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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文谈天下版主:戈壁红柳912     晴雨西子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山月 收藏:2 回复:6 点击:884 发表时间: 2006.01.07 21:25:04

迷幻、摇滚、或六十年代


   迷幻、摇滚、或六十年代
   ——Beatles音乐文化初探
   距离那些在残梦的余寒里听“Revolver”(左轮手枪)的清晨,已经相当的遥远了。我常常想起里面几首模糊不清的歌曲,这些如今被忘记的曲目,当初在CD机里正面反面旋转被翻来覆去地听。来自于六十年代利物浦的四个年轻人的声音,穿透蒙于时光之上的一层薄尘而深深进入你的身体,充满活力,令人兴奋。
  
   后来研究性课题的任务布置下来,我把各个科目五花八门的选题方案撇开,跟几个同学说,也许我们能弄出一份关于Beatles的东西来;当时我想着这倒是跳出包围的好办法。于是又陆续听了他们的几张专辑,但此间我一直没能找回《左轮手枪》,所以说我距离“Yellow Submarine”(黄色潜水艇)、“For no one”或者“I’m only sleeping”(我是在梦中)已经很遥远了。直到快要交论文是我才开始构思,并发现自己早已疏于笔墨,但我还是想写一点自己的东西,用一种个人写作的方式与那个暧昧不清的时代建立某种奇异的关系。我希望整体上能用较为优雅的措辞完成文章构建,其中夹杂着少许暴力的叙事手段;彻底抛开杂耍的风格,转而变得严肃坚硬,也算是在音乐鉴赏能力积累上的一个自我化的总结。可谁知道结果会是怎么样呢,Beatles被埋葬在六十年代,滚石却延续了下来;一个动荡而激烈的时代过去了,人们必须学会告别死者,重新维护生者的尊严,正如“左轮”中的一条曲目:“Tomorrow never knows”(明日永不可知)。
  
   我只是习惯于想象。夜晚来临,有人来过,递给你一支削好的铅笔、一张带着折痕的纸。在他回来之前,让我们暂且来构思有那么几个年轻人,他们住在一艘“黄色潜水艇”上;让我们来构思两条1950年前后利物浦灰暗的街道,“Penny lane”(便士港)和“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永远的草莓之地)。
  
   正 文
  
   叙述的起始部分被放置在一个来自中国内地的孩子身上。按照叙述者的想象,他神色茫然、疲惫却倔强,拖着脚步行走在一九六四年的广州。夏季刚刚降临,清晨的广州客运站温暖而杂乱,富于生气。短短几个小时之后,他将爬上一辆发往罗湖方向的简易改装客车,并在那里渡过一条不甚宽阔的河流,踏上一片陌生又神奇的土地;然而现在的他对前途一无所知,无意识地用脚踢开散落地面的小石子。他从家里逃了出来,黑夜里双手攀着窗台从二楼往下跳。松开手的那一刹那让他后怕,却也带来了说不出的快乐与自由。那一年他才十四岁。如果他不是那么冲动、孩子气,而是含着眼泪委屈地进入了梦乡,一直呆在被反锁的小房间里,那么第二天大人们会早早地开了锁,领他吃了特意准备的早餐,叮嘱几句,末了看着他背起书包上学去;那么他的十四岁就将像所有已存在的和终要到来的年轮一样平静地荡漾开来,随后逐渐消失不见。现在是六四年,明年就是六五年,等六五年一过,现有的存在就会被一些崭新的名词异化,“文化大革命”当然会如期地呼啸而至,席卷整个中国大陆,同时不可避免地把一个男孩子卷入时代的洪流。我们也许能在文革武斗的巷战中找到手执棍子、怀揣手榴弹的他,也许又在上山下乡的高中生中辨认出他的面容。等风暴平息后,他就要在政府机关里占上个小小的位置,费尽心机往上爬;用不了多久,他的身体将迅速发福,不得不拖着个大肚子辗转应酬于各种名目的酒席。这样一来,就连叙述者本人,也无法在一个正厅级身上找到丝毫当年那小男孩留下的痕迹。然而一个偶然的事件改变了整个进程,让他怀着一点点的梦想、憧憬以及被阳光冲淡的快乐上了路,从此告别了六四年的广州。在故事尚未来得及展开之时,孩子总算有一个上午的时间,可以仰卧在车顶上一动不动。阳光照在脸上,车子在平稳地行进,可是有谁能描述着孩子心中隐秘而模糊的梦想?谁又能预知一次绝望的出走将把他引向何处?
  
   在世界的另一端,在英国的港口工业城市利物浦,当我们顺着叙述者的指引找到小约翰·列侬(John Lennon)的十五岁时,他正站在街道拐角处,用热切的目光,仔细打量着对面乐器铺子里挂在墙上的一把吉他。像1940年他呱呱坠地时,英国所受到德军的大规模空袭一样,这时的利物浦也感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美国摇滚乐的强烈震撼。看着他走进乐器铺后,我们站在人行道上三三两两的聊起来。“他会有一把吉他的,”一个游客兴致勃勃地说,“我们甚至可以想象他在自个卧室里贴了一张猫王的海报。现在他唯一要做的就是等待。从六十年代粗暴地闯入人们生活的那一刻起,他和他的‘披头士’们(the Beatles)就会顺理成章地声名鹊起,并毫无疑义地成为摇滚乐的旗手式人物。”“的确,一切似乎都早已存在于叙述之中。不过,”叙述者哼哼道,“现在才五五年,你根本就不可能给我提供这些信息。你以为你是历史学家,可以把历史书往后翻偷看一下吗?你看,我们只是站在利物浦一条狭窄灰黯的街道上,只不过是一个阴天的下午,”这是我们恍惚地发觉天色渐暗,“和所有英国北部十几岁的男孩一样,他到柜台去询问心爱的吉他的价钱,难道这里包含着超出本身的象征义吗?也许他现在已经深深迷上了猫王的《伤心旅馆》,幻想着自己站在舞台上,挎着吉他扭动臀部,但我们难道能在这时拿着纸和笔冲上去,找他索要签名吗?即使对我而言,事情亦是未知的。如果我们停留在这个时代,那么六四年时,我们可能会坐在躺椅上看报,一旁的唱片机里传出的是一个叫做亨利·托尼的小伙子的声音,他和他的‘剑鱼’乐队正为各家新闻所津津乐道。而我们的老邻居,装卸工人约翰·列侬,则会在修整花园时抬起头来,说:‘老兄,麻烦你把那个蠢货的尖叫调小一些。’就这样,未来可能完全以另一种面貌出现在人们面前。可是,”叙述者故作深沉地晃着脑袋,“正因为未来是不可知的,拥有梦想才显得珍贵。年轻人们喜欢这类东西,你知道,它让他们感到快乐。像前面故事中我提到的出走的孩子一样,他也勇敢地、义无反顾地走上了自己的音乐之路。他们都将怀着梦想成长,正如披头士的一首歌中所唱,他们将走过一条漫长而崎岖的旅程(The Long and Wilding Road),或者说将穿越各自的动荡不安的时代。当邻居看见列侬在窗台边生疏地拨动琴弦时,谁能想到梦想会在一个其貌不扬的孩子身上激起如此巨大的力量,让世界因他而有所改变?甚至他自己也无法猜出等待着他的是什么,这种身不由己也隐约暗示了结局的悲剧气质。”然而叙述者并不是一个蹩脚的港产爱情片编剧,于是他话锋一转,“总而言之,他并不知道为了他们深爱的摇滚,这几个山上的傻子(The Fool on the Hill)将蒙受多大的苦难。动荡的六十年代尚未来临,当下的摇滚暂时还缺少呐喊、愤怒,但我已听见它的脚步临近,它已经走在来的路上。让我们赶紧离开这里,回到路上去。”于是我们结束了谈话,连头也不回,就匆匆地从五五年的利物浦跟前走掉了。
  
   现在,台上只剩下这幕戏的主角。事后我们被告知,就在我们刚走不久,列侬从里面出来,沿人行道慢慢走着。这时天色已暗。他当然不知道曾有几个不明身份者聚在附近,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谈论过他的命运;他只是在昏暗的街灯旁收住脚步,停了片刻。舞台的大幕已经拉开,借助一团朦胧的光芒,人们得以仔细打量列侬那张年轻、单纯和富于生命力的面孔。随着情节的推进和深入,那种日后为世人所熟知的叛逆性格、过于强烈的理想主义气质将在他身上日益凸现。人们甚至再也找不到机会,可以静下来观察深受他们喜爱和同情的主人公们。因为演员们开始躁动不安,急切地想要表达自己,一心一意地关注音乐和自身的成长。这是一幕用音乐和生命来诠释的大戏,歌剧院里的空气中开始弥漫一种梦幻的、如痴如醉的气息。就像凯鲁亚克(Jack Kerouac)的《在路上》所描述:一群年轻人试图横跨美国到旧金山的金门大桥去,却在即将抵达之际被另一伙暴徒莫名其妙地杀死;戏中的人物没有意识到,他们的抗争多少是无效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他们也从五五年的利物浦出发了。
  
