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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文谈天下版主:戈壁红柳912     晴雨西子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cnetsff 收藏:0 回复:4 点击:3711 发表时间: 2009.08.24 21:42:49

永不背叛(心灵之约)


  林枫自从迷上了网络,他的心情有了很大的改善。有那么一段时间,他总是烦,烦恼犹如一只讨厌的乌鸦蹲在心房里。在他上网的时候,乌鸦就变成了黄鹂,唱出婉转的歌。
  
  上网真好!聊天真好!每个人都摘掉面具,和谁都肝胆相照的样子。平时不敢说的话说个痛快。林枫觉得上了一次网,就像倒了一次心灵垃圾。
  
  林枫在网上结识了一个叫“寂寞的鸵鸟”的人。两个人都有相见恨晚之感。林枫没事便上网找他聊。这位老兄似乎很闲,上去便能抓住他。
  
  林枫老婆陈洁对网上聊天很是不屑,认为很无聊。林枫引用前人一句话为自己辩解:不做无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
  
  林枫是个初中数学老师。教学成绩显著,课上得特棒。天天与一群天真烂漫的孩子一起遨游于知识的海洋,孩子们热切的崇拜的眼神聚焦在他身上,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发光体。
  
  妻子陈洁是英语老师,和林枫在同一所学校。她可不像林枫那样热爱工作。她觉得英语教学十分乏味,在课堂上的她总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学生自然也就不喜欢这样的老师了。
  
  别看陈洁在学生们心中威信不高,在家里却威力十足。是丈夫和女儿的精神主宰。陈洁是城里人,爸爸妈妈都是普通工人。在他们的三个儿女中,只有陈洁考取了中师,因此父母指望她找个有权有势的女婿支撑门户,没想到她死心塌地要嫁给一个同事,还是个农村出身,没有任何根基。陈洁的父母本来就瞧不起乡下人,更瞧不起男人当老师。家有三斗粮,不做孩子王。一个爷们整天婆婆妈妈地哄孩子,那也能叫爷们?陈洁的父母很不喜欢这个农村女婿。
  
  陈洁对丈夫最大的不满意是嫌他在日常生活中不 “男人”,几乎不结交一个显贵。更要命的是在本单位的领导中竟然也没有一个铁哥们,要是真的出了点什么事,连个帮衬人都没有。当初她把他这一点看成了优点。那时候,她特别烦那些奴颜屈膝、摇头摆尾的男人,林枫的宁静孤傲一下子让她怦然心动。再加上林枫在日报上发表了几篇很不俗的散文,更在陈洁眼里增加了几分魅力。
  
  前几天收拾房间,她找到了林枫当初发表的那几篇打动她芳心的吟风弄月的文章,又重读一遍,不禁哑然失笑,自己当初怎么被这种幼稚的东西欺骗了呢。
  
  一天,陈洁去参加一个同学聚会。其实她并不喜欢参加这样的聚会。聚会的发起者往往是自认为在社会上混得不错的人,借聚会的名义显摆自己。她讨厌看到他们一切尽在掌握中的样子。他们的关于权势和地位的高谈阔论让陈洁十分反感。她不想去,可是林枫说,如果你不去,人家就会认为你过得很惨,认为你是自卑。陈洁觉得他说得有点道理。所以每次参加同学聚会,她都把自己收拾得鲜亮鲜亮的。人总是习惯于衣冠取人,以貌取人。穿得寒碜,那一定是手头拮据了。脸上皱纹多,脸色不亮堂,那一定是为生计愁苦的结果。经过了一番细致打扮。陈洁站得远一些,往镜子里照照,眼前恍惚了一下,自己还是那么漂亮呀,仿佛多少年的光阴都没有过过似的。换上了最体面的衣服(那衣服也是头一天刚买的。),陈洁出发了,像是去接受一场检阅。
  
  这次聚会,陈洁见到了一位特殊人物。他叫范超。以前的好几次同学聚会范超都没有参加。大家都并没有说什么,大家在陈洁面前也避免提到范超。可是每个人在看到陈洁的时候,都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范超,仿佛他们两个人是如影随形的。大家在想到范超的同时,也就想到了他们俩的故事。
  
  陈洁自己并不认为自己有故事,可是别人硬把她当成故事的女主角,她也没有办法。过去人人都认为她和范超在谈恋爱,如果你硬说自己没谈,大家就会认为你矫情,认为你和那些娱乐明星一样。
  
