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这是我在163和一些同志的争论,大家欣赏。 我是万户侯。 楼主 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2006-01-22 15:09:58.0 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是迟早的事。我觉得我们国家的人人人应该担起这个事来。我们分三步走。第一就是贪污受贿再多,不判死刑。说白了,贪污受贿再多,对社会的危害不大,只不过是把国家人民的钱,从左口袋拿到右口袋。当然作为保管人,他多消费点有何不可?再说了,他消费了,也是把钱付给中国人,有何不可?所谓楚弓楚得就是这个道理。难道我们不如几千年前的楚王吗?为什么不能给这些人一条生路呢!同理,一切的经济犯罪,都不应判死刑。大家难道不觉得,人剥夺人的生命是一件非常不人道的事吗?以法律的名义,也不能掩盖这种不人道。我们应该走出这第一步。 2楼 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纯情LOLI俏大叔(herculesss)[左右逢源]2006-01-22 15:15:28.0 这个理论很搞笑 请问什么样的事情才叫对社会的危害大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呆的无聊,搞个博客吧 动漫店的网站,里面有什么就卖什么 3楼 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老韩(ringpearl)[中级站友]2006-01-22 15:17:49.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观点支持~ 【在nowsnow163的大作中提到:】 :在世界范围内废除死刑是迟早的事。我觉得我们国家的人人人应该担起这个事来。我们分三步走。第一就是贪污受 : ......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4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2006-01-22 15:18:57.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这个理论很搞笑 :请问什么样的事情才叫对社会的危害大 : ...... 人道不是理论。这是人的良心。如果说到对社会的危害大,没有什么比得过杀人!!!!!!!!!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加入文集] [删除] [修改] [转发] 5楼 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纯情LOLI俏大叔(herculesss)[左右逢源]2006-01-22 15:23:23.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那么若是通过贪污受贿的方式剥夺了若干人的性命和杀掉一个人相比 哪件的危害更大一些呢?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呆的无聊,搞个博客吧 动漫店的网站,里面有什么就卖什么 6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2006-01-22 15:27:31.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那么若是通过贪污受贿的方式剥夺了若干人的性命和杀掉一个人相比 哪件的危害更大一些呢? : ...... 通过贪污受贿的方式剥夺了若干人的性命,这不是一个人的能力所能办到的。这得从源头上找原因,找人类社会的组织形式(社会的制度)的不足,而不是去杀人,以暴易暴!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加入文集] [删除] [修改] [转发] 7楼 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纯情LOLI俏大叔(herculesss)[左右逢源]2006-01-22 15:34:17.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错 某些时候牺牲掉一个人的生命只要1000块就足够了 杀人就是杀人 哪怕杀的是一个杀人犯所犯下的依然是杀人罪 找源头的说法不过是推卸责任罢了 无论社会的制度是如何的不足 犯下杀人罪行的依旧是人而不是制度 就更不要提那些可以轻易抹掉成千上万人幸福的贪官了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呆的无聊,搞个博客吧 动漫店的网站,里面有什么就卖什么 8楼 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纯情LOLI俏大叔(herculesss)[左右逢源]2006-01-22 15:36:30.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更何况按照楼主的理论 不要说别的了 请把汝自己的钱给吾吧 反正这不过是从左口袋放到右口袋而已 若是连这都不肯 就不要去宣扬什么贪污受贿危害小的搞笑理论了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呆的无聊,搞个博客吧 动漫店的网站,里面有什么就卖什么 9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初出江湖]2006-01-22 15:42:43.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错 :某些时候牺牲掉一个人的生命只要1000块就足够了 :杀人就是杀人 : ...... “杀人就是杀人 哪怕杀的是一个杀人犯所犯下的依然是杀人罪” 这位说得好!借着法律杀人是全体公民的耻辱。不管杀的是什么人。这位与我观点有相同的地方,但没有读懂我的意思。我说的是,只要没有犯杀人的罪,只是贪污受贿多,就不应判死刑。你要看清楚了。 制度既然能给人借来杀人,这是一种什么制度?你最少也应承认,这个制度,是很应该完善的了。这不是又回到我的结论上了吗?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加入文集] [删除] [修改] [转发] 10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初出江湖]2006-01-22 15:45:50.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更何况按照楼主的理论 :不要说别的了 :请把汝自己的钱给吾吧 : ...... 我说的是人道,不是一点小钱的事。假如把我的家产全部给你,能换来不杀人,我何乐而不为呢?但这不是眼睛盯着钱所能完成的事。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加入文集] [删除] [修改] [转发] 11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老韩(ringpearl)[中级站友]2006-01-22 15:49:00.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人道主要是文明,这才是理性的看法~但是国内很多人并不具备文明意识~ 【在nowsnow163的大作中提到:】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这个理论很搞笑 ::请问什么样的事情才叫对社会的危害大 : ......