   如上所述,十五岁时,列侬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把吉他,他还当着同学的面宣称:他要拉起一支乐队,并将使自己变得比猫王更有名气。于是一支叫做“葵利人”(Quarrymen)的乐队被组建起来,乐队名称直接取自于校歌中的一句。1956年6月15日,“葵利人”在郊区的野餐会上演出结束后,列侬遇见了长着一张娃娃脸的保罗·麦卡特尼(Paul McCartney)。“我喜欢你们的音乐。”保罗坦率地说。列侬同样惊讶于对方卓越的音乐才华。“到我们的乐队来吧,我们需要你。”他热切地发出邀请。这是摇滚史上一次历史性的会晤,两个少年怀着相似的梦想和不同的创作理念,构成了“列侬和麦卡特尼”(Lennon & McCartney)这对不朽的传奇创作组合。列侬是反叛的,具有进攻性,并且酷爱讥讽、擅长语言;麦卡特尼则相对保守,易动感情,渴望世俗的快乐,很擅长用传统的方式处理音乐。作为日后“披头士”的创作主力,这种风格的反差使乐队具有相当的张力,并大大扩张了其音乐的可能性和表现空间。至少,当这种音乐理念上的背离,尚未进一步在政治倾向层面上变得难以弥合之前,两人的共同努力把“披头士”推向了荣誉的顶峰,并往摇滚乐虚弱的躯壳内灌入了新的生命。两年后,也就是1958年,保罗在一次排练时带来了十五岁的乔治·哈里森(George Harrison)。再加上队里的鼓手托马斯·摩尔(Thomas Moore)和贝司手斯图尔特·塞特克利夫(Stuart Sutcliffe),列侬对未来充满信心。但是1959年11月,“葵利人”解散了。
  
   这虽然是一次不成功的尝试,却代表着个性化、自由化的音乐倾向。几个精力过剩的家伙鼓捣起摇滚乐来,他们毫无经验,大大咧咧,并不在乎自己是否遵循了“正确”的路线;他们只要肆无忌惮地表达自己。保罗曾对列侬说过:“小时候我跟父亲学习钢琴,后来换了支小号。当我发现不能边吹小号边唱歌时,我就弹起了吉它。”他们都大笑起来。笑声一直传到我们耳边,几个正赶着路的人不由自主地放慢脚步,所以叙述者不得不折回来。“他们俩正谈得起劲呢。”他指望声音的方向瞥了一眼,就嘟哝道,“他们在某次郊区野餐会上登台献技,弄一种非驴非马的音乐,他们说是摇滚,而当时的英国人管这叫‘爵士摇滚’(Jazz & Folk)。完了谢幕时,台下的成年人往往一笑了之,或是附和着鼓掌。难道观众们不是彬彬有礼的吗?他们的宽容恰恰体现了音乐的包容性理念。较之严谨、庄严、有序的古典音乐时代而言,现在的风格和形式都趋向多样化,很多原本只流传于一个较小范围的音乐类型被大众所认可,或者说,至少默许了它们的存在。事物正在生成、发展和整合。人们没有向台上的‘葵利人’扔鸡蛋和香蕉皮;暂时还志大才疏的青年们,可以凭个人的喜好玩玩摇滚,就像保罗挑选他的吉他一样。在这里并没有‘文化暴力’的存在,开放和包容的姿态则有利于拓展音乐的表现手法,增加其作为一个整体的力量,并最终使摇滚成为六十年代通俗文化的代言人,成为时代的声音。”叙述者配合着手部动作提高了一个声调,“譬如一个列侬当年的同班同学,他从‘披头士’的某场英国秋季巡演上回来后,也许会从阁楼里找出尘封已久的吉他,不成章法地拨弄几下。你们能据此联想到什么呢?”他眨巴眨巴着眼睛,狡黠地扫视一遍我们的表情,“不外乎一些感伤并缥缈的命题罢了。但是,实际上,当初同一个班的、一起练过琴的同学,无论如今是站在台上或台下,他们的生活都被流行文化介入了。经过猫王普莱斯利这一代的摇滚启蒙,也随着个性解放等观点的普及,摇滚的社会影响力无形中被扩大了,而这种力量的存在就孕育着一个伟大时代的胚胎。”
  
   就在我们谈话的这当儿,1960年已经毫不迟疑地迈进门槛。如同某些平日里粗枝大叶的父母们,会突然惊讶地发现,似乎昨天还乖乖待在幼儿园里的孩子,已经学会伸出手向他们讨零花钱一样,我们看到列侬已迫不及待地在60年年初又组建了一支乐队。这次他为乐队取名为“银色甲壳虫”(The Silver Beatles)。他们先是临时充当了一个流行歌手的替补乐队,然后在那位歌手短暂的苏格兰巡演结束后,他们跑到德国的一些俱乐部去演出。
  
   1961年4月,列侬将乐队正式定名为“披头士”(或译作“披头四”、“甲壳虫”),取其“节奏音乐”(Beat music)之意,并与“甲壳虫”(Beetles)构成双关语。一个月后,他们借用别人的录音棚录下了乐队的第一支单曲,《我的波妮》(My Borrnie),由“Polydor”公司在德国发行。正是这首略显简陋的单曲引起了一个天才经纪人——布莱恩·艾普斯坦(Brain Epstein)的注意。他亲自到利物浦的“山洞俱乐部”(Cavern)看了乐队的演出,然后接手了稚嫩的“披头士”,为他们操持音乐以外的事物。音乐的商业化运作,使“披头士”初步具备了征服世界的渠道和力量,也使乐队后期的音乐创新和实验有了保障,成为可能。人们不难想象,叙述者会这样评论道:“无论如何,时代依然会降临在人们身上,生活继续,革命、动乱和麻烦接踵而来,他们也依然有杰出的才华。但对于一支在小酒馆驻唱、在昏暗的俱乐部里苦苦守望理想的小乐队而言,1961、1962或是1967年,又有什么干系呢?”他说,只要等到另一支超级乐队,“滚石”(The Rolling Stone)崛起进而席卷一切时,“披头士”的小伙子们就可以沉默地分手了,因为他们刚好与时代擦肩而过。“但是布莱恩毕竟即使出现了。”叙述者咧嘴一笑,说:“他不仅是一个优秀的经纪人,对‘披头士’也有相当的感情投入。他开过一家唱片店,听过不少东西,因此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也知道市场想要的是什么。所以,即使在歌曲创作上,他也能和‘披头士’成员进行简单的交流,并提出一些意见。”
  
   1962年1月1日,布莱恩订了一个音棚,让“披头士”在迪卡(Decca)公司录音。这家日后将签下“滚石”的公司,当时却对摇滚乐和青年乐队不感兴趣。遭到拒绝后,布莱恩又马不停蹄地联系了几家唱片公司。最后百代(EMI)被他说服了,指示其旗下的Parlophone子公司与“披头士”正式签约。然而,唱片公司还是看不上鼓手皮特·贝斯特(Pete Best),要求他们换人。虽然俱乐部的歌迷围住“披头士”的住所示威,反对这个换人决定,但皮特还是走了。17日晚上,他作为“披头士”的成员在“山洞”俱乐部作了最后一次演出后离开了乐队;后来他开了家面包店。同样来自利物浦的年轻鼓手林戈·斯塔尔(Ringo Star)取代了皮特。至此,被称为“史上最伟大的乐队”的“披头士”的成员,最终固定下来。我们步入剧院时,正好远远望见剧组按照观众们的要求,趁着过场,在一块白幕上重新投影出这四位主角的名字。他们是:吉他手、歌手约翰·列侬,贝司手、歌手保罗·麦卡特尼,吉他手、歌手乔治·哈里森和鼓手林戈·斯塔尔。叙述者把我们悄悄带到一处偏僻靠后的位子,然后装模作样地瞅瞅手表,竖起耳朵,听了台上的报幕。“时辰快到了。”他嘀咕道。我们坐好后,有人把白幕撤下,于是夜晚在继续:一个月后,他们因为要和百代录制唱片而来到伦敦。百代配给他们的是颇有见地的制作人,乔治·马丁(George Martin)。于10月5日发行的单曲《请爱我》(Love Me Do)慢慢升到了排行榜的第十七位,而稍后的第一张专辑《取悦我》(Please Please Me)则飞升至第二的位置。布莱恩终于长舒了一口气,“披头士”终于上路了。
  
   叙述进行到这里,已经是1963年了。这意味着美国的“印度支那战争”,即越南战争,已经进行到了第二个年头。柏林墙沉重地盘踞在人们的神经末梢,美国本土的黑人运动也有愈演愈烈之势。对摇滚乐而言,这也是充满变动和革新的时月。发轫于比尔·哈利和普莱斯利的五十年代摇滚逐渐告一段落,世界正期待着一种新的声音,这个声音首先来自于英格兰的“披头士”。“披头士”出现带来一种自由自在的风气,正如叙述者所提到的那样,他们代表着个性化、自由化的音乐倾向。世界需要梦想,这正是他们仅仅拥有的。于是他们成全了世界,世界也成全了他们的梦想。摇滚界有一句经典的评论:如果说猫王赋予摇滚乐以形式,那么“披头士”就赋予了摇滚乐以生命。他们是尖锐的,他们的拖把头足以让所有的父母疯掉;他们是叛逆的,却有着威胁性的缺失;他们闯入日常生活,却是用一种温和的姿态,唱着“我想握住你的手”一路走来。最为重要的是,“披头士”恢复了早期摇滚乐的自然新鲜感,他们的音乐几乎符合所有人的想象。要是在几年前,胆敢预言一支中学生乐队将大获成功的人,肯定会遭到最肆意无情的嘲笑;可现在,还有什么能阻挡他们的扶摇直上呢?
  