  “范超是陈洁以前的恋人。”人人都这么说。当范超成为本市的大人物,频频出现在电视和报纸上的时候,昔日的同学看着屏幕上的范超和报纸上的范超,就会想起陈洁,他们感慨不已,他们一直认为是陈洁的母亲毁了陈洁一生的幸福。他们想:如果那个势利眼的小市民不阻挠他们,陈洁今天该是何等幸福!一个小市民,没有眼光,太没有眼光了。
  
  只有陈洁心里清楚,范超只能算是当年她的众多追求者之一。她从来没有答应过他,就像没有答应过其他男同学一样。
  
  范超当年也是很出众的,个子高,人很魁梧,充满了男子汉气概,是学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歌喉也好,浑厚的男中音倾倒了无数女生。
  
  范超是陈洁最锲而不舍的追求者。一度感动过陈洁。陈洁曾因这份感动差点下了决心,但随即想到感动不能代替爱情,还是动摇了一刹那间产生的念头。
  
  范超没有什么不好,她找不到他的缺点。这样的男人她没有理由不去爱,但是爱情不是理论推理的结果,不是说该爱就要爱的,不是说值得爱就应爱的,爱是感性的,它不需要理由,甚至排斥理由,能说出理由的就离爱远了一步,就像女人爱自己的孩子,那份扯心牵肺的感觉来源于血肉,而非来源于冷静的推理。陈洁心里缺的就是那份感觉。山光湖色,画舫锦鳞,小桥流水,垂柳斜阳,这些可以催生出浪漫情愫的东西到底没有催出陈洁心田里的爱芽。直到师范毕业,陈洁的感情世界还是一片空白。
  
  陈洁和范超清清白白,两年亲密相处当中,范超竟连陈洁的嘴唇都没碰过。这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很多同学都认为他们已经非常亲密了,应该发展到没什么可发展的程度了。毕竟两年时间啊,再矜持的女人,也该攻下来了,一天一寸吧,陈洁也早该体无完肤了。
  
  范超毕业以后,被分配到乡村任教,他只当了半年乡村教师就辞职了。随后的七八年,他彻底地消失在人们的视野里。当他再度回到本市的时候,已经是一名声名显赫的开发商。创办学校,投资房地产,他的事业如日中天。陈洁看着电视里的他,觉得十分陌生。她找不到那个曾与自己在一起玩耍过的大男孩的影子了。
  
  范超一出场便成了这次同学聚会的中心人物。大家都看着他,那些曾暗恋过他的女同学在克服了最初的害羞之后,都争着拉范超一起唱歌,一遍遍地唱《糊涂的爱》:
  爱有几分能说清楚
  还有几分是糊里又糊涂
  情有几分是温存
  还有几分是涩涩的酸楚
  忘不掉的一幕一幕
  却留不住往日的温度
  意念中的热热乎乎
  是真是假是甜还是苦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这就是爱糊里又糊涂
  ……
  那些当初有过隐秘恋情的以及公开谈过恋爱的,也都定格在这首歌上,你一句,我一句唱,仿佛他们从来都没有忘记过对方。这歌词、这声调,让每个人都回到了激情燃烧的年轻岁月,甜蜜的伤感,荡漾在每个人的心头,有几个多愁善感的女生还流出了眼泪。
  
  到了晚上十点钟,范超终于脱身,那些徐娘都比当年大胆,表现得过度热情,搂着范超的腰不放,和范超用一个话筒唱,自己唱完了,就把话筒贴到范超嘴边,就在这一唱一递中,完成了唾液的交流。他和女同学唱歌的时候,频频朝陈洁这边望。陈洁坐在一个角落里,静静地看着,当遇到范超的目光时,她就微笑一下。
  
  范超朝陈洁走来,脸上带着似是而非的笑,以前他的笑容总是像夏日的阳光一样明朗,陈洁有点慌。范超在陈洁身旁的椅子上坐下,他说:你为什么不唱歌?噢,我想起来了,你从来不当众唱歌。他把“当众”两个字说得很重。他知道她喜欢独自哼哼。一个人自得其乐。只要注意到有人在听,她马上就闭了口。他打量着陈洁,说:“唉,你还一点没变呢,你看我,都出来啤酒肚了。”陈洁说:“都成老太婆了,还没变呢。”范超说:“我说的是真话。”陈洁装作细细打量他的样子说:“你这样子好啊,这样才像老板。”其实她早看出来他胖了很多。好在他的个子高,胖了也不难看。陈洁说你比电视上还瘦了一点。范超说镜头会使人变形。停了一会,范超说你家先生的大作写得不错,大手笔呢。陈洁愣了一下,突然想起半年前林枫在本市文学刊物上发表了一篇一万字小说。陈洁说,他写着玩的,纯属消遣。
  
