喜欢甜食吧。我绝对不会承认那是因为某人姓唐。如果他姓严,我岂不是要咸死。
  我承认,我喜欢唐双。这没有什么不可承认的。既然那么多女孩子都为了他晕头转向,为什么我不行。我以为我也是个正常的女性,第二性征明显,分泌雌性激素比雄性激素多,性取向正常,审美观也正常。
  如果唐双是太阳,那我就是靠他身边最近的水星。无时无刻都被他的光芒和热度笼罩着。可靠太近了也不好,他最眷顾的只会是地球,不远不近,恰到好处才会孕育出生命。
  我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我对他的感情,止步于暗恋。
  暗恋是一颗蛀牙,那种丝丝缕缕的甜蜜,在不自知间,慢慢的腐蚀着坚固的珐琅质。等到整个被掏空,烂到神经,便已经后悔晚矣。
  它会随时随地的,提醒着你它的存在。在忙碌的日子里,也许会暂时的忘却。可一但安静下来,它就开始隐隐作痛,让人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它如影随行,它让人习惯自虐一样吸牙花子,感觉神经因为气压微微的鼓起。
  傍晚坐在阳台上看日落,吹着微凉的风,每次呼吸,都会感觉到它跳动着疼痛。那频率依稀与脉搏相同。
  我不敢没形象的大笑,我怕嘴巴张太大,让人看见我隐藏的黑洞。那是只属于我自己的秘密。
  我从来没跟唐双说过我喜欢他。因为我自己都搞不清楚那种喜欢是不是他们所说的那种男女之间的爱情。我对这份感情还存有理智,我一直觉得太理智的那不叫爱情。
  唐双比我小三岁。老人说,女大三,抱金砖。但你不得不承认,男人本来就比女人晚熟,再小三岁,估计跟养儿子差不多了。我虽然习惯了照顾他,但那只是种习惯。我也不是天生的老妈子命,我也想有个成熟稳重,运筹帷幄,什么都罩的住的男人把我宠到天上去。我也是一界弱质女流,就算是工科毕业,也不能换灯泡,修水管,通下水道,装保险丝,甚至给汽车换雨刷,换机油之类的事情都是我来。如果要角色对换也行,做饭,洗衣服,收拾屋子,针头线脑的给对方去管。现在这个社会做个家庭妇男也没什么丢人的。可那个什么都不做,出门手机钥匙钱包都得我看着,只管一心一意泡MM的人,我养着他干嘛,我当一辈子老处女都比那舒心风光。
  唐晶说她这个弟弟就是年纪还轻,年少贪玩,人不风流妄少年,等他玩够了,张大了,就该踏实了。我用一只手数了数自己跟30岁的距离,不免心肝颤。我真的能等么。看他一天天玩的风生水起,这样下去,我做剩女几乎是注定了的事。
  不是没别的男人追我,虽然不多,一只手数的过来。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唐双这头狼王经常在我身边出没,吓退了不少狼崽子,所以这仅有的三四个条件都还算不错。可我就是没感觉。我也尝试着去培养,吃饭,逛街,看电影,和别的女生一样偶尔去约约会。可没感觉就是没感觉。连这几个对自己颇有自信的男生,最后也坚持不下去了。他们跟我分手的理由如出一辙的整齐。田全,别跟我在一起的时候,看着我想别人。
  天地良心,我真的没故意要想别人。
  我只是在A牵着我过马路的时候,不小心想起那个白长了一双大眼睛,大街上走着从来不看车却老天眷顾到今天还没被撞死的家伙。
  我只是在B请我吃西餐,最后上甜点的时候,想起S市有家连锁的西饼店,做的蛋糕更加松软甜蜜清爽不腻,跟他们镇店之宝形象代言人一样可口。
  我只是在C家里吃饭,不经意的想,如果哪天某人也能亲自给我做顿饭,而且像以前那样喂我多好,哪怕不好吃吃到吐,或者太好吃吃成一只猪我都愿意。