   舞台上,我们看到披头士们继续行进在1963年。一月份是苏格兰巡演;2月2日至3月3日,他们出现在全国19座不同城市;5月18日开始,他们22天内在24座城市玩命般地演出。尽管行程紧凑,他们还是抽出时间,最后一次回到福地“山洞”俱乐部演出。无数尖叫的乐迷,使“披头士”的第三支单曲《从我到你》(From Me to You)在三周内到了第一名,并在这个位置上停留了六个月,直到被他们的下一支单曲,《她爱你》(She Loves You)所取代。10月的最后一天,刚刚结束瑞典巡演、回到英国的“披头士”,又马不停蹄地奔走于苏格兰和爱尔兰。他们所到之处全都是大规模歇斯底里的人群。近乎疯狂的歌迷们冲破了警察的屏障,在普利茅茨,要用消防水枪才能勉强控制住局势。演唱会上,他们的音乐经常被一浪高过一浪的尖叫声盖过。这算是音乐会吗?他们开始感到些许迷惑和疲惫,但成功的巨大喜悦更多地占据着心灵。11月4日,英国的某些王室成员甚至出席了“披头士”在伦敦威尔士王子剧院的演出。六三年年末,Parlophone发行了“披头士”早期最好的专辑——《与“披头士”在一起》(With the Beatles)。这是一张打磨精良的、高品质的唱片。它意味着,经历了从五六年的“葵利人”到现在的成长,“披头士”在音乐上已经上了一个大的台阶,初步成熟起来。一周后发行的单曲《我想握住你的手》(I Want to Hold Your Hand)把他们带到了1964年,也把他们带到了美国。
  
   1964年2月7日,“披头士”坐在泛美航空公司的101航班上向美国飞去。在布莱恩的带领下,他们准备去赢得大洋彼岸这个幅员辽阔的国家。“此刻大概全美国的唱片机都在播放《我想握住你的手》。”哈里森笑着说。列侬则望着窗外出神:阳光在云上流淌,像是河水漫过晶莹发亮的卵石,像是在梦中。相比起六零年在德国时的明媚张扬,印在《与“披头士”在一起》的黑色唱片封面上的四个披头士,显得暗淡而忧郁。但他们依然是一群追梦人,他们在天空中自由地飞翔,虽然梦想本身正在变得模糊不清。当这次飞行结束、飞机在跑道上降落的时候,纽约的肯尼迪国际机场早已水泄不通。一万多名青少年逃学前来,将这里团团围住,满心欢喜地等待着期待已久的偶像出现。这种熟悉的场面让他们感觉像是回到了利物浦。而场外正卖得热火朝天的,包括“披头士”的假发、烟囱裤、和塑像,以及印有“披头士”图像的午餐盒、笔记本、钮扣、口香糖甚至于避孕套。在纽约、华盛顿特区和迈阿密三地,场场爆满自然不在话下。值得一提的是,他们还在纽约会晤了著名的民谣摇滚歌手鲍勃·迪伦(Bob Dylan),就像当初列侬与麦卡特尼的相识一样,这次接触也深刻地改变了一代人对于音乐的理解力。如果我们可敬的叙述者本人,同意就此把这篇文章的关注焦点转向鲍勃·迪伦的话,那么我们将迅速看到,在他的新专辑《鲍勃·迪伦的另一面》(Another Side of Bob Dylan)中,大量摇滚和摇滚乐的成分已经被引入了民谣概念。但在“披头士”这一方面,怎么说呢,他们如愿以偿地完成了美国之行,而与迪伦的会晤原不在计划之中。也许在某个披头士心中,迪伦那诚恳的话语从此埋下种子,使他若有所思。但毕竟现在只是六四年,像是地下涌动的暗流尚未得见天日,人们暂时还无从得知事件的意义。“披头士”在这次被描述为“大洋两岸最富创造性见解”的会晤后,继续按照布莱恩的计划,开始拍摄电影《辛劳日之夜》(A Hard Day’s Night)。这部电影是“披头士”巡演生活的真实写照,里面有忙得焦头烂额的披头士们、尖叫着追赶的歌迷和如临大敌的警察。与此同时,擅长歌词创作的列侬以《自写集》为题,出版了他的作品集,因此获得了著名的“弗伊文学奖”。与“披头士”的其他成员不同,列侬是不稳定的。正是他自始自终的不安于现状,凸显了“披头士”叛逆的一面。他又是分裂的,只不过在他从一个孩子成长为一个独立的青年的过程中,一股活泼泼的生命力暂时弥合了缝隙,使他不至于过早发作罢了。在他看来,写作可以让他表达出音乐所无能为力的东西,所以他之后又出版了第二本书,《书中的西班牙人》。4月10日,国会公司发行了《“披头士”的第二张专辑》(The Beatles’ Second Album)。在这张唱片里,他们的新歌和老歌被掺在一起,但狂热的歌迷们对此毫不介意——5月份它就到了第一名。
  
   在布莱恩宣布了他们将去征服世界之后,舞台上深绿色的幕布徐徐降下。观众们开始小声谈话、喝口水、站起来活动活动,等待着下一幕的开始。而在这短暂的间隙里,我们照例看到走在路上的四个披头士。也许剧组安排四位扮演者在舞台上绕场一圈,是为了给予我们某种暗示。但这次过场显得如此漫长;演员们在舞台中央停下来,打杂的小工们则忙着搬上一些莫名其妙的道具。当观众们的声音逐渐起来的时候,叙述者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们一眼:“你们看,穿越时代的旅行就是如此的光怪陆离,不可思议。”说话之间,舞台上的灯一下子全熄灭了,黑暗的歌剧院浸入了比夜更深沉的气息之中,一种属于夏天的干净的气息。借着安全通道外投来的柔和的光感,我们看到,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用古里古怪的嗓音说道:“他们都到了。现在,让我们回到叙述中去吧。”于是,1964年的香港,开始变得真实可触。
  
   灯光亮起的时候,我们再一次见到那个十四岁的孩子。他正站在挤迫的人群里,站在男人们的臭汗、女人们的香水和淡淡烟草味儿所混合的污浊气息中,抬起头望向不远处台上那四个穿着无领上衣、留着长发的青年人。他不知道他们在唱什么,这周围满是他所不熟悉的话语和声响;但他又如此依恋这样的氛围,因为这让他感到亲切、感到安全。甚至于台上那四个打扮得不可思议的青年人,他与他们,也有某种相似。一曲终了时,巨大的掌声和欢呼声包围了他,使孩子逐渐忘记了爸爸草绿色的军装、妈妈工作的百货公司零售部的柜台,和班里女孩子刚刚开始发育的胸脯。“一种新的生活完全包罩了他,而某些东西正在失去,以他不能察觉的方式。”那个游客说到这儿,四下看了看,“可在这个时候,难道我们的导游没有必要站出来说上几句吗?他竟然消失不见了吗?”“不管怎么说,我可猜出来了。”另一个人接口道,“我们是在‘披头士’的露天音乐会上,在他们全球巡演计划的香港站。”“更为有趣的是,我们又见到了那个孩子。他被一种崭新的、然而奇特的音乐或者说声音所吸引,暂时地摆脱了生活中坚硬的部分。就在我们像无头苍蝇一样乱转的时候,他跟着一辆旧客车旅行,傍晚时到达毗邻香港的深圳罗湖区。横渡界河的时候,他发现夏初的河流并不算冷,而是沁凉的。后来他就到了这里,说不清是顺着命运的引导,还是叙述中有意的安排,总之像到了另一个世界。他见到了‘披头士’,正像我们的导游强调的那样,”说话者向旁人求证了一下,“他们都怀着梦想,都在成长,因此他们都一样。”我们这样站在人群的边缘谈话,“披头士”们离得很遥远,孩子的脸在灯光下时隐时现。凉风习习吹来,大家都感到轻松愉悦,于是又有人开口了:“对于任何父母而言,家里有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都意味着无穷无尽的麻烦。他们随时会不顾一切地蛮干一气,那些脸上长满粉刺的小伙子和姑娘们。这将是激进、富于暴力倾向的成长过程,你简直想象不出他们身上蕴藏着多么巨大的力量。少年时的维克多·雨果就宣称:要么成为夏多布利昂,要么一无所成。”“毫无疑问,”一个略沙哑的嗓音说,“叙述者把这个孩子的故事用作比喻,希望人们会联系到‘披头士’前期的成长。从这个意义说来,他同样可以把我们带到二十二岁的切·格瓦拉面前。雨果另有一首诗写道,年轻的人们都‘喜好音乐、诗歌、无甚收获的旅行和远方。’他们把青春献做牺牲,却不知道将得到何种回报;到头来时光流转,命运开了一个小小的玩笑,但他们一如既往、无怨无悔。我想,这就是事件的全部意义所在。”我们正揣度着,大概叙述者本人也不可能说得更好啦,他马上出现在我们面前,像从地底下钻出来一般,没好声气地招呼道:“趁着夜色,我们起程吧。到下一个叙述中去。”
  
