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事事关心 回复帖
Re:给女儿的信(二)
妈妈没有任何理由放弃对自己女儿的监管,没有任何借口放纵对女儿的娇惯。这是作为妈妈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非常有必要让你知道你现在是什么景况,什么情形。 我只能说我不得不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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