  我真的不是故意要想到他的。我也知道过马路,吃甜点,下厨房是这辈子避免不了的事情。而且就算你避免了这三样,保不准别的时间别的地点别的状况我还是能想出别的花儿来。你不能因为我过去的这二十多年留下的习惯跟我较劲,如果你再给我二十多年我绝对也会想到你。
  只是至今还没有人肯给我他的二十多年让我拿来做试验。男人太聪明,知道给我二十年之后,发现到时候还是赢不过四十多年,那会是一种多憋屈的状态。
  
  我看看身边这个喝高了开始满嘴跑舌头,一手搂着一个让我跟米雪帮他倒酒的祸害,不用二十年,我也能体会出啥叫憋屈。
  “别喝了。”我按下米雪拿着酒瓶的手,“别让他喝了,多了。”
  米雪带着寻问的柔波看唐双,唐双皱着责备的眉头看我,“喝得正开心,扫什么性。不懂事儿的。”
  米雪开口劝我,一把糯糯的嗓音:“甜甜姐,唐哥想喝就让他喝吧。”
  一桌子人都瞅我。成,算你懂人事,算我多管闲事。我放开米雪的手,拿过酒瓶,亲自给他斟酒。
  “喝,喝死你就踏实了。”
  唐双收回搂着我肩膀的手臂,从桌子上拿开早就斟满,开始满桌子横流的酒杯,夺过我手里的酒瓶,重重墩在桌子上,“就这么想我死?”
  米雪被他吓得在他怀里一哆嗦。
  “唉,包子哥,听不出好赖话,大嫂子那是心疼你的身体。二嫂子,别害怕,包子哥没生气,他就是讲话声音高点儿。”这张乐也喝高了,这都什么称呼啊。
  唐双一口把杯子里的酒闷了,晃晃悠悠站起来,“你们哥儿几个继续,我回去处理家务事。”
  这句话说得还挺清楚的,出门一吹风,酒上了头,这家伙就不省人事了。我身板儿比米雪还结实点儿,由我半扛半拖着这头猪,米雪去招车。
  唐双的胳膊搭在我肩膀上,脑袋耷拉在我脸旁边,呼出的酒气热腾腾的,嘴唇还有意无意的蹭过我的脖子,痒痒的激起我一身鸡皮疙瘩,弄得我好几次想直接把他丢在地上。
  在我决定撒手让他自由落体之前,米雪回来了。算他狗屎运。
  师傅一看唐双,不无担心的问:“他不能吐我车上啊。”
  “放心放心,他这辈子还没喝吐过呢。”我赶紧把我肩膀上的负担丢给别人。突然少了压力和他的体温,感觉身上空荡荡,凉飕飕的。我轻轻松了一口气。
  坐在副驾驶,我从倒车镜里看着自己的脸,发现这腮红颜色太不自然,下次得少扫点儿。
  “怎么变小了?”后车座上某人言语不明嘟嘟囔囔。
  我回头,见唐双全心全意地靠在米雪怀里,一只大手在人家姑娘胸前捏了捏,又捏了捏。这头喝高了的色狼不定又把人家姑娘当成之前交往的哪头乳牛了。
  米雪涨红了脸。司机师傅犹自镇定,指着前面的路,“再往下点儿是吧。”
  狼爪子听音儿向下挪了挪,拍拍米雪平坦的肚子,“这儿也应该大点儿,躺着舒服。”
  合着把人家姑娘肚子搞大了是想当枕头。你瞅瞅这是人做的么。
  我回过头,不再看他性骚扰自己的女朋友。上火,牙疼。
  车开到唐双住的小套房楼下,问他钥匙在哪儿。他上上下下自摸了半天,嘴角一咧,傻笑,“没带。”我看他脑子也没带。
  我不甘心的亲自出手去掏他的兜儿,他怕痒,咯咯的笑着躲,摸半天也没摸着。米雪眼巴巴地看着我,跟只流浪街头的叭儿狗似的惹人怜。
  “去开个房贝。”
  “我没带钱。”姑娘就穿了一帖身的连衣裙,没带包,有钱除非她塞在内衣里。刚才唐双都贴身检查过了。唐双也没带钱包,或者他又弄丢了。这俩人出来干嘛的,知道去大伟那儿不用花钱吃饭,带上我还能给付计程车。就算TB的网店刚开张生意不好,帐也不用算这么清楚吧。
  “甜~那去你那儿吧。”醉鬼的提议能不能忽略假装没听见。
