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尔衮的鞭尸可能是真实的
顺治初年满洲贵族普遍实行火葬是肯定的,非但是皇太极福临本人,甚至一直到康熙二年,康熙的生母孝康章皇后也是火葬。
对于多尔衮鞭尸的疑问主要来自董鄂妃顺治等人的葬仪。
多尔衮以摄政之尊后又追封为帝,常理上讲是不太可能七七后即火葬的。以他的身份,怎么也要等到三个月至一年然后再升化,那么顺治二年二月二十五日向中外宣布他的十大罪状后,鞭尸就显得可行了。再想到顺治九年福临对满族亲贵丧礼定制,就更合理了。
但到董鄂妃死,一切的安排又显得不合理了。顺治十七年八月十九日董妃卒,顺治心伤董鄂的早殇,一切丧葬极尽铺张之能事,初议董妃谥号,“先拟四字,不允。至六、八字、十字而止”,实际最后破例为十二字,即“孝献庄和至德宣仁温惠端敬皇后”。对此,福临“犹以无天圣二字为歉”,但是天圣是只有孕育继嗣皇统的皇子的后妃才有资格的。葬礼更是过分过格,顺治命三十名太监和宫女殉葬。董妃之柩,命八旗二三品官员轮流舁至景山寿椿殿,在其中设灵堂由和尚作道场。然而董鄂之丧仅过三七日,即九月初十就火化了。那么和通常以为的只有满族平民在在七七内火化的概念又不同,和顺治的定制也大相庭径。
福临本人于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薨,梓宫置于景山寿皇殿。四月十七日,由再次进京的茆溪行森秉炬,举行火化仪式。顺治的火化,不象皇太极的经年之期,但也过了七七,是死了三个月后进行的。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认为,亲王以上的火葬仪制最晚不能拖过一年,一年之内或早或晚比较随意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多尔衮死后就不应该拘泥于一年之期焚化这个定论了。
我是一开始就认为很有可能的确是鞭尸,虽然很多人可能认为满族有火葬习俗,但别忘了满族除了火葬,还有风葬,水葬,树葬,鸟葬等等,不一而足,其原因大概是初期的满族处在生产力水平较低下的农牧氏族社会,再加上其原始宗教---萨满教的影响,丧葬习俗多种多样。但后来入关前后,受汉族文化习俗渗透渐深,加上小乘佛教的影响,在上层贵族中丧葬形式已有了改变,开始讲究起来,汉族的土葬风俗也被吸收沿用。所以多尔衮被鞭尸不是没有可能。
关于多尔衮身后遭清算被掘墓鞭尸一节,以前认为对掘墓,挖取陪葬金银器物之行径的确发生,但是对於鞭尸一事,抱有怀疑保留态度。但最近看了一些清朝丧葬制度演化的书籍,开始倾向于很可能有鞭尸一类事情发生。
对於多尔衮被鞭尸,官史为世祖顺治帝讳,当然不予记载,朝鲜史料内仅记载有九王墓被平毁,殉葬品挖掘一空,但意大利传教士卫匡国的鞑靼战记,汤若望的笔记,以及彭孙贻的手稿都有提到,清人手稿对此事见传仅见彭氏一人,很可能缘于康熙至乾隆愈来愈严厉的文字狱,然而两个西洋传教士亦有所记载就不得不见疑。现在普遍引用的是卫匡国的文字如掘墓,砍头,鞭尸,焚骨,扬灰,但我以前对此文字见疑是因为卫氏记文有夸张不确的地方。汤若望没有明确提到砍头,鞭尸一节,但确实说到人们对生前威严无比的摄政王大加祭奠后,把他的尸体挖出来焚烧,骨灰随风抛洒。
以前对这些记载怀疑,是清朝入关之初满族实行火葬,与汉族以及天主教徒的丧葬方式大为不同,出於对风俗的不了解,将火葬视为邪端是可以理解的。但是看了满族初期及清初关于丧葬风俗的文字,只有平民才在人死后三天就火葬,稍好一点的过了七七四十九天以后火葬。但是贵族就不一样,皇太极以皇帝之尊,顺治元年八月二十九日火葬,宝宫奉于地宫,这是他死后一周年才举行的。顺治九年福临定亲贵丧葬礼仪,规定和硕亲王丧后一年火化,多罗郡王,贝勒,贝子丧后三个月火化。多尔衮以皇父摄政王薨于顺治七年十二月初九,十八日后又被追尊为成宗义皇帝,到顺治八年二月清算,刚刚过了七七没多久,而以亲王之尊也不太可能象平民一样于七七之后火化,那么自二月初起对多尔衮论罪,再到全面清算,削爵,擢宗室,籍家产,罢庙享,断其后嗣,掘墓,开棺,鞭尸,因为通常要等到丧满经一年后就火化,那么完成对多尔衮本人一系列的清算和报复后再焚烧尸体也就显得可行了。 联想到1943年打开九王坟宝顶后,只发现一个装有两截木炭的青花瓷坛,作为虚惊位,(象征性的尸棺),一切就更看上去合理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