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清廉指数排行榜[转载] |
2006年清廉指数排行榜
排名国家或地区
1 芬兰 1 冰岛 1 新西兰
4 丹麦
5 新加坡
6 瑞典
7 瑞士
8 挪威 9 澳大利亚
9 荷兰
14加拿大
15中国香港
16德国
17日本
排名国家或地区
18法国
20美国
26中国澳门 26葡萄牙
34以色列 34中国台湾
43韩国
70中国大陆 70印度
121俄罗斯 160几内亚 160伊拉克 160缅甸
163海地
清廉指数
2006年度清廉指数是一个复合指标,评选过程集中了大量专家的观点以及对各个国家公共部门腐败的调查。
它反映的是全球各国商人、学者及风险分析人员对世界各国腐败状况的观察和感受。
它的数据来源是由一些专家学者从国际上重要、著名的调查报告中(如世界权威的“盖洛普”、“政治与经济风险组织”、“世界经济论坛”等机构和组织所作的调查报告)提取有关人士对各个国家腐败程度的感觉和评判数据,加以综合评估,给出分数。
名词解释
“透明国际”
“透明国际”组织成立于1993年,是国际上唯一专门致力于抑制贪污腐败的国际非政府组织。该组织已在世界上87个国家成立分会,希望通过其在世界各国的分会,结合来自政府、企业希望社会廉洁的正直人士,共同为制度的革新而努力。
从1995年起,“透明国际”组织每年公布一次世界各国的“清廉指数排行榜”(CPI),每两年发布一次“行贿指数排行榜”(BPI)。
中国部分反腐措施 反洗钱法明年实施
2006年10月31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洗钱法。这部法律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该法设立专章规定了反洗钱国际合作事项,提出中国“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并提出与境外反洗钱机构交换有关信息和资料,开展反洗钱司法协助。
分析人士说,这部法律旨在预防和打击日益猖獗的洗钱活动,也为中国深入参与国际反洗钱合作创造了条件。
加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2月正式生效。这是联合国第一个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迄今,已有140多个国家签署了该公约。联合国将每年12月9日确立为国际反腐败日。
2003年12月10日,中国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27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加入该公约的决定。
新闻背景 腐败导致经济损失
今年10月,据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届年会提供的数据显示,现在发展中国家每年由于腐败导致的经济损失为200亿美元,而发达国家每年由于腐败导致的经济损失则高达5390亿美元。
作为全球性问题,腐败的威胁已被世界各国普遍高度关注。
相关新闻
12月发布反腐报告以司法腐败为主题
据“透明国际”组织发布的消息,该组织将在12月9日发布2006年全球年度反腐报告,这次报告主题将以司法腐败为主,涉及法院、议会和警察的腐败问题。
贫穷国家有关制度待完善
对于腐败和贫穷之间的关系,任教授认为:“这其中有很多的因素,贫穷国家市场发展完善程度比较差,政府部门管理较差,在制度完善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腐败机会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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