  一个靓影飘过来,是尤娃丽,离婚五年了,以前是暗恋范超最深的人,学生时代好几次喝醉酒,口吐真言,要死要活。她看着陈洁的玫瑰红眼影,取笑道:“老情人相见分外眼红啊”。今天晚上她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范超。她现在承包了一所幼儿园,听说生源不错。是她丈夫主动提出离婚的,因为这个,她很感激丈夫。她丈夫是普通工人,她当初为了进城才委屈自己嫁给他的。现在她不需要再委屈自己了,没有了他这块绊脚石,她可以海阔天空了。她觉得自己的心重新恢复了年轻的跳动。今晚她决定要快速套牢范超这个绩优股。她当然知道他有老婆,她现在就喜欢有老婆的男人,那会给情感游戏增加一些意想不到的刺激。
  
  范超被尤娃丽拉去跳舞了。尤娃丽转身的一刹那,留给陈洁一个微妙复杂的眼神。陈洁明白它的含义。这个女人,所有的欲望都写在脸上。陈洁望着尤娃丽肩头裸露的肌肤在旋转彩灯的照射下散发出的幽白的光,感叹这个女人变化真大。以前她是很内向的,工作以后完全变了一个人。以前她是一个很平庸的女孩,工作以后越来越有魅力了,她的变化让很多同学惊异。
  终于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范超要用车送陈洁回家,陈洁说不用了,很近。尤娃丽贴上来,说,我家最远,请老同学行行好,送我吧。范超眼睛看着陈洁,说:那改日再谈,我还有话跟你说。陈洁的眼睛望着前面的路灯,有几只飞蛾在一次次地撞击灯泡,发出扑扑扑的声音。男女同学一对对结伴离去,陈洁知道今晚要有不少人凭着一张旧船票踏上往日的客船了。
  一辆豪华奥迪A6从陈洁面前慢慢驶过,车里的范超又最后向她招招手,他的眼里流出的内容让陈洁心跳了一下,仿佛被一种物质化的东西拨动了一下。
  
  回到家里,林枫问她有何收获,陈洁说下回不去了,说完便要到卫生间里洗漱。陈洁进了卫生间,洗去脂粉,镜子里映出一张略显憔悴的脸。这是神经衰弱留下的印痕。
  
  林枫今天有点说不出的兴奋,“寂寞的驼鸟”说想来看看他。两个人肝胆相照地聊了这么长时间,确实都想见见对方。两个人越聊越投机,已经到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程度。“寂寞的驼鸟”十分钦慕林枫的才华,文字中充满了仰慕之意,就是这点仰慕之意一点一点滋长了林枫的自信。林枫有遇到了知音之感。在现实生活中,有谁这么敬重他呢?林枫提议用视频,“寂寞的驼鸟”不同意:“横刀夺爱”哥哥,给自己留一点悬念吧,也许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呢。”还送了一张“鬼脸”过来。
  
  林枫之所以起了一个“横刀夺爱”的网名,是为了给自己增加一点侠气。他非常羡慕武侠小说里的侠客,来无影去无踪,天马行空,高兴了,游山林,喝美酒,过神仙日子,厌烦了,杀几个坏人解闷,博一个杀富济贫的美名,哪像凡俗之人,被种种俗务裹成一只茧子。
  
  林枫突然问道:为什么下回不去了?陈洁说不想去了,没意思。林枫说那么多年没见面,你还指望见了面有什么意思!
  