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12楼 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曹乐匹(cdlee)[青铜长老]2006-01-22 15:51:44.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死刑不该,非暴力犯罪判死刑更不该。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网易社区 新闻政史区思想之剑版|科学教育区语言学习各版:英语 日语 德语 法语 韩语 西班牙语 穿裙子的布什 13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初出江湖]2006-01-22 15:53:02.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ringpearl的大作中提到:】 :人道主要是文明,这才是理性的看法~但是国内很多人并不具备文明意识~ :【在nowsnow163的大作 : ...... “但是国内很多人并不具备文明意识~” 这不是国内很多人错,是环境的错。试着把再文的东西放到蛮荒,也文不起来,试着把再明的东西放到泥潭下,也明不起来。人没有文明不文明,就看文明得起来否!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加入文集] [删除] [修改] [转发] 14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纯情LOLI俏大叔(herculesss)[左右逢源]2006-01-22 15:55:01.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nowsnow163的大作中提到:】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错 ::某些时候牺牲掉一个人的生命只要1000块就足够 : ...... 没有明白的人是汝自己 汝慢慢会了解的 贪污受贿涉及的不仅仅是钱而已 更大笔的钱 更多人的幸福甚至更多人的性命 完全都被那些小小的贿款买到了 而这些所间接引起的社会生产力受阻 治安受到干扰等更严重的负面效果尚未计算在内 和这种事情相比 开膛手杰克之流所做的事情简直是太温和了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呆的无聊,搞个博客吧 动漫店的网站,里面有什么就卖什么 15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曹乐匹(cdlee)[青铜长老]2006-01-22 15:55:14.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汝”???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在nowsnow163的大作中提到:】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错 : ......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网易社区 新闻政史区思想之剑版|科学教育区语言学习各版:英语 日语 德语 法语 韩语 西班牙语 穿裙子的布什 16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老韩(ringpearl)[中级站友]2006-01-22 15:55:52.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你忽略了民族性格~ 【在nowsnow163的大作中提到:】 :【在ringpearl的大作中提到:】 ::人道主要是文明,这才是理性的看法~但是国内很多人并不具备 : ......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17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纯情LOLI俏大叔(herculesss)[左右逢源]2006-01-22 16:00:22.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cdlee的大作中提到:】 :“汝”??? :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 ...... 口癖而已 不要在意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转发] 呆的无聊,搞个博客吧 动漫店的网站,里面有什么就卖什么 18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初出江湖]2006-01-22 16:00:46.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在nowsnow163的大作中提到:】 ::【在herculesss的大作中提到:】 :::错 : ...... 尔何尝明白:说到对社会的危害大,没有什么比得过杀人!!!!!!!!! 扰乱治安,能和杀人比吗? 就算一些贪官杀人于无形,也有杀人的直接的刽子手和指使者,授意者,追究这些人的罪行就是了。我说的是:纯粹的经济犯罪,不应判处死刑。不要偷换了概念!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加入文集] [删除] [修改] [转发] 19楼 Re:RE:贪污受贿再多,不应判死刑 作者:万户侯(nowsnow163)[初出江湖]2006-01-22 16:02:50.0 ·发邮件·发纸条·加为好友·文集 【在cdlee的大作中提到:】 :死刑不该,非暴力犯罪判死刑更不该。 : ...... “非暴力犯罪判死刑更不该。”没错! 这是我们应该走的第一步! 原帖来自于网易社区:http://b3.club.163.com/viewArticleByWWW.m?boardId=philosophy&articleId=philosophy_108f0f29e2f0c6a [回复] [举报] [加入文集] [删除] [修改] [转发] 快 捷 回 复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返回 网易社区热门讨论 · 盘点2005--我的老婆这样诞生 · 给快毕业的朋友提个醒! · 我的老东北我的大东海 · 心如刀割:母亲不再年轻了 · 到底有多少人喜欢化妆的女人? · 纯真的心,心酸的敬礼 · 第三者带来的好处--怪谈第三者 · 溺爱中成长的孩子--谈春运涨价 · 十二生肖鼠为什么排在最前面? · 广州火车站的票务黑幕 大区精选 合作栏 编辑推荐 最新动态 宣传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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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是半天风雨后,可曾闻得梵玲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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