   谁知道这一小队人下一次将出现在那个年头呢,他们的行踪一向游移不定,而“披头士”还是呆在六四年。他们继续向澳大利亚挺进,在那里有30万歌迷的夹道欢迎。接下来的两天在悉尼,然后是新西兰的6场演出。7月6日,他们因《辛劳日之夜》的首映式飞回伦敦。不到一个月,同名主题歌和电影原声带在英美两国都成了排行榜的冠军。在瑞典的斯得哥尔摩作短暂停留之后,他们来到北美洲,穿梭于美国和加拿大,总共在25座城市演出。这里包括旧金山、拉斯维加斯、西雅图、纽约、蒙特利尔和多伦多。乐队在好莱坞露天体育场留下身影,而在华盛顿,林戈留下了一小撮头发——某个手持尖刀的狂热女歌迷的杰作。10月,Parlophone发行了“披头士”的第四张专辑,《“披头士”待售》(Beatls for Sale)。这张并没有多少新内容的唱片,只不过延续了以往的风格,用两周内卖出70万张的销量进一步证明“披头士”无可比拟的魅力。他们简直没费什么力气就征服了世界,他们的歌迷遍布所有的英语国家和地区。
  
   1964年的成功被顺理成章地带到了1965年。年初,暂时厌倦了巡演的四个人聚在录音棚里,兴致高涨地捣腾出《车票》(Ticket to Ride)。这支简单的爱情歌曲因为列侬那恣意的歌词而显得有些另类。在旋律方面,保罗照例稳当地控制着每件乐器和每个和声,他的主音吉他技术也相当出色。所以,就像人们在大风中松开风筝的线一样,“披头士”们所能做的只是把磁带交给公司,然后看着它势如破竹地登上排行榜的冠军宝座。紧接着,他们投入第二部电影《八只手抓你》(Eight Arms to Hold You)的拍摄。它不久后的发行上映,与再次的大范围巡演相得益彰,这部无法无天的彩色喜剧片,情节围绕着林戈和一只戒指展开:当林戈无法从手指上取下戒指时,一个世界范围内的追捕便展开了。2月22日,电影在巴哈马开机,临完成时名字却改成了《救命!》(Help!)这是列侬和保罗在四月份拍摄期间写的一首歌。歌中唱道:救救我因为我正日渐消沉/若有你陪伴我将感激不尽。人们可能会把这看成是预兆,他们正像所有老土的小说作者一样,认为这是“披头士”在六五年发出的一个含糊其辞的信号,可惜被埋没在无聊的销量与打榜之中。的确,六五年的他们略显疲态;25岁的列侬和23岁的保罗,都足够苍老、风尘仆仆。但这些贴上“宿命”标签的结论不过是强加诸身,他们无从悲伤,无需叹息,因为尚未拥有充分的、相应的阅历和思想作为基础。岁月在披头士们身上蒙上了尘,可他们满不在乎地吹拍干净。你知道,讨厌的尘埃总是无处不在、挥之还来。在电影拍完后、而新的演出尚未开始时,他们得到白金汉宫去一趟,尊敬的女王陛下将在那儿为他们颁发帝国勋章。这一异乎寻常的举动也许表明了王室和上层社会对摇滚乐的认可。在当时的流行文化方面,“披头士”的确是英国的代言。不少二战时开着飞机坦克的老兵,因此气愤地退回了他们的勋章,披头士们也颇有不解。不过他们还是按照惯例,在为女王演奏之前,先去王宫的卫生间吸上一会儿大麻。6月20日,“披头士”从巴黎开始他们的欧洲巡演,然后是尼斯和里昂;接着他们来到意大利的米兰、热那亚和罗马;最后是西班牙的拉利兹和马德里。8月13日,《救命!》在美国首映,“披头士”选择了这天,开始第三次北美巡演。为了避开肯尼迪机场成千上万的歌迷,飞机只能转停在两英里外的一个临时隔离机棚里。抵达的头天晚上,鲍勃·迪伦赶来和他们见了面。第二天在Shea体育馆面对56000名观众的表演,引起了媒体的关注:以前从没有人在如此大的场馆开演唱会。整个演出只有28分钟,它很仓促;实际上,它成了“披头士迷”(Beatlemania)的狂欢节,完全没有人听清楚台上唱什么。披头士们还顺道拜访了他们年少时的偶像,猫王普莱斯利。乐迷们会觉得这是新老两代摇滚人创造性的交流,至少也具有功成名就者重见初恋情人的性质,含蓄、感伤和意蕴深长。但猫王在会面中表示出彻头彻尾的不屑,他一直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不想跟几个毛头答腔。也许少年时的披头士们,会在练吉他的间歇,一再遥想与猫王的见面,可是有些小小的“蓝色理想”已经不那么持久、深入,他们对猫王的傲慢略显失望,却不以为意。这只不过是巡演途中一个无聊的脚注,一次沉闷的、可笑的会面。“披头士”在比佛利山庄下榻时,除了碰到四个同样异想天开的女歌迷,租了架直升机在房子上空盘旋外,他们还会见了各界社会名流、新闻记者、唱片制作人以及他们的同行,其中就有“牛棚”乐队——日后民谣摇滚的巨擎。8月31日,“披头士”从洛杉矶飞往旧金山作此次北美之行的最后一场演出。演出时,许多歌迷昏倒在向舞台拥挤的人浪中。
  
   1965年是“披头士”全盛期的开始。这只从五十年代晚期“Skiffe”(即兴演奏的流行音乐,部分乐器由演奏者自制)音乐风潮发展而来的的乐队,还将在音乐生涯的巅峰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当时的人们,把披头士们的摇滚更通俗地称为流行乐。在这里,流行的风格,与“流行风格”不应混淆的概念;各种风格在自身音乐特性的基础上,都可以不断发展完善,最终产生经典并风靡一时。流行乐通常采用这个时代里最易于被大众接受的音乐语言,因此具有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像迪伦,原来是一位杰出的民谣乐人,为了以更激进、更有力的形式反对一切的不平等,逐步向摇滚靠拢。据说是在某次驾车途中,听到车载各电台都在播放“披头士”,使他大受震动和启发。谁叫这年头流行的是摇滚呢?另一方面,流行乐作为时代的声音,唱出的是时代的普遍情感。这种垄断性的情感表达笼罩一切,消弭了个体之间的差异,既暴力地用大众的观感取代了独立的思考,也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保护。譬如1967年“披头士”的《她正离开家》(She’s Leaving Home),一首和声曼妙、缓慢进行的歌,成了一代青年的圣歌。无数的离家出走的少年听着它,流着泪,然而头也不回地向西、向旧金山奔去。几个素不相识的年轻人搭乘同一辆吉普车,行进在美国中部的平原上,但因为有了这首歌,有了共同的情感,他们并不是孤单的。如果说六五年以前,“披头士”只是像所有人一样,被包裹在时代的潮流里滚滚向前,那么六五年及其后的他们,则开始利用其在流行乐、摇滚乐上至高无上的地位,有意识地对青年文化施加影响。
  
