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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事事关心 回复帖

被回复帖: 二丫傻子的《后果自负》 [登录] [注册] [发表新文章]  

作者: jjssqqpp 收藏:0 回复:0 点击:91 回复时间: 2005.11.11 18:10:27

Re:后果自负


  这种工作不能强制,没法强制。公安局不是从便利民众的角度出发的,而是从便利它们的管理才这么规定的,管他的后果自负。


删   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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