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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妃离 收藏:0 回复:8 点击:3397 发表时间: 2009.12.17 00:59:55

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大家好!受裁判委托,我来执行这个总结陈词的任务,对方辩友滔滔不绝,慷慨激昂的总结陈词,非但没有让我感觉到丝毫暖意,反而让我从心底发出悲鸣,难道我们的婚姻真的到了这么不堪的地步了吗?
  显然对方过于夸大了物质在婚姻中的作用,以至于蒙蔽了我们的双眼,让我们的婚姻看起来充满了铜臭气,让本该浪漫绮丽的婚姻生活看起来更像一场金钱的交易。
  那么就由我来带领大家一起跟着对方辩友的思路看看这个世界里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对方辩友告诉我们物质决定爱情。首先就犯了三大错误。
  
  第一大错误就是从经验事实的法则里面归纳出来的错误。
  对方说如果铁凝等到的是一个居无定所、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三无”人员,她还会嫁给他吗?
  从他的经验里告诉大家不会嫁,告诉我们因此物质决定了婚姻。
  很明显这是错的!为什么呢?
  对方口口声声在谈唯物论,却自己犯上了经验主义的唯心错误。
  人和人的个体都是不一样的,你自身靠着自己的经验告诉别人你在那样的情况下不会产生婚姻,又岂知别人不会?爱情的产生正是因为个体差异的不同,才会在某一对异性之间忽然产生火花,摩擦出爱意。
  这是对方辩友犯的第一大错误。
  
  第二大错误,对方辩友犯的是倒果为因的错误。对方辩友借用一种经验事实的法则告诉我们说,我们有恶的果,所以导出来恶就是因。
  对方辩友举出了人世间很多的悲剧爱情,比如梁祝,比如杜十娘,因为他们有一个悲剧的果,那么推导出的因就是因为物质不对等。
  如果真的这样说的话,我们发现是什么呢?每一个人都是不幸的。尤其对方辩友口口声声告诉我们要物质无忧的条件下才有闲情逸致去追求爱情!
  物质无忧的条件是什么,要如何才算物质无忧?我们都知道人心是永远无法满足的,是不是我们一日达不到衣食无忧,我们就没有权利去追求我们的爱情幸福了?那么我们的社会只会成为极少数富人的婚姻社会,穷人是没有权利追求爱情的幸福美满的,这样的世界是对方辩友所建构出来的。
  他告诉我们你要想成全你的爱情,先去成全你的物质条件吧。
  
  辩友犯的第三个错误是什么呢?举例论证的漏洞百出。
  他告诉我们“梁祝是道德光环下的悲惨”,对方提到了“道德”这个词。似乎人性婚姻的目的变成了一种追逐物质的游戏,
  然后对方也举出了杜十娘怒沉百宝箱的例子,那么让我们重新来正视一下杜十娘的悲剧,仅仅是因为物质的原因吗?很显然是道德的因素占据更多。李秀才的本身道德就是有问题的,这和物质爱情是没有关系的。
  而杜十娘怒沉百宝箱又再一次验证了我方的观点,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有钱也买不回杜十娘的爱情。
  还有昭君出塞,她是自愿去的吗?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她是被君王下令出塞的,并不是本身自愿的,在那样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她选择的权利,这和物质婚姻扯不上任何关系,她仅仅是政治牺牲的产物,是人类道德败坏的标本。
  这样本身论据就漏洞百出的例子显然是没有任何论证说服力的。
  
  相反我方从来没有否认过物质在婚姻生活中的存在条件,我们在三辩中已经很明确的表明了我方的观点,我们认为物质只是婚姻存在的充分条件,而非必要条件。
  而从对方辩友的辩词中我们看的,他们至始至终坚持认为只有充分的物质保证才能维持婚姻稳定。
  我们再回头来看下我们的命题“爱情决定婚姻还是物质决定婚姻”,从这个命题我们分析出这里面是有一个先后顺序的存在的。究竟在产生婚姻之前是先爱情再物质呢?还是先物质再爱情?
  按照对方辩友的思路,我们的婚姻简直就是在做一桩买卖,在他们的观念里,我们先把条件谈好再去谈感情吧?相信各位看到这里也要大笑了。
  正常的思维肯定是先有爱然后再考虑物质条件,而不是先把条件谈好了再去培养感情。谁轻谁重,一目了然。
  对方还反驳我方司马相如和卓文君只是历史中的偶然,殊不知这样的故事能够流传千年,正是因为人类美好的愿望,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不要成为物质社会的牺牲品,难道你从小要教育你的孩子要现实,看人要先看对方的物质,长大要根据对方的物质来挑选伴侣?如果孩子长大没有按照这个思路走,就要实习封建家长制度,包办婚姻,因为对方观点认为“由婚配双方父母安排的功利婚姻常常比爱情婚姻更加幸福。”对方辩友难道不觉得这是一件极荒唐的事吗?
  
  千百年来,已经有足够多的爱情故事为我们印证了爱情才是婚姻生活的前提,没有爱的婚姻是惨淡的,你是愿意做一只被养在金丝笼里的金丝雀呢?还是愿意做一个被好好呵护被爱着的幸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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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帖


回复人: 一蓑烟雨任平生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7 02:27

    呵,第三方观点:爱情和物质一起决定着婚姻的质量而不是婚姻本身。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闹市侠隐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7 07:56

    没有爱的婚姻是惨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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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弄墨无文意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7 08:56

    先地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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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舞清风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7 09:01

    事事无绝对 凡事又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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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硕鼠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7 10:38

    先来支持下妃子,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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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洁生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7 13:12

    虽是游戏,却揭开了许多人内心最深处的真实。
  小离阿妹,真理与悖论的区别就是,前者耐得起时光的考验,后者仅仅是某些人茶饭后的磕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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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海石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7 17:07

    有理有据,掷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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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千面弄影 Re:你争我论(正方观点)总结——爱情决定婚姻 回复时间: 2009.12.18 10:30

    个人观不代表辩论观点
  、先为妃子鼓下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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