   1965年是个转折点,按照叙述者的构思,它既是第一部分叙事的结束,又是第二个叙事的开始。他领着我们进入一个中型的档案室,里面冰冰冷冷地亮着盏吊灯。四面的架子上尘埃在繁衍生息,籍册半湮没在灯光所不及的黑暗中。“我们这是在哪里?”有人小声询问道。“实际上,我们并不具体呆在那个年份里。”叙述者坦白相告。经历了这么一次短途旅行,他的情绪正重新变得愉快。等大伙儿都围着摆在房子中央的长方形条桌坐下后,他接着说:“这个档案室,归德国军队的某个步兵师所有,保存着该师二战期间大部分的文档资料。我们将在这里进入第二个叙事,关于一个人,如何穿越一个时代。如果我能顺利地找到那位上尉的服役纪录的话。”“上尉?你是说,一个德国步兵上尉?”“是的,不错。一个奥地利人,出生在首都维也纳,一个音乐爱好者。”但他首先注意到一份新送来的文案。“顺便提一下,”他粗略地看了一遍,眉毛往上一挑,“这一段可写得不怎么样,我是说‘披头士’在六五年的这一段。”叙述者弹弹手中的一页,“表面看来,它的叙述带有一定的速度,进行得又快又稳,关键部位的阐说也做到了要言不烦。可它忽略了一些细节,也许还是必不可少的。”“我想,你是指越南战争的扩大化吧。”“当然啦。”他赞诺地点点头,“自打64年8月的‘北部湾事件’以来,美国佬在越南的处境可有点不妙啦。他们不仅在这场所谓‘局部战争’上碰得焦头烂额,在国内,反战的呼声也日渐清晰、响亮。不仅如此,还有反抗种族歧视的民权运动、反对环境污染的运动、嬉皮士以及稍后的性解放运动,这一切都正好与‘披头士’迎面赶上。而那四个走英伦摇滚路线的利物浦人,倒不如说是一支美国乐队。想想罢,”他高唱道,“厚重结实的北美大陆!只有它才能承载那么多的动乱、思潮、运动和一支小小的摇滚先锋乐队。相比之下,可怜巴巴的大不列颠帝国在六十年代经历了点什么呢?”叙述者似乎得意于自己的调侃,停了几秒,才语气平缓地说下去:“除此之外,送来的这段文字里,也没有指出65年8月31日在旧金山的演出,作为乐队最后一次公开表演的特殊意义。他们累啦,厌倦于舞台生涯啦,更有志于录音室的音乐革新啦,感到身不由己的无奈啦,这些都可以成为告别舞台的理由。可直接的导火索是65年3月里接受的一次采访,这次又是列侬这出言无忌的小子。”“对,对,就是他。我知道这码子事。”一个游客会意地笑起来,“伦敦‘晚间标准’栏目的记者,问及‘披头士’的受欢迎程度时,列侬再次信口开河。说什么,嗯,‘我们比耶稣还要受欢迎。’”“好了,就是这样子,唯恐天下不乱的人把这句话解释为,‘披头士’比耶稣还要伟大。8月份美国巡演时,严格信奉基督教的南部各州反对的声音高涨,基督徒们在教堂焚烧‘披头士’的唱片。尽管列侬作了公开的解释和道歉,在曼菲斯演出时,碎石子不断扔上台来,还有人点燃了一只巨大的爆竹。事故中没有人受伤,但他们还是有了退出的念头。这多少可以作为头一个叙事结束的标志,此后,我们将更多地看到录音棚里的他们,而不是一支表演团队。”叙述者站起身来,“现在,让我到架子上找找看,那页纪录早该发黄了。”“可是,”有人慢吞吞地说,“你的叙事,与‘披头士’之间有什么联系呢?”“他们有的,先生。”叙述者一边仔细检索着,一边漫不经心地答道:“如果我们的步兵上尉在动荡中一心一意寻求安宁,他大概会平静地度过一次世界战争。可他还有所追求,他想反抗时代普遍的意志和命运。人们想得到点什么,就必定要有所失去,不是吗?披头士们也面临着相似的处境;他们不仅要充当时代的声音,用音乐来表达青年文化的诉求,还得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的梦想。是的,他们血气方刚,还怀有梦想……”他突然顿了一顿,“嘿,我找到它了。”说着把一本薄薄的小册子抽出来,拎住一角抖索抖索。“旅行家,在德占欧洲里游走。以一个德军人员的身份,做艺术上的朝圣。”他拿着簿册,在自己的椅子上坐好;大家聚在灯光下。叙述者翻开其中的一页,于是我们看到了他。
  
   1933年他在柏林入伍,18岁,加入了德国国籍。在战前阴霾、压抑的政治气氛中,他从一名列兵慢慢往上爬。有一次坐在华贵的国家歌剧院里时,少尉说,法兰西倒不错,那里是拉斐尔的天堂。后来他就到了那儿,在40年7月,德军攻入巴黎、绞杀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之后。他的一排人驻扎在塞纳河左岸的一个高校区里,早上沿着河岸操步行进时,远处的埃菲尔铁塔气色很好。法国人依然浪漫、热情、喜好艺术,包括高等师范学院图书馆里给他借书的女学生。但站在卢浮宫门前的是德国士兵,他们并拢脚跟向中尉敬礼。他与几个熟悉的军官去看歌剧,喝了点干红,回来的路上看见几个孩子在戏弄一个年老的犹太人。他们扯那老人的胡子,把他扭到在泥泞的路面。老人跪在地上挣扎着求饶,他的小孙女穿着漂亮的裙子,坐在一旁惊慌得号啕大哭。这可是艺术以外的事情,中尉本想制止这出恶作剧,但他还是走开了。
   与此相对应的是65年音乐创作上的“披头士”。这既是转折的一年,也是他们在音乐上奠定自己历史地位的一年。他们开始时利用自己在流行乐上的声誉和地位来摆脱桎梏,创作一些与自己早期截然不同的、反传统摇滚的并具有实验性的新音乐;这首先体现在柔曼隽永的《昨日》(Yesterday)中。这首乍听之下宛如纯民谣的另类摇滚,比他们早期的作品具有更宽广和深远的影响力。发行后人们争相弹唱,它的活页乐谱甚至比单曲唱片卖得更好。不过音乐的实验是个既慢又耗钱的过程,国会公司因此决定发行一张汇编专辑,其中的歌曲都是在《昨日》前后创作的。唱片就取名为《昨天和今天》(Yesterday and Today)。随后,“披头士”静下心来,投入新专辑《橡胶灵魂》(Rubber Soul)的制作。风暴已经降临,他们却还专注于乐队在音乐上的突破、成就;这就象上面叙事中的中尉,流连于教堂、画馆和音乐会,在一次世界大战中,当人们像苍蝇一样死去的时候。有些事情开始闯入中尉的生活,虽然造成的印象暂时软弱无力。“披头士”也受到时代浪潮的冲击,他们将不能继续长久呆在录音室里,呆在严肃的实验期。
  
   12月发行的《橡胶灵魂》延续了《昨日》的风格,音乐更加复杂和多样化。保罗一如既往地优秀,像《昨日》一样,新专辑里许多优美的叙事民谣式作品,如著名的《米歇尔》(Michelle),都是他的贡献。列侬歌曲里的含义则日益晦涩,他有意把歌词写得模糊不清,就像一首用铅笔写在草稿纸上的小诗,被人用手按捺擦抹过一样。你既可以说这是一种实验,也可以认为这是表达上的无能为力,一次因思想上的矛盾而导致的失语。不管怎么样,列侬的隐晦与保罗的轻盈优雅、琅琅上口明显区分开来。这种差别只会不断拉大,随着列侬和平、博爱、如诗的思想日渐明晰。哈里森也终于有所贡献,以《挪威的森林》(Norwegian Wood)为例,他的西塔琴演奏使这种来自印度的乐器第一次出现在西方摇滚乐中。在下一个段落中,他就会跑去印度向西塔琴大师拉维·扇卡学习。但现在,让叙述回到那位中尉身上。
  1941年10月他被调往东线。整个步兵师装进了几列长长的火车,穿越德国控制下的大半个欧洲,旅程单调而沉闷。他们在基辅下车,作为这座城市的卫戍部队。上尉指挥他的一连人在村庄里驻扎下来时,觉得战争似乎还很遥远,也许根本就没有发生。村子在基辅东北十几公里的地方,能望见安静的第聂伯河。他抽空入城去,看看部分已被战火所毁的索非亚大教堂,他喜欢这种东正教教堂圆鼓鼓的塔顶。很可爱,他说。上尉有时到农家去做客,他懂一点点的俄语,并乐意听听当地人怎样从口中说出这种质朴的语言,这是普希金的语言。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他笑咪咪地等翻译把这句话译过去,又补充道,还有浓郁的俄罗斯民歌气息。晚上他睡得很安稳,没有炮声,因为战争正在几百公里以外进行。这样倒好,他并不想卷入其中。可上尉倒几乎卷入了一场爱情,那是42年的春天,部队剿灭了几支游击队。他在俘虏群里认识了一个从某集团军政治部文工团下来的俄罗斯族少女,他头一回见到她时,她正坐在衣衫褴褛的人们中间,给他们低声唱着一支当时流传很广的战歌,一把手风琴默默地和着。他们用蹩脚的英语交谈,话题关于艺术、俄罗斯诗歌的黄金时代和白银时代。要是没有战争,或许他们可以笨拙地开始说爱,但6月底德军向顿河流域进攻时,把上尉所在的师作为预备队抽调了上去。等11月份他从前线回来时,却被告知由于食物匮乏,那批俘虏在冬季来临前被就地枪决了。是的,冬天快到了,他想,冬天的白桦林一定很美丽。就这样,他又离开,继续自己的旅行。
  
