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大话“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 |
孔老夫子的“离婚记”
2004.10.19 09:39:24
来源:中新网
现在无论哪一个国家,离婚率都居高不下。一对新人甚至会在结婚登记的第二天,气呼呼地宣布离婚。
离婚率的不断上升,让我追本溯源,想起了孔子的离婚。孔子是圣人,也是凡俗之人。他一生过得并不滋润。想在政治上建功立业,却未能成功。想家庭生活幸福美满,却有兀官氏这个唠唠叨叨的妻子。于是,他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他有众多热爱他的弟子,却还要不顾一切地奔走呼号他的神圣理想。
应该说,游走于诸侯之间是一种悲壮的举措。他必须先承受屈辱、艰辛、寂寞,还要有斩钉截铁于道的牺牲精神。当然,孔子正是有了这样的牺牲精神,才能够车辚辚、风萧萧、惶惶然如丧家之犬地周游列国。尽管有时他也会失望、痛苦、对自己产生怀疑,但面对汹涌奔腾的黄河水,他会把这种不良情绪如水般奔流而去。然后再面对肃立无言的高山,沉思着说:“知其不可而为之。”
作为孔子妻子的兀官氏,确实没有办法理解孔子的这一悲壮举措。她也许会大声叫嚷:“你儿子不管、家务不做,你读那么多书,怎么就弄得像个丧家犬,你给家里带来什么好处?”
孔子注重精神生活,无奈被妻子唠叨得心生厌烦,便脱口而出“惟小人与女子为难养也。”于是,一气之下休了兀官氏。
孔子倡导:“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然而他似乎只修了身。却没能好好齐家。他对兀官氏并不宽容,休掉她后也不能像朋友那样对待她。甚至到她死了,儿子哭母他都很不高兴。他儿子名叫鲤,字伯鱼。《礼记》檀弓载:“伯鱼之母死,期而犹哭,夫子闻之曰:『谁与哭者?』门人曰:『鲤也。』夫子曰:『嘻!其甚也!』伯鱼闻之,遂除之。”
依照当时的礼法,离婚的女人死了,子女不能参加丧礼。所谓“为父后者,为出母无服”是也。这是古人很没有人情味的一面,孔子倒是一个很有人情味的人,但独对兀官氏不讲情面。因此,孔圣人在个人情感生活面前,也未能免俗。
孔子平时对衣食住行,大抵持一种素富贵行乎富贵,素贫贱行乎贫贱的态度。他并不排斥物质生活,但在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不可兼得的时候,孔子一定偏重精神生活。
若不是实在与兀官氏过不下去,他是绝对不会离婚的。不过,离婚对孔子来说是一种解脱。(顾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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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风雨后 |
Re:徐博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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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26 1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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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孔太太乃村妇也,她如何能够理解孔先生之大志呢?志不同道不和,分道扬镳是一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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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若冰霜110 |
Re:徐博达 |
回复时间: |
2005.12.26 1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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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睡觉前我就在猜你看完会给我回什么贴,估计你百分百又要玩太极推手,今天看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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