  陈洁突然想起范超来,他现在好像对自己有兴趣,是不是因为对她还有性趣?他以前在她面前压抑得很厉害,有一次两人在宿舍里翻扑克牌,谁点大谁就可以刮对方的鼻子。陈洁老是输,就老被范超刮鼻子。一开始范超还老老实实地轻轻地碰一下,后来就有了犹疑,有了停顿,陈洁咳一声,提醒他,他的手指才情意绵绵地离开陈洁的鼻子。
  
  陈洁听人说过,男人都是狼,对没吃到嘴的肉会穷追不舍。按理说范超现在什么样的肉没吃过,不会再稀罕她这一块。不过事情也难说,朱元璋吃芋头的故事说明男人还有另外的毛病,那就是嘴里吃着新的,心里还有可能想着旧的,尤其是患难时候的旧的。自己是他贫贱时想吃没吃到的芋头,应该比那吃到的芋头诱惑力更大。
  
  陈洁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永不满足范超任何非分之想。把果子放在他永远够不着的地方,才永远新鲜。不给他厌倦的机会。有人说,走近床的第一步,其实也就是踏上了厌倦的第一步。被一个男人厌倦是女人的可悲,被一个成功的男人玩弄了、厌倦了,愈加可悲,伤痕永远都没有愈合的机会的。他的成功的光环使他成为女人永远的中心,你想重拾自尊都没有机会,与其等着他给自己机会,不如自己先不给他机会。而且陈洁觉得没有充分的理由和范超发生故事。她没有感觉到心灵的颤栗,没有灵魂燃烧的感觉,也就是说爱情没有来,到目前为止,她只感觉到一丝丝震动,她绝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了范超还在关注着她的生活,她以为他早就忘记了她。排除了爱情的因素,别的因素都不能成为和范超上床的理由。为钱上床?怎么可能,她陈洁还没有那么贱!
  
  陈洁觉得自己能够有机会拒绝这样一个男人,也是挺有成就感的呢。
  
  一日, “寂寞的鸵鸟”突然发来一个短信:我来了。此时,林枫正在上课,这个短信的出现使正在进行的讲授出现了两秒钟停顿。以前林枫上课是不带手机的,现在正处暑假期间,班主任怕学生搞破坏,挂在后墙上的钟在放假之前就取下来了。同样因为是暑假,学校的钟声也不准了,有时都下课十分钟了钟声都迟迟不响。林枫带手机主要就是为了看时间。他严格地遵照时间上课,既不迟到,也不早退。
  
  林枫已经连续五年带毕业班的课了。在很多老师眼里,毕业班是一块肥肉:领导重视,拿的奖金高,有补课费,还有入党提干机会。在这个小圈子里,初三教师是教师队伍里的上等人,稍微有点上进心的教师都希望能跻身初三教师行列。
  下课以后,林枫回复了短信:你在哪?
  
  林枫觉得这个网友挺有意思的,从来不给他打电话,喜欢网聊和发短信。林枫受到他的影响,也不给他打电话。
  
  手机亮了一下,林枫一看,写的是“我在车站。”
  
  手机还停留在上课前调成的静音状态。林枫开启了声音,他的心情骤然急迫起来,他多么希望现在就能听到对方的声音!
  
   “寂寞的鸵鸟”,能够起出如此独特的网名的会是一个怎样的人呢?在路上林枫的脑海里涌现出风起云涌的画面,一会儿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儒雅的学者,一会儿是一个留着长发、胡须的不修边幅的艺术家,一会儿是一个形容枯槁、脸色憔悴的隐士。
  
  车站上人流如织。按照事先的约定,林枫的眼睛盯着来往旅客的手,手里拿着“知音”的就是他了。这个略显传统又有点稚气的做法还是对方提出来的,看来他真的把自己当作知音了。
  
  突然,林枫看到了一张熟悉的久违的面孔,他的心脏猛地撞击了一下,胸口一阵酸痛,有生以来心脏第一次如此跳荡。
  
  她的手里是一本崭新的“知音”!
  
  林枫手足无措了,他的身子抖动起来,脚无法动弹,像被定身法定住一般。他的脑子里轰轰隆隆地闪过一些画面。那都是他珍藏于心灵最深处的东西。
  
  他下意识地想隐藏手中的杂志,可是已经晚了,对方发现了他!
  
  她的表情告诉他,她和他一样受到了强震动!
  
