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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指禅 收藏:0 回复:0 点击:3774 发表时间: 2006.11.01 01:56:27

草案有望明年出台 物权法强调平等保护 国有和私有财产[转载]


  引起中国社会广泛争议的物权法草案有望在明年春天正式出台。北京官方人士前天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结束对物权法草案第六次审议后透露,草案六审稿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取得了共识,“已比较成熟。”
  
  本报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可能在今年年底对物权法草案进行第七次审议并形成议案,然后交由明年三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创人大立法史审议次数记录
  
  物权法草案从一审到六审,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的审议次数新记录。官方原打算在今年三月的两会上就通过物权法,但由于以北京大学法理学教授巩献田为代表的部分人从捍卫中共传统理念出发,指责物权法将国有财产和私有财产进行同等保护是“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开历史倒车”,官方出于慎重,将物权法的出台时间延迟一年,以便让公众对草案进行更加充分的讨论。
  
  物权法被认为是现代法律制度的基石。所谓物权主要包括财产到底属于谁、财产主人有哪些权利以及财产受到侵犯时该怎么保护等等。中国人民大学一名法学教授对本报说,没有物权法,中国就很难算是现代文明国家,更谈不上是法治国家。
  
  但物权法在理念上却与官方长期宣扬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有矛盾。1950年代后,中国在经济制度、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上长期与西方国家对峙,一度将私有制说成是洪水猛兽,使普通百姓习惯于把私人生活用品以外的财产,如房产、土地和生产资料等,看成是“国家的”或“集体的”。
  
  自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始审议物权法草案以来,社会各界围绕着保护私有财产与保护公有财产是否有矛盾,应该以保护哪个为主等问题争论不休。
  
  去年8月12日,巩献田在互联网上发表了题为《一部违背宪法和背离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物权法草案》,并上书全国人大,谴责物权法平等保护国有和私有财产,“就是乞丐的要饭掏食的棍子和碗与少数人的机器、汽车等都平等保护!就是普通居民的住房,甚至危旧房同那些发了横财而修建的高级别墅一样保护!”
  
  参与物权法起草的法律学者则指曾长期研究马克思革命理论的巩献田是个“法盲”,是在重炒“姓资姓社”的话题,向市场化改革方向发难。
  
  虽然巩献田许多的观点已不代表官方主流意识形态,但这类传统马克思主义公有制观念在中国社会仍有一定的市场。为了平衡各方意见,全国人大有关负责人前天表示,物权法草案六审稿既强调维护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同时又强调对国家、集体和私有财产平等保护的原则。
  
  有关法律学者对本报说,六审稿看似在“和稀泥”,但实际上强调对国有和私有财产要平等保护,强调各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都要遵守统一的市场游戏规则。也就是说,巩献田公有财产优先于私有财产的观点基本被抛弃。经过多年的起草和审议,物权法草案终于克服了来自中共传统意识形态的挑战,距离出台不远了。
  
  物权法引人关注的问题还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抵押?农民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可以转让?征地拆迁如何补偿?城市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70年期满后,居民的房子属于谁?等等。
  
  住宅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自动续期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以及有些法律专家认为,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全面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是农民基本生产生活保障,放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和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的条件还不成熟。因此物权法在上述问题上不会“开口子”。
  
   在征地拆迁补偿问题上,物权法草案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城乡居民房屋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草案还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满70年后自动续期,续期的期限、土地使用费支付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意味着,民众将来在缴纳一笔费用后,依然是自己住宅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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