  让我出钱给他俩开房,还是把人都带去我家,结果有什么区别。好像后者更让人憋屈,开房间起码花钱买个耳根清静眼不见心不烦。不过从唐双这儿再开回我那儿,交了计程车的钱,我自己钱包里也剩不多了。本来想蹭唐双的车坐,没多准备。是我想的不周全,是我的错。
  
  唐双进我家比进他家还熟练。醉成那样,闭着眼睛都知道床在那儿。进屋就一个人儿踉跄着直奔卧室,把自己丢进我早上刚换了床单的双人床上。那床是我买这房子的时候,唐双送我的。说以后他被女朋友赶出来了,到我这儿还有他一块儿歇脚的地方,不至于流浪街头。他在这床上面打过电动,看过杂志,吃过冰激凌,这还是第一次在这儿过夜。只不过,床的另一半躺的不会是我。
  “洗漱的东西在洗手间橱子里,蓝的那套唐双用过一次,不用拿新的了。不过我估计他现在也刷不了牙,回头再把牙刷吞肚子里去,明儿起来再说吧。我的衣服你估计穿上大,先凑合一晚上。你若不想穿也没关系,床单早上新换的。”我从衣橱里抱出一床毯子,丢在沙发上,冲依旧站在客厅里的米雪说:“还不赶紧进去照顾他。”
  “甜甜姐,其实我和唐哥……”
  “唐哥”,“堂哥”,这称呼真有爱。
  “我知道,我看得出来你喜欢你唐哥。相信我,我跟你唐哥认识二十多年了,你唐哥应该也挺喜欢你的。”这话听着有点儿乱,不过挺适合我现在这有点儿混乱的头脑,我抖开毯子钻进去,“今晚你给他侍奉好了,他会更喜欢你。”
  “甜甜姐,你不会……生气么?”
  “我为什么要生气?”
  “张哥不是叫你……嫂子。”
  “别听张乐他们胡说,我只把唐双当弟弟。”我扭头冲里裹好毯子,“睡觉吧。我累了。”
  闭上眼睛,听着米雪走进卧室,关上了门。又静静的听了一会儿,只有冰箱嗡嗡的叫唤。客厅墙上的表也是静音的,比冰箱名副其实。
  我家的隔音真好,什么也听不见。听不见最好,免得尴尬。
  不知道唐双喜欢什么姿势。
  他一向很会哄女孩子,前戏应该做的很细致吧。
  在我的床上,他会不会比在他自己家里更兴奋。据说男人对环境挺敏感的。
  新换的床单上是卡通图案,适合米雪清纯的气质,躺在上面一定像个小女孩一样可人。
  米雪那小身板也不知道经不经的住他折腾。他会不会只顾着自己,不懂得怜香惜玉吧。
  脑子里一片混乱。正要迷糊着睡着,突然又一个激灵惊醒。我这儿没预备tt……
  于是彻底没了睡意。不是因为担心唐双萝卜烂在坑里——拔晚了,而是被自己的胡思乱想所折服。
  我到底在想什么。我喜欢的男人跟另一个女人躺在我自己的床上,我还要担心没给他们准备防护措施。怀孕了才好呢,他不是竟想着把人家肚子搞大了当枕头。唐双找个人定下来,说不定我就能彻底死心了。
  如果爱一个人就要患得患失,要疑神疑鬼,要扒着不放,要占为己有,那我估计不是累死了,就是要办厂卖陈醋了。
  喜欢一个特别招人喜欢的人,而且还决定了自己享受这种自虐的感觉,就要变得格外大方。学他的博爱,爱他所爱,争取早日能考上圣母的执照,让人家也膜拜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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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意义在于持续的活着,就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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