   完成这一节叙事后,我们坐在那间鬼魅般存在的档案室里,收到了刚写好的新一份文档。它是这样的:
  1966年的“披头士”似乎无所事事,他们的生活就像一根长期绷紧后突然松开的弦。虽然布莱恩像从前一样,为他们制订了一份又拍电影又巡演的年度计划,但他心里明白:这一年不会按他的安排来过。列侬在他的失语上又有所发挥,他说:“我觉得我们在演唱会上活象一群小丑,没有人在乎你的音乐,他们只是需要几个脸上涂满油彩的人站在台上,无酒不成宴罢了。”他们决定继续躲在录音室里,制作下一张专辑《左轮手枪》(Revolver)。这是一张近乎完美的唱片,尽管人们通常并不认为它是“披头士”的代表作,但它的音乐品质是毋庸置疑的。在《左轮》中哈里森开始独立创作歌曲。过去他在“列侬与麦卡特尼”组合下显得暗淡无光,但这次专辑里出现了他的《税官》(Taxmen)、《给你爱》(Love to You)和《我想告诉你》(I Want to Tell You)三首歌曲,《税官》还在美国大受欢迎。他也开始在生活方面影响“披头士”,由于他对东方文化和音乐的兴致,披头士们后来都去了印度向友吉(Yogi)学习冥想术。《左轮》实际上是从《橡胶灵魂》停止的地方重新拾起,不但有严肃实验的成分,《黄色潜水艇》中的自述还隐约引向下一张专辑中的语境。它还是一张“概念专辑”,摒弃了以往的唱片的零散,由一个统一的意旨引导着,成为有机的整体。公众对他们的新成果虽一时不易消化,但基本满意,唱片发行4个月后到了各个排行榜的头名。
  
   制作完成后,“披头士”没有出现在一年一度的英国秋季巡演上,他们分开了两个月。如同前面预告的一样,哈里森带上妻子去了印度学西塔琴。列侬依然致力于拓宽表达方式,他剪了头发后去了西班牙,在一部关于二战的超现实喜剧《我如何赢得战争》(How I Win the War)中饰演主角。保罗为电影谱曲,林戈则偷闲度假去了。关于乐队解散的谣言四起,但在67年临近时,他们又回到了录音棚里。新的单曲唱片是列侬童年时在利物浦的生活的真实写照。他满怀感情地写下了优美、纯朴的歌词,让我们在一瞬间又看到了当年那个孩子,充满渴望地遥望那把17英镑的吉他。多少有点像上尉孤独地离开苏维埃,列侬站在生命的分割点上向过去告别,他不可能再成为那个小男孩了。里面的两首歌,《便士港》(Penny Lane)和《永远的草莓之地》(Strawberry Fields Forever)都是值得放在A面的佳作,这就是唱片以两个A面发行的原因。
  
   进入六十年代以来,当时的年轻人形成了与父辈大相径庭的价值观,他们对上一代提出质疑。这些在二战中及其后几年出生的“婴儿潮”一代,开始作为一个锐气进取的社会群体出现。上一代的人们多少经历过并能理解二战,他们自豪,因为他们战胜了,而且是正义的。他们满怀责任感地投入到社会建设中去。但对于“婴儿潮”一代而言,战争已经结束了,世界早已规划好了,他们只能生活在无休无止的冷战与核威胁之中。他们迫切地要在社会中找到自己的位置,用一套特具的价值观对抗现有的存在;对成长中的人们而言,存在即是暴力。反越战并不是孤立的,它是青年群体示威性的呐喊,一种崛起的宣言。街头的游行类似政治运动,但二十出头的他们尚未步入政坛、手握实权,甚至还不是一个有势力的群体,他们的能量更多地在文化上释放、宣泄出来。空虚的价值观同样能引向另一个极端,享乐主义、大麻、性交与嬉皮士,这与机会、静坐及抗警是一致的。就像某些孩子,他们“时而明媚时而忧伤”,却从不肯停止自我折腾、客观公允地思考问题。嬉皮士们留着长发,穿着奇异,他们群居、酗酒、吸毒并性滥交,他们有一句口号是“只要做爱,不要战争”。这种风气深深影响了当时充当时代之声的摇滚乐。在叙事中,上尉想在一场冰冷的战争中把自己掩饰,结果适得其反;“披头士”的闭门造车亦未能完全与时代割裂。他们虽然来自英格兰,但现实基础却深深扎根于美国。66年8月31日,他们在旧金山的最后演出演奏了“旧金山之声”,客观上促成了“杰斐逊飞机”(the Jefferson Ariplane),“愉悦死者”(the Grateful Dead)和杰尼斯·乔普琳(Janis Joplin)的兴起。而67年的整个3月份里,他们呆在录音棚里埋头制作的不朽专辑,《佩芭军士的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Sergeant 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将再次引导摇滚乐与青年文化浪潮,使乐队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披头士们成名前在汉堡时,就经常服用兴奋剂来应付繁重的演出。进入67年,吸毒成了一种生活习惯,成了灵感和激情的源泉,成了他们音乐所表现的内容。他们想在精神明朗的幻觉中,试验一种能带来幻听的音乐,这就是后来的迷幻摇滚。迷幻摇滚是一种对时间的漠视,一种超现实主义的体验,表达的是亦真亦幻的情景,它与当时毒品和致幻药的泛滥有很大关系。有人指责它是模拟、追求吸毒之后因致幻而扭曲的听觉刺激快感,但在当时,迷幻摇滚受到了反文化和逃避主义哲学的欢迎。如果说在六十年代,他们选择了用摇滚的方式表达个人意志,剖析与时代的关系,那么迷幻则是他们风格的取向。摇滚与迷幻,又都是对待现实的一种态度。而六十年代呢,你既可以说它是摇滚的,因为它叛逆、反传统,它的声音来自于“披头士”、“滚石”、“谁人”和“门”乐队;它又是迷幻的,人们看不清它的面容,不管他们抗争了还是颓废了。题目中的三个语汇,实际上是三位一体的,只有互为解释才能达到意义的最大化。
  
   关于《佩芭军士》,由评论说它“把早期摇滚乐的各种创新元素,来自东方的影响,致幻因素和具体音乐结合起来,看似一种不可能的挑战,结果却是使这种结合的企图变成了一个成功的音乐样品”。大部分关于摇滚史的著述中,都把它视作最为经典的金唱片。此前,至少在《左轮》中的《罗伯特医生》(Dr. Robert)里就有致幻药的影响,《佩芭军士》则更具体地记录了服药的体验。《带钻石的露茜在天上》(Lucy in the Sky with Diamonds)被广泛解释为一首服药后的作品,歌名的英文字母缩写正是LSD,一种著名的致幻药品。另一首歌《生命中的一天》(A Day in the Life)被禁止在电台播出,尽管BBC的理由是“披头士”在鼓励人们吸毒——“我想让你产生幻觉”(I’d like to turn you on),但这首描述了列侬某日看报时的联想的歌,更像是他对生活的思考。幻觉并非万能,更不能用它作盾牌,期冀逃脱迷惘和伤害,但这是后话了。专辑里的不少曲目不便用迷幻概括,《靠朋友的一点帮助》(With A Little Help from My Friends)是苦笑的自嘲,《正在好转》(Getting Better)是辛辣的反讽。《修补破洞》(Fixing A Hole)的寓意更为复杂,它延续了《左轮》中对他们这一代人的存在的反思:所有那些孤独的人群/他们来自何方?主打曲《佩芭军士》暗示人们,这时代就像一场演唱会。欢乐的夜晚不知不觉地过去后,人群四下散开,他们依然是那支“孤独之心俱乐部乐队”。总体而言,专辑对毒品的致敬,把人们对毒品的依赖浓缩成一个不满的标志,一支指向世界的矛头。专辑眼花缭乱的封面同样值得人们关注,上面堆满了举世闻名的人物:从玛丽莲·梦露到马龙·白兰度,从约翰·肯尼迪到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封面的中央,披头士们穿着花哨的维多利亚式制服站在一面大鼓后,右边则是他们的蜡像,蜡像上穿着他们在最后一次演唱会上穿的那套黑西装。这种对比是如此的醒目,它强调了“披头士”两年来走过的路。
  