  两个人都呆呆地凝视着对方,周围的声音全都消失了,都化作了大海深处的隐隐的喧嚣。周围的人浮光掠影一般飘过来飘过去。
  
  “寂寞的鸵鸟”本名胡雪梅,在师大读书时和林枫同系不同班。父亲是一名政府小官员。她还是林枫相好了三年的初恋情人。
  
  林枫当年是数学系有名的才子,发表了不少风花雪月的诗,凡认识他的人都说他应该读中文系。加上长相文雅清秀,很受梦幻年龄少女的欢迎。林枫也觉得自己满腹锦绣,迟早是能当上大诗人的,所以眼光也很高,一般的平庸女孩也不入他的眼,尤其瞧不起那些刚从农村来的女孩子。
  
  那些女孩子因为吃了过多的淀粉都偏胖。减肥成了她们进入大学的第一件事。一顿只喝一瓶酸奶或啃一条黄瓜,他同桌的女孩就是这样。一次这一女孩竟因为低血糖晕倒在林枫身上,教室里顿时乱作一团。灌了两碗糖水,又挂了葡萄糖,女孩才有了活气。醒转来听说自己被灌糖水,女孩失声大哭,说自己白白饿了几天肚子,这下全找补回来了。林枫就是瞧不起她这个样子:刚脱离了农村就想去掉一身的土腥味,整天寻思着怎么和城里女孩靠齐,都恨不得能扒掉自己身上一层皮。
  
  林枫不喜欢她们,不是因为她们土气,他认为土气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他是不喜欢她们的做作和矫饰,盲目的模仿跟风使她们迷失了自己。
  
  因为不喜欢同桌的她,林枫经常在校园里转悠,望望夕阳,觉得那轮浑圆之物真的很美。多少年学海拼搏,他都忽视了它的存在,它的美丽。
  
  有一次林枫出了图书馆,来到小树林里呼吸新鲜空气。他非常喜欢柏树的鳞片状的叶子。他摸着树叶,嘴里念念有词,一会低头,似要亲吻那树叶,一会抬头,凝望夕阳,苦苦寻觅佳句。完全没有注意到树林里还有一个人看着他如痴如醉的样子咬着嘴暗笑。林枫正在那里忘情地低吟浅唱,突觉后颈有点痒,他伸过右手挠了挠,过了一会,又开始痒,他意识到是毛乎乎的东西在扎他。他转过脸来,一个女孩嘴里含着半截子毛毛草,挑衅的看着他。林枫认出是邻班的胡雪梅,系里最时髦的女生,引领着学校的时装潮流。
  
  “风流才子林大诗人,又有什么大作横空出世?”一双大大的媚眼盯住林枫。
  
  林枫对胡雪梅的刁蛮早有耳闻。他想走开。
  
  胡雪梅挡住了他的去路,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呢。林枫说法律规定我有回答你的问题的义务吗?胡雪梅说我的感觉告诉我,你怕我。
  
  笑话,我为什么要怕你?林枫心里说。他抬起眼睛直视着林雪梅。
  
  两个人像比赛定力似的,足足对抗了一分钟。胡雪梅首先咯咯咯笑起来,笑弯了纤细的不盈一握的腰。林枫的目光冷不防顺溜地滑到了胡雪梅低低的领口上,一圈十分妩媚的蕾丝探出领口,犹如美人向外张望。林枫的心突突跳起来。
  
  从那以后,他和胡雪梅成了好朋友。
  
  在他们恋爱一周年之际,胡雪梅通报了母亲,一辈子都不曾果断过的胡母掷地有声:不行,绝对不行,死了那条心!胡雪梅说,为什么不行?
  
  “因为他是穷人。”母亲极为不屑的口气刺激了胡雪梅。她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你嫁给了富人,你幸福吗?”说完,胡雪梅立马后悔了,母亲的脸已然变色,她戳到了母亲的痛处。
  母亲直勾勾的望着她,一字一顿的说,嫁给富人,不一定幸福,但嫁给穷人,一定不幸!
  
  毕业那年,两人的恋情依然没有过父母关,胡父和妻子在对待这件事上,态度空前统一,这辈子他们似乎只有在这件事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默契。
  
  倔强的胡雪梅想出了把生米做成熟饭的办法,除了这一条,他们似乎真的没有出路了。
  
  当胡雪梅把她的想法告诉林枫时,林枫被吓了一跳,他倒退了一步,连连摆手说,不行,不行,那怎么行!雪梅说,怎么不行,你倒说说看,为什么不行。林枫喘了一口气,说,不行,雪梅,真的不行,太不行了!雪梅气得一转身,说,等你想出行的办法再来找我吧!
  
