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煜是一件很自然的事情,如果对象是我这么容易笨拙的孩子.
我和小静是非常好的朋友,从小玩到大.小静一直像个姐姐,我的笨拙会让她心疼.在我将要离开家的时候,她是那么担心,害怕我会被欺负,或者会寂寞,难过.
煜应该很早就到了,我知道小竟会不停的打他的电话,提醒他多是多么没有方向感的孩子.煜是小静的表哥,瘦高的个子,白净的皮肤,典型的办公室男人.可是30岁了,却始终没有结婚,亦没有固定的女友.接过我简单的行李,煜将我送到住处,然后带我吃饭,散步,喝茶.那一天,我很累,也很快乐.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自己无药可救,因为我总是找不到合适的句子来与同龄人交谈,准确的表达出我的意思.看到他们怪异的表情,我知道我是不被理解的.于是,我尝试与年长的人交往,但他们的目光里分明有太多的不信任,在他们眼中我始终是个孩子,一个有着可爱娃娃脸和稚气声音的傻孩子.煜是不一样的,他能很平静的和我讨论心理年龄和生理年龄的问题.然后说:女人的心理年龄一般比生理年龄大一些,男人则相反.
煜能放纵我所有的恶习,像小静一样.惊醒的时候我可以喝很多的酒,再罗罗嗦嗦说很多话,煜不会厌烦.我可以涂紫色的眼影,紫色的唇膏,或者将头发喷成任一种颜色,在舞池里灵活的扭动躯体.然后温柔的与煜拥抱,在他的衬衫上粘满我的汗液.昏暗让我面孔模糊,阳光让我眼睛酸痛,我生活在影子里.我如此嘲笑自己,为那些碎了的往事.
我一样可以做个很好的孩子.我会用很低,很轻的声音给煜读席慕容的诗.他说那些是干净的东西,干净的东西会让他有想睡觉的感觉.我一直读下去,到他真的睡着.然后安静的坐在煜的手提前,缓慢的敲击键盘.有时候他会醒来,看我用笨拙的姿态敲击出晦涩的语言.我扭头,微笑.
在与他的交往中我开始清楚,每个人都会不快乐,只是我们都会躲藏.那个女子在结了婚后才发现真正爱的是煜,于是离婚.煜的父母坚决不允许这样的女子踏入他的家门.煜安静的做他的办公室男人,到现在.很多东西错过也就错过了,我们真的无能为力.
多,30岁的人真的不再有年轻时的冲动,真的没有了.我会和女孩牵手,拥抱,却什么也不想.我们自然的牵手,拥抱.煜的嘴唇也会无意的碰触我的头发,但我们不会做爱.
我一直在寻找一种感觉,一种自己都说不清楚的感觉.可是,我还是要结婚的,可能在年底,不想爸妈难过呀!或许处成了习惯,我也就适应了.看着他无奈的眼神,我想说不要,却发不出声音.
转眼两年过去,再过几天是煜的33岁生日.我真的不知道能做点什么.我会讨厌生活,讨厌它折磨我.可是因为煜,我仍然说声谢谢.在他面前我是透明的,自由的没有痕迹.
七百多天,我们泡过无数杯绿茶,用那种光滑,透明的玻璃杯.我们都会喜欢那样淡淡的香味,以及茶叶下落时轻柔的姿态.我们就那么努力的找寻一点快乐吧!
煜,生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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