   文档的叙述在这里停了下来,在下一份文档送来之前,我们把目光转向摊开在桌面上的小册子。42年在东线的服役记录下面,贴着一张草草写就的答复批条,同意把上尉调到南线去。
  
   1943年他在意大利的米兰,风流的米兰城。他手下的220个德国人在顿河战役里拼光之后,他想办法搞到了一纸调令,再次穿过摇摇欲坠的帝国,到米兰接手了180个扩招的新兵。上尉让他们在冬季寒冷的街道上列队,每个人都想在稀薄的阳光下表现得振作一些,可连路边石墙上的灰色都显得沉甸甸的。意大利的气候令他不太适应,不管是到军官俱乐部学学意大利语,还是应邀出席一些社交场合,他都提不起兴致。在士兵们中间上尉找到了一位同行,波恩人,战争爆发时他在当地市政府的乐队里吹小号。与中士的谈话让上尉感觉好了些,他可以凭此回想当年在维也纳听交响乐的时候。可是在44年的冬天,中士在巡逻的时候被游击队的冷枪打死了。就在不远处的上尉清楚地看到他身子一震,大概是打中了胸部,或者小腹,一下子摔在地上。战斗结束后他走过去,把中士的尸体翻过来,他疲惫不堪。套在灰制服里的小号手有着一张年青的脸,他还几乎是个孩子。这是一次死亡,他想,德国和意大利的孩子们在相互射击。后来等到45年,战争就结束了。那一年他30岁。
  
   穿越时代的旅行可不是一次惬意的春游。路上一直有说有笑的不少同伴,已经或先或后地在“披头士”的队伍里消失。早年“葵利人”里的一些临时成员,远在人们把他们的名字记住之前,就已无声无息地退出。他们用自己的更为安全的方式生活在六十年代,像面包店老板皮特·贝斯特。62年在德国,乐队失去了才华横溢的贝司手斯图尔特,他死于脑溢血。列侬的《在我生命中》(In My Life)一歌中写道:那些我依然记得的朋友和恋人/有人活着而有的已长眠,纪念的就是这位贝司手。但事情不止于此,67年的8月27日,布莱恩因过量服用安眠药而死亡。就在六月,在被鲜花覆盖的“爱之夏”,“披头士”还在电视台做了一场卫星转播的现场演出,演绎了《你只需要爱》(All You Need is Love)——一首完全追求时代感觉的歌。他们似乎想重新回到巡演上。可是像米兰的上尉一样,他们经历了一次死亡;布莱恩的死使回头失去可能,在再出发前已耗尽精力。他们按照保罗的提议拍了一部叫做《神奇的神秘之旅》(Magical Mystery Tour)的电影。虽然里面的几首插曲是迷幻摇滚的优秀之作,但电影本身拍得很失败。他们不得不成立了一个公司来协助管理乐队的事务,这就是68年2月成立的苹果公司。
  1968年在印度修行期间,“披头士”创作了明快生动的《麦当娜女士》(Lady Madanna),即使当时出专辑已成主流,这支单曲还是引起了关注。《麦当娜女士》除了得益于爵士大师司各特一段有力的小号即兴,保罗也尽其所能地做出贡献,他有谱写与编排短曲的天赋。他试图维持乐队的存在,让它至少还活跃在人们的视线里,他写给列侬的儿子朱利安的《嘿,朱迪》(Hey Jude)几乎做到了这一点。在迷幻与颓废大行其道之际,保罗那把沉稳、成熟的声音勇敢地鼓励道:嘿,朱迪/别让事情变糟/听完这首悲伤的歌后/继续前进直至达到。人们对洋溢在歌中的乐观精神反映热烈,虽然它比一般的单曲长了两倍,但全球的销量达到惊人的八百万张。但在《嘿,朱迪》的反面是列侬的《革命》(Revolution),在这首歌中他坦率地表达了自己的政治观点,他不再沉溺于粉饰太平与欺骗自己。1968年发生在法国的“五月风暴”,苏联对捷克斯洛伐克的入侵,以及在芝加哥,一次反越战的示威活动在民主党的全国会议期间变成一场暴乱,这都让列侬在他的路上越走越远。同一张单曲唱片的两面竟然如此的界限分明,保罗会感到悲伤,因为他在《麦当娜女士》中就做出的努力白费了。也许他什么都不能挽回,但谁知道未来呢,这得问叙述者他老人家。
  
   看到这里,叙述者放下稿页,对最后那句用俏皮话掩饰起来的试探不置可否。他既没有宣布第二个叙事的结束——实际上我们都看得出来,他把陈旧的小册子合上了——,也不再急匆匆地催促我们上路。相反地,他把文档放回原处,又在座位上打了个哈欠,才慢悠悠地说:“是啊,谁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呢?列侬多少想着放开音乐、换用更直接的表达方式,这可不是个好苗头。要知道,一首歌的力量往往基于音乐之外。童谣可以在人们心中越唱越淡,可他们不会忘记逝去的时光、某些人和事,它们被埋藏起来等待一段熟悉的旋律唤醒。音乐的伟大,在于它能唤醒远比它强大的力量。”他把手一摊,“诸位,如果你们不介意,我们不妨继续看下去。”
  
   如果先前的比拟继续生效的话,那么“披头士”这出戏的晚期,无疑是围绕列侬与保罗的对立展开。披头士们把印度之行前后的34首作品收集起来,在68年10月发行了乐队后期的代表作,一盒名叫《“披头士”》的双专辑。因为它纯白色的封面,人们习惯把它称作《白色专辑》(The White Album)。保罗在里面有一首经典情歌《亲爱的玛莎》(Martha My Dear),以及《黑鸟》(Black Bird),它们被拿来与《昨日》相提并论;列侬用《你的忧郁》(Yer Blues)、《朱莉娅》(Julia)和《性感的萨迪》(Sexy Sadie)证明自己的多才多艺;哈里森的《我的吉他低泣时》(While My Guitar Gently Weeps)是杰出的忧郁之作,他迄今最好的作品;甚至林戈也有两首作品收入。《白色专辑》是一次百花齐放,列侬、保罗与哈里森的音乐都已处于成熟期,但它并不是“披头士”作为一个整体的作品,它让人感到杂乱无章。68年结束时,《白色专辑》,与67年开始制作的电影《黄色潜水艇》都大获成功。苹果公司看上去做得不错,这是布莱恩去世一年半后难得的胜利。生活似乎恢复了正常,甚至有谣言说“披头士”将重新开始巡演。
  春暖花开,崭新的1969年降临了,可“披头士”已步履蹒跚。保罗希望乐队回到最擅长的舞台表演,他因此制定了一个详尽计划。但他们刚进录音棚几天就开始吵架,哈里森出走说他根本上反对这个计划。虽然他几天后回来,但重新上路的计划只能是空中楼阁。这次录音是未经策划的,它包括了大量冗长的即兴演奏和不成段的歌曲。当磁带转动时,披头士们像从前一样轻松谈话,彼此开开玩笑,他们甚至把正在录制的音带叫做《回来》(Get Back)。录制途中,他们带着家伙爬上苹果公司楼顶,做了一次儿童游戏式的“现场表演”。这多少让人想起“葵利人”的时候,那时的他们相信梦想、相信自己能改变世界;而69年的他们如此的矛盾重重,只能靠一些闹剧拾回少许兴致。他们整理《回来》是对录音很不满意,末了只好把这张唱片的后期制作搁置下来。从《白色专辑》里一度萌生的希望破灭了,每个披头士都发现,他们的意见分歧几乎不可弥合。
  
   就在保罗暂时放下音乐、与经纪人谈起“披头士”的版税与合同,试图挽救濒临倒闭的苹果公司时,列侬则以和平主义者的身份,与妻子日本先锋艺术家大野洋子(Yoko Ono)一起出现在公众面前。尽管他旗帜鲜明地投向政治,所提倡的却是非暴力的方式。在《革命》中他唱道:我们都想改变世界/但当你谈起破坏和毁灭/请把我排除在外。可喜的是,叙述者在谈话中的某种猜测没有实现,列侬依然用音乐表达自己的渴望。在蒙特利尔,列侬夫妇唱出那首著名的反战歌曲,《给和平一次机会》(Give Peace A Chance)。不久之后,由于英国在越战中所持态度,他退回了四年前被授予的帝国勋章,引起的轰动不减当年。
  