  林枫苦思冥想了几天,头发都掉了不少,人也瘦了不少,也没有想出行的办法。
  
  最后,无耐中的林枫找到了胡母,,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胡母就像一只发狂的母狮,恶毒语言无情地泼向林枫。原打算向她哀求的林枫嘴里再也吐不出一个字来。
  
  回来以后,林枫完全变了一个人,林母的话像铁扇公主的芭蕉扇扇跑了林枫身上跳荡的意气风发的火焰。
  
  又是一个月以后,胡雪梅嫁人了。小伙子非常不错,刚刚三十岁,就已经当上了市里重要部门的处长。
  
  宾馆里。橙黄的床头灯犹如一只熟透的橙子散发出暖暖的熨贴人心的光辉,仿佛它能抚平心灵的每一处皱褶。在琐琐碎碎的庸常生活中,林枫回忆起诗情迸发的学生时代,尤其是回忆起和胡雪梅的恋情,每回他都有恍如隔世之感。胡雪梅遥远得犹如海市蜃楼。有时他都觉得那是自己做的一场春梦。毕业以后,他再也没有写过诗,诗和胡雪梅一起成了他一个终结的时代里的凄美记忆。
  
  现在胡雪梅从过去里跳了出来,又重新依到了他的怀中,这让他想起传说中的七仙女和董永的故事,和传说不同的是,他林枫又在老槐树下邂逅了七仙女。中断了的故事又有了续集。
  
  林枫从后面搂着林雪梅,他喜欢这样做的原因是可以清晰地闻到胡雪梅头发里的香味,他一直都迷恋这种香味。
  
  胡雪梅忽然叹了口气,她想起她的丈夫,刚结婚的三四年间,过得还可以,自他发现丈夫身上那根长发起,丈夫时常带回来的是不同的香水味,从他身上变换的香水味看,丈夫已经有了很多女人了。他把那些女人的香水味带回家来,也把酒气带回家来。胡雪梅就在这种混合气息中度过漫漫长夜。
  
  林枫问,雪梅,你男人对你好么?雪梅含含糊糊地说,好。林枫说,雪梅,你是天生让男人疼的女人,你长得太好看了。雪梅问,你老婆呢?林枫顺着自己的思路往下说,和你在一起,我的身体一下子就燃烧了,和她在一起,是温水煮青蛙,热度慢慢升起来的。林枫又问,你怎么那么闲的,你不上班么?雪梅说,我不用工作的,老爸给我的嫁妆一辈子也吃不完的。林枫叹道,你这种家庭的女孩子,天生是不用奋斗的,当初何苦还要上学来着。雪梅说,是为了修炼气质,不然就只剩下铜臭了,“腹有诗书气自华”嘛。
  
  这一夜,他们就这样偎依着,倾诉着离别后的着恋,直到分手的那一刻,雪梅用手点了一下林枫的脑门说:“你真傻!”林枫看着她的眼睛,当然明白她指的是什么,但他不能对不起陈洁。
  
  后来,林枫和胡雪梅一直保持着联系,但不再见面,因为林枫害怕自己受不了来自胡雪梅的诱惑。
  
   范超经常发来短信,或是情意绵绵的话语,或是热情的邀请,但陈洁的心情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平静。她想着明天该去换个号码了。她多少年如一日地用着一个号码,就如同多少年如一日地跟一个男人上床。
  
  夜里,陈洁表现得格外热烈,令林枫既吃惊又惊喜。她精疲力尽地伏在林枫身上。陈洁的脸紧紧贴在林枫的脸上,她说,林枫,答应我一件事,我们永远忠诚于对方,永不背叛,好吗?林枫楼紧了陈洁,由衷地说:“嗯,我们互相忠诚,永不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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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花落无痕 Re:永不背叛(心灵之约) 回复时间: 2009.08.25 12:04

    每一个故事的背后都有一份坚持和诺言

1 篇回复    查 看 回 复    回    复    

回复人: 晴雨西子 Re:永不背叛(心灵之约) 回复时间: 2009.08.25 14:13

    很生活化的描写,又不乏细节刻画。人物形象个性鲜明。
  
  永不背叛,是对爱情和婚姻的一份承诺。
  
  只是,精神出轨,算背叛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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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尤始尤终 Re:永不背叛(心灵之约) 回复时间: 2009.08.26 16:39

    呵呵 终于知道了 看完一篇这么长的故事是挺不容易的 不过这个故事我看到了凌驾于我年龄之上的那种经历 真好 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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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苏菲 Re:永不背叛(心灵之约) 回复时间: 2009.10.19 20:38

    我觉得文章还不是很好,欠缺了一点感觉,还有一点心思,就像一个人少了灵魂一样,让读者看不清故事的情节,该缩的没缩,该详细的没详细,但如果稍微得该一下,也不失为一篇好文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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