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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林-特区文谈天下版主:戈壁红柳912     晴雨西子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悠然心会 收藏:1 回复:13 点击:4749 发表时间: 2006.01.04 12:02:51

[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当汪精卫斗不过蒋介石时,便和奸杀掳掠的日本侵略者签订了《日支新关系调整要纲》,龌龊地冠上“曲线救国”的美名帽子,建立了伪南京政府。于是,伪政府麾下的军队,在日本军人的带领下,用刺刀、机枪、大炮强行地残酷撬开了那些热爱自己家园的同胞兄弟姐妹的家门。被欺负残害致深的国人,很形象地把他们冠上了民族败类奸臣的名称。简称,汉奸。
   像这样明目张胆在武装战争中奴颜卑膝在侵略者足下的汉奸们,古往今来不胜枚举,且臭名昭著,又显而易彰。一旦失去了武装侵略者的保护,他们便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死无藏身之地。其下场永世遭人唾骂,千夫所指。甚至比侵略者更甚。
   究其原因,侵略者的可恶在于他们最高集团里的几个人操纵着国家机器,指示他们国家的军队入侵别国的领地,肆意掠夺别国的财产和别国人的生命。在某种意义上讲,这些军队是工具,是被驯化的没有理智的行尸走肉。而汉奸则不一样,他们自愿和这些行尸走肉们为伍,利用对本国人民的熟悉程度,不惜绞尽脑汁协同侵略者残害自己的同胞,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应该说他们是有理智的。
   侵略者分两种,一种是用武装直接入侵别国领土者,用武力威胁别国人民生命暴行的有硝烟的战争;另一种是非武装入侵,用经济用文化蚕食别国经济文化的没有硝烟的战争。前者,赤裸裸的血淋淋,比如二次世界大战德、意、日三国的侵略战争。后者,软绵绵的杀人不见血,比如太平洋某些地区,由于长期受发达国家的经济文化的影响,致使他们在进行全民公决投票脱离殖民管理时,80%人愿意归属发达国家,从而使所应有的带有明显的本地区经济和文化特征的民族名存实亡。从此一个民族也就消亡了。
   但可笑的是,我们在对这两种侵略形式的认识上却大相径庭。有硝烟战争下血淋淋的侵略,给我们造成了精神上,肉体上的实实在在的创伤。家破人亡,骨肉分离让我们恨入骨髓,没齿不忘。无硝烟的侵略,是在经济文化上的侵略,使我们在舒服的温床上享受,慢慢融化了自己民族的意志和斗志。换来的是对外来经济文化的顶礼膜拜。从而忘记了自己的国家;忘记了自己民族的真正本质。
   有硝烟也罢,无硝烟也罢,侵略者的目的是殊途同归的。既然有侵略者,就有协同侵略者的汉奸;有硝烟也罢,无硝烟也罢,这些汉奸目的也是殊途同归的。他们以出卖自己国家的利益为己任,以迎合他们主子喜好为荣,以享乐为目的,大肆引导侵略者掠夺自己国家的资源。当然了,为了达到名正言顺之实,他们总是标上一个很好听很符合现实状况理论的名称,麻痹那些将要麻木正在麻木已经麻木的人。于是,国家利益,国家机密,国家荣誉在这些败类手中被蹂躏的面无全非。
   汉奸自有自己的逻辑,只要能够满足他们的私欲,他们便会不择手段完成他们自以为是的神圣使命。堂而皇之的成为有奶就是娘的变色龙。在他们眼里没有廉耻,没有自尊,只有利欲;在他们眼里没有国家,没有民族,只有他们自己。
   战争年代,他们可以亲善荷枪实弹的侵略者,任侵略者辱妇欺老,掠财害命,他们不但充当侵略者的看门狗,而且助纣为虐。更可恶的是他们竟然还自圆其说他们这些行为是为了“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名正言顺的使他们做汉奸的行为顺理成章。
   和平年代,他们为了获取更高额的推销外国产品佣金,可以昧着良心,不择手段把外国出品的废旧或者过时产品,以超出其价值几倍、几十倍的价格买给尚在起步的自己国家的企业。有些还把外国的垃圾当宝贝进口过来,再高价买给自己的同胞。他们走私、贩毒、洗黑钱、倒卖文物,等等出卖国家的利益,甚至甘愿去做间谍。同样,他们还是打着“共同繁荣,共同进步”的幌子,使他们卑劣的行为更加合理化。
   而真正滋生这些汉奸如此猖獗的始作俑者,是那些麻木的甚至已经腐败的政府某些官员。看到一则旧新闻,在西部一个城市发生了两件类似相同的事情。一个本市居民在一家外资宾馆居住时因为不小心把地毯烧了洞,和宾馆保安发生纠葛,被保安一拳打落一颗牙,事情闹到法院,法官判宾馆赔偿给落牙者500元人民币;同样,本市一家超市发生了一起一个日本顾客在超市因轻薄销售员,被保安一拳打落牙齿的案件,结果法院判超市赔偿哪个日本人50000元人民币。本市人和日本人同样的落牙,所赔偿竟然整整相差100倍啊。更有恶劣者经不过金钱的诱惑,和那些汉奸们沆瀣一气。最后堕落的比汉奸还要汉奸。
   我们痛恨那些战争年代的汉奸,更应该警惕在和平时期为了自己的私欲成为祸国殃民的现代汉奸。
   ——汉奸不除,国将不国。
   写于200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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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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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慕容诗黛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4 14:47

    分析的十分透彻,各种时代的汉奸、各种意义上的汉奸全揪出来了。
  是的,我们要警惕在和平时期的汉奸。昧着良心祸国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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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雅琼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4 16:24

    呵呵
  怎一个“爽”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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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徐博达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4 16:53

    切中时弊,痛快淋漓。烦请荐往文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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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乡间小路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5 10:06

    其实,更应该警惕的是那些自以为是的所谓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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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lizhian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5 18:06

    杀。一个不留。大大的好啊。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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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木鱼一声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6 13:52

    感觉里面还是有问题的.什么是侵略?什么是汉奸?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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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澎湖湾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6 22:16

    我喜欢双截棍啦,一生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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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由由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08 04:32

    终于等到悠然此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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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阳光风雨后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11 16:52

    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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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聪明傻蛋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11 22:12

    而汉奸则不一样,他们自愿和这些行尸走肉们为伍,利用对本国人民的熟悉程度,不惜绞尽脑汁协同侵略者残害自己的同胞,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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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汉奸恐怕谁都不会愿意,谁不知道民族主义在中国有多么巨大的威力,当汉奸注定要遭受千夫所指,遗臭万年的结局,在现实利害面前,汉奸只是意志不坚定而已,一失足成千古恨,才会成为被唾弃的对象,时世造英雄,时世同样也造就汉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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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聪明傻蛋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11 22:19

    说的有些道理,不过只是偏激的民族主义情绪的宣泄而已!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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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蓝湖之鱼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12 14:54

    镜目是一个十分好的栏目。观点明确,新闻性强,人气旺是当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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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容冰季节 Re:[镜目征文]新汉奸论 回复时间: 2006.01.16 03:39

    希望我们的下一代仍然记得,我们是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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