   在这段忙碌的日子里,列侬还是抽出时间,与乐队的其他成员一起录制他们的最后一张专辑。专辑起初叫做《珠穆朗玛峰》,这是录音师所抽香烟的牌子。他们甚至突发奇想,要租一架飞机去喜马拉雅山并将其拍下作为专辑的封面。好比他们之前的许多不切实际的计划,这个设想富于活力和冒险精神,可是就像年老时的旅行者只能对着地图出神,一个不再团结的团体没有把计划付诸实施。唱片改名为《修道院路》(Abbey Road)——他们录音棚所在的街道,封面照片就在门外拍摄,而不是遥远的西藏。这张关门之作并不算太坏,它在排行榜上停留了难以置信的87周。这是乐队已名存实亡,那张名为《回来》的盒带上蒙了厚厚一层尘,回来的梦想已被遗忘。后来这盘盒带经过高度管弦化的配制后,改名为《随它去》(Let It Be)发行——不管怎么说后期制作人做了他该做的,虽然被冠以“过度生产”的恶名。从《回来》到《随它去》,对“披头士”来说是一个阴郁。面对各自上路后剩下的一桌残羹冷饭,保罗终于选择放弃。69年年末,他开始制作第一张个人专辑《麦卡特尼》(McCartney)——列侬指责说它的发行抢了《随它去》的风头。而在70年12月31日,保罗对“披头士”和苹果公司提起诉讼。法庭作出了判决,“披头士”正式宣布了解散。
  
   也许是保罗没有认清现实,他也许没有听过迪伦的那首《时代在变》(The Times They Are A -Changing)。他想在熟悉的路子上干下去,他想坚守在摇滚的阵地上,继续用音乐反映时代、为青年文化摇旗呐喊。但一个如梦如幻的时代已经过去,一个集体寻梦的时代已经过去,当年听着“披头士”逃离伪善的家庭的少年们如今长大成人,嬉皮士和迷幻摇滚代表的潮流也日渐式微,人们都必须更真诚地面对生活。尽管保罗有点盲目、幼稚,可列侬也远未成熟,他像个固执的孩子。走出了迷幻摇滚的他终于歇斯底里、无可抑制地发作起来,他就像一头挥舞着爱与和平的盾牌的公牛。一阵横冲直撞之后,他如愿以偿地挑翻了“披头士”,同时把自己也弄碎了;这就是一个穿越时代的旅行者蒙赠的。他甫获自由,就迫不及待地介入政治,但正如众所周知的,七十年代肮脏、庸俗、充斥着花里胡哨的时尚。如果整个事件能用悲剧定义,那它的依据在于:时代结束了,青春耗尽了,他们却两手空空。于是在1969年,当全世界的目光转向天空、转向阿姆斯特朗的月球行走时,地球上的两个人冷淡而客气地分了手。难道他们中间有谁错了吗?他们不过是基于不同的信仰,即使只剩下一个人在路上,他们依然忠于自己的理想。
  
   “该我们出发了。”叙述者一跃而起,“我们得赶到最后一个叙事去。”不少人反对说:“不,我们受够了。既然‘披头士’已然解散,犯不着再去自讨苦吃。”“好极了。”他径直拉开门,“见你们的鬼去吧。”这次旅途中我们只剩下几个人,我们风一般地冲进1989年。
  
   6月4日深夜,在北京。吉他手在床上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外面厅里隐约传来电视里的声音。他猛地坐起来,他想到公寓的公共澡房冲个澡,因为天气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路过厅房时他看到诗人坐在屏幕投出的忽明忽暗的光中,心不在焉地看着租来的电影录像带。拉亮灯,澡房里空无一人,他在寂静中想起这几天来的不平静。他痛快地冲了个澡,心中的郁积一旦消失,反而觉得整个人空空荡荡的。在哗哗的水流中用力行深呼吸,双手压在湿滑的瓷砖地面上,一五一十地做起俯卧撑。最后一下他支持不住,摔趴在地上,眼泪流了出来。哭过后回去睡觉时,发现诗人还在那儿,呆呆的像个没有生命的木偶。
  
   过几天他收拾好行囊,向诗人道别。我要走了,她说。到哪里去。不知道。沉默中吉他手又开口了,他说他86年背着一把吉他来的北京,他说这几年来他得到过很多,最后都失去了。他自顾自地说了那么多,像是一场潜在的倾诉。然后诗人开口了,他这几天来一直没睡好:“想不到一次青年学生的运动会变成这样子,你知道,它变成了一场政治风波。有的人死了,活下来的将要沉默上很久。曾经寄寓了我们的梦想的这片土地,今日的气氛竟是如此死气沉沉。”“所以我要离开。我要到民间去,那里才有自由,那里才有我的音乐。在首都被扑灭了的音乐的火焰,我要在这个国家广袤的土地上重新点燃。”“可我想留在这里,”诗人点燃了一只眼,“坚持我的事业。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历史会作出公正的裁定。文艺界不可能永远沉寂下去,诗歌正是它强有力的声音。要是,”他苦笑,“我支持不下去,再出去找你。”当桌上的两盒香烟被一支接一支地抽完,在烟雾缭绕中,他们道别了。
  
   “这倒是个很好的叙事,如果用来比拟列侬与保罗的分道扬镳的话。”对于这句评论,叙述者的回答是:“您这样认为吗?我倒觉得第三个叙事很大程度上不是喻体,而是与‘披头士’这个参照中的本体。事实上,叙述与真实之间的关系从来就是暧味不清的。”说到这里的时候,他突然诡异地瞄了我一眼。不是向我们,而是我!第一次在集体中被发现了存在的我,用微弱的声音问道:“接下来呢?”“然后嘛,”他冲我点点头,“我这儿倒有点‘披头士’的续闻。”
  
   “披头士”解散后,四个人开始了各自的单飞生涯。列侬在71年9月发行的首张专辑《想象》(Imagin),成了“后披头士”时期的真正经典之作。75年后的列侬与妻子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直到80年11月17日发行的《双重幻想》(Double Fantasy)宣布了复出。可是同年的12月8日,深夜,正在回家路上的列侬,被一个25岁的流浪汉、一个披头士迷连发7枪击毙。他的死引起举世震惊,有30万人参加了纽约中央公园的追悼仪式,所有的广播和电视停播10分钟。全世界无数的人为他默哀,甚至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也一脸严肃地向九亿人报道了这一死讯。列侬永远地走了,他反对暴力最终也死于暴力。保罗在83年写了《今时今日》(Here Today)献给列侬:如果我说我真的了解你/你会怎么回答/如果你今天在这里/……是的,了解你/你可能会嘲笑我并说我们的世界不同/……但我仍记得从前/我再不会忍住泪水/……我爱你/
  “无论如何,这幕戏的结尾过于悲伤。也许你们会愿意听点别的,来自第三个叙事的一段小插曲。11年之后,在某所大学任中文系主任的诗人,又一次听到了他那位朋友的名字。这些年来,吉他手一直在祖国的土地上行走,他始终没有停止歌唱。重要的是,在艰苦的岁月里他们都没有放弃梦和希望。诗人开始觉得他的朋友是一朵风花;风把花带到远处开放,香气弥满田野的夜。难道你对此不感到熟悉吗?”叙述者说最后一句话时一直盯着我。“是的,”我承认,“我在2001年某期的《南方日报》上看过它。”
  “好极了!”他大吼一声,剩下来的几个人登时像幻影一样从身边消失了。“我总算把你揪出来了,”他冲我咆哮道,“在这篇文章里,你这个‘我’不是一直躲在‘我们’后面,正像我躲在‘叙述者’或‘导游’之类的名词后面一样吗?去,回到你的时代去!”
  
   说完,他一下子从我面前消失不见。只剩下我孤零零一个人,疲惫无力地开始了后记的写作。
  
   后 记
   我本来想在后记里写上不少东西,关于个人的音乐历程,及对于成长时期所必然伴随的侵略性与暴力倾向的思考,可时间所剩无几,这里只能简略地说上两句:
  放假前一个乱糟糟的夜晚,大概一点多的时候我从聊天的人群中挤出来,站在宿舍外面走廊上听完了7分多钟的《嘿,朱迪》。于是,那一切都在静寂之中推到了我的面前,像是感同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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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孤星泪 Re: 迷幻、摇滚、或六十年代 回复时间: 2006.01.08 15:20

    哈,这篇文章放在主题版块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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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悠然心会 Re: 迷幻、摇滚、或六十年代 回复时间: 2006.01.08 23:54

    让我走进了六十年代那充满迷茫的音乐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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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容冰季节 Re: 迷幻、摇滚、或六十年代 回复时间: 2006.01.14 01:49

    感受一些怀旧的浓!——虽然是那么的陌生和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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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凌晨三点 Re: 回复时间: 2006.01.25 01:42

    列侬在死后,世人才领悟到了他的人生价值。
  
  个人感觉,六十年代的流行音乐,仿佛都笼罩在战争的阴影下。嗯,除了在大西洋另一端的卡朋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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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环佩叮当 Re: 回复时间: 2006.02.03 22:07

    呵呵,看到好文比什么都痛快.典型的先锋小说行文,情境营造得很成功,行文老辣,让我这摇滚的局外人能因此了解披头士,真是高人.好久没有看过这么过瘾的小说了.叮当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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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寒水月沙 Re: 回复时间: 2006.02.04 23:49

    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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